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大维格(3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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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大维格(300331) - 公司章程(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2年4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1550万股,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7]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966.2286万元[8] - 公司设立时总股本为4,650万股[13] - 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966.2286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5] 股东信息 - 发起人陈林森持股1674.5997万股,比例36.0129%[13] - 发起人虞樟星持股821.8452万股,比例17.6741%[13] - 发起人江苏苏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34.7561万股,比例9.3496%[13] - 发起人江苏省苏高新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持股394.8720万股,比例8.4919%[14] 股份限制与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15] - 公司收购特定情形股份后,第(三)、(五)、(六)项情形合计持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9]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8] - 董事人数不足6人、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股10%以上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8]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3名独立董事,1名职工代表董事[77]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8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10日内召集[82]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任召集人[93]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成员过半数通过[94]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94] 财务与分红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0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02] - 公司每年度现金分红,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20%,最近三年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09]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巨潮资讯网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19]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15]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5]
苏大维格(300331) - 总裁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组织架构与职责 - 公司设总裁、联席总裁、常务副总裁、副总裁等[5] - 副总裁受总裁委托分管工作,可代行总裁职权[11] - 财务负责人协助总裁,分管财务并决策[12] 任职与任期 - 总裁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7] - 解聘总裁提前一月,违规不受限[6] - 总裁辞职提前一月申请,同意离任[6] 会议与决策 - 总裁办公会每三十日一次[15] - 决策听取职代会和与会人员意见[15][16] - 需提请董事会审议事项由总裁提交[17] 考核与奖惩 - 考核总裁指标有总资产、净资产等[26] - 成绩显著董事会给予物质奖励[27] - 失职失误追究责任,必要时处罚或解约[27] 工作细则 - 细则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29] - 未尽事项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9] - 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30]
苏大维格(300331) - 突发事件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制度基本信息 - 制度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6月制定[37] - 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5][36] 突发事件管理 - 制订突发事件管理制度应对各类突发情况[2] - 处理遵循合法合规、及时积极等原则[6] 组织架构与流程 - 应急小组由董事长任组长负责处理[9] - 部门责任人是预警第一负责人并向分管副总裁汇报[13][14] 处理措施 - 不同类型突发事件有对应处理方式[19][20][21] - 发生后上报监管局并按需书面报送[24] 保障与评价 - 各部门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保障[26] - 处理评价含调查、总结等四方面[29] 奖惩制度 - 实行责任追究制,有功者表彰,失职者处分[31]
苏大维格(300331) - 子公司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子公司定义 - 控股子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在50%以上或能实际控制的公司[2] - 参股公司指公司持股比例未达到50%且无实际控制权的公司[3] 子公司设立与转让 - 子公司设立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公司战略方针,经投资论证和审批[6] - 公司转让子公司股权,需对受让方尽职调查并报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8] 控股子公司管理 - 控股子公司过半数董事会成员应由公司推荐[12] - 控股子公司过半数监事会成员应由公司推荐产生[13]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需按规定程序和权限进行,经公司审议[13] - 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应按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披露[13] - 控股子公司召开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十日报送公司董事会秘书[15] - 控股子公司做出决议后,应在两日内将决议及纪要抄送公司董事会办公室[15] - 控股子公司重大事项表决需按公司意见,特定事项需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后行使表决权[21] - 控股子公司应聘任公司推荐的财务负责人,执行统一财务管理政策和会计制度[24] - 控股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需按公司规定履行审批和信息披露义务[25] - 未经公司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或互相担保[26] - 控股子公司对外借款需与公司沟通并履行审批程序[26] - 控股子公司原则上不进行委托理财等衍生产品投资,需经公司书面审核批准[31] - 未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批准,控股子公司不得随意对外泄露未披露信息[33] - 控股子公司接受媒体采访需经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批准,不得披露未公开财务信息[33] - 控股子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在1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并提供书面资料[36] - 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对控股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子公司应配合[37] - 控股子公司应建立考核奖惩和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并报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备案[41] - 控股子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对董监高进行考核并实施奖惩[43] - 控股子公司董监高履职不当,公司有权要求处罚且当事人担责[44] 参股公司管理 - 参股公司应健全治理结构,公司通过股东代表及推荐人员管理[45] - 参股公司重大事项决策,股东派出人员需征求公司意见并按指示表决[46] - 派出董事、监事应督促参股公司向公司财务部提供财报和年报[47]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48]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及修订[49] - 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50] - 制度落款时间为2025年6月[50]
苏大维格(300331)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投票信息 - 公司投票代码为350331,投票简称为维格投票[8]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0] 表决权规则 - 股东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股东账户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总和[13] -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集合类账户持有人或名义持有人,互联网投票受托股份计入总数,交易系统投票不计入[13][14] - 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选举票数[14] 其他规则 - 公司设总提案,股东对总提案投票视为对其他提案表达相同意见[15]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股东外的其他股东[17]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可查投票结果,互联网可查近一年结果[18] - 实施细则及修订自股东会批准后生效[20]
苏大维格(30033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人员信息申报 - 新任董高人员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6] - 现任董高人员信息变化或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信息[6] 股份锁定与转让 - 上市未满一年董高人员证券账户新增本公司股份100%自动锁定[7] - 上市已满一年董高人员证券账户年内新增无限售股份75%自动锁定[7] - 董高人员股份变动2个交易日内申报并公告[9] - 董高人员任期内及届满后六个月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总数25%[10] - 新增无限售股份当年度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股份计入次一年度可转让基数[12] 买卖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2]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董高人员不得买卖股票[12] - 董高人员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13] 减持规定 - 董高人员转让股份首次卖出15个交易日前报告减持计划并披露,每次披露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9] - 减持区间内公司重大事项,已披露减持计划未完成公告的董高人员同步披露进展并说明关联[15] - 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报告并披露完成公告[15]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确保特定主体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0] - 董高人员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并记录处理情况[18] - 制度依法律法规等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审议批准生效[20][21][22] - 制度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2025年6月相关制度[23]
苏大维格(30033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定期报告 - 定期报告分年度、半年度和季度报告,年报需审计,半年报特定情形需审计,季报一般无须审计[11] - 年报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半年报在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季报在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11] - 预计年度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出现6种情形之一,应在会计年度结束1个月内业绩预告,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升降50%以上属情形之一[14] - 与深交所约定定期报告披露时间,变更需提前五个交易日书面申请[12] 信息披露 - 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披露信息[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承担连带责任[7][34][35] - 信息披露遵守公平原则,确保投资者平等获取信息[7] - 明确内部信息披露职责范围和保密责任[8] - 临时报告由董事会发布并加盖公章[19]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应及时披露[21][22] - 信息披露工作由董事会统一领导和管理,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27] - 董事会秘书为公开信息披露主管人员,是与深交所指定联络人[28][39] - 定期报告由相关部门编制草案,经审核后提请董事会审议[29] - 重大事件知悉人第一时间通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30] - 信息公开披露前获董事长授权,必要时召集临时董事会审议[31] - 证券及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时,及时了解影响因素并披露[25] - 对外披露信息经多部门审核,董事长签发核准后报送深交所并发布[32] - 媒体宣传涉及经营业务状况和数据需获董事长或总裁确认[32] - 披露信息以董事会公告形式发布,财务负责人配合财务信息披露[40] - 指定报纸为《证券时报》,指定网站为巨潮资讯网,其他媒体发布信息时间不得先于指定媒体[45] - 董事等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保密义务,信息难保密或已泄露、证券价格异常波动时立即披露[47] - 明确与投资者等的信息沟通机制[49] 其他制度 - 建立内部信息披露文件、资料的档案管理制度,设置明确岗位及职责,确立董事等履职记录和保管制度[50][51] - 对信息披露违规部门和人员给予处分,可要求赔偿及追究法律责任[51] - 制度与相关规定冲突时按有关规定执行[5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审议通过之日生效[51] 公司信息 - 公司为苏州苏大维格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2] - 时间为2025年6月[52]
苏大维格(30033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审计委员会成员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4] - 独立董事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6] 审计委员会运作 - 下设审计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审计部负责并报告工作[6] - 例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16][17] - 会议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记录保存10年以上[19]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披露,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8] - 督导内部审计部至少每半年检查并提交报告[10] - 审计部为决策提供公司相关书面资料[14]
苏大维格(300331) - 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6月)
2025-06-13 19:47
财务资助规定 - 资助对象为持股超50%控股子公司且其他股东不包含控股股东等情形除外[2] - 不得为关联自然人和法人提供资助,关联参股公司其他股东按比例资助时公司可提供[4] 审批要求 - 董事会审议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关联董事回避[6]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或资助金额超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7] 披露要求 - 披露事项需公告概述及被资助对象情况[8] - 已披露事项出现问题需及时披露情况及措施[9]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风险调查、办理手续、跟踪监督[11][12] - 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内部审计部监督合规性[11][13]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解释,股东会通过实施及修改[18]
苏大维格(300331)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06-13 19:46
公司股份 - 2012年4月26日核准首次发行1550万股,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3] - 设立时总股本4650万股,已发行股份总数25966.2286万股[4]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4] 股份转让与收购 - 发起人等特定人员股份在规定时间内不得转让[6] - 公司因特定情形收购股份有注销或转让时间及数量限制[5][6]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事项,可起诉维护公司利益[7][10] - 股东查阅资料需提供持股文件,公司核实后提供[8] 股东会 - 股东会有选举、审议批准等多项职权,重大事项需特别决议[13][14][23] - 特定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8][19] 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在部分占多数[36][38] - 交易达到一定金额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39][40][41] 独立董事 - 担任需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行使职权有规定[45][46] 信息披露 - 公司需按规定时间披露年报、半年报和季报[51] 利润分配与公积金 - 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有相关规定[51][52] 公司变更与清算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等有通知债权人等规定[53][54] - 特定情形解散需成立清算组,财产按持股比例分配[56][57] 制度修订 - 公司修订多项治理制度,部分需提交股东会审议[61][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