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车检测(30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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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车检测(300572)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他 相关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促进公司依法规范运 作,维护公司、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 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或公司主动披露的信息。信息披露文件的形式主要包 括:招股说明书、募 ...
安车检测(300572)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15 16: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产生较大 影响的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出现时,按照本制度相关规定负有报告义务 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报告,并通过公司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 会报告的制度。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对外信息披露工作,具体包括应披露的定期报 告和临时报告。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的总经理 及公司派驻各分支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内部信息报告的第一责任人,负 有向公司董事会和董事会秘书报告其职权范围内所知悉的重大 ...
安车检测(300572)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投资者,不 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公司和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 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 第二章 暂缓与豁免披露的信息范围 第五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求的事项(以 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1 本制度所称的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 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 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第六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 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家秘密,不 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 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
安车检测(300572)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易, 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行为的公 允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 在本制度中,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其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发生 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第三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 直接或间接地控制公司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 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 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 由本制度第四条所列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 以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四) 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
安车检测(300572)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5 16:30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及债权人 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股东会的组织和行为,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保 证股东会程序及决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其他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议事规则(以下 简称"本规则")。 第二章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1 第二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二)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四)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五)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六)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七) 修改《公司章程》; (八) 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九) 审议批准公司下列对外担保事项; a)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
安车检测(300572) - 财务管理制度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制度, 加强财务的监督职能,维护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财务工作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规范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和《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结合本公司具体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各控股子公司可根据本制度,结 合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正确处理、如实反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 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机构以及证券监管、 税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二章 财务组织体系 第四条 董事会对公司会计核算及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 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工作在董事会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 财务总监对董事会和总经理负责。 第五条 本公司财务部设 ...
安车检测(300572)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 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部分。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确保该制 度的有效实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应当对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使用、改变用途、 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公司董事会应当持续关注募集资金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有效防范投资风 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第四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6:3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 策能力,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 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 或者机构承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 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应当如实向审计委员会提供有关情况和资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不包括 职工代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方式和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 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 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 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召集委员会会议 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当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 务或不履行职务的,由提名委员会委员选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 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举 ...
安车检测(300572)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5 16:30
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深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 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深 圳市安车检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 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以 下简称"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 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1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董事长是战略委员会的当然人选; 此外,战略委员会应至少包括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包括 1 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主任委员负责 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并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的,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 1 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 事会重新选举主任委员。 第五条 战略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