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测标准(300938)
搜索文档
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3-12-11 15:5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各关联方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合法、公允、合理,保障 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运作指引》")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 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第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应当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权 利义务及法律责任。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第五条 公司的关联方包括关联 ...
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2023-12-11 15:5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重大事项的内部报告、传递程序,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 平,保护公司股东利益,确保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本 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以下简称"重大事 项")时,按照本制度规定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以下简称"报 告义务人"),应及时将有关信息通过董事会办公室、董事会秘书向公司董事会报 告的制度。 第三条 重大事项内部报告制度的目的是通过明确报告人在知悉或者应当知 悉重大事项时的报告义务和报告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不致出现虚假信息披露、严重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护投资者利益, 确保公司的规范、透明运作,规避监管风险。 第二章 重大事项报告义 ...
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2-11 15:5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规范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决策合法化、科学 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议事 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应遵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履行其职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构成 第三条 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为 3 人,且至少包括 1 名 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设董事长 1 人。董事长由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可以由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 1/2。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 ...
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1 15:58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 | 则 | 2 | |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3 | | 第三章 | 股 | | 份 3 | | | 第一节 | | | 股份发行 3 | | | 第二节 |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 第三节 | | | 股份转让 5 | | | 第四章 |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6 | | | 第一节 | | 股 | 东 6 | | | 第二节 |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7 | | | 第三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 第四节 |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 第五节 |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3 | | | 第六节 |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 第五章 | | | 董事会 20 | | | 第一节 | | 董 | 事 20 | | | 第二节 | | | 董事会 23 | | | 第六章 |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7 | | | 第七章 | | | 监事会 2 ...
信测标准: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2023-12-10 15:34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杰中先生(以下简称"提议人") 《关于提议公司回购股份的函》。吕杰中先生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杰中先生 2、提议时间:2023 年 12 月 8 日 | 证券代码:300938 |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 公告编号:2023-169 | | --- | --- | --- | | 债券代码:123231 | 债券简称:信测转债 | | 5、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人民币 5000 元至 10000 万元,具体以董事会及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为准。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7、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 ...
信测标准: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3-11-24 17:05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离 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7),潘惜春女士因个人原因辞去职工代表监事职 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任职。因潘惜春女士的辞职导致职工代表监事人数少于监 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潘惜春女士将继续履行监事职责,直至公司完成监事补选 工作。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于 2023 年 11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 并表决,选举林文婷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 表大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见附件。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68 监事会 2023 年 1 ...
信测标准: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3-11-23 17:21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67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5 号),同意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信测标准"、"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545,000,000.00 元可转换 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共计 545.00 万张,募集资金总额为 545,000,000.00 元,扣除公司应支付保荐承销费、律师费、审计费、资信评级 费等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进项税额)合计人民币 11,435,736.86 元,上述募集 资金总额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 , 本 次 发 行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533,564,263.14 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3 年 11 月 15 日 ...
信测标准: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3-11-23 17:06
证券代码:300938 证券简称:信测标准 公告编号:2023-164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EMTEK(Shenzhen) Co.,Ltd. (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工业区 69 栋) 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上市公告书 1 第二节 概览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测标准"、"发行人"、 "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 见,均 ...
信测标准: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2023-11-23 17:06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 19 号富凯大厦 B 座 12 层 电话:010-52682888 传真:010-52682999 邮编:100033 法律意见 | 释义 2 | | | --- | --- | | 一、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 6 | |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主体资格 | 8 | | 三、本次发行上市的实质条件 | 10 | | 四、结论性意见 16 | |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法律意见 释义 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具有以下含义: | 发行人、信测标准 | 指 |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保荐机构、主承销 | 指 |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 | 商、五矿证券 | | | | 立信 | 指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中证鹏元 | 指 |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 | | 德恒或本所 | 指 | 北京德恒律师 ...
信测标准: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关于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保荐书
2023-11-23 17:04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并在创业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滨海大道3165号五矿金融大厦2401)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 深圳信测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保荐书 声 明 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本公司"、"本保荐人"或 "本保荐机构")及其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依法 制订的业务规则和行业自律规范出具上市保荐书,并保证所出具文件真实、准确、 完整。 3-3-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3 | | | 二、发行人本次发行情况 14 | | | 三、项目保荐代表人、协办人及项目组其他成员情况 14 | | | 四、保荐机构是否存在可能影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的说明 15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