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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301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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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2024-04-21 15:54
募集资金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2617万股A股,每股发行价51.05元,募集资金总额13.359785亿元,净额12.4298773891亿元[1] - 2023年度募集资金总额为12.43亿元,本年度投入2.42亿元,累计投入2.42亿元[18] 资金使用与余额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4167242543亿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0.0375492919亿元,与净额差异243.961571万元系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2][3]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活期存款余额6275.492919万元,涉及5家银行[8]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定期及结构性存款余额9.41亿元,涉及3家银行,利率1.3% - 1.8%[9] 重大资金操作 - 2023年8月28日,使用3084.49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自筹资金[10] - 2023年9月18日,股东大会通过使用不超9.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1] - 2024年2月28日,拟用不低于3000万元且不超5000万元资金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不超48元/股[12] 投资项目进度 - 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承诺投资5.90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3739.43万元,进度6.34%[18] -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3.12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427.82万元,进度1.37%[18]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承诺投资2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亿元,进度100%[18] - 承诺投资项目合计承诺投资11.02亿元,截至期末累计投入2.42亿元,进度21.94%[18] 超募资金情况 - 超募资金共计1414.34万元,43.41万元存放于专户,其余用于购买保本型结构性存款[19] 合规情况 -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规规定[17]
民爆光电: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卢护锋
2024-04-21 15:52
会议召开 - 2023年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出席6次[5] - 2023年召开3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出席3次[6] 意见发表 - 2023年3月、6月、8月独立董事就议案发表意见[8][9] 报告审议 - 2023年半年度和第三季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15] 决策通过 - 2023年12月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16] - 2023年3月通过董高人员薪酬情况及方案[17] 未来展望 - 2024年独立董事将继续履职建言[19]
民爆光电: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2024-04-21 15:52
期结售汇业务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 由于公司部分业务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为减少外汇汇率波动带来的 风险,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将遵循稳健原则,不 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国信证券")作为深圳民爆 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爆光电"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 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规定,对民爆光电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币种(主要币种为美元)。 一、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二、交易的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汇或售汇的 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 ...
民爆光电: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
2024-04-21 15:5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 年)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对利润分配事项的 决策程序和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 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充分维护公司股东依法享有的资产收益等权利,根据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 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 相关文件规定,特制订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如下: 一、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将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和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在未来三年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保证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每年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保持在合理、稳定 的水平。 二、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综合考虑了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发 展目标、股东意愿和要求、社会资金成本和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股利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股东 ...
民爆光电: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4-04-21 15:52
募集资金情况 - 2023年7月公司发行2617.00万股,发行价51.0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13.36亿元,净额12.43亿元[1] - 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到账,累计使用2.42亿元,专户余额10.04亿元,差异243.96万元为利息净额[2][4] - 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12.4298773891亿元,本年度投入2.4167242543亿元[24] 资金管理 - 2023年末活期存款余额合计6275.49万元,理财账户余额合计9.41亿元[9][10] - 2023年8月公司用3349.31万元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2] - 2023年公司使用不超9.5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12个月内可循环使用[14] - 截至2023年末,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13] 制度与协议 - 公司制定并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2月通过,2024年1月修订[5] - 2023年8月公司及保荐机构与多家银行签订三方/四方监管协议[8] 项目投资 - LED照明灯具自动化扩产项目承诺投资5.902056亿元,本年度投入3739.4273万元,进度6.34%[24] - 总部大楼及研发中心项目承诺投资3.115136亿元,本年度投入427.815243万元,进度1.37%[24] - 补充流动资金承诺投资2亿元,本年度投入2亿元,进度100%[24] 其他事项 - 2024年2月公司拟用3000 - 5000万元资金回购股份,价格不超48元/股[18] - 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19] - 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20]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1.4143405042亿元,43.405042万元存专户[25]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0.0375492919亿元,627.5492919万元存专户[26]
民爆光电: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2024-04-21 15:52
证券代码:301362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公告编号:2024-02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交易品种和交易金额:为了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 务费用,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合计金额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的外汇金额。公司不进行以投机和盈利为目的 的外汇交易。 2、审议程序: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开展额度不超过 1 亿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业务,使用期限自 2023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 ...
民爆光电: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2024-04-21 15:52
财务与内控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财务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和营业收入占合并报表对应总额100%[6] -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以营收衡量[43] -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定量标准以资产总额衡量[46] 管理架构 - 公司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等经营管理框架[9] - 董事会负责内控建立健全和实施,审计委员会审查内控[10] - 审计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检查内控工作[11] 制度建设 - 公司建立人事管理制度,明确员工聘用、培训规定[13] - 公司按交易金额和性质划分交易授权层次[17] - 公司制定财务会计核算和管理制度,保证报表真实准确[25] - 公司制定《固定资产管理规定》,规范操作[31] 业务流程 - 生产业务各环节分由不同部门负责[18] - 销售合同按流程签订执行,大多按合同收款[29] - 采购采用比质比价询价,确定成本降低指标并与供应商对账[30] 风险管理 - 相关职能部门收集风险信息并评估[15] - 现有的风险评估机制需加强识别、预警和危机处理建设[16] 信息与监督 - 公司建立信息沟通制度和ERP系统,未来重视信息系统建设[35] - 内部监督体现在监事会、董事会等检查及独立董事、审计体系[37] 评价反馈 - 监事会认为内控设计合理、执行有效,自评报告能反映内控情况[53] - 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认为2023年度内控执行良好,自评真实客观[54]
民爆光电(301362)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1 15:52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办公地址也在同一地点,邮政编码为518103[6] -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签字会计师为扶交亮、聂娟[6] - 公司保荐机构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期间为2023.8.4-2026.12.31[7] 公司财务表现 - 公司2023年度报告显示,利润分配预案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9.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2]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230,188,078元,同比下降6.22%[8]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4,957,661元,同比下降3.50%[8]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2.57元,同比下降17.89%[8] - 公司2023年资产总额为2,568,032,171元,同比增长125.39%[9] - 公司2023年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为389,907,426.4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974,262.29元[11] - 公司2023年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包括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政府补助、委托他人投资等,合计25,230,417.02元[12] - 公司不存在将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情况[13] LED照明市场 - 全球LED照明市场规模预计2026年达820.42亿美元,中国LED照明产品出口额逐年增加[14] - LED商业照明市场规模约为222.85亿美元,未来仍有较大发展空间[14] - LED植物照明市场规模预计到2024年将达到57亿美元,增长迅速[15] - 全球美容照明市场规模达到24亿美元,预计到2028年将达到近32亿美元[16] - LED防爆照明市场销售额达到49亿元,预测2028年将达到79亿元[16] - 应急照明灯行业将迎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全球应急照明市场规模有望达到75亿美元[17] 公司产品和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是LED绿色照明灯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应用领域包括商业照明、工业照明和特种照明等[19] - 公司产品涵盖筒灯、吸顶灯、面板灯、支架灯、墙壁灯、轨道灯、工矿灯、泛光灯、路灯等多种类型,应用于不同场所[20] - 公司产品还包括防爆灯、植物灯、应急灯、美容照明等,广泛应用于危险环境、植物种植、应急照明和美容领域[21] 公司发展战略 - 公司计划未来在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内跟踪碳足迹,评价、计量并减少碳排放,最大限度延长照明产品碳足迹[38] - 公司将继续以LED绿色照明灯具业务为主营领域,重点发展人才规划和数字化管理系统升级,推动智能化运营管理平台建设[82] - 公司计划通过产品创新和技术开发,布局海外ODM业务和国内自主品牌,提升品牌地位和竞争能力[83] - 公司将整合光学、电子、材料等多领域技术,推动LED照明技术与智能硬件、互联网、物联网技术深度融合,拓展LED照明在农业、安全、医疗等领域的应用[83] 公司治理和社会责任 - 公司在稳健经营的同时重视履行社会责任,包括股东权益保护、职工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社会公益活动[3] - 公司积极投身于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都安县瑶族自治区下坳镇兴旺村,援建太阳能路灯,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助力乡村振兴[4] 公司股东和董事会 - 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祖华、副总经理苏涛、董事杨苏琴、董事王丽、董事顾慧慧、董事黄金元[98] - 独立董事包括吴战篪、廖斌、卢护锋[97][98] - 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谢祖华、副总经理苏涛、副总经理黄金元、副总经理曾敬、财务总监刘俊[99]
民爆光电: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4-04-21 15:52
人员与资质 -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2]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2.03亿元[2] - 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家[2] 风险保障 -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3][14] 执业情况 -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刑事、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4] - 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4名[4] 后续安排 - 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5] 审计评价 - 认为公司2023年财报按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等[16] - 认为公司保持有效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16] - 公司认为天职国际年报审计表现良好,按时完成工作[17]
民爆光电:董事会对独董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2024-04-21 15:52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深圳民爆光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斌、 卢护锋、吴战篪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廖斌、卢护锋、吴战篪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 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 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 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4 年 4 月 1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