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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3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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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刚控股(300103) -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2025-08-25 21:17
证券代码:300103 证券简称:达刚控股 公告编号:2025-48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1 附件:组织架构图 务渫中 渫中 渫中 事业 新崫事业 新中 股 会 董 事 会 战略ᔫ员会 ᔫ员会 ᰠᔫ员 审ᔫ员会 董事会公 事业 审规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2 日召开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公司 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 关过渡期安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同意对公 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架构图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2 ...
达刚控股(300103) -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5-08-25 21:1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5年9月11日14:00现场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9:15 - 15:00[1]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4日[4] - 现场登记时间为2025年9月10日9:00 - 11:30、13:30 - 17:00[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50103,简称达刚投票[17] - 会议联系电话和传真为029 - 88327811[10] 股份与控制权 - 孙建西女士及李太杰先生委托陈可先生行使表决权股份51,812,390股,占比16.31%[4] - 2025年8月21日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公司控制权变更[4] 议案相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多项议案,含《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6] - 议案1.00、2.01、2.02为特别决议事项,需2/3以上表决通过[7] - 《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有9个子议案[22] 授权委托 - 可委托代表出席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有效期为2025年8月25日至9月11日[21][22]
达刚控股(300103) - 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6
会议情况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现场召开[1] - 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1] 审议事项 -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3票同意[1] -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票同意[2] -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2]
达刚控股(300103) -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5-08-25 21:15
会议相关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9位董事全到[1] - 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1] 人事变动 - 补选焦生杰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闫晓田辞职[2] 制度修订 - 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需股东大会审议[3][4] - 制定、修订多项制度,部分需股东大会审议[4][5][6][7] 架构调整 - 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进行调整[7] 会议安排 - 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7]
达刚控股(300103)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5 21:1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收入8657.57万元,同比增长12.18%[19] - 公司报告期营业总收入8657.57万元,同比上升12.18%[36][43] - 营业总收入从7717.88万元增至8657.57万元,增幅12.2%[136] - 营业收入为8657.57万元,同比增长12.18%[1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1617.44万元,同比扩大11.95%[19] - 公司合并净利润-1728.97万元,同比下降11.07%[36] - 公司归母净利润-1617.44万元,同比下降11.95%[36] - 基本每股收益-0.0509元/股,同比下降11.87%[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3.21%,同比下降0.89个百分点[1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亏损1646.18万元,同比基本持平[19] - 营业利润亏损1792.30万元,同比扩大21.05%[137] - 净利润亏损1728.97万元,同比扩大11.07%[137] - 母公司净利润为37.9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141]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0.08%至61,078,764.91元[44] - 销售费用同比上升46.43%至7,143,116.62元[44] - 管理费用同比上升46.97%至22,717,151.94元[44]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79.99%至778,487.42元[44] - 研发投入同比上升47.20%至4,551,927.42元[44] - 营业总成本为9894.95万元,同比增长9.26%[137] - 销售费用为714.31万元,同比增长46.42%[137] - 管理费用为2271.72万元,同比增长46.98%[137] - 研发费用为455.19万元,同比增长47.19%[137] - 财务费用为77.85万元,同比下降79.99%[137] 各业务线表现 - 高端路面装备业务涵盖沥青加热、存储、运输与深加工设备到道路施工与养护专用车辆及沥青拌和站等全系列产品[26][32] - 高端路面装备研制业务板块收入增长推动整体营收上升[36][43] - 高端路面装备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5.15%至42,583,245.51元[46] - 公共设施智慧运维管理业务实行精兵简政措施,优化处理并注销相关亏损子公司[28] - 乡村振兴业务重点推进陕西、湖北等地垃圾焚烧项目的商务洽谈、技术对接和设备测试[29] - 垃圾无害化处理设备在陕西地区业务拓展成效显著[39] - 新能源相关业务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0.00%至34,804,281.16元[46] - 控股子公司浙江恩科星电气专注于新能源充电设备和微电网系统研发制造[31] - 新能源充电桩业务涵盖电动汽车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全产业链[40] - 公司产品线包括沥青洒布车、同步封层车、稀浆封层车等超过10种专业道路施工与养护设备[32] 各地区及子公司表现 - 陕西达刚筑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006.09万元,净资产为1145.23万元,营业收入为141.03万元,营业利润为260.83万元,净利润为260.83万元[60] - 陕西达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54亿元,净资产为8858.07万元,营业收入为335.30万元,营业利润为511.32万元,净利润为511.32万元[60][61] - 江苏达刚设备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343.91万元,净资产为1229.18万元,营业收入为141.40万元,营业利润为161.83万元,净利润为161.83万元[61] - 达刚智维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033.03万元,净资产为3974.52万元,营业收入为104.77万元,营业利润为260.74万元,净利润为259.68万元[61] - 陕西达刚环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6.06万元,净资产为48.61万元,营业利润为24.80万元,净利润为24.80万元[61] - 无锡达刚总资产为26.57万元,营业亏损为0.07万元,净亏损为0.07万元[61] - 公司子公司广东达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761,573.5元,净利润152,582.39元[62] - 公司子公司湖北达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69,773.96元,净利润0元[62] - 公司子公司陕西智慧新途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注册资本4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160,852,802.05元,净利润6,881,292.09元[63] - 公司子公司浙江恩科星电气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45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53,679,713.11元,净利润988,943.56元[63] - 公司子公司陕西达刚工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总资产151,567.60元,净利润381,951.62元[63] - 公司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1户[63]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3632.98万元,同比增长27.31%[14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2025年1-4月中国工程机械进出口贸易额同比增长8.51%[26] - 2025年上半年工程机械行业市场竞争激烈,产品售价持续走低,企业利润空间遭受严重挤压[64] - 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导致净利润下降[36]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5] - 公司报告期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 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73] - 公司于2024年8月完成对恩科星的收购,存在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等多方面的融合风险[64] - 恩科星业务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可能导致毛利率下降的风险[65] - 充电桩产品质量和安全问题可能导致法律诉讼和巨额赔偿的风险[65] - 公司存在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客户主要为政府单位或资信良好企业[66] - 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完成,向西安大可出售众德环保52%股权,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111] - 公司已收到股权转让价款合计1.46亿元(1.4亿元 + 600万元),尚待收取剩余款项1.3376亿元[111] - 西安大可承诺筹措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及利息,并已完成众德环保52%股权的质押登记[112] - 西安大可已起诉未实缴出资合伙人要求履行出资义务,案件处于等待庭审结果阶段[113] - 孙建西女士向西安大可提供不少于1.6亿元借款,专项用于清偿逾期股权转让款[113] - 公司、孙建西女士、曼格睿及西安大可签订协议,简化剩余股份转让款项支付环节[113]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60.20万元,同比改善124.87%[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10,462,234.57元增至2,602,017.82元[1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从122,066,918.79元降至-1,225,841.01元[14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进一步恶化,从-24,406,816.69元降至-58,416,969.95元[144]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减少60.3%,从148,906,538.04元降至59,127,870.88元[144]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转为负值,从1,182,940.43元降至-4,696,895.39元[146]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下降98.4%,从123,081,311.56元降至1,977,205.49元[146] - 母公司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恶化132.2%,从-27,996,782.51元降至-64,983,179.18元[146] - 母公司期末现金余额下降73.1%,从123,591,945.07元降至33,188,035.18元[146] - 支付的各项税费增加57.5%,从3,975,532.91元增至6,263,514.49元[144]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减少70.2%,从50,000,000.00元降至14,890,000.00元[144] 资产和负债变动 - 总资产7.88亿元,较上年度末下降11.29%[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96亿元,较上年度末减少3.29%[1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53个百分点至7.57%[49] - 短期借款占总资产比例下降5.87个百分点至1.13%[49]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9,672,088.95元,较期初116,466,775.08元减少56,794,686.13元[129]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161,147,173.48元,较期初178,701,150.64元减少17,553,977.16元[129] - 存货期末余额为76,280,375.45元,较期初84,325,988.81元减少8,045,613.36元[129]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458,410,261.94元,较期初543,672,763.80元减少85,262,501.86元[129] - 资产总计从7884.15亿元增长至8887.29亿元,增幅12.7%[130] - 短期借款从889.62万元激增至6217.27万元,增幅598.8%[130] - 固定资产从273.82亿元增至286.92亿元,增幅4.8%[130] - 应付账款从6694.09万元增至7751.42万元,增幅15.8%[130] - 合同负债从743.53万元增至982.31万元,增幅32.1%[130]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0.12亿元降至3.37亿元,降幅66.7%[132]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6173.30万元增至6598.33万元,增幅6.9%[133] - 母公司短期借款从5318.28万元降至389.62万元,降幅92.7%[133] - 未分配利润亏损从-14.08亿元收窄至-12.46亿元,改善11.5%[131] 研发与知识产权 - 公司拥有有效授权专利169项,其中发明专利9项,实用新型专利147项,外观专利13项[31] - 公司主导编制1项国家标准和11项行业标准,参与编制2项国家标准、4项行业标准和5项地方标准[31] - 公司注册商标共80项,软件著作权78项[31] - 控股子公司恩科星获实用新型专利9个、外观专利1个、软件著作权5个[35] - 公司研发团队拥有以高级工程师及机械电气专业工程师为核心的技术力量[32]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独立董事王伟雄因个人原因于2025年5月9日离任[72] - 公司管理层及骨干员工于2015年12月完成股份增持计划[75] - 控股股东孙建西女士承诺赠予员工211.734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75] - 控股股东于2021年7月通过大宗交易减持222.3207万股股份用于支付员工收益[77] - 信托期限由60个月延长至96个月至2022年12月15日[77] - 公司股份总数保持不变,为3.176亿股,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占比99.92%[117] - 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26.039万股,占总股本比例0.08%[117]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6,445股[119] - 控股股东孙建西持股比例为26.65%,持股数量为84,641,584股,其中质押23,000,000股,冻结9,522,403股[119] - 股东英奇(杭州)企业总部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90%,持股数量为47,320,790股,报告期内减少3,183,800股,冻结30,907,640股[119] - 股东李太杰持股比例为2.55%,持股数量为8,106,916股[119] - 股东李世忠持股比例为2.42%,持股数量为7,688,815股,报告期内增加218,600股[119] -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和李太杰为夫妻关系,合计持股比例为29.20%[120]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1,760.10万元[160] 诉讼和或有事项 - 公司报告期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总计约1.61亿元人民币,其中与西安鼎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西安鼎达置业有限公司的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为8,027万元人民币[87][88] - 公司诉星河德凯(北京)机电成套设备有限公司拖欠设备款案件涉案金额为11万元人民币,已执行划拨冻结资金[88] - 公司诉保定市占利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设备款案件涉案金额为65万元人民币,已申请强制执行[88] - 公司诉互助旭宸建设有限公司拖欠设备款案件涉案金额为229.71万元人民币,未按调解书约定时间足额还款[88] - 公司诉尹金洪拖欠设备款案件涉案金额为3.5万元人民币,已于2025年1月结清欠款[88] - 公司诉青海远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设备款案件涉案金额为30万元人民币,对方未按约定支付欠款[88] - 公司诉新疆三鼎伟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拖欠设备款案件涉案金额为25万元人民币,已胜诉并申请强制执行[88] - 公司诉青海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欠设备款9万元案件已达成调解并偿还部分欠款[89] - 公司诉西藏维裕路业工程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欠设备款16万元案件已判决并申请强制执行[89] - 公司诉东营市市政工程公司垦利分公司欠设备款57万元案件处于诉前调解阶段[89] - 公司诉渭南市华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欠设备款50万元案件已开庭等待调解或判决[89] - 公司诉广西壮马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欠设备款143万元案件已立案等待庭审[89] - 公司诉广西利万人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欠设备款73万元案件已立案等待庭审[89] - 公司实际控制人孙建西女士与深圳阜华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案尚余2000万元及其他相关费用未支付[92] - 公司参股10%的联营企业东英腾华融资租赁(深圳)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度全额计提减值准备[67] 关联交易和担保 - 公司向关联方嘉兴智行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销售充电桩、配件及租赁仓库等关联交易金额为3951.02万元[93] - 关联交易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为100%[93] - 关联交易获批的额度为13752.8万元[93] - 控股子公司恩科星获批2025年度关联交易额度为13752.8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3951.02万元,占获批额度28.73%[95] - 公司为子公司恩科星提供2000万元担保额度,关联方陈可提供反担保[101] - 实际为恩科星提供担保金额500万元,占获批担保额度25%[102]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500万元[108]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3945.19万元[108]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3945.19万元,占净资产比例7.95%[108]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债务担保余额3945.19万元[108] - 陕西达刚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担保额度27000万元,实际担保金额3445.19万元[108]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108] - 报告期末已审批担保额度合计10000万元[108] - 公司已办理西安大可持有的众德环保全部股权质押手续[67] 其他重要事项 - 非经常性损益总额28.74万元,主要包含政府补助16.05万元[23][24] - 报告期投资额同比增长1,258.69%至300,000元[52] - 公司完成无锡达刚智慧运维科技有限公司清算注销[38] - 渭南总部基地通过环评竣工验收并采取资产盘活措施[41] - 公司报告期无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合同总金额、确认收入及应收账款均为0[110]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及子公司重大事项[110][11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83] -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84] -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85] - 控股股东孙建西女士于2025年7月16日与西安大可签订借款合同以促进股权转让尾款收回[67]
达刚控股(300103)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1:07
信息披露规则 - 重大事件中,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关注并披露[5][48] - 持有公司总股本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关联人属于特定对象[10] - 信息披露及时性要求为自起算日起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8]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真实、准确等[11]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出现泄漏或证券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第一时间报告深交所并公告[12] - 公司存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时不得买卖公司证券,内幕信息披露前相关人员不得利用信息交易[12] - 筹划重大事件应采取保密措施,信息失控或持续时间长应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12] - 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应遵守公平原则,信息变化影响决策需及时更新并说明原因[13] - 公司股东等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按规定履行义务,配合公司并在公告前不泄密[13] - 事件未达披露标准但可能影响股价,公司应比照规则及时披露[13]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变化需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17][18][19] 报告编制与披露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22] - 公司应在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中期报告编制与披露[22] - 年度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需披露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22][23] - 中期报告应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等内容,需披露前10大股东持股情况及控股股东等变化情况[23]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财务信息经审计委员会审核[2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24] - 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公司财务报告真实性等承担主要责任[20]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书面申请[25]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公告通知股东[30]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期至少二个交易日前通知并说明原因[30] - 召集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公告决议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十[30] 交易与诉讼披露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披露[32]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披露[32]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需披露[35] - 重大诉讼和仲裁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38]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上升或下降50%以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一个月内进行业绩预告[39] - 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和指标与定期报告实际数据指标差异幅度达20%以上,公司应致歉并说明情况[39] 股份回购与债券 - 回购股份股东会决议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1] - 公司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后,应在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41] -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每增加1%,应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公告[42] - 可转换公司债券在约定付息日前三至五个交易日内披露付息公告[42] - 可转换公司债券预计可能触发赎回条件,应在赎回条件触发日五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44] - 经股东会批准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在股东会通过后二十个交易日内赋予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一次回售权利[44] - 公司应在每一季度结束后及时披露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44] 其他关注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情况超过总资产30%需关注[4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变化需披露[48] 文件保存与保密 -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信息披露传送、审核文件保存10年[55]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及公告保存10年[55] - 公司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须经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56]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56] - 公司定期报告由总裁等编制草案,董事长审议,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3] - 公司临时报告由董事和高管报告,董事长敦促董事会秘书组织披露[55] - 公司信息披露需经提供核对资料、制作文件等多道程序[59] - 公司对未公开重大信息采取严格保密措施,特定对象参观需签署承诺书[62] -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63] -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对内刊等严格管理防信息泄漏[63] - 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告前泄漏,获悉人员须保密且不得买卖公司证券[64]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重大信息的人员,公司董事会将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64] 制度相关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66] - 本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时按其执行并修订[66] - 本办法经公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批准后生效,修订亦同[6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负责本办法解释[66] - 该制度由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8月发布[67]
达刚控股(300103)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1:07
审计委员会构成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5]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合规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内部审计情况[9]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下一年度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上一年度报告[10] 资料保存 - 审计合规部对相关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1] 检查安排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合规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11] 审计频率 - 定期审计一年不少于一次例行审计[14]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部门、分、子公司经营活动和控制系统[16] 审计监督事项 - 审计合规部对财务计划执行和决算等事项审计监督[17] 审计原则 - 内部审计遵循独立性等多项原则[3] 审计工作内容 - 包括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制度审计、特殊目的审计[9] 审计通知书送达 - 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送达,特殊业务实施时送达[19] 异议处理 - 被审计单位对报告有异议5个工作日内提书面意见[19] - 对决定和结论有异议10天内向董事会提复审申请[21] 自我评价报告 - 审计委员会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3] - 公司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披露相关报告[24] 奖惩措施 - 对执行制度好的单位和个人,审计委员会建议表扬奖励[26] - 被审方或审计人员违规给予相应处罚[26] 制度规定 - 制度与国家法规不符以国家法规为准,由内审机构解释,董事会修订[27]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执行[27]
达刚控股(3001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1:07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达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 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内幕信息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会保证内幕信息知情 人档案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公司审计委员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 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是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投资者关系管 理、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办事机构,并负责保管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资料及 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管工作。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代表代行 董事会秘书职责。 第三条 未经董事会书面授权或者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 露、报道、传送有关公司内幕信息及信息披露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 ...
达刚控股(300103)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1:07
董事会秘书任职要求 - 需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从事相关工作三年以上[6] - 近三十六个月受特定处罚或批评人员不得担任[7] 聘任与解聘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2] - 特定情形下一个月内终止聘任[12]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2] 职责与生效 - 空缺超三月董事长代行职责[14] - 聘任时签订保密协议[14]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20]
达刚控股(300103) - 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5 21:07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5] 活动时间与限制 - 避免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前30日内接受现场调研、媒体采访[11] - 年报披露后15个交易日内召开业绩说明会[13] - 拟召开年报说明会至少提前2个交易日发布通知[13] 活动形式与要求 - 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投资者关系活动,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12] - 举行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采取网上直播方式并提前公告[13] 沟通与投诉处理 - 股东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前与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14]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完善投诉处理机制[11] 信息披露 - 互动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保证公平、真实、准确、完整[16] - 可自愿披露规定外信息,遵循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23] - 有持续和完整披露义务直至事项结束[24] 人员管理 - 董事长是投资者关系管理最高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是主要负责人[21] - 从事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素质和技能[22] - 未经授权和培训人员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24] 培训与档案管理 - 安排多种渠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24]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并按规定存档[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