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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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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制度规范 - 规范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工作[2] - 独立董事应履行义务并编制年度述职报告[2]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2] 权利与义务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应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2][3] - 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 - 过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3] 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
传智教育:日常经营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六类事项[2] 审批规定 - 两类采购事项合同金额超条件由董事会审批[2] - 三类销售事项合同金额超条件由董事会审批[2] - 重大影响合同由董事会审批[2] 违规处理 - 越权审批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并索赔[3] 制度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
传智教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公司现任监事;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 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 ...
传智教育: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在任监事出现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应当自知道有关 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监事履行职责,并建议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 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当在二个 ...
传智教育: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平 等对待全体股东,不得以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影响股东的表决,操纵表 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股东会议 ...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 ...
传智教育: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0 20:48
会议信息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7名董事全出席[1] - 董事会同意2024年10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8]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新加坡全资子公司拟1530万新加坡元(约8364.51万元人民币)收购辅仁控股51%股权[2] 议案情况 -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购FIS Holdings Pte. Ltd.51%股权的议案》等三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5][6]
传智教育: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签署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会议通知,经全体监事一 致同意豁免提前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9 月 20 日 14:00 在北京市昌平区建材城西 路金燕龙写字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亲自出席监 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平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 会议决议》签署页) 监事会同意提名肖婷婷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鉴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已于 2024 年 7 月 1 日起施 行,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监事 ...
传智教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5] - 公司上市一年内及本人离职半年内,董事等所持股份不得转让[4] 信息申报与公告 - 董事等任职、信息变更、离任等后二日内申报个人信息[9] - 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二日内公告[11] 股份锁定与额度计算 - 证券账户内年内新增无限售股按75%自动锁定[13] - 每年首交易日按上年末登记股份25%算本年度可转让额度[14] 股票买卖限制 - 定期报告公告前及业绩预告等公告前五日内,董事等不得买卖股票[5] - 董事等6个月内反向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5]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16]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执行[16]
传智教育:关于监事亲属短线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2024-09-06 17:26
交易情况 - 2024年4 - 9月多次买卖股票,9月5日卖出20000股[1] - 短线交易结果为 -10587元,截至披露日王文海持股0股[1][2] 处理措施 - 王文海未获收益,公司暂不处理,保留追责权利[4] 后续策略 - 相关人员致歉并承诺遵守规定,公司加强法规学习督导[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