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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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洪)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召开了董事会会议 10 次,召开股东大会 2 次。本人亲自出席 董事会 10 次,2024 年度本人列席股东大会 1 次。本人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 李洪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 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洪,1969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具有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澳洲注册会计师、中国并购交易师等资格, 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现担任财政部财政人才库专家、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 局资本市场外部专家、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财务总监委员会秘书处成员、中国注册 会计师协 ...
传智教育(003032)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相关规则规定的期限内披露重大信息,不得 有意选择披露时点。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的信息应当 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确保所 有投资者可以平等地获取同一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过程中,在向特定个人或者机构进行询价、推 介等活动时,应当特别注意信息披露的公平性,不得为了吸引认购而向其提供未 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自愿披露具有一定预测性质信息的,应当明确预测的依据,并提示 可能出现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七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 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承 担首要责任 ...
传智教育(00303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4]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4] 信息管理要求 - 公司按规定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分阶段送达[9] - 公司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0]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核实后由董事会秘书报备[11] 信息保存与控制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2] - 公司应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4] 责任与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不得谋利[14]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公司可给予多种处分[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8] 教育培训 - 公司应加强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教育培训[20]
传智教育(003032) - 公司章程(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4 月 目 录 第三章 股份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 第五章 董事和董事会 第八章 通知与公告 第九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十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一章 附则 2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一节 股东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第四节 股东会的召集 第五节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第六节 股东会的召开 第七节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一节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二节 董事会 第三节 独立董事 第四节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第六章 高级管理人员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一节 通知 第二节 公告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由原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共同作为发起人,以原江 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净资产整体折股进行整体变更的方式设立,在沭阳 县市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订本制度。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 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 载在其信用账户内的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法 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 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出承诺的,应当严格 遵守。 第二章 股票买卖禁止行为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在下列情形下不得转让: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被行政处罚、判处刑罚未满六个月的; ...
传智教育(003032)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 格;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董事会秘书设置 -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为与证券交易所指定联络人[2] 任职与解聘 - 近三十六个月受证监会处罚或交易所谴责等不得担任[4] - 董事会秘书出现规定情形公司一个月内解聘[5] 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工作[3] 细则生效与解释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9][10]
传智教育(00303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信息报告制度 - 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规范报告工作[2] - 相关人员和股东等负有报告义务[3] 报告内容与要求 - 重大信息含董事会决议等[6] - 5%以上股份股东或控股股东持股变化需报告[8] - 知悉信息当日报告并交书面文件[10] 披露流程与责任 - 董事会办公室分析判断并草拟披露文件[10] - 信息披露后专人整理保管并通报[12] - 向监管部门报告前需内部审议及审核[12] - 违反制度将被追究责任[14]
传智教育(003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一帆)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一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 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客观的决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人李一帆,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担任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8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传智教育(003032)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提高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问责力度,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增强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有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严格遵 守公司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有关人员不得干扰、阻碍审计机构及相关 注册会计师独立、客观地进行年报审计工作。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的其他人员在年 报信息披露工作中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规章制度,未 勤勉尽责或者不履行职责,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应当按照本制度的 规定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 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 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