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3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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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4年3月)(1)
2024-03-28 20:49
报告标准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为报告义务人[3] - 重大交易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报告[7] - 重大交易标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报告[9] - 重大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报告[9] - 与自然人发生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超1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报告[10] - 诉讼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报告[1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报告[13] -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等重大风险事项需报告[14] - 营业用主要资产被查封等超该资产30%属重大风险情况[15] 报告流程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应在获悉重大信息第一时间报告董事长并通知董事会秘书[23] - 超过约定交付或过户期限三个月未完成应及时报告并每隔三十日报告进展[24] - 董事会秘书接到报告当日内按规定评估、审核并判定处理方式[25] 责任人 - 董事长是公司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27] -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直接责任人[27]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是履行内部信息告知义务第一责任人[28] 责任追究 - 发生应报告内部重大信息未及时上报或未上报,公司追究报告第一责任人责任[30] - 报告义务人失职致信息披露违规造成严重影响或损失,给予批评等处分并可要求赔偿[31] - 证券监管部门另有处分可合并处罚[31]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冲突,依据《公司法》等规定执行[33] - 本制度第一时间指报告义务人获知拟报告信息当天(不超当日24时)[33] - 本制度“以上”“超过”含本数[33] - 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董事会[33]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33] - 制度由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制定[33]
苏大维格: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
2024-03-28 20:4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股东大会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股东平 等有效地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国家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 则。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五)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五条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 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第二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 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 ...
苏大维格: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28 20:4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1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并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 实际出席监事三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倪均强 先生主持,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6.90 亿元或等值外币(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 金贷款、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 ...
苏大维格: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
2024-03-28 20:49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1名,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 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 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 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之间的指定 联络人。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 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 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四条 ...
苏大维格: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4年3月)
2024-03-28 20:4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治理机制,完善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年报编制和披露方面的监督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 的有关规定以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独立董事制度》及《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规 程。 第二条 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的开展 工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30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当向独立董事及审计委 员会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投融资活动等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应当对 有关重大问题进行实地考察。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证券、期货相 关业务资格,以及为 ...
苏大维格:董事、监事、高管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8 20:49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 办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规 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前,应知悉《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 ...
苏大维格: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2024-03-28 20:4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21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 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为支持子公司业务发展,保证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求,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拟为 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技")、苏大维格(盐城) 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格")、常州华日升反光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日升")、公司控股子公司苏州维业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维业达")、苏州迈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塔光电")、公司控股 子公司维业达之全资子公司维业达科技(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业达 江苏")、公司全资子公司维旺科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盐城维旺")(以上公司统称为"被担保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7,5 ...
苏大维格: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4-03-28 20:49
证券代码:300331 证券简称:苏大维格 公告编号:2024-024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苏大维格") 于 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苏州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维旺科 技")之全资子公司盐城维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盐城维旺")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运行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7,000 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 12 个月,到期归还至相应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91 号)核准 ...
苏大维格: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8 20: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信息披露,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是指对公司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价格或者投 资者决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规 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并将公告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等监管部门备案。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 招股说明书、募集说明书、上市公告书、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 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 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 ...
苏大维格: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和保密制度(2024年3月)
2024-03-28 20:49
内幕信息管理 - 公司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管理机构,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董事会秘书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2]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一次超该资产30%属内幕信息[6]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等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6]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7]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7]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7] 备案与保存 - 涉及并购重组等内幕信息向江苏证监局和深交所备案[10] - 内幕信息登记备案材料至少保存10年[12] 保密责任 - 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责任[14] - 董事等应控制内幕信息知情范围[14] - 提供未公开信息前需确认对方保密义务[14]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将被处理追责[14] 其他规定 - 控股股东等应控制信息范围,股价异动及时告知[15] - 三种情形须及时修改本制度[18] - 制度修订及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19]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