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彩化学(300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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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彩化学(30075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下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召开临时股东会[5] - 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22][23]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临时股东会应在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26][27] 授权与审议 - 年度股东会可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3亿元且不超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在下一年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11]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2] - 公司购买或出售资产交易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4] - 公司关联交易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须提交股东会审议[15]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8种情形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6] - 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70%等3种情形的财务资助,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8] - 单次财务资助金额或连续12个月内累计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股东权利与义务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且股东会决议公告前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23][2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6] - 股东买入超《证券法》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40] 其他规定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30]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少于2个工作日且不多于7个工作日,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30]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30] - 股东登记后未在股东会召开后30分钟内参会,所持股份不计入出席会议股份总数且不能投票表决[37] -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40] - 股东会选举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对其他提案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提案[41]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41] - 未填、错填等表决票视为弃权[41]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44]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等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44]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5]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订时亦同[48]
七彩化学(30075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关联资金制度 - 规范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避免关联方占用资金[2] - 关联方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种[4] 关联方管理 - 董事会秘书等制作关联方清单并及时修改备案[6] - 禁止公司多种方式为关联方提供资金[7] - 非员工关联方除特定情况不得借支报销费用[8] 审查审计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8] - 内审部门每季度对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内审[9] - 注册会计师审计年度财报时对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并公告[10] 侵占处理 - 关联方侵占资产时董事会采取措施,拒不纠正则报告诉讼[10] 资金往来程序 - 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按规定程序审批并签订协议[12]
七彩化学(30075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贯彻证券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鞍山七彩化 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合理有效的企业激励约 束机制,提升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鞍山七 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公司全体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其中非独立董事中包括 职工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 第三章 原 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挂钩的原则;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二)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 ...
七彩化学(30075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为了完善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分红机制,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公司长远和可 持续发展,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鞍山 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制定《利润 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第一章 利润分配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 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 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但《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 ...
七彩化学(30075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对外投资审批权限 - 董事会审批对外投资(除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多项指标达1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7] - 股东会审批对外投资(除设立或增资全资子公司)多项指标达50%以上且有绝对金额要求[7] - 子公司对外投资需按《公司章程》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5] 委托理财规定 - 委托理财额度占净资产10%以上且超千万元需董事会审议披露,50%以上且超五千万元需股东会审议[9] - 连续滚动委托理财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额度[9] - 与关联人委托理财适用关联交易规定,不得规避审议披露义务[9] 信息披露要求 - 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有控制或重大影响需披露资金最终投向并揭示风险[10] - 委托理财出现募集失败等情形需及时披露进展和应对措施[10] - 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无论金额大小需及时披露并履行审议程序[12] 投资管理原则与措施 - 对外投资内部控制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17] - 委托理财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签书面合同,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资金[17] - 证券部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归口及重大投资活动组织实施与监管[17] 投资收回与转让 - 可在经营期满、破产、遇不可抗力等情况收回对外投资[20] - 可在战略调整、项目亏损等情况转让对外投资,转让需按规定办理并合理定价[22] 投资项目实施与监督 - 投资项目完成审批后由申请部门或子公司牵头实施,各部门动态监督[23] - 证券部跟进监督投资项目,发现异常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处置意见[24] - 内审部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或专项审计[27]
七彩化学(30075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治理结构完善 - 公司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结构[1] 沟通机制与职责 - 董事长为年报沟通机制第一责任人,证券部协调,内审部及财务部牵头[3] - 经理层向独立董事汇报年度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2] - 财务负责人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审计工作安排等资料[2] 审计沟通与决策 - 审计委员会委员独立董事在外部审计进场前和初审意见后与年审会计师沟通[3] - 独立董事关注年度报告董事会审议事项决策程序[3] - 过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和咨询机构,费用公司承担[3] 报告相关 -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 - 独立董事编制并披露《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4] 独立性管理 - 独立董事每年自查独立性,董事会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报同时披露[4]
七彩化学(300758)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条 为适应鞍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 需要,提升公司环境、社会和企业管治(ESG)的管理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 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保证董事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降低决策风险,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鞍 山七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设 立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ESG)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可持续发展事项等工作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五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召集 和主持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 ...
七彩化学(300758)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8] - 董事和高管在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6] 股票买卖限制 - 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十五日内,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五日内不得买卖股票[7] - 董事和高管买入或卖出后六个月内禁止反向交易[8] 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计划减持应提前十五个交易日报告披露,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三个月[14] 信息管理与申报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董事和高管身份及持股数据并办理网上申报[10][11]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身份信息[11] 交易报告与披露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及衍生品种需两日内报告公告[15] - 持股5%以上股东违规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披露[16] - 董事和高管持股变动达规定需报告披露[16] 其他限制与责任 - 董事、高管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融资融券交易[17] - 董事和高管需确保特定人员不利用内幕信息交易[17] - 董事和高管违规公司可追究责任[19] - 公司对违规行为应记录报告披露[20] 制度说明 - 制度未尽事宜依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制度中“以上”含本数,“超过”“高于”不含本数[23]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25]
七彩化学(30075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审计人员与架构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且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审计部至少配备专职审计人员2人,设专职审计部经理1名[7] 审计报告与计划 - 审计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每年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1] - 审计部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提交次一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结束后两个月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审计检查频率 - 审计部每季度至少对货币资金的内控制度检查一次[12]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12]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档案保管期限为10年[16] - 审计部应在每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将审计档案送交公司档案室归档[15] 内部控制评价 - 审计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的同时,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控制审计报告[24] 其他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人员获取审计证据应记录在工作底稿中并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及时整理归档[15] - 审计部可对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董事会报告结果[20] - 审计部将大额非经常性资金往来等事项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作为检查和评估重点[20] - 审计部发现内部控制缺陷应督促整改并进行后续审查[20] - 公司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作为绩效考核重要指标之一[26]
七彩化学(300758) - 股东会网络投票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5 20:42
投票信息 - 创业板投票代码为“35+证券代码的后四位”,公司投票代码为“350758”[7] - 投票简称为“XX投票”,公司投票简称为“七彩投票”[7] 投票时间 -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的深交所交易时间[7]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上午9:15,结束下午3:00[9] 股东相关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16] - 多账户或多方式投票以首次有效结果为准[12][15] 其他规定 - 网络投票前二日提供股东电子数据[5] - 股权登记日和网络投票日至少间隔二日[5] - 需回避或放弃表决权的投票结果剔除[20] - 公司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