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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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募集资金管理 - 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集中管理[4] - 用于主营业务及专款专用[6] - 闲置资金可投保本产品,需董事会审议[7] 用途变更与监督 - 变更用途须经多部门审议同意[9] - 财务中心建管理使用台帐[11] - 董事会半年核查并披露报告[11] 其他规定 - 超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事务所出鉴证报告[12]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其负责解释修订[14]
传智教育: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20:48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 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豁免提前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 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 ...
传智教育: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FIS Holdings Pte.Ltd51%股权的公告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拟收购 FIS Holdings Pte. Ltd. 51%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交易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 部门、外汇管理部门等政府部门履行境外投资备案和审批程序通过后方可实施, 能否最终取得相应备案或审批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一、交易概述 证券代码:003032 证券简称:传智教育 公告编号:2024-054 辅仁控股总部位于新加坡,下属两家全资子公司,分别为 Furen International School Pte Ltd(以下简称"辅仁国际学校")和 E-Jia Homestay Pte Ltd(以下简称"怡家"),辅仁国际学校提供国际剑桥 O-level 和 A-level 等课程教育,怡家提供学生住宿和宿舍管理等支持服务。辅仁控股教育质量卓越, 师资力量雄厚,毕业生遍布全球名校,是一家运营模式规范、财务状况良好的教 育集团。 姓名:Li Wei 国籍:新加坡 住所:Eunos Damai ...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独立董事津贴 - 独立董事津贴每人每年96,000元(含税)[2] - 公司按个人所得税标准代扣代缴独立董事个人所得税[2]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2]
传智教育: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 半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6]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披露[8] - 除董事长或经理外其他董监高无法正常履职达或预计达三个月以上需披露[8]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7]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应立即披露[7] 信息披露原则与渠道 - 公司应保障信息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2] -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重大信息[3] - 公司在网站及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证券交易所网站等[3] - 依法披露的信息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等发布并置备于公司住所等[4] 信息披露流程 - 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在特定时点向董事会等报告未公开信息[12] - 董事会秘书收到未公开信息后分析判断并提请披露[12] - 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信息披露事务[13] - 董事等对招股说明书等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保证信息真实准确完整[15] - 高级管理人员及时编制定期报告草案并提请审议[16] - 持股5%以上股东等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7] 监督与管理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7] - 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监督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18] - 董事会秘书等对相关人员履行职责行为书面记录并保存[19] 保密要求 - 公司相关人员对未公开信息严格保密[21] - 公司未公开信息知情人范围包括多类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在列[24] 内部审计 - 内审部每季度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部审计情况和问题,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27]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董事会秘书负责将信息披露文件报送交易所审核登记、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公告等多项工作[28] - 未经董事会秘书同意,任何人不得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29]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保管招股说明书等资料原件,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1] - 查询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原件和底稿需向董事会秘书书面申请,相关申请与同意函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31] 部门与子公司职责 - 公司各部门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应指派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32] 违规处罚 - 公司对未及时准确报告信息披露事项等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34] - 公司董事会秘书有权建议董事会对未处理的违规责任人进行处罚[34]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6]
传智教育:总经理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 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禁 入措施,期限未满的; (七)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期限尚未届满; (八)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该聘任无效。在任高级管理人员出现上 述情形,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知悉有关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履 行职责,召开董事会予以解聘。 1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 ...
传智教育: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 "公司")内部控制机制,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 督作用,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 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会计报表; (二)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四)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五)法律法规、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 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进行核 查验证,履行特别注意义务,审慎发表专业意见。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管理层与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沟通: (一)沟通时点:会计年度结束后至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进场前,保持联系 沟通。 (二)参加沟通人员:审计委员会成员、会计师事务所年审项目负责人、公 司管理层人员。 (三)沟通形式:现场会议、 ...
传智教育: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7]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11] - 召集人提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1]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1] - 表决方式为书面记名投票,临时会议可通讯表决[11]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14]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14]
传智教育: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具体包括: (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1.1条规定的交易事项;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防止关联交易损害公司 及股东的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办法。 (三)销售产品、商品; (四)提供或者接受劳务; (五)委托或者受托销售; (六)存贷款业务; (二)购买原材料、燃料、动力; (七)与关联人共同投资; (八)其他通过约定可能造成资源或者义务转移的事项。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关联人、关联股东、关联董事按照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确定。公司与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发生的交易 不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协议。关联交 易协议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协议内容应明确、具体。 第五条 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和销售业务渠道等方 式 ...
传智教育: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 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及时、准确、完整,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任何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负有 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和部门,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的制度。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公司下属分公司负责 人、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委派参股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内部重大信息的 义务。 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出现本制度规定的情形时 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的管理部门,公司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负有向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报告本制度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