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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301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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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晨环保: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9-20 19:3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三年九月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8 月修订)》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瑞晨环保: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18 18:08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三年九月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 8 号国金中心二期 6/10/11/16/17 层 邮编:200120 6/10/11/16/17F, Two IFC, 8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Area, Shanghai 200120, P. R. China 电话/Tel : 86 21 6061 3666 传真/Fax : +86 21 6061 3555 www.zhonglun.com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 称"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召开。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下 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下称 《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
瑞晨环保: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8 18:07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8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9月18日下午14:30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9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内的 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杨浦区政立路497号国正中心1号楼3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陈万东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 ...
瑞晨环保(301273)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00:00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2023-031 2023 年 8 月 1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陈万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福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朱福涛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 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 对措施"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内容,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 目录 | | --- | |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2 | | --- | | 第二节 公司 ...
瑞晨环保: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8-28 20:54
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 保荐机构名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瑞晨环保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洪伟龙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 保荐代表人姓名: 徐安生 | 联系电话:021-23153888 | 一、保荐工作概述 | 项目 | 工作内容 | | --- | --- |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不适用 |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 | 是 | | 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每月1次 |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 4.公司治理督导 ...
瑞晨环保: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3-08-28 20:54
单位: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 | | 占用方与上市 | 上市公司核算的 | 2 0 23 | 年期初占用 | 2 0 23 年 1-6 月占用 | 2 0 23 年 | 1-6 2 0 23 | 年 1-6 月 | 2 0 23 | 年 6 月 30 | 占用形成原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公司的关联关 | | | | 累计发生金额(不 | 月度占用资金 | | 偿还累计发生 | | 日期末占用资金 | | 占用性质 | | 用 | | 系 | 会计科目 | | 资金余额 | 含利息) | 的利息(如有) | | 金额 | | 余额 | 因 | | | 控股股东、实际 | | | | | | | | | | | | | | | 控制人及其附属 | | | | | - | | - | - | - | | - | | | | 企业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瑞晨环保: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2023-08-28 20:5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6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分别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600万元超募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超募资金总额为155,610,420.30元。除本公告中披露 的拟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外,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投向。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必要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发展需求,公司 拟使用超 ...
瑞晨环保: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023-08-28 20:54
证券代码:301273 证券简称:瑞晨环保 公告编号:2023-035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 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 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 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 员会(PCAOB)注册登记 ...
瑞晨环保: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20:54
经审议,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3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 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续聘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恰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作为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上 海瑞晨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及现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