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数通(300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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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进数通:关于修订《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4-11 18:11
公司治理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议案[1] - 公司指定《证券时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12] 股份转让与质押 - 公司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3] - 公司董监高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3] - 公司董监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及新增的公司股份[3] - 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3] 担保规定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4]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4] - 董事会对公司对外提供担保事项作出决议,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5] 股东大会相关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2/3(即不足6人)时,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 - 公司拟进行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半数以上同意[4] 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 - 审计委员会相关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5] 利润分配 - 董事会应在年报或半年报公布后2个月内制定利润分配预案,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6][7][9] -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7][9] - 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由普通决议程序审议,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由特别决议程序审议[9] -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方案审议前,公司应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审议时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结合方式[7][9] - 利润分配预案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7] - 公司原则上依据经审计财报进行利润分配,半年度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时,半年度财报可不审计[7][10]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7][10] -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时,修订方案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独立董事可发表意见[8][10] -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修订方案进行审议,经全体监事过半数表决通过[8] - 利润分配修订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公司当年盈利但未作现金分配预案或现金利润分配比例低于章程规定最低比例,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原因及未分配利润用途和使用计划[11] - 董事会应综合多因素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11] - 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利润分配政策应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意见[11] - 独立董事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11] - 独立董事对分红预案有异议可公开向中小股东征集网络投票委托[11]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详细披露利润分配方案及执行情况[11]
先进数通: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11 18:11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3年度,投入募集资金9,822.90万元(其中:直接投入募投项目3,024.37万元,补充流 动资金6,798.53万元),银行手续费0.12万元,收到银行利息16.61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8,000.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689.82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的修订于 2022 年 4 月 11 日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2023 年 9 月,公司分别与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长安街支行、招商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首体科技金融支行共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3 年 12 月,公 司分别与保荐人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先进数通: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4-11 18:11
规则修订 -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定期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1]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情形多处修订,新增“《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3] - 董事会定期和临时会议通知送达时间分别为提前十日和三日[3] - 部分条款“董事会办公室”修订为“董事会秘书”,“经理”修订为“总经理”[2] - 书面会议通知内容修订,委托签署确认意见需专门授权[3] 会议要求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拒不出席致人数不足应报告监管部门[3] - 审议重大关联交易应现场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出席或通讯表决[4] 决议规则 - 董事会审议提案形成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担保事项需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同意[4] - 董事特定情形应回避表决[4] 记录与公告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记录,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异议可书面说明[5] - 董事会决议公告由秘书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5] 审批要求 - 修订内容需股东大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5]
先进数通: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4月修订)
2024-04-11 18:11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 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 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 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 ...
先进数通: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2024-03-29 15:49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08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 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通知》(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 称"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本 次变更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 变更的原因 2022 年 11 月 30 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 16 号,根据财政部要求,"关 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 理"内容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对于因适用准则解释第 16 号的单项交易而 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 公司按照准则解释第 16 号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
先进数通:关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2024-03-18 17:31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07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为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1,079,258 股,占目前公 司总股本 330,803,456 股的 6.37%;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为 2024 年 3 月 22 日(星期五); 3、本次限售股份发行时承诺的限售期限为 6 个月; 4、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东 5 名,共 49 个证券账户。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发行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5 号),公司于 2023 年 9 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79,258 股,新增股份 于 2023 年 9 月 2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
先进数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2024-03-18 17:28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京 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或"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和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 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先进数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份 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有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25 号)同意注册,公司以简 易程序像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079,258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 民币 11.8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9,999,999.88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 民币 5,037,745.74 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
先进数通: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01-29 17:54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05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 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支 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要求的募投 项目人员薪酬。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925 号"文《关于同意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向特定 投资者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宁波佳投源股权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林金涛和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1,079,258 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
先进数通:第四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29 17:54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超过全体董事会成员的半数。本次会议 由公司董事长李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的通 知,并于 2024 年 1 月 29 日在公司 B 座 4 层大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证券代码:300541 证券简称:先进数通 公告编号:2024-002 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 - 1 - 额置换的议案》,认为以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是基于薪酬发放账户管理的要求,有利于募集资金账户日常管理和操作,有利于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 ...
先进数通: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2024-01-29 17:54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 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北京先 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先进数通"或"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 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先 进数通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 | | | 单位:万元 | | --- | --- | --- | ---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 | 拟使用募集资金 | | 1 | 基于云原生的金融开发效能平台及应用解决方案 | 12,163.39 | 7,988.30 | | 2 | 数据治理智能洞察平台 | 5,245.84 | 3,686.70 | | 3 | 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