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刚光伏(300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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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金刚: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绿色能源优势的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
智通财经· 2025-09-30 19:45
公司重整与战略方向 - 公司披露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1] - 未来欧昊集团将继续支持金刚光伏专注于HJT技术路线以巩固先发优势 [1] - 欧昊集团将携手产业合作伙伴为金刚光伏导入算力业务 [1] 业务模式转型 -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绿色能源优势的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 [1] - 未来业务将结合光伏制造、光伏发电、算力服务、绿电直连,打造算电一体化商业模式 [1] - 公司仍将深耕酒泉,充分发挥当地绿色能源政策优势 [1] 未来业务布局 - 在已有绿色光伏业务基础上,公司将发展算力AI大数据服务 [1] - 通过能源及算力的结合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1]
*ST金刚(300093.SZ):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绿色能源优势的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
智通财经网· 2025-09-30 19:41
公司战略方向 - 欧昊集团将继续支持金刚光伏专注于HJT技术路线以巩固先发优势 [1] - 欧昊集团将携手产业合作伙伴为金刚光伏导入算力业务 [1] - 公司致力于成为一家具有绿色能源优势的算力基础设施运营商 [1] 商业模式 - 公司将打造光伏制造、光伏发电、算力服务、绿电直连的算电一体化商业模式 [1] - 发展模式为在已有绿色光伏业务基础上,发展算力AI大数据服务 [1] - 通过能源及算力的结合实现业务整合 [1] 区域发展重点 - 金刚光伏仍将深耕酒泉以充分发挥当地绿色能源政策优势 [1]
*ST金刚(300093) - 关于公司及四家子公司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提示性公告
2025-09-30 19:01
重整信息 - 2025年9月19日公司及四家子公司重整申请获受理并指定管理人[2] - 债权人应于2025年10月19日前申报债权[3] -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9时30分网络召开[3][4] 股票情况 - 2025年4月30日起公司股票被“双警示”,简称“*ST金刚”[7] - 2025年9月22日叠加退市警示,涨跌幅限制20%[7] - 若2025年度指标触及规定,股票将终止上市[7] 风险与展望 - 公司存在重整失败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风险[7] - 顺利重整将改善资产负债和经营状况[7]
*ST金刚(300093) - 甘肃金刚羿德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5-09-30 19:01
公司情况 - 金刚羿德是金刚光伏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22年7月27日,注册资本1亿人民币[31] - 2024年金刚光伏整体严重资不抵债,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7] 重整时间 - 金刚羿德重整受理日为2025年9月19日,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7] - 预留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14] - 2025年9月18日金刚羿德申请重整,9月19日法院裁定受理并指定管理人[32] - 重整计划执行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算,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68] 财务数据 - 截至基准日,金刚羿德经审计资产总额约6.14亿元,负债总额约11.23亿元,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约6.14亿元,清算价值约0.12亿元[33] - 截至2025年9月29日,2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约6.52亿元,初步审查确认债权总额约6.28亿元,剩余约0.24亿元暂未确认[34] - 截至2025年9月29日,金刚羿德账面尚有约0.0003亿元普通债权未依法申报[37] - 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0.94%[38] 清偿方案 -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内现金清偿,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22] - 职工、社保和税款债权(如有)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现金全额清偿[22]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普通债权分两次现金全额清偿,1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元获约3.08股金刚光伏转增股票,抵债价32.49元/股[23][42][43][44] - 劣后债权(如有)在普通债权未全额清偿前不安排偿债资源[23][45] 未来展望 - 金刚羿德未来推动欧昊新能源在电池片领域发展,目标成光伏异质结领域领先企业[52] - 金刚光伏苏州基地有1.2GW电池片和组件产能,酒泉基地规划4.8GW电池片产能,已投产1.8GW[55] - 重整后金刚光伏拟将苏州基地电池产能集中至酒泉基地[53] 重整相关 - 金刚光伏与四家子公司统筹协调重整,共同引入重整投资人[25] - 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对相关各方有约束力[65] - 若草案未获通过且未获批准,法院将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破产[66] -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执行,管理人监督[67] - 偿债资源以银行转账、股票非交易过户分配,债权人需配合提供账户信息[69] - 重整费用在执行完毕前由债务人现金优先偿付[72]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满足支付费用、分配款项和股票等条件[83]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减免债务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债权人部分权利受限,债务人有追偿权[84] - 本次重整整体招募重整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广东欧昊集团等[92]
*ST金刚(300093) -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
2025-09-30 19:01
项目进展 - 酒泉已建成和在建光伏项目12个,即将动工和已签约项目8个[2] - 欧昊集团建设金塔昊明300MW集中式光伏项目、瓜州昊华200MW集中式太阳能电站[12] 产能情况 - 金刚光伏现有江苏吴江1.2GW电池片和组件产能,甘肃酒泉规划4.8GW电池片产能、投产1.8GW[9] - 重整后三年内将全部产能集中至酒泉地区[2] 业务合作 - 金刚光伏孙公司签订价值3.99亿元算力服务合同[4] - 已与某客户签订价值3.99亿元的算力服务合同[4] 未来展望 - 2025年完成重整后将化解债务、降低资产负债率[10] 团队建设 - 金刚光伏已搭建40 +人员的专业光伏行业营销队伍[13] 技术成就 - 2021年落地行业内首条GW级HJT量产生产线[12] 市场趋势 - 以“五大六小”为首的电力集团HJT标段招采量总额逐年攀升[12] 公司管理 - 重整完成后公司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管理体系[14] - 公司管理层将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规范企业运营和信息披露管理[14] 成本控制 - 公司将完善管理制度及实施流程,加强经营费用和运营成本管理[16] - 公司将压缩管理层级,缩减不必要成本开支,降低管理成本[16] 生产优化 - 公司将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生产效率[16] - 公司将提高质量控制水平,减少生产错误和缺陷[16] 综合效益 - 多项减负措施将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盈利水平[16]
*ST金刚(300093) - 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2025-09-30 19:01
股本变动 - 公司现有总股本2.16亿股,按每10股转增15股约3.24亿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约5.4亿股[3] 股票用途 - 2.61亿股转增股票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4] - 6300万股转增股票用于清偿公司及其四家子公司普通债权[5] 转让限制 - 产业投资人取得转增股票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6] - 产业合作伙伴半数转增股票12个月内、其余半数24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6] - 财务投资人取得转增股票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6] 财务安排 - 公司聘请财务顾问对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除权参考价计算公式调整论证[7] 未来展望 - 重整完成后公司基本面改变,财务和经营状况改善,盈利能力增强[9]
*ST金刚(300093) - 苏州金刚防火钢型材系统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5-09-30 19:01
公司概况 - 苏州型材注册资本总额5200万美元,金刚光伏合计持股100%[27] 时间节点 - 苏州型材重整受理日为2025年9月19日[7] - 审计、评估等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7][8] - 2025年6月10日苏州型材向吴江法院申请重整,9月19日酒泉中院裁定受理[28] - 重整计划预留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之日起3年[10] - 债务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63] 财务数据 - 金刚光伏2024年年度报告显示整体严重资不抵债[13] - 截至基准日,苏州型材经审计资产总额约5.12亿元,负债总额约7.58亿元[30] - 截至基准日,苏州型材经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约5.22亿元,清算价值约1.76亿元[30] - 截至2025年9月29日,12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金额约0.15亿元[31] - 截至2025年9月29日,申报债权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0.04亿元,普通债权约0.11亿元[31] - 截至2025年9月29日,初步审查确认债权约0.09亿元,均为普通债权[31] - 截至2025年9月29日,苏州型材账面约6.25亿元债权未依法申报,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1.46亿元、税款债权0.03亿元、普通债权4.77亿元[33][34] - 截至2025年9月29日,2家有财产担保债权人申报债权约0.04亿元[37] - 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苏州型材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9.17%[35] 清偿方案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普通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分两次现金全额清偿[19][42]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部分,每100元可获约3.08股金刚光伏转增股票,抵债价32.49元/股[19][43] - 职工债权和社保债权全额清偿,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限内现金一次性清偿[40] - 若确认税款债权则全额现金一次性清偿,滞纳金作普通债权[41] 重整相关 -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重整计划草案,且其所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该组通过草案[57]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草案视为通过[58] - 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生效,对债务人、债权人、出资人等各方有约束力[60] - 若重整计划草案未获通过且未获法院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61] -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执行,管理人监督,债务人应及时向管理人报告执行情况[62] - 偿债资源以银行转账、股票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债权人应配合提供账户信息[64] - 重整费用在执行完毕前由债务人以现金优先偿付[67] - 重整完成后,债权人应申请删除债务人失信信息,解除信用惩戒措施[74]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满足支付完重整费用、分配完或提存现金款项和转增股票[78] - 重整计划修改需因特殊情况或投资人过错,申请变更限于1次,获批后2个月内提修正案[83] 其他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重整程序需协调审理,以化解债务危机[85] - 重整投资人包括广东欧昊集团等产业和17家财务投资人,通过取得股权维持控制权[85] - 重整偿债资源包括投资款和转增股票,统筹用于清偿全部债务[86] - 债权清偿整体考虑,同一债权受偿额不超债权总额[87]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分别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各自债权人分组表决[88] - 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批准后可实施转增股票,不受子公司重整结果影响[88] - 未成功重整子公司的现金留作补充流动资金,对应转增股票注销[89] - 债权人可分别申报全部债权,优先选择受偿程序,但不能“拆分挑拣”清偿[90] -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为清偿主体,在担保财产评估价值范围内受偿,超出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方案在同一家债务人处受偿[91] - 普通债权受偿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可在主债务人或保证人等连带责任的重整程序中受偿,未明确选择时由相关主体确定清偿主体[92] - 重整计划未尽事宜按《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93] - 需指定接受偿债资金银行账户,账户开户名须与债权人名称一致,否则需提供情况说明[96] - 需指定接受偿债股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债权人名称一致,否则需提供情况说明[102]
*ST金刚(300093) - 欧昊新能源电力(甘肃)有限责任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5-09-30 19:01
公司现状 - 金刚光伏2024年整体严重资不抵债,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17] - 欧昊新能源是重要业务经营主体,陷入经营和债务危机[17] - 欧昊新能源注册资本30,000万人民币[31] - 酒泉4.8GW项目已建成产能1.8GW,苏州基地有1.2GW产能[31][59] - 截至2025年9月29日,35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约13.68亿元[35] - 截至2025年9月29日,初步审查确认债权约9.68亿元[35] -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欠付职工债权84.83万元[37] - 截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账面约7.78亿元债权未依法申报[38] 重整信息 - 欧昊新能源重整受理日为2025年9月19日[8] - 审计、评估等报告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8][9] - 预留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14] - 2025年9月19日酒泉中院裁定受理重整申请并指定管理人[33] - 截至基准日,经审计资产总额约17.52亿元,负债总额约21.58亿元[34] - 截至基准日,经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约18.81亿元,清算价值约8.16亿元[34] - 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1.28%[39] - 本次重整仅设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表决[63] - 债务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重整计划[70] 偿债方案 -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内现金清偿,超出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22] - 职工、社保和税款债权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现金全额清偿[22]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含)普通债权分两次现金全额清偿[23][46]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上普通债权“以股抵债”,每100元获约3.08股转增股票,抵债价32.49元/股[23][47] - 劣后债权在普通债权未全额清偿前不安排偿债资源[23][49] 未来规划 - 专注HJT技术路线,整合苏州电池业务[56] - 拟将苏州基地电池产能集中至酒泉基地[57] - 重整后以降本为中心,采取降本举措[58] - 已搭建国内营销中心及海外事业部[60] - 重整完成后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优化内控管理体系[62] 其他 - 重整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合作伙伴及财务投资人[94] - 重整偿债资源包括投资款、转增股票[95]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分别制定重整计划草案[96]
*ST金刚(300093) - 苏州金刚光伏科技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
2025-09-30 19:01
公司概况 - 上市公司为甘肃金刚光伏股份有限公司[6] - 苏州金刚成立于2010年10月20日,注册资本2200万美元,金刚光伏合计持股100%[27] - 苏州金刚拥有1.2GW异质结电池片生产线及500MW组件车间,2022年12月获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7] 重整时间 - 重整受理日为2025年9月19日[6] - 基准日为2025年4月30日[6] - 预留期限自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3年[10] - 2025年6月10日苏州金刚向吴江法院申请重整,9月19日酒泉中院裁定受理[14] 机构信息 - 审计机构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6] - 评估机构为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8] 投资人与债权 - 重整投资人包括产业投资人广东欧昊集团有限公司等[8] - 有财产担保债权指对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等的债权[9] - 职工债权包括所欠职工工资等费用及补偿金等[9] - 普通债权指除特定债权外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的其他债权[10] 财务数据 - 截至基准日,苏州金刚经审计资产总额约8.77亿元,负债总额约17.60亿元,评估资产市场价值约9.84亿元,清算价值约3.19亿元[30] - 截至2025年9月29日,23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约0.43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0.09亿元,普通债权约0.34亿元[31] - 截至2025年9月29日,初步审查确认债权约0.09亿元,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约0.09亿元,普通债权约0.003亿元,剩余约0.34亿元未确认[31] - 截至2025年9月19日,公司欠付职工债权1053.44万元,有1起劳动争议诉讼涉及标的金额637.74万元[32][41] - 截至2025年9月29日,公司账面尚有约11.16亿元债权未依法申报,其中有财产担保债权2.83亿元,税款债权0.02亿元,普通债权8.31亿元[33][34] - 模拟破产清算状态下,普通债权清偿率约为1.82%[35] 清偿方案 - 有财产担保债权在优先受偿范围内现金清偿,不足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18] - 职工、社保和税款债权(如有)在重整计划执行期内现金全额清偿[18] - 每家债权人10万元以下普通债权分两次现金全额清偿,10万元以上部分每100元获约3.08股金刚光伏转增股票,抵债价32.49元/股[19] - 劣后债权(如有)在普通债权未全额清偿前不安排偿债资源[19] 未来规划 - 公司将现有电池片产能集中至酒泉基地,发挥苏州基地优势打造高效异质结组件品牌[52] - 公司采取业务聚焦与资源整合、技术升级与智能制造、提升运营效率等举措降本增效[53] - 公司重整后将在欧洲、亚太、非洲等地区设立海外事业部,拓展海内外销售[55] - 公司重整后将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完善管理制度,降低运营成本[56] 表决与执行 - 本次重整仅设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57] - 出席会议的同一表决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且代表债权额占该组债权总额三分之二以上,该组通过草案[58] - 有财产担保债权组和普通债权组均通过草案,草案视为通过,管理人向法院申请批准[59] - 重整计划由债务人执行,管理人监督,债务人应于2025年12月31日前执行完毕[63][64] 其他事项 - 偿债资源以银行转账、股票非交易过户方式分配,债权人需配合提供账户信息[65] - 若草案未获通过且未获法院批准,法院将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公司破产[62] - 重整费用在执行完毕前由债务人现金优先偿付[68] - 共益债务由债务人按规定及约定随时偿付[69] - 债权人需配合解除保全、抵押质押等多项事项[70][71][72][73][74][75]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前保证人可要求转付清偿部分,执行完毕后债权人应6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担责[76] - 重整计划执行涉及手续需相关部门协助执行[77] - 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需满足重整费用支付、现金和转增股票分配等条件[79] - 重整计划减免债务执行完毕后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80] - 重整计划可因特殊情况申请变更,申请限于1次,获批后2个月内提修正案[84]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重整程序协调审理,招募产业和财务投资人[86] - 重整偿债资源包括投资款和转增股票,统筹清偿债务[87][88] - 金刚光伏及其四家子公司将分别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分组表决,重整计划经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89] - 四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是否通过对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无直接影响,表决和裁定相互独立[89] - 金刚光伏重整计划批准后可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不受四家子公司重整结果及进度影响[89] - 若四家子公司未重整成功,预留现金留存金刚光伏补充流动资金,对应转增股票注销[90] - 同一笔债权,债权人可分别申报全部债权并选择优先受偿程序,但不得“拆分挑拣”清偿[91] - 有财产担保债权以提供财产担保的债务人为清偿主体,超出担保财产评估价值部分按普通债权清偿[92] - 普通债权受偿额不得超出债权总额,未作明确选择时实际清偿主体由相关主体根据偿债资源确定[93] - 重整计划其他未尽事宜按《企业破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执行[94] - 债权人需指定接受偿债资金银行账户,账户开户名须与债权人名称一致[97] - 债权人需指定接受偿债股票证券账户,账户名称须与债权人名称一致[103]
*ST金刚(300093) - 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议的通知
2025-09-30 19:01
会议时间 - 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日期为2025年10月23日15:00[3,5]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7] - 登记时间为2025年10月21日9:30 - 11:30、14:30 - 16:30[11] 投票信息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交易系统)及9:15至15:00(互联网系统)[5] - 投票代码为350093,投票简称为金刚投票[16] - 提案1.00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重整情况 - 法院于2025年9月19日裁定受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重整申请[2] - 重整计划涉及的出资人权益调整事项能否通过表决存在不确定性[13] 投票方式及规定 -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需按规定办理身份认证,获取“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18] - 非累积投票提案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不同意某候选人可投0票[20] - 可委托代表出席公司出资人组会议,按授权委托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签相关文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