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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2025-04-28 17:39
2024 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 泰海通")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可电子"或"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公司进行了 2024 年度持 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培训时间:2025 年 4 月 16 日 (三)培训方式:现场与线上相结合 (四)培训地点:快可电子会议室 (五)培训人员:陈星宙 (六)培训对象: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培训前,国泰海通编制了培训材料,并提前要求快可电子参与培训的相 关人员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二、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上市公司股份减持、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年报披露准 则等相关规定,通过演示培训讲义、解读法规条文及案例分析、解答培训对象的 问 ...
快可电子(30127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Li Yang)
2025-04-28 17:3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 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 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 Li Yang,1978 年 3 月出生,英国国籍,教授,中南大学材料科学与 工程本科学历、英国布里斯托大学物理化学博士。2013 年 04 月至今,任西交 ...
快可电子(301278) - 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5-04-28 17:3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Li Yang 女士、蒋薇薇 女士出具的《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对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 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的任职经历以及相关自查文件,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Li Yang 女士、蒋薇薇女士均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 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 ...
快可电子(301278)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蒋薇薇)
2025-04-28 17:36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在 2024 年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认真履行职务,积极出席公 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 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应有的作用。现将 2023 年 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蒋薇薇,女,1981 年出生,副教授,管理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2007 年 7 月至今,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商学院,历任会计教师、财会系副系主任、 商学院 ...
快可电子(301278) - 2025 Q1 - 季度财报
2025-04-28 17:20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25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1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快可电子(301278) - 2024 Q4 - 年度财报
2025-04-28 17:20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2025-015 2025 年 4 月 1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 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段正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少东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 主管人员)许少东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 展望"部分,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 内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4 号——创业板行业信 息披露》(2023 年修订)对"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引述"光伏产业链相 关业务是指光伏产业链相关核心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光伏电站的建 设、运营、出售等业务活动,其中光伏产业链相关核心产品主要包括多晶硅、 硅棒、硅锭、硅片、电池片、电池组件 ...
快可电子(301278) -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2025-04-17 16:24
关于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 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797 号),批复内容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二、你公司本次发行应严格按照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申报文件和发行方 案实施。 证券代码:301278 证券简称:快可电子 公告编号:2025-012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四、自同意注册之日起至本次发行结束前,你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 报告深圳证券交易所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上述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 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17 日 三、你公司应当在本批复作出 ...
快可电子(301278) -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2025-04-17 16:24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QC Solar (Suzhou) Co., Ltd. (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新发路 31 号)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二〇二五年四月 股票简称:快可电子 股票代码:301278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声 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募集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 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 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募集说明书中财务 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申请 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 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 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 担证券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证券价格变 ...
快可电子: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申报稿)
证券之星· 2025-03-28 19:16
文章核心观点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和光储连接器及线束生产项目,但公司面临市场竞争、国际贸易、诉讼、客户依赖、应收款项回收及募投项目效益等风险[2][3][6]。 本次发行情况 - 发行方案需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方可实施 [2] - 发行对象包括来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等10家,以现金认购 [3] - 募集资金净额18,615.40万元,用于光伏接线盒旁路保护模块建设和光储连接器及线束生产项目 [3] - 发行价格29.00元/股,定价基准日为2025年2月10日,发行数量不超641.91万股 [4] - 发行股份限售期6个月,锁定期届满后减持需遵守相关规定 [4][5] 公司基本信息 - 成立于2005年3月23日,上市于2022年8月4日,注册资本83,361,040元,法定代表人为段正刚 [18] - 经营范围包括研发、生产、销售太阳能电池组件等产品及提供相关服务 [18] 股权结构与股东情况 - 截至2024年9月30日,股份总额83,322,800股,有限售条件股份占比59.52% [19] - 前十名股东持股合计59,274,703股,占比71.15% [19] - 控股股东为段正刚,实际控制人为段正刚和侯艳丽夫妇,近三年未变 [19] 行业情况 行业分类与监管 - 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 [19] - 由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宏观管理,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等自律管理 [19][20] 行业政策 - 我国发布系列政策促进光伏行业发展,如推进平价上网、分布式光伏建设等 [20][21][23] 行业发展概况与趋势 - 全球光伏行业持续发展,2023年新增装机量390GW,中国为最大应用和制造市场 [24][25][26] - 我国光伏产业下游装机容量增长,在全球产业链中领先,产业链布局完整 [27][28][29] 细分市场情况 - 光伏接线盒需适应电池片技术发展,朝高电流承载等方向发展 [30][31][33] - 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增长,光伏连接器技术迭代加速、智能化与集成化发展 [33][34][35] 行业竞争情况 - 连接器高端技术由国际巨头垄断,国内企业逐步缩小差距,市场格局分散 [38][39] - 公司在光伏接线盒和连接器领域有技术和客户资源优势 [39][40] 公司经营风险 - 市场竞争激烈,行业集中度提高,下游需求波动,对手扩产 [6] - 国际贸易争端和境外经营风险影响产品销售和业绩 [7][8] - 存在未决诉讼,若败诉可能影响经营业绩 [9][10] - 客户集中,主要客户经营变化或合作关系变动影响业绩 [10] - 应收款项金额大,存在无法收回或承兑风险 [10] - 募投项目存在市场开拓不及预期、效益不达标的风险 [12][13][14]
快可电子(301278) - 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2025-03-28 17:06
股票发行 - 2024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1] - 发行股票面值1.00元/股,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29.00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21][26] -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25] - 发行对象共10名,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26][27] - 拟发行股票数量6,419,103股,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31] 股权结构 - 截至2024年9月30日,段正刚持股39,734,000股,占比47.69%;王新林持股12,196,045股,占比14.64%;富恩德星羽持股5,825,700股,占比6.99%[36][45] - 截至2024年9月30日,高盛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39,887股,占比0.41%;唐春云持股296,640股,占比0.36%[36] - 发行前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段正刚、侯艳丽[27] 公司业务 - 主营业务为光伏连接盒和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所处行业为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41] - 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共有3家境外子公司[41] 法律合规 - 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已履行必要决策审议程序[49]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出具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承诺函[51] - 不存在与控股股东等构成同业竞争情形,其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52][53] - 拥有的主要财产权属清晰,不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55] - 截至报告期末,重大合同不存在无法履行或违约的重大法律风险[56] 诉讼情况 - 有1起涉诉金额1172.815967万元未决诉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比例为0.99%[69][70][72] - 2024年1月15日法院立案,案号为(2024)苏0402民初362号[70] - 2024年1月16日法院冻结公司名下款项1183万元或查封、冻结相应价值财产[70] - 2024年5月27日、7月11日案件已开庭审理,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尚在司法鉴定中[7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