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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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一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16] - 任职需具备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和资格证书[4] 聘任与解聘流程 - 上市后3个月内或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16] - 拟聘任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前报送材料,交易所5个交易日未异议可聘任[17] - 解聘需充分理由并向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20][21] 职责与管理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筹备会议等[9] - 董事会决定报酬、奖惩和考核事项[24] - 违反规定应依法担责,公司应及时解聘[24] 空缺处理 - 空缺超3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7][22]
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09-24 20:32
人员任期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期为3年,可连选连任[4] 任职限制与解聘 - 董事会秘书近36个月不能受证监会处罚等[5] - 特定情形下,公司应解聘相关人员[5][6] 会议出席 - 董事或独立董事连续2次未出席,需撤换或解除职务[6] 辞任与补选 - 董事辞任通知、高管辞职报告生效时间[7] - 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完成补选、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离职移交 - 董事、高管离职后5个工作日内移交资料[9]
宁波色母(301019)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独立董事任职要求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9]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由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3]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3] - 特定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特定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6] - 近三十六个月内受特定处罚的不得被提名为独立董事[8] 独立董事选举与任期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1]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应60日内补选[12] 独立董事履职规范 - 独立董事行使特定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4] - 特定事项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7]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18]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1]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应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17] 工作记录与报告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10年[23] - 独立董事应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并披露[23][24] - 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需签字确认[23] 公司支持与保障 - 公司应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8] - 公司应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28] - 董事会会议通知应不迟于规定期限提供资料,专门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提前三日提供[28] - 两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书面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9] - 公司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专业机构等费用[30] - 公司应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会审议并披露[30] 信息披露与报告 - 独立董事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公司应及时披露[30] - 出现特定情形,独立董事应向深交所报告[30] 其他 - 独立董事应持续学习证券法律法规提高履职能力[26] - 独立董事履职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未解决可向监管报告[29] - 公司必要时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30]
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10] - 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1]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24] 其他规定 - 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离任委员[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26] - 发现财务问题及时报告披露并督促整改[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
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4 20:32
适用人员 - 适用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 薪酬制定与考核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审查薪酬方案并监督[2] - 董事会审议高管年度薪酬方案,股东会审议董事年度薪酬方案[2] 薪酬构成 - 非独立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与绩效薪酬构成[4] - 独立董事领取按年计算的津贴[5] 绩效考核 -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4] - 绩效奖励以年度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核发[5] 薪酬发放与调整 - 基本年薪分十二个月发放,绩效薪酬按考核周期发放[9]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方面[7]
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9-24 20:32
股份变动报告与公告 - 董事、高管股份变动应2个交易日内向公司报告并公告[11] - 变动公告需包含变动前后持股数量等信息[11] 股份转让限制 - 上市一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董事、高管股份不得转让[11] - 年报、中报公告前15日等时段不得买卖股票[12] - 上市未满一年,新增股份100%自动锁定[17] - 任职及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23] 可转让股份额度 - 上市满一年后新增无限售股当年可转让25%[17] - 每年首个交易日按25%算本年度法定额度[18] - 持股不足1000股时,可转让额度为持有股数[18] 违规处理 - 违规6个月内买卖,董事会收回收益并披露[13] - 违规公司有权通报批评等,所得归公司[21] - 任期内三次违规,董事会有权撤换[21] - 严重违法交由监管部门处罚[28] 信息管理 - 董事、高管应委托公司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6] - 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相关身份及持股数据[10] - 公司对股份管理信息确认并反馈结果[9] 制度相关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0] - 修改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32]
宁波色母(301019)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1年5月31日注册,6月28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6496.3391万元[5] - 公司股份总数为16496.3391万股,均为普通股[14] 股份认购与发行 - 2021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5] - 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6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起人以净资产出资6000万元[13] - 多名发起人及投资机构认购股份,如任卫庆认购2385.5347万股,认股比例39.76%[12] 股份限制规定 - 为他人取得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20] 股东权益与权利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24]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审计委员会或董事会对违规董事等提起诉讼[27]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0]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9]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85]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90] 交易审议规定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6]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等关联交易应提交董事会审议[88] 利润分配规定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08] - 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总额的10%[11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07]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120]
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4] 会议规则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提前3天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过半数通过[12] 考评流程 - 董事和高管先述职和自我评价[9] - 按标准和程序进行绩效评价[10] - 根据结果提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10] 薪酬实施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股东会审议[7] - 高管薪酬分配方案报董事会审议[7]
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战略与 ESG 委员会设立 - 公司设立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制订工作细则[2] 成员构成与产生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一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职责与会议 - 主要职责是研究战略等并提建议,指导监督 ESG 事宜[6]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前三天通知并提供资料[11] 会议表决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3] 其他 - 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公司支付[14] - 细则自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8][19]
宁波色母(301019)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9月修订)
2025-09-24 20:32
治理机制 - 公司制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完善治理机制[2] 年报工作 -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为独立董事提供工作条件[3] - 独立董事与管理层沟通、实地考察并同审计委员会与注会沟通审计安排[3][4]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意见后独立董事沟通问题并审查拟聘事务所[5] 意见发表 - 独立董事就重大事项发表意见、关注决策程序[9][11] 异议处理 - 独立董事对年报有异议可聘请外部机构并签署确认意见[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