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国泰环保(301203)
icon
搜索文档
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10 19:18
薪酬制定与批准 - 董事、高管薪酬方案分别由股东会和董事会批准[3][4] 薪酬结构与发放 - 专职董高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不低于50%[6] - 独立董事年领五万津贴(含税)[7] - 基本薪酬月发,效益工资考核后发[9] 薪酬追回与调整 - 财务造假应追回董高超额绩效薪酬等[13] - 薪酬调整依据含行业、盈利等因素[15]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订[17]
国泰环保(301203) - 总经理工作细则
2025-12-10 19:18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4名,财务总监1名[4]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5]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定期会议每月5日前以月度例会形式召开[12] - 月度例会10日前将内容报董事长及专委会审阅[12] - 临时会议会后3个工作日内报董事长及专委会审阅[13] 会议规则 - 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至少提前1天通知[13] - 会议决定需全体参会人员过半数同意通过[14] - 紧迫议题以主持会议的总经理或副总意见为准[14] 监督与报告 - 总经理办公室监督决议实施并向总经理汇报[15] - 总经理向董事会报告年度计划实施等情况[17] - 特定情形下总经理或高管及时向董事会报告[18] 考核与奖惩 - 公司对总经理实行与经营业绩挂钩的考核奖惩[20] - 总经理失职致损严重应受处罚[20] 细则规定 - 细则按国家规定和章程执行未尽事宜[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亦同[23] - 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23]
国泰环保(301203) - 市值管理制度
2025-12-10 19:18
市值管理 - 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提升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2] - 目的是使市场与内在价值趋同[5] - 遵循系统、科学等原则[6] 管理策略 - 并购重组、剥离不良资产提升价值[12] - 运用再融资推动发展[14] - 建立长效激励机制[16] 其他要点 - 禁止操控信息披露等行为[18]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20] - 公司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21]
国泰环保(30120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12-10 19:18
内幕信息界定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5]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5] - 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属内幕信息[6] -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内幕信息[6] - 发生超上年末净资产10%重大损失属内幕信息[6] 管理责任与流程 - 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2] - 未经董事会批准,不得自行泄露内幕信息[3] - 董事等应配合做好报备和保密工作[4] - 对外提供内幕信息须审核批准[10] 报备要求 - 首次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备知情人档案[12] - 披露特定重大事项时需报备知情人档案[14] - 依法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进程备忘录[16] 自查与追责 - 报告和公告后五个交易日内自查知情人买卖证券情况[19] - 发现违规核实追责并两个交易日内报送结果[19] 其他规定 - 知情人档案至少保存10年[20] - 加强管理控制知情人范围,知情人负保密责任[21]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修订亦同[25]
国泰环保(301203) - 公司章程
2025-12-10 19:18
上市与股本信息 - 2023年4月4日公司在深交所上市,首次发行2000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8000万元,已发行股份8000万股[7][15] - 2014年6月25日整体变更发起时发行5000万股,面额股每股1元[14] 股东与股权结构 - 发起人陈柏校认购2650万股,占比53%[14] - 国泰建设认购500万股,占比10%[14] - 文信实业认购450万股,占比9%[14] - 俞伟敏认购350万股,占比7%[14] 股份交易与限制 - 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股东权利与维权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等[2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维权[29][3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不足6人或未弥补亏损达股本1/3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0] - 股东会决议公告前,召集股东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0%[4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含董事长1名、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76]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88] 交易与担保审批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等事项需股东会审议[37]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38]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125] - 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29] 信息披露与审计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6个月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3个月和9个月结束1个月内披露季报[12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38] 公司合并、分立与解散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45]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49]
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9:18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需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比例不符规定时,履职至新独立董事产生,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5] 临时会议召集 - 三种情形下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10] 会议要求 - 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经同意可豁免[10]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0]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缓开会或缓议事项[11] 资料保存与履职考核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2] - 成员出席次数不足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2]
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9:18
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一致,成员可连选连任[3] 会议规则 - 定期会议每年一次,特定情形20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会议[8][9] - 会议召开前三日送达通知,紧急情况全体同意可豁免[9]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9] 履职与资料保存 - 成员一年内出席不足总次数四分之三视为不能履职[11] - 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1] 细则生效与管理 - 细则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由董事会修改和解释[13]
国泰环保(301203)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2-10 19:18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7]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6]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得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或为前十股东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职[10] - 在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得任职[10] 独立董事选举 - 任期三年,连选可连任,但不超六年[13]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候选人[13]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请求股东委托提名[13] - 选举通知公告发布时需报送备案材料并披露,提名人承诺无利害关系[14] - 深交所异议者不得提交股东会选举[15] - 选举两名以上实行累积投票制,可差额选举,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独立董事职责与履职 - 特定事项经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18] - 行使部分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公司及时披露[18][19] - 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 专门会议提前三日通知,紧急情况可电话或口头[21]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日[28] 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会计专业人士任召集人[3]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任召集人[3] - 审计委员会特定事项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23] 其他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有异议也披露[15] - 特定情形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十年[28]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9]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履职[32] - 两名以上认为材料问题可书面提延期,董事会采纳[33] - 聘请中介等费用公司承担[33] - 津贴标准董事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年报披露[33] - 可建立责任保险制度降低履职风险[34] - 公司为杭州国泰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7]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订[36] - 制度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36] - 文档时间为2025年12月[37]
国泰环保(301203)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10 19:18
审计委员会构成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4] 独立董事补选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规定时,应继续履职至新任产生,公司需60日内完成补选[5] 内部审计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10] 报告流程 - 董事会收到审计委员会报告后需在两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10] 会议召开规则 - 审计委员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定期会议[14] - 董事会办公室需于会议召开前3日送达会议通知(特殊情况除外)[15] - 若发出通知2日内未接成员书面异议,视为同意会议召开[15] - 审计委员会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董事会办公室需在会议召开前三日将有关信息及资料送达成员[16] 会议决议规则 - 委员会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15] - 讨论关联议题且无关联成员不足总数三分之二时,事项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15] 会议资料相关 - 三分之一以上成员认为资料不充分,可提出缓开会议或缓议部分事项[16] - 公司应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7] 成员投票与履职 - 成员未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代表,视为放弃该次投票权[17] - 成员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等情况,视为不能履行职责[17] 信息披露 - 公司披露年报时,应在深交所网站披露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18] 工作协调与条件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20] - 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20] 细则生效 - 本细则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21]
国泰环保(301203)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12-10 19:18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2] - 特定情形发生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 - 年度股东会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18] 股东会审议事项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6] - 7种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8] - 特定关联交易须经股东会审议[9] 股东会召集与反馈 - 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提议或特定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在收到相关请求后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2][13]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况下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14] 股东会投票相关 -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17]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股权登记日确认后不得变更[17]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股东会决议规则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作出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30]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须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股份数过半数通过[33] 其他事项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会议记录应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26]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述职报告[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股东会上应就股东质询和建议作出解释和说明[25] - 股东会应有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26] - 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投资者保护机构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31] - 董事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提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3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7]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决议[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