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摩高科(002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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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摩高科(00298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办理程序,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证监会")《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以下简称"《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 ——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 ...
北摩高科(00298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监管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 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监管,但不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募集的资金监管。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出现严重影响 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应当及时公告。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公司应 当确保该 ...
北摩高科(00298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 年 5 月制定)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北京北摩高 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并结合公司现行的薪酬 管理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公司董事、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公司章程》或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相结合,保障公司稳定发展, 同时符合市场价值规律,其薪酬的确定遵循以下原则: 1.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与发放 第七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 薪酬,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并 ...
北摩高科(002985)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规范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程序,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经营决策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
北摩高科(002985)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加强对董 事会秘书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 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及职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 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 ...
北摩高科(002985)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后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 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切实有效地监 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 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委员会成员均应具有能够胜任本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其 中两名委员为公司独立董事,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过半数的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 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 ...
北摩高科(002985)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内部审计制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完善内部控 制,促进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 作的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第 1101 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2023 修订)》、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对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确保公司公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北摩高科(002985)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时、 准确、全面、完整地披露信息,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 度》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 有报告义务的单位、部门、人员,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会秘书进行 报告的制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的主要责任人,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及时通过 直接或间接途径向董事会秘书报告本制度规定的重大信息并提交相关文件资料。 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在本制度规定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 ...
北摩高科(00298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已经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或影响投资者决策的信息,以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 (2025 年 5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北京 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规定的媒体上、按规定的程 序、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报送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 第三条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董事长为实施本制 度的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是具体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信息披露的责任 ...
北摩高科(002985)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5月)
2025-05-23 20:17
总经理工作细则 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年5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 1 - 总经理工作细则 市场禁入且禁入尚未解除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 其他职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条 依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规范北京北摩高科摩擦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经理(含副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经营管 理行为,确保总经理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务,承担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北京北摩 高科摩擦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总经理应当自觉地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其职责,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维护公 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总经理岗位,为董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