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红(3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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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品红(300723)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 露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 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一品红药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信息披露工 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自行审慎判断 拟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上市规则》及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暂 缓、豁免情形,并接受证券交易所对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的事后监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 误导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二章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的适用情形 第四条 公司拟披露的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 ...
一品红(300723)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促进公司 规范运作,积极保护投资者特别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 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原则上每年 至少召开一次。半数以上独立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会议、通讯方式(含视频、电话等) 或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
一品红(30072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实现对公司财务收支和各项经营活动的有 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在本细则规定的职责范围内 协助董事会开展相关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实 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 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第三条 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 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第四条 公司设立审计部,是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部对审计委 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五条 ...
一品红(30072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有效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 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 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独立董事 ...
一品红(300723)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规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行为和信息 披露等相关工作。本规范中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所有规定,均同样适用于 其关联方。 第三条 本规范所称控股股东,是指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股东: (一)直接持有公司股本总额超过 50%的股东; (二)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未超过 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 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本规范所称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 ...
一品红(300723) - 财务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财务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 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一品红药业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下属各控股公司。 第三条 公司的一切财务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 制度的规定,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各项财务开支范围和标准,正确处理、如实反 映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依法计算并缴纳各项税收,接受股东会、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等机构以及证券监管、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 (二)公司设立财务总监,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全面负责和组织公司会计 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必须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的任 职条件与聘用程序进行聘用或解聘。 (三)公司设置财务管理中心,履行公司会计核算与财务监督职能,公司所 属分、子公司设置财务部门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办理公 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四)财 ...
一品红(30072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切实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择董事的权 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及《一品红药业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非职工董事时,股 东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 股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 使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 分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董事的议案。公司应当在董事选举时实行 累积投票制度,选举一名董事的情形除外。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不包括职工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 ...
一品红(300723) -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 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高公司发展规划水平,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 细则。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的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一)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 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 ...
一品红(300723)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 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 合法权益,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范性文件及《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关联关系和处理关联交易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等价有偿"的原则, 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标准,对于难以比较市场价格或定价受到限制的 关联交易的,应以成本加合理利润的标准来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 (三)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回避 表决;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 ...
一品红(30072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2025-10-29 16:55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 主任委员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请董事会批准。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 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一品红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立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 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