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智教育(00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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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智教育: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资金管理制度 - 制度加强公司资金管理,防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2] - 明确资金占用(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定义[2] 责任划分 - 董监高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董事长等为第一责任人[4] 检查与处理 - 财务会同内审每半年检查公司或子公司[6] - 发生占用,董事会追回资金和费用并报告监管[7]
传智教育: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4]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管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备忘录至少保存十年[11] - 公司将内幕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13] 违规处理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董事会视情节处分[1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实控人违规公司可追责[16] - 中介服务机构及人员违规公司可处理追责[17] -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17]
传智教育: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担保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为他人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2] 担保原则 - 原则上不对除控股子公司外第三人提供担保,符合条件经批准可提供[4] 审批程序 - 对外担保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法定程序审议批准[4] 特殊担保审批 - 多项超比例或特定对象担保须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6] 董事会审批要求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审议同意通过[8]
传智教育:关于监事辞任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2024-09-20 20:48
人员变动 - 2024年9月19日监事苏小粉因工作调整申请辞任,辞任后仍任职[1] - 苏小粉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6,403股[1] 监事补选 - 2024年9月20日会议同意提名肖婷婷为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2] - 肖婷婷任期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未持股无关联[2][4]
传智教育:日常经营决策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制度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六类事项[2] 审批规定 - 两类采购事项合同金额超条件由董事会审批[2] - 三类销售事项合同金额超条件由董事会审批[2] - 重大影响合同由董事会审批[2] 违规处理 - 越权审批公司有权处分责任人并索赔[3] 制度生效与管理 -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3]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3] - 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3]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制度规范 - 规范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期间工作[2] - 独立董事应履行义务并编制年度述职报告[2]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2] 权利与义务 - 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应对年报签署确认意见[2][3] - 联名要求延期开会或审议,董事会应采纳[3] - 过半独立董事同意可聘中介,费用公司承担[3] 生效与解释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4]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4]
传智教育: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第一条 为进一步促进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与《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三条 公司设董事会办公室,作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 门。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 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 (一)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三)公司现任监事; (四)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董事会秘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 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第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 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 ...
传智教育: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监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监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 能,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 规则。 第二条 监事任职资格 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关于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同时适用于监事。 在任监事出现公司章程第九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应当自知道有关 情况发生之日起,立即停止有关监事履行职责,并建议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或 职工大会予以撤换。 第三条 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 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四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3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或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事会人数的 三分之一的,辞职报告应当在下任监事填补因其辞职产生的空缺后方能生效。在 辞职报告尚未生效之前,拟辞职监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公司应当在二个 ...
传智教育:股东会议事规则(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规范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公司在股东会上不得披露、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召开股东会应当平 等对待全体股东,不得以利益输送、利益交换等方式影响股东的表决,操纵表 决结果,损害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会 应当在 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股东会议 ...
传智教育: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9月)
2024-09-20 20:48
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江苏传智播客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任何其他职务,并与 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 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1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担任独立董事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公司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包括审计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