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达(3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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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海达(300177)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0-24 17:02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提高质量和透明度[2] 差错情形 - 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其他信息错误遗漏、业绩预告差异等[3] 处理流程 - 处理重大差错需聘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更正后财报[6] 责任认定 - 董事长、总裁等对年报和财报真实性承担主要责任[8] 追究措施 - 责任追究形式多样,结果可纳入绩效考核并公告[9][10]
中海达(300177) - 印章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印章管理 - 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印章管理[2] - 各部门负责对应印章管理[5] - 印章刻制由行政部门统一办理[7] 印章使用 - 实行事前登记与审批制度[12] - 专管人员核对文件并规范盖章[14] 责任追究 - 非法刻制印章追究法律责任[16] - 未履行职责追究相应责任[16]
中海达(300177)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内部审计的目标是,改善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实施的有效 性;提高经营管理的效果与效率;确保公司行为合法合规。 第四条 内部审计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以风险控制为导向,确保客观公正。 第二章 职责要求和工作内容 第五条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的内部审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提高 公司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控制经营活动风险,根据国家有关审计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创业板上市公司内部审计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事务,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和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 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 责。 (一)对本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 及其实施的有效性进行 ...
中海达(300177)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子公司同时控股其他公司的,应参照本制度的要求,逐层建立对其子公司的 管理制度,并接受公司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六条 子公司依法设立股东会(如子公司为公司独资设立,则不设股东会, 以下皆同)、董事会(或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及监事会(或监事)或审计委员 会(或委员)。公司通过子公司股东会行使股东权利,委派或选举董事、监事或 委员,并通过该等人士对子公司行使其管理、协调、监督、考核等职能。 第七条 公司派股东代表参加子公司股东会。该股东代表在子公司股东会上 按照公司的决策或指示依法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第八条 公司依照子公司章程规定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董事、监事(或委员) 及高级管理人员。委派或推荐的候选人员由公司董事长、总裁或分管副总裁确定 或提名。公司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董事、监事(或委员)及高管人选 做适当调整。 第一条 为加强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子公司的管理,确保子公司规范、高效、有序运作,促进子公司健康发展,提 高公司整体资产运营质量,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 ...
中海达(30017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5-10-24 17:02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 所受聘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 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专门 召开的会议。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 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
中海达(300177) - 总裁工作细则
2025-10-24 17: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总裁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明确总裁职责,保障总裁行使职权,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置总裁。总裁主持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组织 实施董事会决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总裁的任职资格与任免程序 第三条 总裁任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 管理能力; (二)具有调动员工积极性的领导能力,具有建立合理的组织机构、协调各 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五)有较强的使命感和积极开拓的进取精神。 第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总裁: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五年,被宣告缓刑的, 自缓刑考验期满之日起未 ...
中海达(300177)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0-24 17: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 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 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公司、分公司、下属子公司(公司全资或控 股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管理工作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董事长为主 要责任人,由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当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由证券事务 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董事长与 董事会秘书 ...
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董事会秘书聘任与解聘 - 公司设一名董事会秘书,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3]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4]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4] - 特定情形一个月内解聘[4]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及制度制订[7] - 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8] 制度相关 - “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10] - 未尽事宜按法规和章程执行[10]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10]
中海达(300177)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10-24 17:02
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信息披露文件编制工作的基础,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广州中海达卫星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的 开展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第二章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管理制度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及时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 动等重大事项的情况汇报,并要求公司安排对有关重大问题的实地考察。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 ...
中海达(300177)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24 17:02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4] 会议规则 - 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二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召开,提前三日通知[9]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9]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无关联委员过半数通过决议[9] - 无关联委员不足半数提交董事会审议[10]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期至少十年[10] - 工作细则由董事会解释,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