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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富技术: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4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宗旨 监事会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的议 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苏州锦 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监事会办公室 监事会设监事会办公室,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兼任监事会办公室负责人,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 求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三条 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 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一)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的各 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规定的决议时;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
锦富技术: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2 18:41
证券代码:300128 证券简称:锦富技术 公告编号:2023-053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临 时)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4 日发出,并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11 时在公司管理总部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会议方式举行。本 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煜先生主持,应参会监事三名,实际参会监事三名。本次 会议召集、召开情况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及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监督权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 ...
锦富技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4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 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 个月内举行。 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 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 2 个月以内召开 ...
锦富技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18:41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5 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份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 73,800 万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738,000,000.00 元,发行股票总数量为 205,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3.60 元/股, 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13,241,781.15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 724,758,218.85 元。 根据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人")作为苏州锦 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 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
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2-12 18:41
我们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关联 董事需回避表决。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 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就公司拟在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临 时)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及进展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关于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及进展的议案》,并了解了相关关联交易的背景情况,认为公司向泰兴市智光环 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借款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交易条款经交易双方 充分协商确定,定价原则合理;公司向智光环保支付相关款项系前期关联交易的 履行。上述相关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 ...
锦富技术:独立董事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8:41
第二章 一般规定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与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 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独立 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 ...
锦富技术: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及进展的核查意见
2023-12-12 18:41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及进展的核查意 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 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富技术"、"上市公司"或"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向关联方申请借款及购买资 产暨关联交易及进展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公司拟向智光环保及其控股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亿元借款,用于公司 日常经营活动资金周转,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借款利率参照市场同期贷款利 率水平并综合考虑公司融资成本的基础上经双方协商确定,计息方式按照借款实 际使用天数计息。借款在上述累计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本次借款无需提供任何 抵押或担保。 (二)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已完成,为加快推动募投项目所需 土地及房产等资产完成过户交割,保障募投项目实施, ...
锦富技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2 18:4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 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 其他组织; (三)由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 (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 (四)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 ...
锦富技术: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2 18:4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第五条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是为公司提供股东大 会网络投票服务的信息公司。公司可以选择使用现场投票辅助系统收集汇总现场投 票数据,并委托信息公司合并统计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数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 的表决机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苏州锦富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 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利用网络与通信技术,为公司股东非现场行使股东大会表决权 提供服务的信息技术系统。 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 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第三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投票外,应当向股东提供股东大会网络 投票服务。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
锦富技术: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年12月)
2023-12-12 18:41
苏州锦富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订对照表(2023 年 12 月)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3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71 | 公司于 2008 年 1 月 30 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商资批(2008)71 号 | | 号文件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 | 文件批准,以整体变更方式发起设立;公司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 | | 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为 320594400008599。 | 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00075966171X9。 | |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 39 号,邮政编码:215126。 | 第五条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江浦路 39 号,邮政编码:215006。 |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41,627,240 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299,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