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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可电子(301278)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上半年度跟踪报告
2025-08-25 18:34
合规与检查 - 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次数为0次[3] - 每月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1次[3] - 现场检查次数为1次[3] 意见与报告 - 发表独立意见次数为3次[3] - 向本所报告次数为0次[3] 培训计划 - 培训次数为0次,拟下半年开展培训工作[4] 承诺履行 - 首次公开发行和简易程序发行股票承诺已履行[7] 保荐相关 - 2025年1月聘请中信建投证券担任保荐人[8] - 报告期内无监管措施事项[8]
快可电子(301278)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5 18:33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下应2个月内召开[3] 召集与提案 - 10%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8] - 1%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2日内发补充通知[13] 通知与登记 - 召集人年度股东会20日前、临时股东会15日前书面通知股东[1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6] 延期取消与投票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提前2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并说明原因[16] - 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有规定[19] 其他 - 关联交易事项表决通过规则[25] - 公司相关方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26]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32] - 公司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派现等方案[32]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股东会决议[33]
快可电子(301278) - 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投资审议标准 - 证券投资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1] - 证券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股东会审议并披露[11]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动用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利润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人民币,需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2] 投资限制与期限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等高风险投资[6]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证券投资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2] - 可对未来12个月内公司期货与衍生品交易范围、额度及期限等合理预计并审议,使用期限不超12个月[13] 投资管理与监督 - 公司证券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向领导小组汇报投资盈亏情况[14] - 公司证券部按批准方案实施证券投资等交易,调整方案需报领导小组批准,达审议标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通过[15] - 领导小组针对交易设定止损限额,明确流程并严格执行[17] - 公司建立证券投资等交易防火墙,确保人员等严格分离[17] - 接触交易信息的人员应对交易事项保密[17] - 公司内部审计部对证券投资等交易进行审计和监督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18] 信息披露要求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等交易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 - 期货和衍生品交易已确认损益及浮动亏损金额每达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10%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应及时披露[20] - 董事会持续跟踪交易执行进展和安全状况,异常时采取措施并披露[21] -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披露定期报告时可结合被套期项目情况全面披露效果[21] 投资原则与责任 - 公司进行证券投资、期货与衍生品交易应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原则,控制投资风险[6] - 公司从事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和衍生品品种应与生产经营相关,控制与风险敞口匹配[7] - 违反规定致公司损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相应责任[16]
快可电子(301278) - 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5 18:33
制度适用范围 - 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及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业务环节[2] 审计委员会要求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6] 审计流程时间规定 - 审计部实施审计前提前7日通知被审计单位[13] - 审计终结,审计小组20日内写出审计报告[13] - 被审计单位收到审计报告7日内递交书面意见[13] - 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有异议,15天内向审计委托人提出[13] - 审计部15日内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3] 审计报告提交 - 审计部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审计报告[16] 重大事项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审计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6] 内部控制审查 - 审查范围包括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内控建立实施情况[17] - 审计委员会依据审计部报告对内控有效性出具书面评估意见并向董事会报告[16] - 审计部将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完整性等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8] 内控缺陷整改 - 审计部督促相关部门对内控缺陷制定整改措施和时间[18] - 审计部适时安排内控后续审查,监督整改并纳入年度内审计划[18] 内控评价报告 - 公司内控评价由审计部负责,出具年度内控评价报告[20] - 董事会审议年度报告时对内控评价报告形成决议,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20]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内控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0] 资料保存 - 内部审计相关资料保存时间不得低于10年[23] 激励约束与制度修订 - 公司建立审计部激励约束机制,对问题追究责任并报告深交所[25] - 本制度与法律法规相悖时以其为准,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经审议批准实施修改[30]
快可电子(301278)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审批权限 - 股东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超50%且部分指标有金额要求[5] - 董事会审批: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超10%且部分指标有金额要求[5] - 董事长审批:交易涉及资产等指标占比低于10%或金额不超标准[6][7] 部门职责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日常管理与监管等[10][12] - 财务部门:对外投资财务管理、合规性审查等[11][12][13] 投资流程 - 确定方案:听取意见选最优[15] - 实施项目:明确内容,变更需批准[15] - 项目实施后:派驻代表,多部门管理[16][17][18] 投资处置 - 收回、转让、核销:需经决议或决定[19] - 项目终止:全面清查[20] - 核销:取得证明文件[21] 监督与报告 - 审计等部门:行使监督检查权[22] - 对外投资管理部门:三年内向董事会书面报告[21] 制度相关 - 制度实施与修改:经股东会审议[30] - 制度解释权:属于董事会[29]
快可电子(30127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6] - 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元须经股东会审议[6] - 董事会审议担保事项须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8] - 股东会审议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8]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8] 担保操作要求 -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时须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3] - 公司财务部应提前二个月通知被担保方做好清偿债务工作(担保期为半年的,提前一个月通知)[19] - 接受反担保抵押、质押时应完善法律手续并及时登记[20] 担保后续处理 - 被担保方不能履约,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0]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工作日内未还款等情形,公司应及时披露信息[20] - 公司作为一般保证人,特定条件下不得先行承担保证责任[20] - 被担保单位破产,公司应书面提示债权并及时申报[20] - 债权人未申报债权,公司应请示财务总监并以担保人身份申报[21] - 按份额承担保证责任,公司拒绝承担超出份额外的责任[21] 责任追究与制度生效 - 有过错的责任人,董事会视情况给予相应处分[23] - 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等造成损失,相关人员应承担赔偿责任[25] - 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生效并实施[29]
快可电子(301278) - 公司章程
2025-08-25 18:33
苏州快可光伏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二〇二五年八月) | 第一章 | 总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 2 | | 第三章 | 股份 | 2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 2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 3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 4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会 | 5 | | 第一节 | 股东的一般规定 | 5 | | 第二节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8 | | | 第三节 | 股东会的一般规定 | 9 | | 第四节 | 股东会的召集 | 12 | | 第五节 | 股东会的提案与通知 13 | | | 第六节 | 股东会的召开 | 15 | | 第七节 | 股东会的表决和决议 17 | | | 第五章 | 董事和董事会 | 22 | | 第一节 | 董事 | 22 | | 第二节 | 董事会 | 25 | | 第三节 | 独立董事 | 32 | | 第四节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3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7 | | | 第七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9 | | | ...
快可电子(30127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
2025-08-25 18:33
会议通知与召集 - 通知及资料应提前三日送达,一致同意可豁免时限[5] - 过半数独立董事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以上可自行召集[5] 会议召开与表决 - 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可多种方式召开[5] - 行使特别职权、审议关联交易等需全体过半数同意[8][9] - 表决一人一票,非独立董事无表决权,事项需过半数通过[12] 会议记录与档案 - 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含会议届次等内容[15] - 会议结束形成决议并签字,现场参会计入考勤[16] - 会议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6] 规则施行 - 议事规则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施行[20]
快可电子(301278)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08-25 18: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公司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三名董事,两名独立董事,至少一名专业会计人士[2][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运作 - 设主任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经选举报董事会批准[5]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必要时可开临时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4]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10年,工作细则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实施[14][18][19]
快可电子(301278) - 董事离职管理制度
2025-08-25 18:33
董事辞任 - 董事辞任提交书面报告,公司收报告之日生效,两交易日内披露[4] - 特定情形下辞任在下任填补空缺生效,生效前仍需履职[5] 补选与解任 - 公司需在董事提出辞职60日内完成补选[5] - 股东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之日生效[7] 赔偿责任 - 无正当理由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可要求赔偿[8] - 离职董事违规造成损失应担责[9] - 未履行事项公司有权要求赔偿[9] 保密与移交 - 董事离职对商业秘密保密至公开[9] - 离职生效后3日内向董事会办妥移交[9] 适用范围 - 本制度适用于高级管理人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