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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华科技: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4-03-14 18:37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为82,880.63万元[6] - 2023年营业总收入828,806,318.44元,较上期增长约36.46%[20] - 2023年净利润20,963,663.15元,上期净亏损212,271,916.16元[20] - 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计25.12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4.56%[18] - 2023年末负债合计4.43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18.49%[19] - 2023年末股东权益合计20.69亿元,较上期期末增长2%[19] 应收账款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134,142.27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计提坏账准备38,530.64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95,611.63万元[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占资产总额的38.06%[8] 现金流量情况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62,072,886.86元,较上期增长约1451.62%[21] - 2023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84,026,213.12元,上期为1,002,094.84元[21] - 2023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9,195,869.82元,上期为 -134,395,308.29元[21] 子公司情况 - 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13户,较上期增加2户[33] - 公司对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68.51%[34] - 公司对北京恒华龙信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70.00%[34] 会计政策与核算 -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会计处理[186] - 公司收入主要来源于软件产品、硬件、定制软件、技术服务等销售收入[156] - 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157] 税收政策 - 公司增值税税率分13%、9%、6%三档,企业所得税有10%、15%、25%等[190] - 公司2023年12月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期间所得税15%优惠税率[194] - 子公司北京道亨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享受10%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194] 资产情况 - 2023年末货币资金合计751,475,399.85元,较期初增加[196] - 2023年末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100,555,873.00元[197] - 2023年末应收票据合计10,852,301.22元,较期初减少[198]
恒华科技: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3-14 18:37
公司相关 - 公司为北京恒华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 独立董事评估 - 董事会于2024年3月14日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并出具意见[3] - 在任独立董事为黄力波、黄磊、金宁[1] - 独立董事符合独立性要求[1]
恒华科技: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4-03-14 18:37
股份发行 - 2014年1月2日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00万股,新股发行632.00万股,股东公开发售576.00万股[2] 担保与重大事项审议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市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发行股票、可转换公司债券、优先股等证券品种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 回购股份用于减少注册资本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股东大会相关 - 独立董事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应在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3]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 -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日期和股权登记日应为交易日,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 董事与监事提名 - 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董事候选人[7]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7] - 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7] 董事与监事任期及履职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及以上,应采用累积投票制[7]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过6年[8]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 - 非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8]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董事会应在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9]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情况;若导致董事会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董事履职至新董事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监事会、1/2以上独立董事提议时,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0] - 监事任期届满未改选或辞职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原监事履职至新监事就任,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1] 利润分配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1] - 若公司当年现金股利分配利润超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超10%部分可采用股票股利分配[11][13]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监事会审议并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12]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与股东交流并答复问题[12] - 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变化等可调整利润分配政策[12][15] - 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 - 监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并作决议,外部监事需单独发表意见[13] -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上限不超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 - 利润分配政策修改方案需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5] 其他 - 公司聘用符合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相关业务,聘期1年,可续聘[16] - 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16]
恒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2024-03-14 18:37
业绩数据 - 大华2022年业务总收入332,731.85万元,审计收入307,355.10万元,证券收入138,862.04万元[2] - 2022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88家,同行业39家[2][3] - 2022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61,034.29万元[3] 审计相关 - 公司续聘大华2023、2024年度审计机构[4][6][7] - 大华对公司2023财报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5] -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2023年报审计规范,报告客观完整[8]
恒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2024-03-14 18:34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2,010,845.16元[1] -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201,084.52元[1] - 以前年度可供分配利润656,888,074.23元[1] - 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667,697,834.87元[1] 利润分配 - 2023年度每10股派现0.15元(含税),共派8,997,832.04元[2] - 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2] - 董事会通过、监事会同意利润分配预案[5][6] 股本情况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599,855,469股[2]
恒华科技:关于改选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公告
2024-03-14 18:34
董事会会议 - 公司于2024年3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1] 审计委员会改选 - 总经理罗新伟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1] - 董事长江春华当选审计委员会委员[1] - 江春华、金宁、黄磊组成审计委员会[1] - 任期自会议通过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1]
恒华科技: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3-14 18:34
关联企业 - 公司参股37.30%的合营企业珠海政采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参股北京优易惠技术有限公司[2] 关联资金往来 - 2023年期初余额1850000元[2] - 2023年累计发生额(不含利息)7316900元[2] - 2023年偿还累计发生额6751900元[2] - 2023年期末余额2415000元[2]
恒华科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
2024-03-14 18:34
会议通知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需提前3天通知全体,经全体同意可不受此限[11] - 会议通知应包含召开时间地点等信息[12] 会议组织 - 由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1名召集和主持,不履职时2名以上可自行召集并推举代表主持[11] - 2/3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过半数通过[12] 会议参与 - 独立董事应亲自出席,不能出席需书面委托他人代为出席并表决[12] 会议记录 - 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10年[13] - 应包含会议召开信息等内容,独立董事应发表明确意见及理由[13] 审议事项 - 特定事项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6][7]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前需经会议审议且全体过半数同意[8][9] 公司支持 - 公司应为会议提供便利和支持,定期通报运营情况[13]
恒华科技:公司章程(2024年3月修订)
2024-03-14 18:3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4年1月2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208.00万股,1月23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9985.5469万元[9] - 公司成立时向8名发起人发行2730万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0%[18] - 公司现有总股本为59985.5469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20] 股东与股权 - 发起人江春华持股600.60万股,持股比例22.00%[20] - 发起人方文持股491.40万股,持股比例18.00%[20] - 发起人罗新伟持股491.40万股,持股比例18.00%[20] - 发起人陈显龙持股382.20万股,持股比例14.00%[20] - 发起人陈晓龙持股273.00万股,持股比例10.00%[20]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4] 董监高规定 - 董监高离职6个月后的12个月内,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票总数比例不超50%[3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30] 股东权利与诉讼 - 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30日内执行收回短线交易收益,未执行可起诉[33]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8]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9]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50]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52] -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61] - 召集人应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各股东[61]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8] 董事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10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提议时,董事长应10日内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119] 管理层与监事会 - 公司设总经理1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126]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143]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145][146]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报,6个月后2个月内报送半年报,3个月和9个月后1个月内报送季报[150]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1] - 满足条件时,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每次不少于本次实际分配利润的20%[157] 其他规定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67]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需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可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177][178][180]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84] - 依照规定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87]
恒华科技:关于2023年度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2024-03-14 18:34
投资情况 - 2018年12月11日同意用不超10000万港元自有资金认购四川能投发展H股[1] - 2018年12月28日四川能投发展上市,发行后总股本107435.77万股[2] - 公司认购四川能投发展H股5536.60万股,支付总价款9898.53万港元,持股5.15%[2] 业绩数据 - 2023年度证券投资收益664.39万元(含税)[3] - 四川能投发展最初投资成本8731.79万元[9] - 期末账面价值8178.33万元[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