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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核公司 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对董事会负责。审计 委员会应当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三)协助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 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 (四)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 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 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为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委员 ...
传智教育(003032)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向公 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聘 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视重要性程度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 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三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规则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并满足下列条件: (一)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组织机构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并 且执行有效; (二)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记录和社会声誉,认真执 ...
传智教育(003032)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在公司编制和披露年度报告期间的工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相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履行其在公司年度报告编 制和披露期间所应当履行的各项职责,并认真编制其年度述职报告。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为独立董事行使职权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不限制或者阻碍独立董事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 第四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 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五条 独立董事可以通过会谈、实地考察、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各种形 式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第九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 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 意见,并予以披露。 第十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职责和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议事及决策程序,保障董事会高效、 有序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立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受股 东会委托,负责经营管理公司的法人财产,是公司的经营决策中心,对股东会负 责。 第三条 本规则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内部机构设置、召 集、召开、议事及表决程序的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 第二章 董事的一般规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 1 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将解除其职务,停止其履职。 第五条 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 ...
传智教育(003032)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公告编号:2018-019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 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 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有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四)确保公司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公平。 第二章 一般规定 第六条 公司配置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 第七条 内审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被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 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或职能部门、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 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内审部的工作 ...
传智教育(003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一帆)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一帆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 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客观的决策。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参与提名委员会情况 本人李一帆,198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 历。2007 年 8 月至 2011 年 7 月,担任北京市安通律师事务所律师;2011 年 8 月至今,担任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2023 年 12 月至今,担 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
传智教育(00303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第一条 为了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法律规定的公开及非公开等方式向 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七条 募集资金应当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领域。公司应当严格按照 发行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实行专款专用。 第八条 募集资金不得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或借予 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营业 务的公司,不得用于股票及其他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不得将 募集资金用于质押、委托贷款或其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投资。 公司应当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公允性,防止募集资金被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或挪用,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 关联方利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获取不正当利益。 第九条 ...
传智教育(003032)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4月)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明确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职 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的任免 第二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三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自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 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自缓刑 考验期满之日起未逾二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 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三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 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之日起未逾三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六)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
传智教育(003032) -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1 23:03
经核查,李洪先生、张岭先生、李一帆先生不属于在公司或者公司附属企业 任职的人员或者前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不属于直接或者 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或者前述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或者前述人员的配偶、父 母、子女;不属于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或者前述 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属于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 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不属于为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 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 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不属于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前述情形的 人员;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 ...
传智教育(003032)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岭)
2025-04-21 23:03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张岭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本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 2024 年度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 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表决意见,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现将本人 2024 年度工作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岭,197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 2001 年 1 月至 2003 年 11 月,担任新东方教育在线任市场总监;2003 年 12 月至 2007 年 12 月,担任摩托罗拉(中国)电子有限公司移动终端事业部任高级产品 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担任建银国际(中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 部任资产管理总监;2013 年 1 月至 2015 年 6 月,担任中国民生银行总行投资银 行部任并购业务中心总经理;2015 年 7 月至 20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