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可电子(301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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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 -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2025-08-25 18:33
制度内容 - 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 - 发布及回复应诚信、谨慎、客观,不披露未公开重大信息[4] 管理部门与流程 - 证券部是对口管理部门,负责收集问题、拟订内容,经董秘审核后发布或回复[9][10] - 审核流程包括问题收集整理、内容起草、审核、发布[11] 制度执行与生效 - 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执行[13] - 由董事会制定、修改、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生效实施[13]
快可电子(301278)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2025-08-25 18:3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8]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10] 关联交易审议 - 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需股东会审议[19]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股东会审议[19]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需董事会审议[21]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需董事会审议[21] - 未达审议标准的关联交易由董事长决定并报董事会备案[22] 董事会表决 - 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须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2] - 出席董事会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23]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7]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及时披露[27] 大股东管理 - 大股东持有5%以上股份,侵占公司资金、资产时公司有权冻结其股份[29] 日常关联交易 - 可合理预计年度金额,超出需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 年度和半年度报告应分类汇总披露[25]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审议和披露义务[25] 交易计算原则 - 涉及“提供财务资助”“委托理财”等以发生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25] - 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关联人相关交易按累计计算原则[25] 损失处理 - 因关联人占用资金等造成损失,董事会应采取保护性措施[25] 特定关联交易 - 达成特定关联交易可免予按规定履行相关义务[26]
快可电子(301278) -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控股股东定义 - 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等情形的股东为控股股东[2]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应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做好长效机制建设[7] - 关联交易按规定进行,及时结算,不得形成非正常经营性资金占用[9] 管理责任分工 - 董事会负责防范,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11] - 财务部门定期检查并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11] - 审计部门监督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情况[12] 子公司交易要求 - 子公司开展经营性关联交易须签经济合同,按流程管理资金支付[14] 信息披露与追责 - 年度审计时聘请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情况出具专项说明并披露[14] - 发现侵占资产,董事会应采取措施并制定清欠方案披露[14] - 违规占用资金造成损失,相关方承担赔偿责任[16]
快可电子(301278) - 内幕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内幕信息界定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等情况属内幕信息[8]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属内幕信息[8]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内幕信息[9]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知情人[11] - 知情人是内幕信息公开前可接触、获取信息的人员[10] 信息登记与备案 - 内幕信息依法公开披露前填《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重大事项还需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15]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五个交易日内报送相关档案及备忘录至深交所备案[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至少保存10年[17] 登记要求 - 内幕知情人登记按一事一记,及时登记备案[14] - 内幕信息事项和重大事项一事一报登记知情人名单[34][43]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需填写知悉时间等内容[33] - 重大事项备忘录需填写参与人员等内容[42] 保密与管理 - 公司通过签订保密协议告知知情人保密事宜[20] - 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21] 交易与监管 - 内幕交易是证券监管机构关注重点[48] - 内幕信息存续期间有多项交易和信息保密限制[48] - 公司自查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发现问题2个工作日内报送相关部门[25]
快可电子(301278)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8:33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4] - 特定情形应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6][8]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特殊情况不限[10]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3]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16]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1人1票,分同意、反对和弃权[20] - 除特殊情形,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赞成[20] - 公司担保事项决议需特定条件同意[21] - 不同决议矛盾以时间在后为准[22] - 董事回避时会议举行及决议通过条件[23] 其他规则 - 利润分配决议先出审计草案,后出正式报告[24] - 提案未通过短期内不重审,问题提案可暂缓表决[25] - 提议暂缓需明确再次审议条件[25] 会议记录与保密 - 会议可录音,秘书记录,董事签字确认[27] - 董事长督促决议落实并通报情况[27] - 会议档案秘书保存10年[28][29] - 参会人员决议披露前保密[31]
快可电子(30127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1次或12个月内累计支取超5000万元且达净额20%,通知保荐机构[6] - 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10] - 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50%,检查项目可行性[11] 资金管理协议与核查 - 资金到位1个月内与保荐、银行签三方监管协议[6] - 董事会每半年全面核查项目进展[9][23] - 内部审计每季度检查资金情况[22] - 保荐或财务顾问至少半年现场核查[24] 资金置换与使用限制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6个月内实施[11] - 自筹支付后6个月内可置换[12] - 资金存专项账户,不得存非募集资金[5][6] - 原则用于主营业务,不得用于委托理财等[9] - 不得用于质押或变相改变用途投资[9]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低于500万元且低于净额5%,豁免特定程序[13] - 节余达或超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股东会审议[13] 其他规定 - 闲置资金补流单次不超12个月[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且非保本[18] - 改变用途等达标准,股东会审议[13] - 项目变更为合资经营,公司应控股[20] - 存放情况有特定鉴证结论,保荐等分析提意见[25] - 发现未履行协议或重大问题,向深交所报告披露[25] - 董事和高管督促规范用资,维护资产安全[25] - 控股股东等不得占用挪用资金[25] - 违规致损失,处分责任人并要求赔偿[25] - 制度依国家法律执行,以其为准[27]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改方案股东会批准[27] - 制度经股东会通过实施,修改亦同[27]
快可电子(30127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同时向所有投资者公开披露信息,不得提前向任何单位 和个人泄露。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不得公 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依法需要披露但尚未披露的信息。 证券及其衍生品种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 ...
快可电子(301278)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8: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经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 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苏 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 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独立董事; 经理人员是指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的其他 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成员两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
快可电子(301278)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8-25 18: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运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 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 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要保障。 第五条 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应当占 1/3 以上的比例;至少 ...
快可电子(301278) -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5-08-25 18:33
独立董事监督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60日内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向独立董事汇报情况[4] - 独立董事检查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注册会计师资格[4] 审计沟通安排 - 财务负责人在审计前向独立董事提交工作安排材料[4] - 年审前、初步审计意见后独立董事与注册会计师沟通[5] 报告披露要求 - 独立董事在年报中对担保等情况专项说明并发表意见[6]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发股东会通知时披露[12] 权限与限制 - 超半数独立董事同意可聘外部机构,费用公司承担[8] - 特定时间内独立董事及关联方不得买卖公司股票[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