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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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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 2014 Q4 - 年度财报
2015-04-08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收入为11.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2%[20] - 公司2014年营业收入为11.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62%[30][36] - 营业利润为818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8.1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04.5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4%[20] - 公司2014年净利润为7604.56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4%[30][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2.2%,同比下降6.96个百分点[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168.8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9.28%[20]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9.28%至3169万元[43] - 资产总额为12.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57%[20] - 总资产12.7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所有者权益3.9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4%[36] - 货币资金减少37.4%至6185.75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下降4.84个百分点[53] - 固定资产增长150%至3.50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3.76个百分点[53] - 长期借款增长1495%至1.58亿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上升11.41个百分点[54] - 在建工程减少87.0%至2341.75万元人民币,占总资产比例下降15.69个百分点[53] - 应收账款净额为2.1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29.14%[27] - 存货余额为3.54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49.1%[27] - 政府补助为777.6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23.0%[24] 成本和费用 - 主营业务成本7.6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44%[36] - 销售费用1.2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8%;管理费用1.3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9.32%[37]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18%至1.22亿元[4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9.32%至1.37亿元,主要因固定资产转固所致[41] - 财务费用2566.7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60.81%,主要因新增1.8亿元长期借款及利率上升[37] - 财务费用同比激增260.81%至2567万元,主因新增1.8亿长期借款及利率上升[41]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注塑机销售量3468台,同比增长8.65%;压铸机销售量765台,同比增长10.07%[38] - 注塑机业务收入6.45亿元人民币,占主营业务收入57.72%[36] - 注塑机产品收入6.45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57.7%),压铸机收入4.16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37.2%)[51] - 压铸机收入同比增长22.18%,增速高于注塑机的7.31%[52] - 公司2014年总主营业务收入为11.18亿元人民币,主营业务利润为3.56亿元人民币[50][51] - 汽车行业收入占比最高,达3.32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29.7%),毛利率33.37%[51][52] 各地区表现 - 海外市场销售收入同比增长20.26%,出口业务收入达1.76亿元人民币[30][36] - 华东地区收入4.15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37.1%),华南地区收入4.05亿元人民币(占总收入36.2%)[51][52] - 华南地区收入同比增长21.12%,增速高于华东地区的10.83%[52] 研发投入 - 研发人员188人,占母公司总人数11.54%[26] - 研发费用支出5275.75万元人民币,占营业收入4.49%,同比增长17.79%[32][37] - 研发投入金额5275.75万元,同比增长17.79%[4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4.49%,较上年提升0.2个百分点[42] 子公司表现 - 伊之密精密机械(香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4,147,270.64元,净利润为3,909,543.59元[57] - 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营业利润为-10,551,090.74元,净利润为-10,551,122.78元[57] - 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92,299,872.00元,净利润为3,616,825.65元[57] - 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净资产为20,453,684.23元,净利润为-2,503,610.16元[58] - HPM北美有限公司总资产为30,298,280.63元,净利润为-5,234,808.97元[58] - Bivouac工程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收入为15,719,425.79元,净利润为2,123,083.97元[58] -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伊哥体育运动策划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4,508,804.50元,净利润为-117,916.63元[58] - 伊之密精密机械(印度)技术中心有限公司净利润为-18,187.58元[58] - 佛山伊之密精密橡胶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59,059,824.90元,净利润为3,558,982.81元[58] - 广东伊之密高速包装系统有限公司净利润为-3,382,091.94元[58] 现金流活动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增加46.27%至1.95亿元[43]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升74.95%至1.31亿元[43] 客户与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占比7.24%,合计8093万元[4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比24.56%,合计7.74亿元[4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重点发展智能、柔性、精密、专业化的中小型、二板及全电注塑机以及大中型及特大型压铸机[63] - 公司将通过YFO项目提升整体售后服务水平与质量[69] - 公司计划在印度、土耳其、伊朗等重要目标市场建立分支机构[69] - 公司将利用"HPM"品牌开拓北美及欧洲市场,实施双品牌战略[69] - 公司2015年将参加美国NPE 2015展会和德国GIFA展会等国际知名专业展会[69] - 公司计划通过PLM、ERP等项目推进提升整体信息管理效率[70] - 公司现有全国营销网络覆盖6个大区并设有50余个营销服务网点[68] - 公司承诺通过扩大经营规模和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盈利水平[108]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提升核心竞争力和盈利水平[109] - 公司承诺加强成本费用管控提升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109] 分红政策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040万元人民币,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为100%[71] - 公司以总股本1.2亿股为基数实施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0元人民币(含税)[71] - 2013年现金分红金额为2000万元人民币,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比例为25.39%[73] - 公司已完善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并严格执行[110] 担保情况 - 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为3.584186亿元人民币[95]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3.584186亿元人民币[95][96]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94.08%[96] - 对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7000万元人民币[95] - 对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另一笔担保额度为1.8亿元人民币[95] - 对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383.86万元人民币[95] - 对佛山顺德伊之密模压成型技术有限公司另一笔担保额度为6458万元人民币[95] - 对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人民币[95] - 对伊之密精密机械(苏州)有限公司另一笔担保额度为1500万元人民币[95] 关联交易 -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重大关联交易[86][87][88][89][90] - 公司确认与主要客户、经销商、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179][183] - 公司确认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179][183] - 所有关联交易将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并履行披露义务[121] - 公司关联交易承诺严格遵守市场原则并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15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54] - 控股股东承诺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21] - 控股股东承诺不会以拆借、占用等方式使用公司资金[120] 股价稳定措施与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将触发股价稳定措施[104]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05] - 连续十二个月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05] - 公司承诺若未能履行公开承诺将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0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对投资者损失赔偿不足部分进行全额补偿[106][107] - 公司预计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107] - 公司需在触发股价稳定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104]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承诺履行情况[107]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110] - 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将启动股价稳定措施[111] - 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113]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3] - 控股股东若未履行增持承诺需支付现金补偿(应增持金额减实际增持金额)[115]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111]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方案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112]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119][121]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117]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7]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19] - 如未履行承诺,控股股东所得收益将归股份公司所有[116] - 股份公司有权扣减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作为投资者赔偿[116]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自身不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且无任何生产和经营活动[122] - 控股股东承诺若增加与公司竞争的业务或资产,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123] -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承诺上市后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24]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5] - 董事及高管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6] - 董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26]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126]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26]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时,相关责任人承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27]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等承诺将采取约束措施[127]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未履行股价稳定增持义务,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31][132]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上市后三年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29]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132]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股权[132]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34] - 伟力电器持有安力电器60.99%股权[134] - 股价稳定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129] - 增持计划需包含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等信息[130] - 增持资金不低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且不超过总和[131] - 实际控制人承诺长期避免与公司业务竞争[133]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135]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份[137] - 陈敬财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137] - 甄荣辉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的股权[137] - 梁敬华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137]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股份[140] - 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0] - 公司董事甄荣辉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5%[14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10%[142]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43] - 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43] - 公司可扣减董事薪酬直接赔偿投资者损失[144]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有效期至2018年1月22日[144] - 触发股价稳定条件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145] - 董事增持公司股票资金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46] - 董事增持公司股票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146]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45]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148][152][153]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148][152] - 实际控制人甄荣辉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的股权[148][152] - 实际控制人梁敬华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148][152]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149]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150]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要求未履行增持义务者按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进行现金补偿[147] - 伟力电器持有安力电器60.99%的股权[149][150]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公司业务竞争并减少关联交易[151][153] - 实际控制人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共同控制公司[148][152][153] - 公司实际控制人梁敬华承诺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55]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56]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57]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10%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57]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实际控制人承诺依法赔偿[158] - 实际控制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则相关收益归公司所有[159] -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赔偿承诺时公司可扣减其工资薪酬及控股股东分红用于赔偿投资者[15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自2014年4月22日起长期有效履行各项承诺[156][157]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措施启动条件[160] - 董事及高管需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62] - 董事及高管增持上限不超过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162]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63]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63]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63] - 佳卓控股持有股份公司45%股权为控股股东[164]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65]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66] - 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股份公司业务竞争[166]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控股股东[168]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68]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68]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68]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195]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195]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195] - 股东大会通过稳定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需启动实施[195] - 董事及高管需在方案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