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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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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9-20 20:48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10月8日14:30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1][2]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9月26日[3] - 登记时间为2024年9月27日9:00 - 16:30[6] 审议事项 - 审议全资子公司收购FIS Holdings Pte. Ltd.51%股权等四项议案[3]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3032,简称传智投票[13]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 - 15:00[14]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15 - 15:00[15]
传智教育:公司章程(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首次发行40,244,750股人民币普通股[8]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2,447,500元,股份总数为402,447,500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9][15]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本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三年内决定发行不超已发行股份50%的股份[17]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19]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1]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3]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高或监事会损害公司利益时有诉讼相关权利[29]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1]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33][37][3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41]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33]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1]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52]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且至少包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设董事长1名[70]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5]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十日内召集和主持[76]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普通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对外担保决议需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77] 交易决策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策,达50%或一年内累计购售重大资产超30%提交股东会批准[73] - 交易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应提交董事会决策,达50%且超5000万元提交股东会批准[73]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不再提取[9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7] - 公司原则上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低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0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前六个月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三个月和前九个月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96] - 控股股东指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25]
传智教育: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选聘规则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议案[7] - 选聘应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3] - 采用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保障公平公正[8] 选聘程序 - 包括审计委员会提议、组织评比等环节[9] 相关要求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不高于15%[9] - 审计人员满五年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0] - 文件保存至选聘结束不少于十年[10] 信息披露 - 每年披露会计师事务所履职及监督报告[11] 时间限制 - 改聘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2] 监督管理 - 审计委员会监督选聘及审计,违规按规定处理[14]
传智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四)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五)法律法规、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 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沟通: (一)沟通时点:会计年度结束后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进场前,保持联系 沟通。 (二)参加沟通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项目负责人、公 司管理层人员。 (三)沟通形式:现场会议、 ...
传智教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公司现任监事;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 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 ...
传智教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FIS Holdings Pte.Ltd51%股权的公告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 FIS Holdings Pte. Ltd.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 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履行境外投资备案和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能否最终取得相应备案或审批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4 辅仁控股总部位于新加坡,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 Furen International School Pte Ltd(以下简称"辅仁国际学校")和 E-Jia Homestay Pte Ltd(以下简称"怡家"),辅仁国际学校提供国际剑桥 O-level 和 A-level 等课程教育,怡家提供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等支持服务。辅仁控股教育质量卓越, 师资力量雄厚,毕业生遍布全球名校,是一家运营模式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教 育集团。 姓名:Li Wei 国籍:新加坡 住所:Eunos Damai ...
传智教育: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 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上 述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悉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召开董事会予以解聘。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
传智教育: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四条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审计 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独立董事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 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第五条 公司设立内审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 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 ...
传智教育:融资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控制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融 资风险,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1、公司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2、公司发行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3、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第三条 公司发行新股,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四条 公司发行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三)涉及金额单次或十二个月内发生累计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 以上的债务性融资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股东会审批。 上述"审计总资产"按合并会计报表计算。 第六条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涉及对外担保的,应同时遵照公司担 保管理相关规定。 第七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制度,越权审批进行融资的, 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 ...
传智教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4] - 用于主营业务及专款专用[6] - 闲置资金可投保本产品,需董事会审议[7] 用途变更与监督 - 变更用途须经多部门审议同意[9] - 财务中心建管理使用台帐[11] - 董事会半年核查并披露报告[11] 其他规定 - 超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事务所出鉴证报告[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