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达海(301378)

搜索文档
通达海: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01 16:56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之 法律意见书 苏 同 律 证 字 ( 2023) 第 281 号 南 京 市 建 邺 区 贤 坤 路 江 岛 智 立 方 C 座 4 层邮编: 2 1 0 0 1 9 电 话 : + 8 6 2 5 - 83304480 传 真 : + 8 6 2 5 - 83329335 | 第一部分 引 言 | 1 | | --- | --- | | 一、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 1 | | 二、本法律意见书中的简称意义 | 2 | | 第二部分 正 文 | 4 | | 一、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 4 | | 二、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合法合规性 | 5 | | 三、本次激励计划涉及的法定程序 | 17 | | 四、本次激励计划的信息披露 | 18 | | 五、公司未对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 19 | | 六、本次激励计划对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影响 | 19 | | 七、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情况 | 20 | | 八、结论意见 | 20 | 通达海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
通达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2023-09-01 16:56
|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草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性股票总量 | 案公告时公司总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股本的比例 | | 1 | 童俊 | 董事 | 1.5 | 0.8333% | 0.0217% | | 2 | 曹伟 | 董事 | 1.2 | 0.6667% | 0.0174% | | 3 | 任国华 | 副总经理 | 1.5 | 0.8333% | 0.0217% | | 4 | 施健伟 | 副总经理 | 1.5 | 0.8333% | 0.0217% | | 5 | 张志华 | 副总经理 | 1.5 | 0.8333% | 0.0217% | | 6 | 张思必 |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1.5 | 0.8333% | 0.0217% | | 7 | 张传宁 | 中层管理人员 | 1.5 | 0.8333% | 0.0217% |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 | | 54.5 | 30.2778% | 0.7899% | | | 核心 ...
通达海: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01 16:56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 会议于 2023 年 9 月 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通过书面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 3 名,实际出席 监事 3 名,由监事会主席辛成海召集和主持,证券事务部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监事会所讨论的内容进行了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 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3-047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核通过《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
通达海: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2023-09-01 16:56
2023 年 9 月 - 1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声 明 本公司保证本激励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摘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 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 还公司。 - 2 -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 ...
通达海: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09-01 16:56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3-048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有关规定,经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于 2023 年 9 月 18 日 14:30 召开 2023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 年 9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
通达海(301378)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8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证券代码为301378,证券简称为通达海,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14] - 公司负责人为郑建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和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徐东惠[2] 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2023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3]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66] 子公司情况 - 通达海软件是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诉服达是公司控股子公司[6] - 南京诉源成立于2022年12月16日,江苏诉服达持股51%[6] - 江苏城易达成立于2023年1月17日,南京诉源持股49%[6] - 主要子公司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总资产43346790.94元,净资产4117813.87元,营业收入16993500.46元,营业利润26151470.95元,净利润18023084.59元[57] - 主要参股公司江苏诉服达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总资产38125348.41元,净资产22084187.36元,营业收入27392674.98元,营业利润1302786.64元,净利润1047164.65元,公司持股60%[57] - 南京通达海软件有限公司将承接公司涉密业务,目前收入规模较小[57] 智慧业务体系 - 智慧法院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信息化支持司法审判等工作[6] - 智慧审判以服务法官办案为目标,实现案件全流程网上办理[6] - 智慧执行以执行流程节点管理为核心,提升执行工作效率[7] - 智慧服务打造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满足群众司法需求[8] 公司股本变更 - 2023年3月27日公司注册资本由3450万元变更为4600万元[18] - 2023年6月8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总股本由4600万股变为6900万股[19] - 本次变动前公司股份总数为3450万股,变动后为6900万股[196][197] - 本次变动前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3450万股,占比100%;变动后为5175万股,占比75%[196] - 本次变动前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为0,变动后为1725万股,占比25%[196] - 2023年3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150万股,总股本变更为4600万股[197] - 2023年6月8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以46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5股,总股本变更为6900万股[198] - 国有法人持股变动前为17.5万股,占比0.51%;变动后为26.25万股,占比0.38%[196] - 境内法人持股变动前为690.2501万股,占比20.52%;变动后为1035.3751万股,占比15.01%[196] - 境内自然人持股变动前为2742.2499万股,占比78.97%;变动后为4113.3749万股,占比59.61%[196] 财务数据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96739046.67元,同比增长5.14%[20]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086090.99元,同比下降129.57%[20]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5429848.59元,同比下降23.33%[20]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1564240203.15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28.26%[20]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381037341.76元,较上年度末增长207.17%[20] - 非经常性损益合计2477911.77元[23] - 增值税即征即退2721876.44元界定为经常性损益[25] -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9673.90万元,同比增长5.14% [34] - 2023年上半年利润总额-1615.09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8.61万元,同比分别减少212.74%、129.57% [34]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5642.40万元,较期初增长128.26%;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138103.73万元,较期初增长207.17% [34] - 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投入同比分别增长20.21%、22.58%、25.90%、24.01% [35] - 所得税费用同比增长204.81%,主要系利润减少导致 [35] -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351.70%,主要系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35] -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长1415.50%,主要系发行新股收到募集款所致 [35] - 应用软件开发、软件服务、司法辅助服务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13.70、增加9.29、减少7.49个百分点 [37] - 法院、企业、银行客户毛利率较上年同期分别减少3.63、减少3.45、增加12.76个百分点 [37] - 华东、华南、华北、西南地区营收分别为6182.67万元、3193.74万元、2849.12万元、2681.51万元,同比增长50.09%、30.96%、27.76%、47.23%[38] - 人工成本及费用、外购产品及服务成本分别为7736.37万元、3582.04万元,同比增长19.08%、22.74%[38] - 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减值分别为97.07万元、61.16万元、-34.18万元,占利润总额比例为-5.79%、-3.65%、2.04%[38] - 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合同资产期末金额分别为3.50亿元、1.12亿元、4879.57万元,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末变动-0.87、-4.73、-2.13个百分点[38][39][40] - 在建工程期末金额为3127.43万元,占总资产比例较上年末增加1.44个百分点,主要系募投项目建设投入[41] - 报告期投资额为3056.3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0%[43] 业务经营情况 - 公司产品和服务应用于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建设兵团的2800多家法院[26] - 报告期内完成18个省的执行办案平台智能化升级工作[29] - 司法辅助服务业务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074.19万元,同比增长22.81%[29] - 报告期内银行用户新签合同金额4260.21万元,同比增长161.31%[30] - 集约化送达业务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785.79万元,同比增长48.28%[30] - 公司持续推进法律知识体系构建及法律大模型研究与训练[30] - 公司聚焦法院业务,完善智能化辅助应用体系,升级要素式审判系统,打造融合云庭审系统[29] - 公司在法院以外领域推进自主产品应用,研发银行类专业化产品[30] - 公司扩大人才队伍,组建市场部门,加强营销网络建设[29] - 公司立足核心业务,丰富产品体系,推广重点产品,深化业务协同,拓展周边应用[29][30] - 审判流程和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分别覆盖全国法院总数的28.22%、78.45%,分居国内第二位、第一位[32] 募集资金情况 - 研发中心及总部基地建设项目报告期投入2811.39万元,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43] - 募集资金总额为9.83亿元,报告期投入4197.83万元,已累计投入2.73亿元[44]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资金2.66亿元,包括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62亿元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441.75万元[45] - 承诺投资项目累计投入27332.74万元,进度为27.33%,其中智能化司法办案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进度25.52%,智能化司法服务平台升级建设项目进度29.0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进度57.74%,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进度8.80%,补充流动资金进度0.04%[46][47] - 2023年6月20日公司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26644.99万元,其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26203.24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筹资金441.75万元[48]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为71070.52万元,包括活期存款13070.52万元、银行结构性存款54500.00万元、银行七天通知存款3500万元[51] -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6 - 323号)[49] -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实施方式调整、超募资金使用及披露问题等情况[48][50][52] 公司风险与应对 - 公司面临宏观经济环境风险,若未来宏观经济发展不及预期,可能影响财政支出和法院信息化预算,进而影响公司业绩,公司将加大技术和产品创新力度[59] 股东大会情况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与比例为97.28%,审议通过多项议案[64]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参与比例为56.80%,审议通过多项议案[64] 激励措施情况 - 公司报告期无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67] 股份限售与减持承诺 - 郑建国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股份,正常履行中[70][71] - 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限售股份,正常履行中[74][75] - 徐东惠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限售股份,正常履行中[77][79] - 郑建国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72] - 徐东惠在担任公司董监高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半年内不转让[79] - 若未履行股份限售承诺,郑建国、南京置益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徐东惠将出售股票收益上缴公司[73][75][79]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部分人员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发前股份,公司也不回购该部分股份[81,84,88,92] - 部分人员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84,89] - 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点点贰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等在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交所上市前十二个月内,通过增资扩股取得的首发前股份,锁定期为自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成之日起36个月[92] - 郑建国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相关限售规定[95] - 郑建国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95] - 徐东惠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提前三个交易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相关限售规定[98] - 若未履行股份限售承诺出售股票,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上缴公司所有[82,85,90,93] - 相关人员和企业将按《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份之锁定、减持要求执行[80,83,87,91,93] - 郑建国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将遵守规定,审慎制定计划,明确并披露公司控制权安排[95] - 徐东惠拟长期持有公司股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将遵守规定,审慎制定计划[98] - 个人股东锁定期满后拟减持首发前股份,将遵守规定审慎制定计划,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提前三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限售规定[101][102][105] - 企业股东锁定期满后拟减持首发前股份,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后相应调整),提前三日公告,减持比例不超限售规定[105] - 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方式包括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上市后依法增持股份不受减持承诺约束[103][104][106][107]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承诺 - 控股股东及控制企业在任职期间不从事与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业务,遇竞争商业机会同等条件下赋予公司[108][109] - 若公司业务范围变化致同业竞争,控股股东将终止相关资产业务或出售给第三方,公司有优先收购权[111] - 股东及相关人员尽量避免与公司关联交易,必要交易按公平原则进行,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违规担责[114][116] - 控股股东承诺关联人及关联企业不以控制性地位谋求优势,以公允价格交易,不挪用公司资金资产[119] - 公司及相关人员承诺尽量避免或减少关联交易,确有必要的按公平原则进行并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120] 股价稳定与赔偿承诺 -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董事和高管承诺遵守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预案[121] - 若《招股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等影响发行条件的情形,公司承诺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122][123][127] - 若公司被认定欺诈发行上市,将在5个工作日内依法回购股份,回购价不低于发行价加同期银行存款利息[131][132][135] - 公司因欺诈发行上市致投资者损失的,将依法赔偿,赔偿以直接损失为限[133][136] - 若招股说明书被认定存在虚假记载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将在10个交易日内启动赔偿工作,损失金额合理确定[157] - 全体董监高对招股说明书内容真实性等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159] - 若招股说明书等信息披露资料有问题致投资者损失,董监高将依法赔偿[160] 填补回报措施 - 为降低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公司拟强化募集资金管理,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定期检查使用情况[137] - 公司拟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调配资源推进项目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38] - 公司拟通过多种
通达海: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8-27 15:4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跟踪报告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 事 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 --- | --- | --- |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 3、 "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 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 | 无 | 不适用 | | 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 |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 无 | 不适用 | |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 |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 | 无 | 不适用 | | 保荐机构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通达海 | | --- | --- | | 保荐代表人姓名:沈玉峰 | ...
通达海: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08-27 15:48
一、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该事项未对募集资金造成损失,未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造成不利影响,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关于补充 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 二、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未对公司资金造成损失,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 公司《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办理银行通知存款业务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
通达海:董事会决议公告
2023-08-27 15:48
证券代码:301378 证券简称:通达海 公告编号:2023-039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认真讨论、逐项审议,并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各项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程序、半年报内容、 格式符合相关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半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半年报编 制期间,未有泄密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发 生,并就上述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2023-042)。《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 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 表决情况: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南京通达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