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之密(30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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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之密(300415) - 2016 Q4 - 年度财报
2017-04-25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14.43亿元,同比增长21.35%[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9亿元,同比增长50.50%[2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1.03亿元,同比增长84.01%[26] - 利润总额13,366.02万元,同比增长55.90%[52] - 营业收入144,271.51万元,同比增长21.35%[52] - 公司2016年营业收入为14.43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1.35%[59]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达4.19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收入[28] - 第二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857万元,为全年最高季度利润[2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27.74%至1.859亿元,主要因销售额增加[72] - 研发投入8147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5.65%,同比增长32.98%[73][74] - 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99.12%至1421万元,主要因增值税增加[72] - 注塑机直接材料成本同比增长31.26%至5.028亿元,占营业成本比重从48.84%升至55.66%[67] - 机器人系统业务2016年新增直接材料成本1744万元,同比增长100%[67] - 其他业务直接材料成本同比下降68.04%至1816万元[6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注塑机业务占2016年销售收入60.02%[36] - 压铸机业务占2016年销售收入29.73%[37] - 机器人业务2016年销售额3270.52万元,占销售收入2.27%[38] - 注塑机产品收入8.66亿元人民币,占比60.02%,同比增长32.49%[60] - 压铸机产品收入4.29亿元人民币,占比29.73%,同比增长9.42%[60] 各地区表现 - 海外市场2016年销售额27035.56万元,同比增长36.89%[40] - 国内市场占比约81%,海外市场占比19%[40] - 国内销售收入117,235.95万元,同比增长18.25%[52] - 出口销售收入27,035.56万元,同比增长36.89%[52] - 国外地区收入2.70亿元人民币,占比18.74%,同比增长36.89%[60] - 华南地区收入4.77亿元人民币,占比33.06%,同比增长29.15%[60] - 华东地区收入4.65亿元人民币,占比32.26%,同比增长14.76%[60] 行业应用收入 - 汽车行业收入4.38亿元人民币,占比30.37%,同比增长33.41%[59] - 3C产品行业收入2.01亿元人民币,占比13.93%,同比增长3.04%[59]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汽车、医疗器械、3C产品及包装等领域[7] 毛利率表现 - 汽车行业毛利率38.27%,同比增长1.63个百分点[62] - 注塑机产品毛利率33.63%,同比增长1.58个百分点[62]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29亿元,同比增长415.53%[26]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5亿元,为全年最高季度现金流[29]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15.53%至2.29亿元[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235.45%至-2.828亿元[7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828亿元人民币,同比减少235.45%[76]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129.3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82.88%[76] 资产和负债变化 - 资产总额为18.06亿元,同比增长25.70%[26]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减少37.05%[43] - 应收票据期末较期初增加37.66%[43] - 存货期末较期初增加35.22%[43] - 商誉期末比期初增加198.86%[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122.33%[44] -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66.69%[44] - 递延所得税资产期末比期初增加39.20%[44]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下降3.29个百分点至8.58%[81] - 长期股权投资占比9.99%,主要因支付佛山海晟金融租赁投资款[81] 研发投入 -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数量为290人,占总员工比例为12.79%[9] - 研发费用支出8,147.33万元,占营业收入5.65%[54]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金额2016年为562.93万元,较2015年的1622.94万元下降65.3%[3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6年为959.34万元,较2015年的1806.94万元下降46.9%[32]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3.5703亿元人民币,变更用途比例4.99%[88] - 报告期投资额1.8927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4177.18%[84] - 对佛山海晟金融租赁投资1.8亿元人民币,持股9%[86]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总投资328.6百万元,投资进度100%,2016年9月26日达到预定状态,本报告期实现效益1448.89万元[90]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变更为关键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生产厂房项目,调整后投资额14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201.44万元,累计投资进度77.78%[90][91] - 关键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生产厂房项目总投资180万元,本报告期投入1754.27万元,累计投资进度97.46%,2016年11月30日达到预定状态[90][93]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00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2016年4月13日开始使用,同年10月24日全额归还[91]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余356.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结余311.07万元本金[91] - 募集资金本金及利息总计结余389.48万元,包含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利息32.68万元和关键零部件项目结余45.73万元[91]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232.1838百万元[91]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通过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有资金8.2977百万元[91] - 公司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360.6百万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57.032百万元,总体投资进度99.01%[90] -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总投入69.9075百万元,主要投向注塑机基地(50.3504百万元)及关键零部件项目(17.5427百万元)[90][93] - 募投项目变更调整投资额,新项目“关键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生产厂房项目”投资额为1754.27万元[94] 子公司表现 - 关键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净利润为7065.67万元[97] - 关键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收入为8.1亿元[97] - 关键子公司广东伊之密精密注压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04亿元[97] - 报告期内收购佛山市顺德区伊明精密模具有限公司,购买日至期末净利润为-89.79万元[97] 利润分配和分红 - 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8股[12] - 公司2016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101] - 公司2016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为每10股转增8股[101] - 现金分红总额为4320万元[101] - 可分配利润为2.72亿元[101] -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为100%[101] - 2016年现金分红金额为432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39.69%[105] - 2015年现金分红金额为3504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8.45%[105] - 2014年现金分红金额为5040万元,占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6.28%[105] - 2014-2016年分红比例呈现先升后降趋势,2014年比例最高达66.28%[105] - 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1.09亿元[105] - 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7232.32万元[105] - 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为7604.56万元[105] - 三年累计现金分红总额达1.29亿元[105]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提出了现金红利分配预案[105] - 公司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的最低比例为15%[11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11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11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17]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佳卓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 - 陈敬财、梁荣华等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08]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佛山市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08]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佛山市顺德区源开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08]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佛山市顺德区川品设计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08] -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日期为2016年1月25日[35] - 控股股东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履行股份锁定承诺[35] - 代创建设有公司作为股东未违反2016年1月25日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35] - 公司股票锁定期为上市后十个月[35] - 公司董事及高管张涛、廖昌承诺自2016年1月22日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110] - 监事陆敏、沈锋承诺自2016年1月22日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110] - 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需自离职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间接持股[110] - 若在上市后第7至10个月间申报离职,需自离职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间接持股[110] - 所有承诺自2015年1月签署,截至披露日未出现违反承诺情况[110] - 承诺范围涵盖广东伊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的间接持股[110] - 锁定期内不得委托他人管理或由公司回购间接持股[110] - 承诺适用于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所有间接持股[110] - 高管离职后转让限制期根据申报离职时间点分为18个月/12个月两档[110] - 承诺文件签署日期为2015年1月(具体日期未明确标注)[110]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3] - 监事及高管每年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12] - 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2] - 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20%[112] - 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113]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13] - 公司如进行派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相应调整减持底价[113] - 新余市伊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股份[114]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10%[114]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4]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作为控股股东作出相同减持承诺[114] - 涉及除权除息事项时减持价格将相应调整[11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3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8] - 间接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通过合法方式减持股份[38] - 减持前需提前两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38] - 年度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数量[38]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34] - 公司监事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4] - 公司监事承诺在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3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派息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减持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134] 稳定股价承诺 - 公司上市后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9]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个交易日内经董事会审议并提交股东大会通过[10] - 稳定股价预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即行生效执行[8]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严格履行稳定股价承诺[11] - 公司上市三年内为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7] - 公司承诺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上年度从股份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税后总额的20%[42] - 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股份公司总股本的2%[42] - 增持计划需报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书面批复[42] - 增持计划包含具体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等信息[42] - 增持行为需符合上市条件且不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要求[42] - 增持实施前需由股份公司进行公告[42]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时触发稳定股价措施[122] - 公司控股股东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稳定股价方案[122]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公司控股股东不得减持所持股份[122] - 公司董事及高管需回购股份但回购总额不超过其上年度薪酬的25%[122] - 若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应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的差额支付现金补偿[122] - 现金补偿可从公司应向控股股东支付的分红中直接扣减[122] - 稳定股价预案实施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年内[122] - 具体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122] - 控股股东拒绝实施稳定措施时公司有权责令其限期履行[122] - 多次违反稳定股价承诺时现金补偿额将累积计算[122] - 公司制定并启动股价稳定预案由董事会审议通过[123]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变动管理规则等法规条件[123] - 增持股份数量不得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123] - 增持计划需包含拟增持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123] - 增持信息需书面通知公司并由公司进行公告[123] - 承诺使用货币资金增持公司股份[123]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公司股票上市后一年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24] - 若触发条件公司将启动稳定股价预案并在2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方案[124] - 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管最低增持金额为上年度税前薪酬总额的20%[124]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现金补偿金额为(最低增持金额-实际增持金额)[124] - 稳定股价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股份或相关人员增持股份[124] - 回购股份需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24] - 拒不履行增持义务且情节严重可能被解除董事/高管职务[124] - 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制定《稳定股价预案》并承诺严格履行[124] - 预案规定在2018年1月22日前未出现违背承诺情况[124] - 独立董事有权在控股股东/董事不履行义务时提请更换相关人员[124]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44] - 连续十个交易日内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44] - 公司承诺在触发条件后未按预案采取稳定股价措施需向投资者说明具体原因[44] 风险因素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导致的业绩大幅下滑风险[7] - 公司存在因存货周期较长导致的减值风险[11] - 公司产品生产销售周期为2-8个月[11] - 资产减值损失达1180.41万元人民币,占利润总额8.83%[80] - 现阶段银行信贷空间下降导致公司外部融资难度增加且成本上升[2] - 外部融资成本上升加大公司对留存自有资金的需求[3]
伊之密(300415) - 2016 Q3 - 季度财报(更新)
2016-10-27 16:23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10.24亿元,同比增长15.13%[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397.13万元,同比增长40.22%[8] - 第三季度单季营收3.82亿元,同比增长34.33%[8] - 扣非净利润7038.06万元,同比增长69.99%[8]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股,同比增长34.78%[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9%,上升1.93个百分点[8] - 2016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102,359.86万元,同比增长15.13%[24] - 2016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7,397.13万元,同比上升40.22%[24] - 201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38,170.32万元,同比增长34.33%[24] - 2016年第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2,299.54万元,同比上升185.00%[24]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5.1%至10.24亿元(上年同期8.89亿元)[103]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185.4%至2299.54万元(上年同期805.64万元)[96]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增长233.3%至0.10元(上年同期0.03元)[97] - 公司营业利润为8578.25万元,同比增长60.9%[104] - 净利润为7707.91万元,同比增长35.6%[104]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397.13万元,同比增长40.2%[104]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1元,同比增长34.8%[105] - 母公司营业收入为3.70亿元,同比下降58.3%[106] - 母公司营业利润为3030.61万元,同比下降48.4%[106] - 母公司净利润为2814.23万元,同比下降55.4%[108]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8%至6.53亿元(上年同期5.84亿元)[103]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6%至1.24亿元(上年同期1.14亿元)[103]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7%至1.28亿元(上年同期1.18亿元)[103] -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25.8%至1159.58万元(上年同期513.66万元)[103]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亿元,同比增长158.0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367.37万元,同比增长158.08%[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258.66万元,同比下降161.86%[2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85亿元,同比增长28.5%[11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亿元,同比增长158.1%[111] - 购建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7593.08万元,同比下降8.1%[1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5857万元,上期为1911万元,增长206.5%[114][11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4493万元,上期为-2.89亿元,改善84.5%[11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8267万元,上期为2.73亿元,下降130.3%[11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50万元,较期初1.21亿元下降59.1%[116]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4.31亿元,上期为8.02亿元,下降46.3%[11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为2.40亿元,上期为5.38亿元,下降55.4%[11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57亿元,上期为2.62亿元,下降40.2%[115] - 投资支付的现金本期为1.93亿元,上期为525万元,大幅增长3579.5%[11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2.18亿元,上期为2.77亿元,下降21.3%[11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本期为4242万元,上期为5386万元,下降21.2%[115] 资产和负债变化 - 公司总资产为17.58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2.36%[8] - 应收账款净额为2.90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31.11%[12] - 存货余额为3.88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41.68%[12] - 应收票据期末金额10,324.09万元较期初增长76.85%[21] - 其他应收款期末金额1,236.43万元较期初增长105.15%[21]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17,921.16万元较期初增长100%[21] - 商誉期末金额1,062.46万元较期初增长194.89%[21] - 短期借款期末金额29,877.41万元较期初增长32.25%[21] - 长期借款期末金额7,769.89万元较期初增长821.02%[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3,896,234.03元,较期初170,482,013.28元减少[86]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89,668,971.35元,较期初244,239,458.10元增加[86] - 公司总资产从年初143.68亿元增长至175.80亿元,增幅22.4%[88][90] - 固定资产从3.46亿元增至3.80亿元,增长9.9%[88] - 短期借款从2.26亿元增至2.99亿元,增幅32.3%[88] - 应付票据从1.13亿元增至1.86亿元,增长65.2%[88] - 预收款项从6020.79万元增至1.12亿元,增长86.5%[88] - 长期借款从843.62万元增至7769.89万元,增幅821%[89] - 母公司货币资金从1.42亿元减少至6761.82万元,下降52.4%[91] - 母公司应收账款从2.12亿元减少至8662.59万元,下降59.1%[91] - 母公司存货从2.82亿元减少至1.46亿元,下降48.2%[91] 股东结构和持股信息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为第一大股东持股33.75%共81,000,000股其中22,501,800股处于质押状态[15]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4.43%共34,620,000股其中6,75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5]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0.29%共24,690,000股其中1,0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5]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9.79%共23,490,300股其中1,400,000股处于质押状态[15]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47]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65]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67]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67]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67]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份[68]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68]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68]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22.20%[70]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95%的股权间接持有股份公司918万股股份[70]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股份公司1440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16.00%[71]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其妻子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68]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的股权[68] - 股份公司一致行动人协议于2012年02月22日签订[68]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50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9000万股的45%为控股股东[72][74]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3]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33]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5%以上股份[33]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5%以上股份[33] - 所有承诺方均严格履行承诺且无违背情况[31][33] - 主要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5%以上股份[35] - 董事及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6] - 所有股东锁定期承诺均于2015年1月23日作出[35][36] - 离职高管需满足6-18个月不等延长锁定期要求[35][36] - 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IPO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36] - 监事层同步适用25%年度转让比例限制[36] - 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时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36] - 股份锁定承诺履行状态显示为无违规[35][36]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股份转让[36] - 承诺有效期最长持续至9999年12月31日[36]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38]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38]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38]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40]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将在20个交易日内制定股份购回计划[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辉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4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10%[40] - 所有减持承诺均要求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38][40] - 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予以公告[38][40] - 相关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生效至9999年12月31日持续有效[38][40]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股份[70] - 佳卓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股份[72]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2] - 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6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63] - 监事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63] - 监事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3]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时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法赔偿[63]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时相关监事将依法赔偿[63] - 伊理大公司、伊源公司、伊川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0%[65] - 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47] 关联交易和业务承诺 - 佳卓控股承诺将尽量减少和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72] - 佳卓控股承诺不会以拆借、占用等方式使用公司资金或侵占公司资金[72] - 佳卓控股承诺其目前没有任何生产和经营活动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74] - 佳卓控股承诺自身不会也不会通过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74] - 佳卓控股承诺若增加与公司相竞争的任何资产或业务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74] - 佳卓控股承诺若拟出售与公司业务相关的任何资产或业务公司拥有优先购买权[74] - 公司及股东与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法人股东的股权最终持有人之间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72] - 公司及股东与股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中介机构及其签字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72] - 协议各方约定通过佳卓控股对伊之密国际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60] - 甄荣辉作为佳卓控股执行董事代表行使伊之密国际股东提案权及表决权[60] - 重大事项须经佳卓控股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且各方表决时采取一致行动[60]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为36,060万元[79]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9万元[79]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万元[79]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比例为4.99%[79]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215.08万元[79]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32,860万元,投资进度为100%[79]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变更后为关键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金额为1,326.2万元,投资进度为73.68%[8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6年9月30日已归还3,500万元[80] 分红和回报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不少于15%[43] - 公司发展阶段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3] - 公司发展阶段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3] - 公司发展阶段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3] - 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3] - 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计划承诺每年现金股利分配不低于当年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15%[46]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46]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还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过半数表决通过[46] 股价稳定措施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8]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公司将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48] - 控股股东未按计划增持股票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应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48] - 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52] - 触发条件后公司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50][52]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50] - 董事及高管增持股票金额上限不超过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50]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52] - 连续十二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52]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的差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50][52] - 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为公司上市后三年内(2015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50][52] - 回购操作需确保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50][52] - 公司需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50][52]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条件时增持股份,增持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48]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8] 招股书责任和赔偿承诺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影响发行条件,将按发行价与二级市场交易价孰高原则回购全部新股[54] - 公司承诺若因招股说明书问题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5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若公司未履行回购或赔偿义务,其将在30日内补足购回或赔偿不足部分[56]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若未履行承诺,
伊之密(300415) - 2016 Q3 - 季度财报
2016-10-27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第三季度营业总收入3.8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4.3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总收入10.2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13%[8] - 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00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43%[8] - 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9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0.22%[8] - 2016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02,359.86万元,同比增长15.13%[23] - 2016年前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7,397.13万元,同比上升40.22%[23] - 2016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8,170.32万元,同比增长34.33%[23] - 2016年第三季度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2,299.54万元,同比上升185.00%[23] - 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为381,703,169.92元,较上期284,161,268.54元增长34.3%[96] - 净利润本期为25,432,901.73元,较上期9,642,325.31元增长163.8%[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2,995,432.76元,较上期8,056,385.12元增长185.4%[97]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较上期0.03元增长233.3%[98]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15.1%至10.24亿元人民币[104] - 净利润同比增长35.6%至7707.91万元人民币[105] - 营业利润同比增长60.9%至8578.25万元人民币[105] - 基本每股收益0.31元人民币[106]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8.3%至3.70亿元人民币[107] - 净利润为2814.23万元,同比下降55.4%[109]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1.8%至6.53亿元人民币[104]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8.6%至1.24亿元人民币[104]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7%至1.28亿元人民币[104] - 财务费用同比增长35.8%至1247.48万元人民币[104]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46.6%至1450.09万元人民币[105] - 所得税费用为498.10万元,同比下降36.1%[109]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8.08%[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11,367.37万元,同比增长158.08%[24]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6,258.66万元,同比减少161.86%[2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0.85亿元,同比增长28.5%[1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14亿元,同比增长158.1%[112]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63亿元,同比扩大161.8%[112]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886.08万元,同比增长52.7%[113]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327.80万元,同比增长38.8%[113] - 母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5857.23万元,同比增长206.5%[116] - 母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4492.68万元,同比收窄84.5%[116]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949.87万元,同比增长20.4%[117]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 - 公司总资产达17.58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22.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0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5.33%[8] - 应收账款净额2.90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31.11%[12] - 存货余额3.88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41.68%[12]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金额17,921.16万元,期初为0,增长100.00%[21] - 商誉期末金额1,062.46万元,同比增长194.89%[21] - 长期借款期末金额7,769.89万元,同比增长821.02%[21] - 预收款项期末金额11,229.83万元,同比增长86.52%[2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24亿元人民币,较期初1.70亿元下降27.4%[88]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9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44亿元增长18.6%[88] - 存货期末余额为3.88亿元人民币,较期初3.37亿元增长15.1%[88]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2.99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26亿元增长32.3%[89]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1.12亿元人民币,较期初6,021万元增长86.5%[89]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7,770万元人民币,较期初844万元增长821.5%[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06亿元人民币,较期初7.65亿元增长5.3%[91] - 未分配利润期末余额为2.80亿元人民币,较期初2.41亿元增长16.2%[91]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67,618,215.30元,较期初142,034,936.55元下降52.4%[9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86,625,938.09元,较期初212,034,738.75元下降59.1%[92] -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为190,687,297.19元,较期初379,529,604.11元下降49.8%[92] - 存货期末余额为146,041,823.67元,较期初282,227,041.46元下降48.3%[92] - 长期股权投资期末余额为569,816,796.07元,较期初170,624,756.31元增长234.0%[92]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47,874,060.71元,较期初216,564,311.20元下降31.7%[93] 业务表现 - 公司1-9月销售订单2431个合计机器4422台总金额130737.34万元[25] - 3C产品行业合同金额22989.5万元占比17.6%[25] - 汽车行业合同金额40389.32万元占比30.9%为最高[25]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5502.6万元占采购总额27.33%[25]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7447.76万元占营业收入7.28%[26] - 收到改善提案生产类64个技术品质服务类67个运营支持类94个[26] - 实施改善项目生产类2个技术品质服务类8个运营支持类4个[26]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应收账款回收风险正加强回款力度[28] - 存货金额较大风险通过缩短交货期加快产品流动率应对[28] - 为应对业绩下滑风险加大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研发投入[27] - 公司计划通过新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及整体盈利水平[33] - 公司将加强成本管控以提升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33] - 公司处于高速发展期需资金扩充产能[42] - 公司未来5年产能将持续扩大[42] 非经常性损益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政府补助贡献656.72万元人民币[9] 募集资金使用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3.606亿元人民币[80]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5022.09万元人民币[8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5215亿元人民币[80]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800万元人民币,占募集资金总额的4.99%[80]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为3.286亿元人民币,累计投入3.286亿元人民币,投资进度100%[80]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3200万元人民币,累计投入1028.8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73.49%[80] - 关键零部件及精密模具生产厂房建设项目累计投入1326.2万元人民币,投资进度73.68%[80] - 本报告期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实现效益1061.05万元人民币[80]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实现效益2835.26万元人民币[8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4,300万元,已归还3,500万元[81] -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2.40亿元,其中生产基地项目2.32亿元[81]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3]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等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33]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伊理大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3]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伊源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5日履行完毕)[33] - 股东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已于2016年1月25日履行完毕)[35] - 董事及高管张涛等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5] - 董事及高管张涛等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5] - 监事陆敏等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5] - 董事及高管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股份总数25%[36] - 持股5%以上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20%[38] -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38]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及高管不得转让所持股份[3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3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的监事18个月内不得转让间接持股[36] - 公司股票上市后7至12个月间离职的监事12个月内不得转让间接持股[36]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36] - 减持价格将根据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38] - 所有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生效[36][38] - 控股股东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40] - 控股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0] - 控股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0] - 实际控制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40] - 实际控制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持有总数的10%[40] - 实际控制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0] - 实际控制人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0]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47]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等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则收益归公司所有[56] - 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招股书虚假致损失将用工资薪酬直接赔偿投资者[56] - 控股股东承诺若公司未赔偿投资者损失将在30日内予以补足[56] - 所有承诺自2015年01月23日起生效且截至报告日未出现违背情况[54][56]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张涛、廖昌清、高潮、余壮志、沈锋利、陆敏等间接持股高管承诺股份锁定及减持收益归公司所有[58] -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58] - 唐爱平作为高管承诺严格遵守持股及股份变动规定并如实申报[58] - 独立董事刘桂良、张瑞君、黄汉雄承诺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58]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承诺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6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62] - 公司监事承诺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62]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6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4]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64] - 监事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64] - 监事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4] - 新余市伊理大、伊源、伊川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公司股份总数的20%[66]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66]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承诺上市后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66] 股东结构和控制关系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46] - 陈敬财在佳卓控股直接持股44.44%[58] - 甄荣辉在佳卓控股直接持股27.78%[58] - 梁敬华在佳卓控股直接持股27.78%[58] - 佳卓控股持有伊之密国际56.25%股权[58] - 通过伊之密国际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47.53%股权[58] - 协议各方同意在佳卓控股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60] - 公司各方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或直接行使股东权利时采取一致行动[62] - 协议自各方签字之日起正式生效且具有不可撤销的法律约束力[62]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4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68]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股权[68]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68]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69]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的股份[69]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其妻子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69]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的股权[69]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69]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的22.20%[71]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95%的股权[71] - 廖昌清通过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18万股股份[71]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伊之密股份1440万股,占股本总额16.00%[72]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伊之密股份4050万股,占股本总额45.00%[73]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为伊之密控股股东[73]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050万股股份,占股份公司股本总额的45%,为控股股东[75] 分红政策 - 公司2012-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明确股利分配政策[42] - 公司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不少于15%[43]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80%[43]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40%[43]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20%[43] - 分红政策调整需出席股东大会三分之二表决权通过[45] - 利润分配方案需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45]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提案需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45] - 监事会需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利润分配提案[45] - 公司至少每五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43] - 外部监事对利润分配提案具有表决权[45] - 公司承诺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46]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47] - 稳定股价启动条件为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50][52] - 控股股东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所获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48]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48]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50]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52]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52] - 若未履行增持义务控股股东需支付应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差额作为现金补偿[48]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最低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差额作为现金
伊之密(300415) - 2016 Q2 - 季度财报
2016-08-23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6.42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11%[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097.5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4.04%[18]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4805.8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98%[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777.75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1.46%[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3657元/股,同比增长121.10%[18] - 总资产为16.7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6.85%[18] - 营业收入6.42亿元,同比增长6.11%[33] - 营业成本4.08亿元,同比增长3.45%[3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8777.75万元,同比增长361.46%[3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0亿元,同比下降414.75%[33] - 财务费用771.64万元,同比增长30.01%[33] - 所得税费用914.54万元,同比增长69.73%[33] - 预收款项9427.94万元,同比增长56.59%[34] - 公司营业收入为6.42亿元,同比增长6.11%[36][37]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5097.58万元,同比增长14.04%[36][37] - 海外市场销售额达1.08亿元,同比增长30.18%[36] - 研发费用支出2816.66万元,同比增长30.84%[38] - 财务费用771.64万元,同比上升30.01%[38] - 主营业务成本3.92亿元,同比上升3.69%[38] - 2016年上半年研发费用支出2816.66万元,同比增长30.84%[3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注塑机销售收入4.06亿元,同比增长21.84%,占总收入66.42%[38][40] - 压铸机销售收入1.84亿元,同比下降11.76%,占总收入30.10%[38][40] - 前五名客户销售总额4843.71万元,占营业收入7.55%[41] 投资与募集资金使用 - 投资海晟金租1.80亿元,持股比例9%[32] - 收购伊明模具51%股权,投资额926.51万元[32] - 募集资金总额为3.606亿元,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1480.54万元[51]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3.019亿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83.73%[51]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922亿元,投资进度为88.94%[52]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968.03万元,投资进度为30.25%[52]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3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4]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报告期实现效益704.17万元,累计实现效益2478.38万元[52] - 截止201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1646.19万元[51] - 公司持有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9.00%股权,投资成本1.8亿元,期末账面价值1.800789亿元,报告期收益7.892325万元[59] - 公司委托理财总金额1.71亿元,全部为保本浮动收益型结构性存款[61][62][63] - 委托理财报告期实际收益14.51万元,收益率约0.085%(年化)[63] - 单笔最大委托理财金额为3950万元(顺德农商行,2016/05/03-2016/05/10)[62] - 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资金,单笔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63] - 委托理财无逾期未收回本金和收益[63]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衍生品投资[64] -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65] 公司治理与股东承诺 - 公司2016年上半年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 - 公司报告期内计划半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8]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4]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2015年1月22日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4]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佛山创业投资)承诺自2016年1月22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4]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佛山市顺德伊源技术开发)承诺自2016年1月22日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94]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94]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94] - 所有承诺均包含股份回购条款作为违约保障措施[94] - 公司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作出股份锁定承诺[4] - 承诺涉及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锁定期为上市之日起36个月[1] - 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2] - 锁定期内不要求公司回购所持股份[3] - 该承诺涉及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6] - 承诺文件签署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5] - 承诺方原名为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4] - 该承诺属于股份限售性质的专项承诺[1] - 公司股票自上市之日起10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96]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在锁定期内不得由公司回购[96] - 董事高管张涛、廖昌清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需申报持股变动[96] - 监事陆敏、沈锋利承诺上市起10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96] - 锁定期违规承诺的追溯日期为2015年1月23日[96] - 申报离职后10个月内不得转让间接持股的约束条款[96] - 第七至第十个月期间离职的股份锁定要求[96] - 创业板上市相关股份锁定承诺的有效期至2016年1月25日[96] - 间接持股锁定承诺适用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96]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含张涛、廖昌清等人员[96] - 公司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股份[2] - 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3] - 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3] - 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5] - 2015年1月23日相关承诺事项[4] - 2017年1月22日相关承诺事项[4] - 第七至第八个月期间股份转让限制[5] - 第十个月起股份转让限制[6] - 公司监事履行发行上市承诺[3] - 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8]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98]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98] - 若违反承诺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98] - 监事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98] - 监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股份[98] - 严格遵守董事监事持股变动相关规定[98] - 如实及时申报持股及变动情况[98] - 承诺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98] - 派息送股等除权事项将相应调整减持价格下限[98] - 股东新余市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00]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00] - 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数量将相应调整[100] - 股东新余市伊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同样计划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00] - 该股东减持价格同样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100] - 其减持底价和数量也会因公司除权除息事项而相应调整[100] - 两份承诺的减持计划均起始于2015年1月23日[100] - 所有减持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并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100]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涉及股份减持事宜[34] - 股份减持将通过合法方式进行[34] - 股份减持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34] - 股份减持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34] - 股份减持需符合证券交易所规则[34] - 本次发行涉及公开股[34] - 公司在创业板上市[34] - 控股股东就股份发行作出承诺[34] - 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102]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2] - 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10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102] - 减持前3个交易日内通过公司予以公告[102] - 如发生虚假记载将依法回购全部新股[102] - 购回计划在20个交易日内制定并公告[102] - 因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02] - 减持价格调整机制含除权除息事项[102]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为公司实控人[102] - 公司承诺严格遵守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相关规定[35] - 公司承诺如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或重大遗漏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35] - 公司明确发行后对新老股东权益分红的回报安排[35] - 公司承诺规范诚信履行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义务[35] - 持股变动情况需及时向公司申报[35] - 公司强调严格履行分红承诺[35] - 违规承诺情形将受到约束[35] - 权益分配方案进一步细化[35] - 公司制定2012-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03] - 公司坚持现金分红为主的分红政策,保持利润分配政策连续性和稳定性[103] - 公司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15%[104]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80%[104]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40%[104] - 发展阶段不易分红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到20%[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重新审阅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104] - 分红方案需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104] - 分红政策需综合考虑公司盈利规模[104] - 分红决策需结合现金流量状况[104] - 分红方案需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104] - 分红政策需听取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意见[104]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全文披露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决策程序[105][106] - 利润分配提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105] - 若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制定调整方案并说明原因[105] - 现金分红方案需确保股东能够持续获得现金分红[10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出席监事会会议的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105] - 外部监事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发表明确意见[105] - 利润分配最终方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105]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议案的表决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5] - 公司需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105]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详细说明利润留存资金的具体用途[105] - 公司计划2012-2016年实施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107] - 每年现金分红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107] - 公司总股本为1,395万股[107] - 本次拟发行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15.50%[107] - 控股股东持有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107] - 控股股东股份未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107]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7]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107] - 公司需为投资者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股东大会[107] - 分红方案需通过公司章程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时向公众披露[107] - 公司持有股份数量为1,395万股[108] - 公司股东李军担任监事会职务[108] - 公司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况[108] - 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108] - 公司股份持有情况合法真实[108] - 公司最终持股人之间无关联关系[108] - 公司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有情形[108] - 公司股东未通过委托等方式代持股份[108] - 公司股份权属清晰无争议[108] - 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持股结构[108] - 公司承诺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109]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作出稳定股价承诺[109] - 公司及中介机构签字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关系[109] - 公司与主要客户、经销商、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109] - 公司自注册以来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109] - 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事项[109] - 公司承诺所出具函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109] - 稳定股价措施方案依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109] - 控股股东承诺若违反稳定股价承诺将承担法律责任[109] - 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后的5个交易日内启动该方案[40]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的实施期间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5个交易日内[40] - 公司将在不迟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制定并启动稳定股价实施方案[40] - 公司承诺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上年度从股份公司所获分红税后金额的20%[110] - 单个增持计划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10] - 增持股份价格区间需符合上市条件且不影响股权分布[110] - 增持计划需包含具体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110] - 外资主管审批程序需取得批复后方可实施[110] - 违反增持承诺需支付应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差额补偿[110] - 补偿金可从公司应得分红中直接扣减[110] - 多次违反规定时补偿金额累积计算[110]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后不再增持已持有股份[110] - 公司重组等情形除外时增持股份不得转让[110] - 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 - 公司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制定稳定股价预案[2] - 稳定股价预案适用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3] - 预案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承诺文件[4]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上市后一年内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11] - 触发条件后需在5个交易日内制定稳定股价具体方案并公告[111] - 增持股票资金上限不超过董事/高管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11] - 增持计划需包含拟增持数量、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等要素[111] - 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按最低增持金额向公司支付补偿金[111] - 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11] - 增持行为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111] - 新任董事/高管也需遵守股价稳定承诺[111] - 承诺有效期不因职务变更而失效[111] - 股价稳定措施实施期间为触发条件后的5个交易日内[111]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13] - 公司回购股份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113] - 连续十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113] - 新聘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需签署相关承诺遵守稳定股价预案[113] - 触发启动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具体稳定股价方案[113] - 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13] - 未按预案采取措施时需向投资者说明原因并提出替代方案[113] - 需通过电话、网络平台等多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113] - 稳定股价预案简称"预案"适用于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113] - 回购股份需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等法规规定[113] - 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情形发生日为10日[115] - 董事会将回购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过后30日内启动回购程序[115] - 若因虚假陈述导致投资者损失,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1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未履行回购承诺,将赔偿投资者损失[115] - 公司控股股东逾期未履行赔偿义务,公司将采取法律行动并在30日内披露进展[115] - 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高管承诺履行情况[115]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若未履行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11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中转让的股份[115]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6]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若触发股价条件锁定期延长6个月,且承诺不因职务变动失效[116]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
伊之密(300415) - 2016 Q1 - 季度财报
2016-04-26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6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0.2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20%[8] - 2016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2.67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85%[21]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0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8.20%[21] - 营业总收入为2.675亿元,同比增长1.9%[155] - 净利润为1213.95万元,同比增长7.1%[15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40.22万元,同比增长8.2%[156] - 营业收入为118,431,241.11元,同比下降59.1%[159] - 净利润为13,516,176.38元,同比增长43.5%[160] - 基本每股收益0.05元/股,与上年同期持平[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05元,与上期持平[15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营业成本为1.708亿元,同比下降0.1%[156] - 营业成本为71,381,562.13元,同比下降67.0%[159] - 销售费用为8,510,394.07元,同比下降73.2%[159] - 财务费用为3,871,974.20元,同比增长107.0%[159] - 营业税金及附加增至2,218,866.77元,同比增长125.61%[19] - 资产减值损失降至326,630.30元,同比下降83.56%[19] - 所得税费用增至3,943,884.41元,同比增长91.11%[19] - 材料成本下降导致毛利率上升[21]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6.26万元人民币,同比减少0.06%[8]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23,753,268.13元,同比下降88.66%[2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62,570.65元,同比基本持平[163]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0,876,754.78元,同比恶化10.2%[16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753,268.13元,同比下降88.7%[164]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1.18亿元,同比下降40.4%[1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328万元,较上期-5965万元改善94.5%[1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2749万元,较上期-1.33亿元改善79.3%[168]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640万元,较上期2.91亿元逆转[168] - 支付给职工现金本期为3766万元,较上期5432万元下降30.7%[166] - 购建固定资产等支付的现金本期为229万元,较上期522万元下降56.1%[168]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5635万元,较上期8929万元下降36.9%[16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3852万元,上期为净增加9957万元[168] - 支付的各项税费本期为1404万元,较上期488万元增长187.4%[16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已于报告期内归还[141] 资产和负债变动 - 应收票据增加至99,242,301.33元,较期初增长70.00%[19] - 预付款项增至10,949,698.09元,较期初增长57.11%[19] - 其他应收款上升至11,961,939.57元,较期初增长98.47%[19] - 预收款项达80,189,510.78元,较期初增长33.19%[19] - 应付职工薪酬降至31,258,726.87元,较期初下降31.55%[19] - 货币资金从1.420亿元下降至1.016亿元,降幅28.5%[151] - 应收账款从2.120亿元下降至1.197亿元,降幅43.5%[151] - 存货从2.822亿元下降至1.286亿元,降幅54.4%[151] - 短期借款为2.131亿元,同比下降1.6%[152] - 流动负债合计从6.233亿元下降至4.163亿元,降幅33.2%[152][153] - 未分配利润从2.412亿元增长至2.535亿元,增幅5.1%[150] - 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人民币1.294亿元,较期初减少人民币4,107万元[147] -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为人民币9,924万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4,086万元[147] - 存货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56亿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1,892万元[147]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人民币2.535亿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2,762万元[148] - 预收款项期末余额为人民币8,019万元,较期初增加人民币1,998万元[148] - 应付职工薪酬期末余额为人民币3,126万元,较期初减少人民币1,441万元[148]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04,360,785.25元,同比下降49.8%[165] - 期初现金余额为1.21亿元,较上年同期3573万元增长238.7%[170] 业务线表现 - 报告期内公司签订合同801个,合同总金额为3.798亿元人民币[2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为4738万元人民币,占采购总额比例28.74%[2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为3262万元人民币,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12.50%[24] - 汽车行业合同金额最高达1.058亿元人民币,占合同总金额27.8%[23] - 3C产品行业签订272个合同,金额7608万元人民币[22] - 包装行业合同金额4724万元人民币,涉及190台设备[23] - 重大订单总额3460万元人民币,涉及14台设备[21] 研发与人员 - 技术研发人员363人,占总员工人数17.13%[11] - 政府补助收入140.38万元人民币[9] 股东和股权结构 - 前三大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14.43%、10.29%和9.79%[1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2]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3]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4] - 新余市伊源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已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4] - 新余市伊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35]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作为股东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7]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8]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若在上市后7-12个月内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8] - 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39] - 所有股份限售承诺均于2015年1月23日作出[35][36][37][38][39] - 除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特殊离职条款外,其他限售承诺均于2016年1月22日履行完毕[35][36][37][3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延长限售承诺履行截止日期为2017年1月22日[37]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40][42]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40][42]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股份的监事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申报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9]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股份的监事承诺上市后7-12个月间申报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3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将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43]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40][43]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44][45]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45][46]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46][47]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形将按二级市场价格回购公开发售股份[47][48] - 陈敬财、梁敬华、甄荣辉承诺担任董事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49] - 陈敬财、梁敬华、甄荣辉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49] - 所有股东减持价格均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44][45][46][47] - 所有股东减持前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44][45][46][47] - 截至报告期末(2016年第一季度)上述股东均严格履行承诺未有违背情况[44][45][46][47][48][49] - 公司股东承诺两年内合计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10%[50] - 公司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0]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66]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所持股份[69] - 公司股东确认所持1395万股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质押冻结等限制情形[67] - 公司股东承诺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关系[68] - 公司股东承诺与主要客户、供应商等商业伙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关系[68]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1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声明其持有的117万股股份真实合法且不存在权属争议[11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确认不存在股份代持或委托持股情形[112]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披露其股东伍影姬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亲属关系[112]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声明与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113]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确认自注册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记录[113] - 陈敬财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116] - 彭惠萍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116]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股权[116]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16] - 甄荣辉通过佳卓控股间接持有股份公司及其子公司股份[117]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118] - 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118]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118] - 佳卓控股持有股份公司45%股份为控股股东[115]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股权[115]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20]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20]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20]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120]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广东伊之密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22.20%[123]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95%股权[125] - 廖昌清通过佛山市理度间接持有广东伊之密918万股股份[125]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16.00%[128]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00%[132]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31]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确认其持有的1440万股股份权属清晰,无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129]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声明与公司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情形[130]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确认自成立以来未受到任何行政处罚或刑事调查[127]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050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134] - 公司总股本为9000万股[134]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3]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4] - 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06]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06] - 间接持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7] - 监事余壮志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08] - 监事余壮志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08]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伊理大公司、伊源公司、伊川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1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0]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计划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以抵消上市带来的每股收益摊薄影响[30] - 募投项目预计达产后收益良好 公司已用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资[30] - 公司计划在2014年底前实现部分募投项目投产以缩短达产时间[31]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以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31] - 公司计划通过成本费用管控提升毛利率和净利率水平[32] - 公司已完善现金分红政策并承诺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32] - 公司近年来营业收入持续上升保持较高增长率[52] - 公司目前处于创业阶段和高速发展期[52] - 公司未来5年产能将不断扩大[53] - 公司2010年下半年以来面临外部融资难度增加成本上升[53] 分红和股东回报政策 - 公司承诺现金分红占可分配利润比例不低于15%[5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80%[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40%[57]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到20%[57] - 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58][65] - 利润分配方案需经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59] - 独立董事对利润分配提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0] - 监事会需对利润分配提案提出明确意见并经半数以上监事表决通过[60]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经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61][64] - 公众投资者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过半数表决通过[64] - 公司2012-2016年股东回报计划包含现金分红及股票股利分配[65] - 公司每五年重新审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5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需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63] - 公司必须为公众投资者参加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便利[61][64] 股价稳定和承诺履行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承诺在触发股价稳定条件时增持公司股票[70][71][72] - 公司制定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承诺在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70][71] - 稳定股价具体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71] - 控股股东增持计划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且不影响上市条件[72] - 控股股东增持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等信息需报送外资主管部门审批[72]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增持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股份公司所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73]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73]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时董事及高管需增持公司股票金额
伊之密(300415) - 2015 Q4 - 年度财报
2016-04-08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公司2015年营业收入为11.89亿元,较2014年增长1.17%[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232.32万元,同比下降4.89%[23] - 基本每股收益0.30元/股,同比下降28.57%[2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06%,同比下降12.14个百分点[23] - 公司营业收入为11.88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4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232.32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89%[47] - 公司2015年总营业收入为11.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7%[56] - 第四季度营业收入2.998亿元[25] - 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56.88万元[25] - 公司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232.32万元[10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19.63%至1.46亿元,主要因广告宣传费增加625.72万元[71]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2.48%至1.68亿元,主要因研发支出增加1589.02万元[71]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49.90%至1285.94万元,主要因贷款利息减少[72] - 所得税费用同比下降41.46%至863.81万元,主要因退还预缴所得税[72] - 研发投入金额6127.55万元,同比增长16.15%,占营业收入比例5.15%[73][76] 各业务线表现 - 注塑机业务占2015年销售收入54.97%[31] - 压铸机业务占2015年销售收入32.97%[32] - 橡胶机业务占2015年销售收入5.71%,但贡献利润总额14.84%[32] - 注塑机产品收入6.54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30%,占营收比重54.97%[56] - 压铸机产品收入3.92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67%,占营收比重32.97%[56] - 新推出H系列压铸机价格比DM系列高10%,生产效率提升10%-15%,节能30%-50%[32] 各地区表现 - 海外市场占比17%,国内市场占比83%[36] - 国外地区收入1.9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1.94%,占营收比重16.61%[57] - 华中地区收入4174.35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101.33%[57] 行业应用领域表现 - 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电、汽车、医疗器械及3C产品等领域[6] - 汽车行业收入3.28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1.16%,占营收比重27.62%[56] - 3C产品收入1.95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59%,占营收比重16.41%[56] - 医疗行业收入1880.91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32.07%[56] - 医疗行业销售量109台,同比增长53.52%[61] - 玩具行业销售量135台,同比增长29.81%[61] 研发与创新 - 公司技术研发人员达330人,占总员工比例为15.59%[7] - 研发人员数量330人,同比增长31.47%,占员工总数比例15.59%[76] - 新增专利申请31件,其中发明专利7件;获得专利权28件,其中发明专利权5件[49] - 2015年新增专利申请31件(发明专利7件),获得专利权28件(发明专利5件)[73][74] 现金流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442.25万元,同比增长40.18%[23] - 第四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70万元[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40.18%,达到4442.25万元[78][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激增12,536.14%,从44.28万元增至5595.32万元[78]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改善56.72%,从-1.95亿元收窄至-8430.61万元[7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39.80%至8.56亿元,流出增长52.15%至7.32亿元[79]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大幅改善367.19%,从-3278.72万元转为8760.33万元[79] 资产和负债结构 - 公司应收账款净额为2.44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29.32%[7] - 公司存货余额为3.37亿元,占流动资产比例为40.46%[8] - 资产总额14.37亿元,同比增长12.64%[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65亿元,同比增长100.91%[23] - 货币资金比期初数增加175.60%[40] - 预付款项比期初数减少32.66%[40] - 长期待摊费用比期初数增加302.36%[40] - 在建工程期末较期初增长192.98%[39] - 货币资金占总资产比例从4.85%升至11.87%,金额增长至1.70亿元[84] - 长期借款占比从12.38%降至0.59%,金额从1.58亿元减少至843.62万元[84] 非经常性损益和政府补助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015年金额为16,229,401.39元,较2014年7,408,871.76元增长119.05%[29]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15年金额为18,069,370.01元,较2014年7,776,270.06元增长132.37%[29]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2015年为771,306.05元,较2014年132,889.34元增长480.31%[29]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损益2015年新发生355,061.01元[29] - 营业外收入达1999.51万元,占利润总额23.32%,其中政府补助1806.94万元[8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公司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为3.996亿元人民币[53] - 募集资金总额3.61亿元,已累计使用2.87亿元,尚未使用7417.45万元[87]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进度84.68%,累计实现效益1774.21万元[89]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24048.15万元[90]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0] -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结余为7417.45万元[90] - 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7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6000万元现金管理账户余额为1410.74万元[90] 子公司和参股公司表现 - 参股公司佛山伊之密精密橡胶机械有限公司总资产5083.44万元净资产2941.01万元[94] - 佛山伊之密精密橡胶机械有限公司营业收入7035.75万元营业利润1256.47万元净利润1134.88万元[94] - 控股子公司伊之密机器人自动化(苏州)有限公司成立并开发配套知名企业的自动化系统[50] - 设立伊之密机器人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出资额442.50万元,持股比例88.50%[67] 客户和供应商集中度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8275.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6.96%[69]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80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27.54%[69]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下行导致业绩大幅下滑风险[6] - 公司产品生产销售周期长达2-8个月[8] - 公司主要竞争对手包括德国德马格、克劳斯玛菲及海天国际等企业[7] - 公司存在因客户违约导致的应收账款坏账风险[7] - 公司存货余额较大可能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现金流[8] - 公司设立伊之密机器人自动化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增强核心竞争力[95] - 公司计划通过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优化产品结构[95] - 公司计划大力发展高速包装成套设备及机器人集成项目形成新业务增长点[96] - 公司计划发展半固态镁合金技术及大型汽车结构件应用形成新业务增长点[96] - 公司承诺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等措施填补即期回报摊薄,承诺期限至2016年12月31日[103][104][105] 利润分配和分红政策 - 公司拟以2.4亿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9] - 201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3504万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48.45%[102] - 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6元(含税),股本基数为2.4亿股[100] - 2015年半年度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股份总数由1.2亿股增至2.4亿股[101] - 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5040万元(含税),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66.28%[102] - 母公司2015年可分配利润为7401.85万元[100] - 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未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派0元)[101] - 公司2015年未提出普通股现金红利分配预案[103] - 公司制定了2012-201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于2014年修订[125] - 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可分配利润的15%[130]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80%[131]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时现金分红比例最低应达20%[131] - 公司计划在2012-2016年期间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5%[139]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8]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137] - 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需经出席监事会过半数以上表决通过[137] - 公司利润分配方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35] - 公司可另行增加股票股利分配和公积金转增作为现金股利分配的补充[139]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表决还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社会公众股股东过半数以上通过[138] -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139] 股东结构和承诺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股票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6]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公司上市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7]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理大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8]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源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9]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川投资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股票上市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0] - 公司股东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110]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若在上市后第7至12个月之间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2] - 公司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3] - 公司监事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4] - 公司监事若在上市后第7至12个月之间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1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11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14]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4] - 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每年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16] - 董事监事及高管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股份[116] - 持股5%以上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0%[117]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源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0%[118] - 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市伊理大投资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总数的20%[119] - 所有股东减持价格均不得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17][118][119] - 若遇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和股份数将相应调整[117][118][119] - 股东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通过公司公告[117][118][119] - 相关承诺自2015年1月23日起生效且长期有效[115][116][117][118][119] - 截至报告期末所有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未出现违背情况[115][117][118][119]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20]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121]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25%[123]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各自持有股份总数的10%[124] - 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395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140] - 公司股东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真实合法,不存在质押、冻结等限制行使股东权利的情形[141]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43]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7]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廖昌清、高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8] - 公司监事陆敏、沈锋利、余壮志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9]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80] - 公司监事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82] - 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0%[184] - 股东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85]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为控股股东[189]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189]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的股权[189]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189]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190][191]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191][192] - 公司持有117万股股份为真实合法持有[186] - 陈敬财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190] - 陈敬财妻子彭惠萍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190] - 梁敬华妻子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191]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控股股东[195]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94]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94]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94]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持有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22.20%[198]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45.95%股权[199] - 廖昌清通过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间接持有公司918万股股份[199]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195]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少关联交易并避免资金占用[196] - 关联交易需遵守市场原则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97] 股价稳定和回购承诺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触发条件为上市后3年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145] - 触发股价稳定条件后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145] - 控股股东增持资金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147] - 控股股东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147] - 公司董事及高管陈敬财、梁敬华
伊之密(300415) - 2015 Q3 - 季度财报
2015-10-21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8.8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7] - 2015年前三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8.89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55%[20] - 营业利润为5330.42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5.93%[20] - 净利润为5683.1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0.69%[20]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为5275.4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3%[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5275.44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63%[7] - 营业总收入284,161,268.54元,同比增长6.8%[140] - 净利润9,642,325.31元,同比增长19.4%[14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8,056,385.12元,同比增长5.3%[141]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2.5%至8.89亿元,上期为8.67亿元[148] - 营业利润同比下降15.9%至5330.42万元,上期为6340.78万元[149] - 净利润同比增长10.7%至5683.16万元,上期为5134.53万元[149]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同比增长3.6%至5275.44万元,上期为5090.61万元[149] - 母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8%至8.88亿元,上期为8.56亿元[152]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销售费用1.13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0.37%[18] - 管理费用1.1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28.71%[18] - 财务费用918.53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2.79%[18] - 研发费用3647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03%[22] - 营业成本189,898,528.95元,同比增长5.8%[141] - 销售费用40,238,590.95元,同比增长13.5%[141] - 管理费用40,636,764.09元,同比增长31.3%[141] - 营业外收入8,115,892.08元,同比增长747.8%[141] - 营业成本同比下降0.9%至5.84亿元,上期为5.90亿元[148]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20.4%至1.14亿元,上期为0.95亿元[148] - 管理费用同比激增28.7%至1.18亿元,上期为0.92亿元[148]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52.8%至918.53万元,上期为1945.48万元[148]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7586.27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261.43万元增长15.2%[156] - 支付的各项税费为3996.65万元,较上年同期的4317.4万元减少7.4%[156] 现金流量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404.55万元人民币,同比大幅下降439.43%[7]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4404.55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439.43%[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由负转正,从上年同期的-1297.64万元改善至4404.55万元[1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0027.9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8051.55万元有所收窄[15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474.22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5716.21万元显著减少[156]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6720.53万元,较上年同期的5336.56万元增长25.9%[15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增长8.0%至8.44亿元,上期为7.81亿元[155] - 母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10.76万元,较上年同期的976.42万元增长95.6%[159] - 母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924.76万元,主要由于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7718.26万元[160] - 母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7329.06万元,主要来自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7362.4万元[160] - 母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4110.2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3880.19万元增长5.9%[161] 资产和负债关键指标变化 - 总资产为14.41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12.97%[7]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股东权益为7.4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大幅增长96.15%[7] - 货币资金较期初增长96.03%至121,258,564.03元[17] - 应收账款较期初增长34.66%至282,722,327.53元[17] - 在建工程较期初增长163.35%至61,670,229.97元[17] - 短期借款较期初减少31.79%至160,093,182.43元[17] - 应付票据较期初增长80.78%至167,491,500.98元[17] - 长期借款较期初减少93.88%至9,667,331.28元[17]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21亿元,较期初增长95.99%[132]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2.83亿元,较期初增长34.66%[132] - 存货期末余额3.74亿元,较期初增长5.72%[132]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60亿元,较期初下降31.79%[133]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1.67亿元,较期初增长80.75%[133] -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6167万元,较期初增长163.36%[133]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967万元,较期初下降93.88%[134] - 股本期末余额2.40亿元,较期初增长166.67%[134]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2.28亿元,较期初增长1195.83%[134] - 母公司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3.37亿元,较期初增长331.15%[136] - 负债合计583,364,389.00元,同比下降5.7%[138] - 所有者权益合计776,244,571.50元,同比增长93.2%[138] 每股收益和股东数据 - 基本每股收益0.23元/股,同比下降17.86%[7]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为12,990户[13] - 基本每股收益0.03元,同比下降25%[142] 政府补助和营业外收入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1228.63万元人民币[8] - 营业外收入8,115,892.08元,同比增长747.8%[141] 业务运营和订单情况 - 技术研发人员262人,占公司总人数16.60%[11]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获得销售订单1544个,合同总金额6.867亿元人民币[21]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68,052,548.43元,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7.65%[25] - 2015年上半年公司共收到持续改善提案21项,其中生产及服务类9个、技术类6个、运营支持类6个[26] - 在8月份举行持续改善项目分享会评选3个项目获得优秀奖[26] 产品与市场策略 - 公司推出注塑机A5系列及压铸机H系列抢占中高端市场份额[25] - 成立伊之密机器人控股子公司加快高端机器人和工业自动化产品线研发[25] 风险因素 - 公司期末存货余额较大由产品特性和生产模式决定[27] - 公司需应对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将加大回款力度降低坏账风险[27] - 公司需应对核心人员及核心技术流失风险,将建立完善人才培训机制[27] - 公司需应对市场竞争风险,加快开发新产品及专用产品线[27] - 公司需应对市场环境变化导致的业绩大幅下滑风险[26]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2,860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7,824.93万元投资进度达84.68%[126]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承诺投资总额3,200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58.57万元投资进度达26.83%[126]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为0万元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83.5万元[126] - 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有资金24,048.15万元其中生产基地项目23,218.38万元技术中心项目829.77万元[12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26] - 截止9月底募集资金理财专用账户余额1,424.17万元其中1,400万元购买保本理财产品24.17万元为利息收入[127] 股东持股和承诺 - 佳卓控股有限公司持股33.75%共81,000,000股[13]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6.65%共39,960,000股[13] - 新余市伊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12.00%共28,800,000股[13]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48]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39]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46]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6]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47]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48]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并规范与公司的关联交易,确保交易公平合理[49] - 控股股东声明目前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51]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不会通过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51]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53]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4]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5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55]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55] - 公司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56] - 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则相关收益归公司所有[57] - 公司承诺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57]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58] - 触发条件后公司将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稳定股价方案[58]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60]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60]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61] - 陈敬财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61] - 甄荣辉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的股权[61] - 梁敬华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61]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62][63]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63][64]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控股股东[66]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66]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66]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66]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股[69] - 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时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69] - 锁定期满后每年减持不超过持股总数25%[70]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股[70]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70] - 两年内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上市时持股数量的50%[70]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东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77]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77] - 公司董事或高管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且持股总数不低于10%[71] - 公司董事或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前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该总和[75] - 若未履行增持承诺需按最低增持金额(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20%)与实际增持金额的差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76]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74] - 稳定股价措施触发后公司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74] - 公司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相关责任方将依法赔偿投资者[71][72] - 共同实际控制人已签订一致行动人协议并长期有效[77] - 稳定股价措施的实施期间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73]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78]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79]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81] - 陈敬财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81] - 甄荣辉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81] - 梁敬华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81]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股权[78][79] - 陈敬财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78]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股权[79]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84]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85] - 董事及高管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86]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持有股份[86] - 间接持股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10%[86]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86]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依法赔偿[87] - 未履行股份锁定承诺时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88] - 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89] - 稳定股价方案需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89] - 增持股票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90] - 公司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92][93][97]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92][93][97]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甄荣辉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的股权[92][93][97]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梁敬华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的股权[92][93][97]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94]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95] - 伟力电器持有安力电器60.99%的股权[94][95] - 董事/高管承诺用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20%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91] - 董事/高管承诺用不超过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资金增持公司股票[91]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的现金补偿[92]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20%[101]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95%的股权,间接持有公司918万股股份[102]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0%[100]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00] - 新余市伊理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长期严格履行股份减持相关承诺[100][101]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尽量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98]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不会以拆借、占用资金或代垫款项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98] - 所有关联交易均需签订书面合同并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99] - 关联交易需履行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9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将自愿承担一切损失[99]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0%[107
伊之密(300415) - 2015 Q2 - 季度财报(更新)
2015-08-26 00:00
收入和利润 - 营业总收入为6.049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同期微增0.69%[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469.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4%[18] - 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05亿元,同比增长0.69%[36][39] - 注塑机销售收入3.33亿元,同比下降0.42%,占主营业务收入57.76%[39][42] - 压铸机销售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2.55%,占主营业务收入36.14%[39] - 压铸机业务收入208,561,865.55元,毛利率38.51%[43] - 橡胶机业务收入35,149,100.65元,毛利率44.53%[43] - 汽车行业销售收入171,098,006.12元,毛利率36.48%[43] - 3C产品销售收入87,603,327.68元,同比下降7.69%[43] - 国外地区销售收入83,271,787.85元,同比增长16.00%[43]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54,333,771.28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42%[44] 成本和费用 - 主营业务成本3.78亿元,同比下降3.07%[39] - 研发费用支出2152.75万元,同比增长29.08%[32][40] - 销售费用7364.09万元,同比增长24.51%[36][40] - 管理费用7750.35万元,同比增长27.38%[36][40] - 财务费用593.54万元,同比下降54.06%[36][40] - 研发费用支出2,152.75万元,同比增长29.08%[46] 现金流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下降51.00%至1902.17万元人民币[18]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下降63.25%至0.1585元/股[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902.17万元,同比下降51.00%[3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888.56万元,同比增长237.02%[36][37] 每股和收益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39元/股,同比下降18.75%[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2%,同比下降6.84个百分点[18] 资产和权益 - 总资产增长8.72%至13.867亿元人民币[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大幅增长93.61%至7.376亿元人民币[18] - 应收账款净额为2.859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33.28%[25] - 存货余额为3.024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45.25%[26] 业务线表现 - 注塑机销售收入3.33亿元,同比下降0.42%,占主营业务收入57.76%[39][42] - 压铸机销售收入2.09亿元,同比增长2.55%,占主营业务收入36.14%[39] - 压铸机业务收入208,561,865.55元,毛利率38.51%[43] - 橡胶机业务收入35,149,100.65元,毛利率44.53%[43] - 汽车行业销售收入171,098,006.12元,毛利率36.48%[43] - 3C产品销售收入87,603,327.68元,同比下降7.69%[43] 地区表现 - 国外地区销售收入83,271,787.85元,同比增长16.00%[43] 研发与创新 - 研发费用支出2152.75万元,同比增长29.08%[32][40] - 研发费用支出2,152.75万元,同比增长29.08%[46] - 新增专利申请10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46] 募集资金使用 - 募集资金总额36,060万元,报告期投入4,614.85万元[53]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7,822.41万元,投资进度达84.67%[55]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840.59万元,投资进度仅26.27%[55] - 募集资金总额36,060万元,本期投入4,614.85万元[55]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实现效益977.2万元,累计效益1,652.85万元[5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56]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实现收益15.51万元[56] -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置换金额24,048.15万元,其中生产基地项目置换23,218.38万元[55] 重大合同与客户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92,222,316.95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6.70%[4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54,333,771.28元,占年度销售总额9.42%[44] - 公司与力嘉集团签订冷室压铸机销售合同金额为823万元[86] - 公司与宁波燎原灯具签订冷室压铸机销售合同金额合计为827万元[87] - 公司与遵义乔扬数控签订设备销售合同金额合计为1788.08万元[87] - 公司与泰连电子签订橡胶机及模具销售合同金额合计为1886.9万元[87] 公司治理与股东结构 - 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敬财[1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105][106][108]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123]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119]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150] -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150][154] - 陈敬财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39] - 甄荣辉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39] - 梁敬华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39] - 陈敬财 甄荣辉 梁敬华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及一致行动人[139] - 三位实际控制人已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119]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东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134]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157]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20%[159]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0%[164]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169]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17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73] 承诺与锁定期安排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96]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104]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4] - 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敬财承诺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股份锁定期为36个月至2018年1月22日[110] - 董事及高管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持有量的10%且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2] - 承诺事项不因职务变换或离职而失效[111][112] - 甄荣辉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6] - 实际控制人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28]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10%[128]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28] - 实际控制人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128]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其持有的IPO前股份[157]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58] - 公司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61][162][16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股东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163] - 股东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63] - 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67][17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168]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68]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股份[17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6] - 张涛的股份锁定承诺有效期从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176] - 董事张涛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8] - 张涛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8]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79] - 廖昌清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185] - 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持有股份[186]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5%[187]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股份[18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87] - 董事高潮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94] - 董事及高管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96] - 董事及高管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96]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96] 股价稳定措施与承诺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股票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90]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91] - 连续十二个月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1] - 公司承诺若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92][93] - 控股股东需赔偿公司未履行承诺造成的投资者损失[93] - 若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审计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97] - 控股股东承诺增持公司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99]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 若控股股东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应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差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01] - 控股股东若未履行公开承诺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02] - 控股股东因未履行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2] - 公司未能履行回购新股承诺时不足部分将由控股股东购回[102]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将在20个交易日内启动购回程序[104] - 控股股东承诺在发生应购回情形后30日内赔偿投资者损失[103]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05] - 公司制定股价稳定预案当股价连续20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措施[115]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审议[115] - 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期间由股东大会审议明确[115]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132]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132] - 公司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为股票收盘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131]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将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131] - 触发稳定股价措施时公司将在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131]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稳定股价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方案[131] -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增持义务时需按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33] - 最低增持金额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的20%[133] - 股价稳定措施要求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20%[117]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最低增持金额减实际增持金额)[118]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2] - 上市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46]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方案[146] - 股东大会通过稳定方案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147] - 增持股票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且不影响股权分布[14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用于增持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48] - 若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最低增持金额(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20%)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49]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81]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方案[182] - 稳定股价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启动实施[182] - 相关董事及高管承诺积极配合公司实施稳定股价方案[182] - 董事高管增持股票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但不超过税前薪酬总和[183]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现金补偿最低增持金额减去实际增持金额[184]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85][186]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90]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时董事及高管需增持公司股票[191] - 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且不超过薪酬总和[192] - 未履行增持义务需按最低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差额支付现金补偿[193] - 拒不支付现金补偿时公司有权扣减应得报酬[193]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94]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措施[199]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199] - 董事及高管承诺在稳定股价方案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增持股票[200] - 增持计划需包含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等信息[200] - 增持行为需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规要求[200] 未来展望与策略 - 公司预计2015-2016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93][94] - 公司计划通过扩大业务规模提升盈利水平以降低即期回报摊薄影响[94] - 募投项目已使用自筹资金进行部分投资并计划2014年底前实现部分投产[95] - 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开发高附加值新产品提升核心竞争力[95] - 公司计划实施精细化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率[95] 关联交易与竞争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7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76] - 控股股东承诺严格履行关联交易相关规定,避免资金占用[106] - 控股股东声明目前未开展任何经营业务,与公司不构成同业竞争[108] - 控股股东承诺未来不以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09]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公司从事构成竞争的业务[135][136][137]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155] - 公司股东与主要客户、经销商、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161][166] - 股东确认与公司其他股东及中介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170]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与公司主要客户、供应商等不存在关联关系或股份代持关系[174][175] 担保情况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50万元[82] - 公司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000万元[82] - 公司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50万元[83] - 实际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为0.61%[83] 股东承诺与声明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13] - 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14]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相关董事及高管将依法赔偿[179] - 若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80]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88] - 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则收益归公司所有[189] - 董事及高管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89]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97] -
伊之密(300415) - 2015 Q2 - 季度财报
2015-08-25 00:0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为6.0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0.69%[18] - 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6.049亿元,同比增长0.69%[36][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4469.8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34%[18]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2.17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1.00%[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902万元,同比下降51.00%[3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0.1585元人民币/股,同比下降63.25%[1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39元人民币/股,同比下降18.75%[1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42%,同比下降6.84个百分点[18] - 总资产为13.867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8.72%[18] - 总资产13.8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7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7.376亿元人民币,较上年度末增长93.61%[1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净额4889万元,同比增长237.02%[36][37] 成本和费用 - 研发费用支出为2152.75万元,同比增长29.08%[32][36][40] - 研发费用支出2,152.75万元,同比增长29.08%[46] - 销售费用为7364.09万元,同比增长24.51%[36][40] - 管理费用为7750.35万元,同比增长27.38%[36][40] - 财务费用为593.54万元,同比下降54.06%[36][40]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注塑机销售收入3.333亿元,同比下降0.42%,占总收入57.76%[39][42] - 压铸机销售收入2.086亿元,同比增长2.55%,占总收入36.14%[39] - 压铸机业务收入208,561,865.55元,毛利率38.51%[43] - 橡胶机业务收入35,149,100.65元,毛利率44.53%[43] 各地区表现 - 国外地区收入83,271,787.85元,同比增长16.00%[43]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预计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可能出现下降[94] - 公司以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进行部分投资并计划2014年底前实现部分投产[95] - 公司承诺通过加快募投项目建设、提升盈利水平等措施填补即期回报摊薄[9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36,060万元,报告期投入4,614.85万元[53]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63万元[53]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资金27,822.41万元,投资进度达84.67%[55]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资金840.59万元,投资进度仅26.27%[55]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期实现效益977.2万元,累计实现效益1,652.85万元[55]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56] - 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5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已实现理财收益15.51万元[56] 股东结构和承诺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105][106][108]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119]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13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139]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由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通过一致行动协议共同控制[150]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东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134] -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50] - 共同实际控制人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50] - 共同实际控制人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50]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23][139]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23][139]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23][139]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18] - 实际控制人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118] - 实际控制人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118]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98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22.20%[159]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6.00%[164]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50%[169]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30%[173] 股价稳定措施和承诺 - 公司股票上市后三年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将触发稳定股价措施[90]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启动稳定措施[115] - 公司股价稳定措施启动条件为上市后三年内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131]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81][182]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90]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199]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115] - 触发股价稳定措施后公司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方案[131]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147] - 触发稳定股价条件后需在5日内召开董事会、25日内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方案[182] - 稳定股价方案需在触发条件后25日内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99]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1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税前薪酬总和的20%[132] - 董事及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48] - 稳定股价措施中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需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低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92] - 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不少于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83] - 董事及高管增持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117] - 公司董事/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从公司获取的税前薪酬总和[132] - 董事及高管增持公司股票资金不超过其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183] - 控股股东承诺增持金额不低于上一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99] - 控股股东连续十二个月增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9]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所募集资金总额[91] - 连续十二个月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91] - 董事及高管将在稳定股价方案通过后5个交易日内增持公司股票[200] - 增持计划需包含具体股票数量范围、价格区间及完成时间[200] - 稳定股价措施实施期间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而失效[183] - 公司股价已不满足稳定措施启动条件时相关董事/高管可不再增持股份[132] 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承诺 - 控股股东承诺减少和避免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106] - 控股股东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107] - 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将尽量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155]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并签订书面协议[156]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156] - 关联交易承诺以书面合同形式明确约定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25] - 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承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25] - 控股股东目前经营范围仅为贸易,与公司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108] - 控股股东承诺不通过任何方式从事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109] - 共同实际控制人承诺避免与股份公司从事竞争业务[137][138] 股份锁定和减持承诺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首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股份[96][97] - 实际控制人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26]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陈敬财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10] - 梁敬华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股份[141]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57] - 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61][162][166] - 股东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167][17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2][175]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张涛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6] - 董事廖昌清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股份(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185] - 董事高潮承诺自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194]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05] -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承诺若上市后6个月内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11]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42] - 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85][186] - 若上市后6个月内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高潮所持股份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194] - 张涛承诺若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77] - 控股股东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10%[104]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128]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128] - 控股股东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04] - 实际控制人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112]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87]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IPO发行价(除权除息调整后)[196] - 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63]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除权除息调整后)[168] - 间接持股董事及高管减持价格承诺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179]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58] - 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0%[163]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股份总数的20%[168] - 公司董事及高管承诺所持股份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12] - 董监高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27] - 董事及高管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股总数的25%[143] - 董事及高管持股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196] - 张涛承诺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178]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187] - 董监高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27] - 张涛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178] - 离职后半年内禁止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96] - 张涛承诺若在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自离职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177] - 董事及高管离职后股份锁定期为6至18个月,具体取决于申报离职时间[195] - 离职后股份锁定期根据申报时间不同延长至12-18个月[186] 赔偿和补偿承诺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控股股东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103][105] - 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将依法赔偿[129]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相关责任人将依法赔偿[144] - 若招股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董事及高管承诺依法赔偿[197] - 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导致投资者损失时将依法赔偿[188] - 公司控股股东承诺在未履行赔偿投资者损失时承担不足部分的赔偿责任[93] - 实际控制人未履行赔偿承诺时公司可扣减其工资薪酬及控股股东分红直接支付给投资者[114]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导致投资者损失相关人员未履行赔偿承诺时公司可扣减其工资薪酬直接支付投资者[189] - 控股股东若未履行增持义务 需按应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的差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01] - 未履行增持承诺的董事/高管需按最低增持金额(上年度税前薪酬20%)与实际增持金额的差额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133] - 董事及高管未履行增持义务需现金补偿,最低增持金额为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184] - 相关人员未按计划增持股票需向公司支付现金补偿金额为最低增持金额减实际增持金额[193] - 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45] - 实际控制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等承诺则相关收益归公司所有[114]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若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则相关收益归公司所有[189] - 未履行股份减持承诺的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98] - 控股股东因未履行承诺所得收益将归公司所有[102] - 未履行股份锁定及减持承诺的董事及高管需将所得收益上缴公司[180] - 公司未履行回购承诺时 不足部分将由控股股东购回[102] - 控股股东未能履行承诺时 需在股东大会及指定报刊公开说明原因并道歉[102] - 公司需在控股股东逾期后30日内督促其履行赔偿义务并采取法律行动[93] - 公司承诺在未履行稳定股价措施时向股东大会提出替代方案并与投资者沟通[92] - 公司需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控股股东及董事高管承诺履行情况[93] 其他重要内容 - 公司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10股,不派发现金红利[5] - 公司2015年半年度拟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转增后总股本将增至2.4亿股[66] - 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2元(含税),已于201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64] - 应收账款净额为2.859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为33.28%[25] - 存货余额为3.024亿元人民币,占流动资产比例为45.25%[26]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金额92,222,316.95元,占采购总额26.70%[4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金额54,333,771.28元,占销售总额9.42%[44] - 新增专利申请10件,其中发明专利4件[46] - 获得专利权10件,其中发明专利权1件[46] - 公司计划投资中粤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亿元,但报告期内实际投入金额为0[59] - 公司与力嘉集团冷室压铸机合同金额为823万元[86] - 公司与宁波燎原灯具冷室压铸机合同金额合计827万元[87] - 公司与遵义乔扬数控冷室压铸机合同金额合计1788.08万元[87] - 公司与泰连电子橡胶机及模具合同金额合计1886.9万元[87] - 公司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为450万元[82][83] - 公司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为1000万元[82][83] - 公司实际担保总额占净资产比例为0.61%[83] - 公司报告期内无重大诉讼、仲裁及资产交易事项[69][70][71][72] -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资产收购出售类关联交易[75]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76] -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
伊之密(300415) - 2015 Q1 - 季度财报
2015-04-24 00:00
收入和利润(同比环比) - 营业总收入为2.6267亿元,同比增长6.3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146.25万元,同比增长1.92%[8] - 营业利润为1224.41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6.35%[20] - 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为1146.25万元人民币,同比上升1.92%[20] - 营业总收入同比增长6.3%至2.63亿元,上期为2.47亿元[82] - 净利润同比增长9.2%至1133.82万元,上期为1038.35万元[83] - 净利润为942.00万元人民币,较上期1657.78万元人民币下降43.2%[87] - 营业利润为1006.67万元人民币,较上期1777.01万元人民币下降43.4%[87] 成本和费用(同比环比) - 财务费用455.69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13%[19] - 营业外收入123.24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2.27%[19] - 技术研发费用投入1052.76万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1.04%[27] - 财务费用同比下降34.1%至455.69万元,上期为691.78万元[83] - 销售费用同比大幅增长30.6%至3296.16万元,上期为2523.91万元[83] -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26.3%至3895.81万元,上期为3083.90万元[83] - 销售费用为3169.71万元人民币,较上期2073.43万元人民币增长52.9%[87] - 管理费用为2764.89万元人民币,较上期2081.64万元人民币增长32.8%[87] - 财务费用为187.09万元人民币,较上期557.18万元人民币下降66.4%[87] 现金流量表现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4.31万元,同比改善38.1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04.31万元人民币,同比改善34.58%[19]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2.0955亿元人民币,同比大幅增长412.84%[19]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2.39亿元人民币,较上期2.61亿元人民币下降8.5%[9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204.31万元人民币,较上期-4898.20万元人民币改善34.6%[9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801.16万元人民币,较上期-5300.89万元人民币改善47.2%[91]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10亿元人民币,较上期4085.99万元人民币大幅增长412.7%[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现金净额1696.35万元[95]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522.29万元[95] - 投资支付现金275.47万元[95]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2亿元[95]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3亿元[95]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3.61亿元[95]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8929.92万元[95]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91亿元[9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9956.77万元[95]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1.35亿元[96] 资产和负债变动 - 货币资金增加1.6648亿元,增长269.14%,主要因公司收到上市募集资金[18] - 长期借款减少8879.93万元,下降56.22%,主要因公司偿还贷款[18] - 应付票据增加5837.78万元,增长63.01%,主要因采购量增加[18] - 应交税费增加534.08万元,增长133.11%,主要因业务增长导致税费增加[18] - 应收票据减少1974.97万元,下降29.71%,主要因票据贴现增加[18] - 在建工程增加1005.27万元,增长42.93%,主要因子公司二期工程建设投入增加[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1107.22万元,增长59.07%,主要因预付工程款增加[18] -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2.28亿元,较期初增长269.2%[74]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为2.45亿元,较期初增长16.9%[74] - 存货期末余额为4.01亿元,较期初增长13.5%[74] - 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为9.57亿元,较期初增长32.8%[74] - 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82亿元,较期初下降22.3%[75] - 应付票据期末余额为1.51亿元,较期初增长63.0%[75] -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为6913.68万元,较期初下降56.2%[76] - 资本公积期末余额为3.48亿元,较期初增长1877.4%[7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期末余额为7.54亿元,较期初增长97.9%[77] - 母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1.53亿元,较期初增长297.3%[78] - 资产总计同比增长30.7%至13.34亿元,上期为10.20亿元[79] - 短期借款同比下降35.2%至1.21亿元,上期为1.88亿元[79] - 资本公积大幅增长1996.3%至3.47亿元,上期为1655.98万元[80] - 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2.08亿元人民币,较上期2902.21万元人民币增长616.8%[92] 业务线及地区表现 - 出口业务收入同比增长55.35%,国内市场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1.5%[20] 财务比率和每股指标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股,同比下降16.67%[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2.96%,同比下降0.67个百分点[8] - 基本每股收益为0.10元,同比下降16.7%,上期为0.12元[8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募集资金总额为36060万元[67] - 本季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4604万元[67]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8663万元[67]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投入27822.41万元,投资进度84.67%[67] - 技术中心升级项目累计投入840.59万元,投资进度26.27%[67]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本季度实现效益709.2万元[67] - 注塑机和压铸机生产基地项目累计实现效益76.77万元[67]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变更比例为0.00%[67]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有资金24048.15万元[68]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68] 股东和股权结构 -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14,020户[14]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持有公司股份40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9000万股的45%[36][37]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东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39]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为控股股东[39] - 陈敬财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的股权[39] - 陈敬财妻子彭惠萍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39]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40]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40] - 梁敬华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其妻子彭惠燕持有伟力电器25%的股权[40]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的股权[40]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的股权[40] -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直接或间接持有控股股东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的股权[43]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的股份为控股股东[43]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30.495%的股权[43]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30.495%的股权[43] - 陈敬财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其妻子彭惠萍持有25%股权[43] - 梁敬华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其妻子彭惠燕持有25%股权[43]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股权[43]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44] - 陈敬财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44] - 甄荣辉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44] - 梁敬华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44] - 陈敬财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47] - 彭惠萍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47] - 伟力电器持有佛山市安力电器实业有限公司60.99%股权[47] - 陈敬财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47] - 梁敬华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47] - 彭惠燕持有佛山市顺德区伟力电器有限公司25%股权[47] - 梁敬华夫妇间接持有安力电器30.495%股权[47] - 佳卓控股持有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45%股份[47] - 陈敬财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27.78%股权[47] - 甄荣辉直接或间接持有佳卓控股44.44%股权[47] - 佳卓控股持有公司45%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48]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分别持有佳卓控股27.78%、44.44%和27.78%股权[48]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98万股股份占股本总额22.20%[49] - 廖昌清通过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918万股股份[49] - 廖昌清持有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45.95%股权[49] - 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为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48] - 佛山市顺德区伊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44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00%[50] - 佛山市顺德区伊川机械产品设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395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5.50%[5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1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1.30%[52] 股东承诺和股份锁定 - 控股股东佳卓控股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34]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承诺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首发前股份[37] - 实际控制人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承诺若触发股价条件,锁定期将自动延长6个月[37] - 董事及高管承诺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38]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股份[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10%[38] - 实际控制人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39] - 实际控制人承诺增持公司股票金额不超过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39] - 甄荣辉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41]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1] - 锁定期满后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41] - 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10%[41] - 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1] - 董事/高管承诺用于增持公司股票的货币资金不少于上年度税前薪酬总和的20%[43] - 实际控制人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10%[45] - 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25%[45] - 股票上市后36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股份[45] - 若上市6个月内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45] - 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股份[45] - 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45]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不超过其持股总数20%[49] - 佛山市理度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49] - 伊源技术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20%[50] - 伊川机械承诺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股份不超过其持股总数20%[51] - 伊源技术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50] - 伊川机械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51] - 减持价格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价格[50][51] - 现代创建有限公司承诺自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所持股份[52] - 董事张涛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3] - 董事张涛承诺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3] - 董事张涛承诺上市后第7-12个月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53] -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持有总数的25%[54] - 廖昌清承诺上市后12个月内不转让首次公开发行前间接持有的股份[55] - 公司股票上市6个月内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将自动延长锁定期6个月[55] - 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同样触发锁定期延长6个月[55] - 离职后半年内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转让持有股份[54] - 董事及高管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总数的25%[56] - 公司股票上市后6个月内若收盘价连续20日低于发行价则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57] - 董事及高管承诺每年减持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58] - 董事高潮股份锁定期承诺有效期至2016年7月22日[58] - 监事陆敏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监事陆敏承诺若在上市后六个月内离职则自离职日起十八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监事陆敏承诺若在上市后第七至十二个月间离职则自离职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监事陆敏承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61] - 监事陆敏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1] - 监事沈锋利承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62] - 监事沈锋利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62] - 监事沈锋利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2] - 监事沈锋利承诺若在上市后6个月内离职则18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2] - 监事沈锋利承诺若在上市后7-12个月间离职则12个月内不转让股份[62] - 监事余壮志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63] - 余壮志承诺若在公司股票上市后六个月内离职则十八个月内不转让股份若在第七至十二个月间离职则十二个月内不转让[63] - 余壮志承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持有股份总数的25%[63] - 余壮志承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63] - 相关承诺自2014年4月22日起生效部分承诺有效期至2016年1月22日[63] - 承诺人包括陈敬财甄荣辉梁敬华等九名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63] 股价稳定措施承诺 - 公司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2] - 公司回购股票资金总额累计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募集资金总额[33] -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总股本的2%[33] - 公司稳定股价承诺有效期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2日[32] - 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4] - 控股股东增持金额不低于上年度从公司获得现金分红税后金额的20%[35] - 控股股东连续12个月增持股份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35] - 未履行增持承诺需按应增持金额与实际增持金额差额支付现金补偿[35] - 未履行承诺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35] - 控股股东承诺若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发行价或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36][37] - 公司股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每股净资产时将启动稳定股价措施[39] - 稳定股价措施启动条件为收盘价连续20个交易日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2] - 未履行增持承诺时需按最低增持金额(上年度税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