新天药业(002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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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药业(002873) -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2025-07-29 21:15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4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内部审计负责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9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 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 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 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选举、聘任相关人员情况 1、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推选董大伦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 第八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2、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经与会董事讨论,一致推选王金华先生为公司 ...
新天药业(00287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
2025-07-29 21:1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关于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 致: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接受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 托,指派张杰军律师、谷亚韬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 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阳新 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同时 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依法参与了现 ...
新天药业(002873) -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07-29 21:15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1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 年7月1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分别刊登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8)。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7 月 29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 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7 月 29 日 9:15-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 562 号 22 楼(近龙华中路,绿 地缤纷城)。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 ...
新天药业(002873) -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7-29 21:15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3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通知已于2025年7月2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7月29日17:00在 上海市徐汇区东安路562号22层(近龙华中路,绿地缤纷城)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出席现 场会议表决的董事有董大伦先生、王金华先生、王光平先生、季维嘉女士、何忠 磊先生、高立金先生、张捷女士共7人,董事王文意先生、官峰先生共2人以通讯 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董大伦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列席会 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董大伦先 生为公司第 ...
新天药业: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17 0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http://www.cninfo.com.cn)。 持有公司股份 77,763,66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6.04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1.9975%)。 持有公司股份 6,197,397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1,0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6.1358%,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0.4250%)。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新天智药、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华先生分别出具 的《减持股份数量触及 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股份减持计划实施 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5 年 7 月 16 日,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时间已到期,新天智 药实际减持股份 ...
新天药业(002873) -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2025-07-16 20:18
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5-040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暨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及 董事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经理王金 华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6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董事拟减持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5-00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持有公司股份 77,763,666 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33.0490%)的控股股东上海新天智药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天智药") 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4,700,000 股(占其持有公司股 份总数的 6.044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后总股本的 1.9975 ...
新天药业(002873) - 2025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5-07-14 18: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6月30日[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盈利500 - 70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3.52% - 76.93%,上年同期盈利3033.95万元[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预计盈利300 - 420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89.83% - 85.77%,上年同期盈利2951.30万元[3] - 基本每股收益预计盈利0.0205 - 0.0287元/股,上年同期盈利0.1312元/股[3] 财务数据说明 - 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4] - 本次业绩预告是初步核算,具体数据将在后续半年度报告披露[7] 业绩影响因素 - 受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公司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5] - 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公司生产成本上升,影响当期业绩[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将加强市场推广,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5] - 公司将发挥产能集约与成本优势,改善整体盈利水平[6]
新天药业:预计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同比下降83.52% -76.93%
快讯· 2025-07-14 18:17
新天药业2025年上半年业绩预告 - 预计2025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0万元–70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3033.95万元下降83.52%-76.93%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300万元–420万元,比上年同期的2951.3万元下降89.83%-85.77% [1]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205元/股–0.0287元/股,比上年同期的0.1312元/股下降 [1]
新天药业: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7-12 00:26
股东会召开基本情况 - 公司将于2025年7月2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时间为下午16:00,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15-15:00 [1] -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参与表决,但需选择单一投票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结果为准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22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有权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 [2] 会议审议事项 - 提案1涉及增加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等10项子议案,需特别决议(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3][4] - 提案2包含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10项制度,其中2.01-2.02需特别决议,其余需普通决议(过半数表决权通过)[3][4] - 提案6-7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应选5名非独立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选举票数按持股数乘以应选人数分配 [4] 会议登记与投票流程 - 登记方式包括现场或信函登记,信函需在2025年7月28日17:00前送达,需提供身份证、授权委托书等文件 [5] - 网络投票操作分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路径,累积投票需按候选人分配票数,非累积投票直接填表决意见 [8][9] - 独立董事候选人资格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表决 [4] 其他重要事项 - 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4] - 授权委托书需明确对每项议案的表决意见,未作指示时代理人可自主表决 [12][13] - 备查文件包括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章程修订公告等,详见巨潮资讯网 [3][6]
新天药业(002873)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11 19: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两个月内召开[5] 提议与反馈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10]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后,应十日内反馈,同意则五日内发通知[9] 提案相关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时间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通知股东[15]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6] 会议变更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若延期股权登记日不变[16] 自行召集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会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11] 投票时间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8] 会议主持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22]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推举一名成员主持[23] - 股东自行召集的由召集人或其推举代表主持[23] 问题答复 - 对股东提出问题,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的表决权过半数认定不予答复的可不答复,特别决议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认定不予答复[26] 关联事项审议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事项,关联股东回避,决议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数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6]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百分之三十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采用累积投票制[27] 提名推荐 - 单独或者合计持股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可向董事会书面提名推荐董事候选人[27]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东提名[27] 投票权征集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9] 表决权限制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程序或内容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十年[34] 方案实施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6] 决策权授予 - 股东会可书面决议将决策权授予董事会[38]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