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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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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川智能(300720) -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12-23 19:02
委托理财原则 - 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原则,用闲置资金[3] 审议标准 - 总额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董事会审议批准披露[5] - 总额占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董事会通过后股东会审议[6] 操作授权 - 未达董事会标准,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操作[6] 额度与期限 - 可预计未来12个月内范围、额度及期限,期限不超12个月[6] 部门职责 - 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规划、经办、核算等工作[6] - 审计部门日常监督,禁止违规操作资金账户[10] 检查权限 - 独立董事有权检查委托理财情况[11] - 审计委员会检查并审核提交董事会事项[11] 信息披露 - 发生特定情形及时披露进展及应对措施[13]
海川智能(300720)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程
2025-12-23 19:02
独立董事职责 - 确保公司年报真实、准确、完整,无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2] - 会同审计委员会和会计师沟通审计相关事项,核查资格[8] - 在董事会审议年报前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8] - 审查董事会召开情况,不符时提意见或拒绝出席[8][9] - 关注董事会会议程序,不符时提意见[9] - 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9] 公司内部沟通 - 公司管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必要时安排实地考察[6] - 财务总监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及相关资料,汇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6] - 董事会秘书协调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10]
海川智能(300720) - 财务负责人管理制度
2025-12-23 19:02
人员任职要求 - 财务负责人需5年以上大中型企业财务管理经验,财务或会计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有会计中级以上职称或注会资格[8] - 会计机构负责人需会计师以上资格或3年以上会计工作经历[10] 人员聘任与解聘 - 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聘任,任期与其他高管一致可连聘连任[7] - 聘任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需签保密协议[22] - 财务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报告董事会,擅自离职赔偿损失,解聘时有权申述,离任前接受审查并移交档案[22] - 会计机构负责人辞职提前一月书面报告,离任前接受内部审计[22] 人员考核与职责 - 财务负责人年末接受董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总经理考核,形式为季度与年终结合[19] - 会计机构负责人年末接受财务负责人考核,形式为季度与年终结合[19] - 财务负责人负责向总经理、董事会报告工作,参与重大事项研究审议,有多项权限[13][15]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负责拟订公司财务、会计核算制度并组织实施[17] 人员限制与保护 - 财务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不得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处任职领薪,亲属不得担任[7] - 公司不得因财务负责人坚持原则而处罚[31] 制度执行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施行,由董事会解释和修订[33][34] 责任追究 - 财务负责人责任追究范围涉及违法违规等多方面[25][26] - 会计机构负责人责任追究依据考核内容等[27] - 责任追究形式包括警告、通报批评等[28]
海川智能(30072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问责制度
2025-12-23 19:02
问责对象与范围 - 问责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3] - 问责范围包括15种情形,如不履职、决策失误等[6][7] 问责方式与激励限制 - 问责方式有责令改正、通报批评等[9] - 实施股权激励时,可对违规人员限制激励[9] 处罚情形 - 5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予追究[10][11] - 7种情形应从重或加重处罚[12] 问责提出与报送 - 对董事和董事长问责有不同联名提出方式[14] - 公司问责决定10日内报送监管机构和交易所[15]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9]
海川智能(300720) - 征集投票权实施细则
2025-12-23 19:02
投票权征集方式 - 征集投票权须采用无偿方式进行[3] 征集主体与条件 - 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征集投票权[4] - 以公司董事会名义征集须经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5] 信息发布时间 - 股东征集人至少于股东会召开前十日发布报告书,其他召集人提前十五日发布[9] 授权委托书送达时间 - 征集投票授权委托书不迟于股东会召开前二十四小时送达[13] 律师事务所要求 - 征集人聘请律所与公司聘请见证股东会律所应为不同律所[19]
海川智能(300720) -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
2025-12-23 19:02
审计部门设置 - 公司设立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工作,对其负责并报告[4][5] 审计对象与范围 - 审计对象包括各职能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及相关责任人员[7] - 审计工作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业务环节[8] 审计部职责 - 职责包括起草制度、制定计划、评价内控等[10] 报告与监督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情况,每年至少提交一次内控评价报告[10][11] - 审查内控缺陷督促整改并监督落实[12] 专项审计关注内容 - 审计重要对外投资、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担保事项关注审批程序等内容[13][14][15] 其他规定 - 内部审计人员有利害关系应回避,以就地审计为主,年初拟定计划报批[20][22]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意见有异议3天内书面反馈[23] - 审计部每年上报内部审计和内控检查监督工作报告[23]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25]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及解释权归董事会[29]
海川智能(300720) - 证券投资、期货及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12-23 19:02
投资决策权限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证券投资总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9] - 未达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权限的证券投资,由董事长审议批准[9]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决策权限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超5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从事不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需股东会审议[9] 交易原则 - 开展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4]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得用募集资金[5] - 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与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5] 交易执行原则 - 进行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严格执行前、后台职责和人员分离原则[14] 监督与报告 - 应向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报告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可能的收益和损失,不达标项目及时报告董事会[17]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可监督检查交易情况,必要时可聘任外部审计机构专项审计,发现违规可提议停止交易[17] 风险管理 - 针对期货与衍生品或不同交易对手设定止损限额,执行止损规定,相关部门提交风险分析报告[17] - 开展套期保值交易需跟踪净敞口价值变动,评估套期保值效果[17] 信息披露 - 按规定及时披露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业务相关信息,定期报告中披露交易情况[18] - 拟开展期货和衍生品交易时,需披露交易目的等信息并进行风险提示,套期保值交易要说明相关情况[18] - 投机目的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需真实准确披露交易目的,不得变相操作[18]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到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且超1000万元时,需及时披露[19] - 套期保值业务出现亏损需重新评估套期关系有效性,披露相关变动情况[19] - 董事会跟踪交易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披露[19]
海川智能(300720) - 子公司管理制度
2025-12-23 19:02
子公司股权与管理 - 公司持有50%以上股份或持股50%以下但能控制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组成的为控股子公司[4] - 公司提名、推荐的董事原则上应占子公司董事会成员半数以上[7] 重大事项管理 - 子公司重大会议通知和议题须提前5日报公司董事会秘书[7] - 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免决定2个工作日内报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8] - 子公司重大事项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通报并报送文件[11] - 子公司决议及纪要当日抄送董事会秘书存档[12] 报告与计划管理 - 子公司定期报送月度、季度、年度报告[15] - 子公司总经理年末编制年度工作报告及下年经营计划报公司批准[16] 业务限制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进行对外担保、借款等重大事项[16] - 未经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衍生产品投资等[16] - 子公司关联交易适用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严控与关联方资源往来[17] 审计监督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审计监督,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审计[17] - 审计部负责对子公司审计,涵盖多方面内容[17] - 子公司应配合母公司审计,提供真实完整资料[17] - 子公司须执行经批准的审计意见并报告整改情况[18]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章程执行[20]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生效[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2]
海川智能(300720)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23 19:02
制度目的 - 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年报信息披露质量[2] 适用范围 - 适用于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责任认定、追究与处理[2] 人员要求 - 有关人员需确保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反映公司状况,不得干扰审计[3] 差错情形与责任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财务报告差错等情形[3] - 董事长等对年报非财务和财务信息披露承担主要责任[5] 责任追究 - 发生重大差错应追究责任人责任,形式多样[5][7] - 结果可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7]
海川智能(300720) - 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23 19:02
人员管理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公司董事总数二分之一[4] - 总经理每届任期三年,任期与董事会一致,连聘可连任[7] 交易审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比例低于10%,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2] - 交易标的相关营收、净利润等占比或绝对金额低于一定标准,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2] - 日常经营范围内交易金额占比或绝对金额低于一定标准,应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300万元以下或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总经办有决定权[14] 会议制度 - 总经理办公会议实行定期会议制度,召开前至少1日通知并提交材料,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18]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重大事项形成决议,权限内总经理签署发布,超权限提交上级审议[19] 总经理职责 - 总经理履行职责要与董事会战略一致,执行决议,确保资产保值增值等[21] - 总经理行使职权不得变更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未经批准不得担保[24] - 总经理应就重大事项定期或不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对报告真实性负责[23] - 董事会或董事长要求时,总经理应在5个工作日内按要求报告工作[23] 考核奖惩 - 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与奖惩办法,由董事会负责[25]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或冲突以法律等规定为准,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章程为准[27] - 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28] - 制度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