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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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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新材(003011) - 2023 Q3 - 季度财报
2023-10-30 00:00
营业收入及利润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33,340,864元,同比下降30.04%[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8,867,975.53元,同比下降166.61%[5]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188,521.52元,同比增长14.06%[5]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74,188,521.52元,较上期152,721,910.23元有所增加[27]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64,762,439.18元,较上期-217,655,392.85元有所改善[2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741,187.23元,较上期41,483,365.00元下降[27]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73,382,082.87元,较上期316,553,026.90元有所减少[28] 财务调整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预布的《企业会计准解释第16号》,对财务报表进行了调整,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1,046,465.13元[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公司发生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政府补助和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合计金额为1,892,298.43元[7] 税收优惠政策 - 公司享受促进残疾人就业的增值税优惠政策,返还的增值税金额为21,840,812.33元[8] 预付款项及固定资产 - 预付款项在2023年9月30日达到26,095,686.17元,同比增长87.52%,主要是因为报告期预付原材料款增加所致[9]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固定资产增加至1,118,784,655.22元,主要系报告期在建工程转固所致[10] - 公司固定资产为1,118,784,655.22元,较上期708,641,620.40元有显著增长[23] 费用变动 - 销售费用增加至148,811,398.64元,主要系报告期计提货物召回费用所致[10] 股权激励及员工持股计划 - 公司监事沈财兴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00,000股,已实施完成减持599,900股[14]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已公示,共授予65名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合计145.20万份[15] - 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通过审议,董事会全权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16] 业绩影响 - 公司全资子公司因美国海关溯源要求大幅减产,将对公司2023年业绩产生一定负面影响[18]
海象新材: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29 15:44
证券代码:003011 公司简称:海象新材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及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exists^{2}-\exists^{2}+1\exists$$ | | | | 一、释义 3 | | | --- |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 6 | | (二)调整事项 | 7 | | (三)关于本次调整后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 | 的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 9 | | (四)结论性意见 | 9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0 | | | (一)备查文件 | 10 | | (二)咨询方式 | 10 | 一、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 海象新材、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 | 指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9 15:44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因实施 2023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而相应调整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本次调整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 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本 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 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调整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等法律法规及公司《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中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3 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全体股东利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2023-10-29 15: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10 月 26 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我们作为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成员,对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审慎 的判断,发表如下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 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 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 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审计委员会委员:黄少明、王磊、王淑芳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公告
2023-10-29 15:42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1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购买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 的购买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2023-10-29 15: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了 2023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7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 ...
海象新材:《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的信息存在《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 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可暂缓、豁免信息披露的情 形的,可以无须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由信息披露义务人自行审慎判断,并接 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 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 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 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主体。 本制度适用于如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和信息披露事务管理部门; 3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三)公司监事和监事会;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3-10-29 15:40
证券代码:003011 证券简称:海象新材 公告编号:2023-082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 | --- | |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 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 对《信息披露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事务管理制度》, 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信息披露制度》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十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 | 第十二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存在 | | 不确定性、属于临时性商业秘密或者深 | 不确定性,属于临时 ...
海象新材: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23-10-29 15:40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真实反映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 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资产减值》《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进行减值测试,并对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 2023 年 9 月 30 日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变现进行充分的 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对 2023 年 1-9 月各项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27,311,406.84 元,具体明细如下: ...
海象新材:《信息披露制度》(2023年10月)
2023-10-29 15:40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披露 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 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以下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浙江海象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所有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 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所称"披露"是指在规定的时间内、在中国证监 会指定的媒体上、以规定的披露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前述的信息。 第三条 信息披露是公司的持续性责任,公司应当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股票上市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第四条 公司信息披露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对待所有股东的原则,信息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