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豹移动(CM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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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etah Mobile Announces Second Half and Full Year 2023 Unaudited Consolidated Financial Results
Prnewswire· 2024-03-21 16:00
公司业绩 - 公司2023年下半年总收入为6.695亿元人民币(9430万美元)[1] - 2023年下半年总收入同比下降37.0%至3.321亿元人民币(4680万美元)[4] - 2023年财年总收入下降了24.3%,为人民币6.695亿(约合9,430万美元)[20] 业务表现 - 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在2023年下半年同比下降49.2%至2.145亿元人民币(3020万美元)[5] - AI和其他方面的收入在2023年下半年为1.176亿元人民币(1660万美元),同比增长11.9%[6] - 公司预计2024年上半年总收入将在人民币3.5亿至4亿之间[32] 财务状况 - 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为20.212亿元人民币(2.847亿美元)[17] - 公司在2022年和2023年的亏损情况以及每股亏损数据[1] - 2023年归属于猎豹移动股东的净亏损为人民币6.029亿(约合8,490万美元),较2022年的5.135亿增加[29]
Cheetah Mobile Further Invests in Beijing OrionStar
Prnewswire· 2024-01-12 19:17
公司投资 - 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对北京奥利安星投资了1670万美元[1] - 北京奥利安星将继续投资于人工智能大语言模型技术的研发,并提升其硬件制造能力[5] 合作标志 - 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表示,与九江引导基金和CSC集团的合作标志着北京奥利安星发展的新阶段[4] 公司背景 - 北京奥利安星是一家总部位于北京的人工智能服务解决方案提供商,由傅盛先生创立[6] 技术赋能 - Cheetah Mobile致力于利用其先进的人工智能技术,包括大语言模型技术,赋能其产品,使世界变得更智能[8]
Cheetah Mobile(CMCM) - 2022 Q4 - Annual Report
2023-04-18 00:00
公司财务状况 - 2022年12月31日,Cheetah Mobile Inc.的总资产为3,540,121千元,较2021年12月31日的4,639,657千元减少了1,099,536千元[31] - 2022年12月31日,Cheetah Mobile Inc.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为负424,249千元[32] 用户数据和业务展望 - 公司的用户数量在过去几年已经减少,并且可能在未来继续减少,这将对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9] - 公司的广告收入主要来自少数几个客户,如果失去重要客户或其业务的重要部分,公司的收入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52] 技术和市场风险 - 公司在互联网和人工智能领域面临激烈竞争,一些竞争对手拥有更多的财务、技术和营销资源[56] - 公司的应用可能会因为不符合Google政策而导致账户被禁用,这将对公司吸引新用户和保留现有用户产生不利影响[51] 法律和监管风险 - 公司存在着与中国法律和法规解释执行的不确定性,可能限制您和公司的法律保护[43] - 公司的业务受中国和国外的多项法律法规影响,包括涉及隐私和数据保护、知识产权、广告营销等方面的法律法规[201] 公司业务发展 - 公司在2022年开始了直播销售业务,销售各种食品产品[180] - 公司提供服务,帮助中国公司在海外开展业务,包括多云管理平台和海外广告代理服务[188]
Cheetah Mobile(CMCM) - 2021 Q4 - Annual Report
2022-07-26 00:00
公司股权与融资相关 - 2014年5月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募股,发售1.38亿股A类普通股[276] - 2017年4月Live.me Inc.融资6000万美元,11月获字节跳动5000万美元B轮融资,交易后公司持有其约52.1%股权,2019年9月30日后持股49.6%[276] - 2017年2月金山软件与傅盛签订投票代理协议,将最多3.99445025亿股B类普通股投票权委托给傅盛,10月1日起委托约39.4%投票权[284] - 2018年公司处置字节跳动部分股权,获得约3.002亿元人民币处置收益和4.736亿元人民币现金流入,2020年5月出售剩余股权,获得约4.659亿元人民币处置收益和9.498亿元人民币现金流入[279] 公司业务合并与收购相关 - 2017年公司完成业务合并,总收购代价为4150万元人民币[277] - 2019年公司完成业务合并,总收购代价为2500万元人民币[280] - 2019 - 2021年公司投资和收购支付金额分别为5.231亿元人民币、1.862亿元人民币和950万元人民币(150万美元)[281] 公司股票回购与股息相关 - 2019年公司回购约450万份美国存托股票,花费约3200万美元[282] - 2019年8月和2020年5月公司董事会分别批准每股美国存托股票0.5美元和1.44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总现金股息约2.72亿美元[282] 公司业务处置相关 - 2020年公司处置部分互联网业务,获得约3.942亿元人民币处置收益,处置后拥有0% - 47.1%投票权[281] 公司客户收入贡献相关 - 2019 - 2021年,公司五大客户合计分别贡献约35.0%、28.0%和35.6%的收入[306] 公司知识产权相关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在中国有1954项专利,中国以外有138项专利,共2092项,将于2023年12月至2040年3月到期;另有中国专利申请579项,中国以外32项[313]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已注册643项版权,包括596项软件版权和47项艺术作品版权[314] 公司业务合作中断相关 - 2018年12月,Facebook暂停与公司的广告合作,公司积极沟通但合作未恢复[307] - 2020年2月,Google停用公司相关账户,公司上诉后未恢复[308] 公司业务模式相关 - 公司通过duba.com首页为客户引流并按不同标准收费,单价根据流量协商[301] - 公司提供高级会员服务,涵盖设备管理、隐私保护等,适用于PC和移动互联网产品[303] 公司业务许可证相关 - 公司通过北京网络等公司持有有效ICP许可证,涵盖互联网信息服务[325] 互联网行业法规相关 -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规定》规定,外资投资者在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外商投资企业中持股不得超过50%[320] - 互联网信息商业服务提供商在中国开展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前需获得ICP许可证[324] - 2017年5月2日,CAC颁布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6月1日生效,提供相关服务需获INIS许可证[327] - 2002年6月27日,GAPP和MIIT联合颁布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生效,从事互联网出版需获许可证[329] - 2003年5月10日,MOC颁布网络文化管理暂行办法,7月1日生效,从事网络文化活动需获许可或备案[331] - 2007年2月15日,MOC、PBOC等联合发布通知,加强对网吧和网络游戏的管理,限制虚拟货币总量[332] - 2009年6月4日,MOC和MOFCOM联合发布通知,对虚拟货币交易和发行进行限制[333] - 2010年6月3日,MOC颁布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8月1日生效,规定国内网络游戏运营30天内需向MOC备案[335] - 2019年7月10日,MCT废除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337] - 2019年5月14日,MCT办公厅发布通知,不再承担网络游戏行业管理责任,相关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到期无需续期[338] - 2009年9月28日,GAPP等联合发布通知,禁止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参与中国网络游戏业务[343] - 2007年4月15日,八部门要求网游运营商实施防疲劳和实名注册系统,未成年人连续游戏3小时及以下为“健康”,3 - 5小时为“疲劳”,5小时以上为“不健康”,“疲劳”时游戏收益减半,“不健康”时为零[344] - 2011年7月1日八部门通知,10月1日起网游运营商须将玩家身份信息提交公安部门下属机构验证[345] - 2014年2月4日CAC规定,2015年3月1日起互联网信息服务用户注册需身份认证,服务商要完善协议并审查注册信息[346] - 2016年12月1日MOC发布通知,2017年5月1日生效,规范网游多方面运营,2019年8月19日废止[346] - 2019年10月25日通知要求网游公司实施实名注册,现有用户2个月内完成,限制未成年人游戏时间和付费,8岁以下无付费服务,8 - 16岁单次充值不超50元、月充值不超200元,16 - 18岁单次不超100元、月不超400元[347] - 2021年8月30日通知,9月1日起网游公司仅可在周五、周六、周日和法定节假日20 - 21时为未成年人提供1小时游戏服务[347] - 计算机安全产品生产商须获销售许可,有效期2年,到期前30天申请延期[349] - 2016年6月28日CAC规定,8月1日起移动应用信息服务提供商需承担多项管理责任,记录用户日志60天[350][351] - 从事广告活动公司需从SAMR获含广告业务的营业执照,广告内容有多项要求,违规会受处罚[353][354][355] - 2021年11月26日SAIC就网络广告管理办法征求意见,规定直播相关人员责任,加强一键关闭要求,禁止向未成年人发布特定广告,截止日期12月25日,未正式通过[357] - 从事互联网音视频节目服务的公司需获音视频节目传输许可证,外资企业不得从事此类业务[360] - 2019年11月18日,CAC、MCT和NRTA联合发布在线视听信息服务管理规定,2020年1月1日生效[361] - 销售不符合健康和安全标准的机器人产品被禁止,违规卖家可能面临处罚[363] - 销售机器人产品受消费者保护法约束,违规可能面临行政、民事和刑事责任[364] - 软件著作权登记虽非强制,但登记后可获更好保护[365] - 专利有效期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为10年,外观设计为15年,自申请日起算[366] - 2021年6月1日起,修订后的著作权法生效,涵盖互联网活动等版权保护[367] - 域名注册有效期最长不超10年,续费后至到期日最长也不超10年[371] - 注册商标保护期为10年,商标许可协议需向商标局备案[372] - 2022年1月1日起,《一般商标违法行为判定标准》生效,为商标执法提供标准[372] 公司网络安全与合规相关 - 平台运营商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且拟境外上市须进行网络安全审查,公司已在纽交所上市,能否及时完成审查存不确定性[381] - 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多种情形下需进行安全评估,评估后有隐患应整改,合规则提交报告[382] -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应制作积极信息,不得制作非法和不良信息,平台要履行管理责任[383] - 网站平台需履行信息内容管理主体责任,包括完善社区规则等多项职责[384] - 互联网平台运营商在特定情形下,如涉及国家安全数据资源的并购重组等,需完成网络安全审查[385] - 公司为合规实施措施并定期更新信息安全和内容过滤系统[386] - ICP运营商收集使用公民个人电子信息须规范操作,采取措施保护信息安全[387] - 互联网用户或服务提供商侵权需担责,被侵权人可要求服务提供商采取措施[373] - 互联网内容受多方面监管,ICP许可证持有者违规可能被吊销许可证和关闭网站[375] - 互联网信息服务运营商需采取安全措施,保存用户信息至少60天并按要求提交[377] - 2019年1月23日要求应用程序运营商合规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并负责安全[389] - 2019年10月31日强调对侵犯用户个人权益应用程序进行专项整治[389] - 2019年11月28日明确应用程序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认定方法[389] - 2021年3月12日明确常见移动互联网应用必要个人信息收集范围[390] - 2021年4月26日发布互联网移动应用个人信息保护暂行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390] - 2021年8月20日通过个人信息保护法,11月1日生效[391] - 2021年6月10日颁布数据安全法,9月1日生效[397] - 2021年7月6日提出完善数据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399] - 2021年7月30日发布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400] - 2021年10月29日发布跨境数据转移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402] - 数据处理者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信息境外上市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405][410] - 国内企业境外发行上市,若最近财年经营收入、毛利、总资产或净资产超发行人经审计合并财务报表相关项目50%,且高管多为中国公民或常住中国、主要业务在中国,则视为间接境外发行上市[414] - 违反《境外证券发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相关国内公司可能被警告或处以100 - 1000万元人民币罚款,情节严重可能被责令停业等;企业控股股东等可能被警告或处以50 - 500万元人民币罚款[414] - 《个人信息保护法》2021年11月1日生效,要求处理个人信息有明确合理目的、收集限于必要最小范围等[403] - 《网络安全法》2017年6月1日生效,公司作为网络运营商需保障网络运营安全和用户信息安全[406] - 《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2021年11月14日发布,境外上市数据处理者需进行年度数据安全评估[405] - 《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12月28日发布,网络平台运营者处理数据影响国家安全等情况需进行网络安全审查[410] - 《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2022年3月1日生效,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需建立完善多项管理系统和技术措施[411] - 《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2年1月1日生效,从事禁止业务的国内公司境外发行上市需获政府部门批准[413] - 《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征求意见,最终版本和生效日期不确定[414] 境外投资与外商投资法规相关 - 2018年3月1日起实施的NDRC Order 11规定,境内企业和自然人通过控制的境外企业开展境外投资项目,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或敏感行业需审批;非敏感项目,中方投资者通过境外企业投资超3亿美元需向发改委提交报告,低于3亿美元无需事前核查、备案或报告[419][420] - 2021年版负面清单规定,禁止外商投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网络出版服务等,增值电信业务外资股比不超50%(不含电商等)[425] - 202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取代三部外商投资法,规定外商投资方式包括绿地投资、并购等,建立负面清单、信息报告和国家安全审查制度[426][427][428] -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要求,外商投资企业设立时提交初始报告,信息变更时提交变更报告,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提交上一年度年报[430] - 2021年1月18日起施行的《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规定,涉及重要文化、信息技术等领域并取得实际控制权的外商投资,需事前向工作机制办公室申报[431] - 2008年8月修订的《外汇管理条例》规定,人民币经常项目可自由兑换,资本项目需外汇局事前批准和登记[432] - 2016年12月6日,四部门回应收紧境外投资监管,关注房地产、酒店等领域“非理性海外投资”及特定类型境外投资风险[417] - 2017年8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多部门意见,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418] - 2018年1月18日,七部门发布《境外投资项目备案(核准)和报告暂行办法》,明确境外投资备案和核准程序[422] - 违反境外投资和外商投资相关规定,可能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严重的将追究刑事责任[421][423] 外汇管理法规相关 - 2015年6月1日起实施的外汇管理局19号文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可选择意愿结汇制,将资本账户中100%的外汇随时兑换成人民币[435] - 2020年6月17日起实施的外汇管理局通知规定,2018年涉外收支等值70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为首批申报企业,2020年10 - 12月试提交数据,2021年1月正式提交[439] -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债,短期外债余额与长期外债累计发生额之和不得超过投资总额与注册资本的差额[440] - 央行9号文规定企业外债额度计算公式为:外债额度=净资产*跨境融资杠杆率*宏观审慎调节参数,跨境融资杠杆率为2,宏观审慎调节参数为1[440] - 2019年10月23日外汇管理局28号文取消普通外商投资企业资本资金境内股权投资限制[436] - 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外汇管理局29号文及操作指引明确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投资方式[437] - 2020年4月10日外汇管理局优化外汇管理,从多方面促进资本账户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等[438] - 2019年3月15日外汇管理局7号文允许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集中成员企业外债和海外放款额度[441] - 外汇管理局28号文改革企业外债登记管理,取消非银行债务人外债注销登记行政要求和时间限制[442] 公司财务提取相关 - 公司法定盈余公积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累计额达注册资本
Cheetah Mobile(CMCM) - 2021 Q3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1-11-25 00:08
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第三季度总营收1.96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环比下降7%,处于此前指引范围内 [10] - 2021年第三季度互联网业务营收1.6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1%,环比增长16% [11] - 2021年第三季度AI及其他业务营收360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9%,环比增长63% [12] - 2021年第三季度非GAAP基础上运营亏损5900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1.19亿元人民币,上一季度为5600万元人民币 [13] - 2021年第三季度调整后EBITDA为负3800万元人民币,去年同期为负1.016亿元人民币,上一季度为负4770万元人民币 [14] - 2021年第三季度营收成本740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34%,环比增长48% [14] - 2021年第三季度研发费用520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4%,环比增长11% [14] - 2021年第三季度销售和营销费用850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9%,环比下降30% [15] - 2021年第三季度一般和行政费用4800万元人民币,同比下降46%,环比下降7% [15] - 截至2021年9月30日,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和短期投资为2.88亿美元,长期股权投资为3.76亿美元 [9][16] - 预计第四季度总营收在1.3亿元至1.8亿元人民币之间 [16] 各条业务线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内部业务从单一广告模式向广告加订阅的多元化模式转型,会员数量保持两位数增长,会员业务收入连续五个季度以上增长 [4] - 业务平台提升服务和会员权益,付费用户占比和续费费率均有所提高 [4] - 全球云服务业务因服务类别和客户群扩大,收入增长良好 [6] - AI业务中,购物中心优惠券销售机器人的GMU和收入连续数月增长,已在40多个城市部署超1万台机器人,为全国700多个购物中心的1000多家商户销售超5000张优惠券 [6][7] 各个市场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全球广告市场面临不确定性,中国教育、房地产、旅游等行业因疫情、监管等因素放缓,影响广告业务,百度、腾讯等公司对未来几个季度广告业务不乐观 [5] - 海外市场,Facebook等大平台广告业务受iOS 14变化、宏观经济和疫情相关因素影响面临逆风 [5][20] 公司战略和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 - 公司将业务从单一广告模式向广告加订阅的多元化模式转型,重点发展会员业务、全球云服务业务和购物中心优惠券销售机器人业务 [4][6] - 为应对监管,公司相关部门认真遵守法规,调整平台广告展示和用户信息收集方式,进行内部重组 [22] 管理层对经营环境和未来前景的评论 - 全球广告业务面临不确定性,第四季度指引已考虑相关负面因素,但新业务如会员业务、全球云服务业务和购物中心优惠券销售机器人业务表现良好,公司对其未来增长持乐观态度 [5][6][19] 其他重要信息 - 公司将海外广告代理服务从互联网业务重新分类到AI及其他业务,以体现与全球云服务的协同效应,并对相关信息和收入进行追溯调整 [11] 总结问答环节所有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如何看待新冠疫情不确定性、宏观环境和监管对广告业务的影响? - 新冠疫情不确定性和市场疲软影响广告业务,中国部分行业放缓影响广告业务,海外市场大平台广告业务也面临逆风,公司海外广告代理业务受影响,可能持续多个季度,第四季度指引已考虑这些因素 [19][20] - 购物中心优惠券销售机器人业务在部分城市受一定影响,但可控且影响范围有限 [21] - 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监管措施会使广告业务放缓,公司相关部门已认真遵守法规,调整业务以合规,并制定业务策略确保整体业务增长 [21][22] 问题2: 如何看待2022年AI业务前景? - 公司已在中国数十个城市部署超1万台服务机器人,顾客已习惯与机器人交流,商家有投放优惠券吸引流量的需求,顾客购物时也有使用优惠券的需求 [23][25][26] - 公司通过推广小程序,将线下流量转化为线上流量,结合互联网流量业务模式和线下用户基础,该业务模式结合三方需求,有望快速增长,还可将传统互联网业务从单纯广告模式转变为消费和支付流程,并通过销售优惠券赚取佣金,成为未来商业收入来源 [27][28][29]
Cheetah Mobile(CMCM) - 2021 Q2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1-09-07 21:54
Cheetah Mobile Inc. (NYSE:CMCM) Q2 2021 Earnings Conference Call September 7, 2021 7:00 AM ET Company Participants Sheng Fu – Chairman and Chief Executive Officer Sheryl Zhang – Investor Relations Director Thomas Ren – Chief Financial Officer Conference Call Participants Melody Chan – Jefferies Operator Good day and welcome to the Cheetah Mobile Second Quarter 2021 conference call. All participants will be in a listen-only mode. After today's presentation, there will be an opportunity to ask questions. Plea ...
Cheetah Mobile(CMCM) - 2021 Q1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1-06-11 23:49
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第一季度公司营收约为2亿人民币,毛利率持续提升至70.1%,营业亏损收窄至5700万人民币,归属于股东的净利润为7600万人民币 [4] - 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和短期投资为2.76亿美元,长期股权投资为3.65亿美元 [12] - 2021年第一季度总营收为1.98亿人民币,同比下降62%,环比下降25% [8] - 2021年第一季度总成本和费用同比下降62%,环比下降20%,营业亏损为5800万人民币 [10] - 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成本同比下降60%,环比下降41%至5900万人民币 [11] - 2021年第一季度研发费用同比下降48%,环比增长9%至7100万人民币 [11] - 2021年第一季度销售和营销费用同比下降74%,环比下降14%至8000万人民币 [11] - 2021年第一季度一般和行政费用同比下降44%,环比下降14%至4900万人民币 [12] - 公司预计第二季度总营收在1.75亿至2.25亿人民币之间 [12] 各条业务线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2021年第一季度互联网业务营收同比下降62%,环比下降25%至1.88亿人民币 [9] - 2021年第一季度AI及其他业务营收为1100万人民币,同比下降66%,环比下降24% [9] 公司战略和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 - 互联网业务聚焦国内市场,提升会员服务,从单一广告模式向广告加订阅的多元化供应模式转变,开发新的移动实用产品 [4] - AI业务聚焦2B业务,在商场机器人商业模式上取得初步成果,已在40多个城市的约1200家商场部署了超1.2万台机器人,5月开始拓展业务 [6] - 中国AI硬件行业竞争激烈,尤其是AI音箱行业,公司进行战略调整,削减2C业务 [14] - 服务机器人市场需求在疫情后显著增加,公司通过与猎户星空合作,在餐厅和商场服务机器人领域有增长潜力 [15] 管理层对经营环境和未来前景的评论 - 尽管去年面临逆风,公司仍实现净利润并增加现金储备,未来将保持国内互联网业务的盈利增长,优先推进商场机器人业务的现代化 [7] - 公司对互联网业务会员服务收入的增长有信心,预计未来几个季度互联网业务收入将恢复增长 [22] 问答环节所有提问和回答 问题: 请分享AI业务的最新行业趋势和公司战略,以及AI营收下降的原因 - AI营收下降是因为中国AI硬件行业竞争激烈,尤其是AI音箱行业难以获得真正的毛利,且公司在海外市场面临挑战,增加了运营亏损,因此进行战略调整,削减2C业务 [14] - 公司AI战略仍聚焦2B业务,服务机器人市场需求在疫情后显著增加,如餐厅配送和酒店服务等领域,公司通过与猎户星空合作,在餐厅服务机器人业务上取得了增长 [15] - 商场机器人商业模式已取得初步成果,通过机器人销售优惠券能有效吸引新客户,实现商家和客户的双赢,公司计划将试点模式复制到更多商场 [17] 问题: 请分享互联网业务订阅业务的战略,以及其潜力和增长驱动力 - 中国互联网用户付费趋势明显,对于软件的关键功能,如PC安全防护、PDF转换和查看等功能,用户付费增长迅速 [21] - 目前大多数软件采用订阅或会员付费模式,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公司将PC和移动应用的现有用户转化为付费用户,PC收入因付费用户增长而增加 [22] - 公司对互联网业务收入在未来几个季度恢复增长充满信心 [22]
Cheetah Mobile(CMCM)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2021-05-14 00:00
公司整体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营收为15.52645亿元人民币(2.37953亿美元),较2019年的35.87695亿元人民币有所下降[13] - 2020年公司净利润为4.11157亿元人民币(6301.2万美元),而2019年净亏损3.73591亿元人民币[13] - 2020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2895元人民币(0.0444美元),摊薄后每股收益为0.2857元人民币(0.0438美元)[13] - 2020年公司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12.99658亿元人民币(1.99181亿美元)[17] - 2020年公司总资产为56.13483亿元人民币(8.60303亿美元)[17] - 2020年公司总负债为18.25091亿元人民币(2.79707亿美元)[17] - 2020年公司股东权益为37.49034亿元人民币(5.74565亿美元)[17] - 公司总营收从2019年的35.877亿人民币降至2020年的15.526亿人民币(2.38亿美元)[73] 公司各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18 - 2019年,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从48.984亿元降至34.446亿元,降幅29.7% [24] - 2019 - 2020年,公司互联网业务收入从34.446亿元降至14.659亿元,降幅57.4% [25] - 2020年,公司处置的业务约占总收入的34.5% [25] - 2020年互联网业务收入占公司总收入的94.4%[77] 会计准则变更 - 自2018年1月1日起,公司采用ASC 606会计准则,将增值税从收入成本重分类为与收入净额相抵[11] 用户相关情况 - 公司移动月活跃用户在过去几年有所下降,未来可能继续下降,这将对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9] - 公司依靠内部统计和第三方研究公司数据计算移动月活用户和移动安装量,数据未独立验证[75] 账户停用影响 - 2020年2月20日,公司的Google Play Store、Google AdMob和Google AdManager账户被停用,影响了吸引新用户和留住现有用户的能力[20] - 2020年2月20日,公司Google Play Store、Google AdMob和Google AdManager账户被停用,影响吸引新用户和创收能力[25][35][43] 客户收入贡献情况 - 2018 - 2020年,公司五大客户分别贡献约41.3%、35.0%和28.0%的收入,2020年四季度末三个月五大客户合计贡献约41.1%的收入[24][25] 业务处置情况 - 2020年公司处置主要游戏相关业务,预计该业务收入贡献在可预见未来下降[43] - 公司曾于2014年4月开展在线彩票销售业务,2015年3月暂停,2016年5月处置并剥离该业务[87] 公司面临的投诉与支出风险 - 公司面临用户对移动应用隐私设置和第三方网站推广活动的投诉,未来可能需大量支出解决[22] 国际市场运营挑战 - 公司在国际市场运营面临营销、合作、竞争、汇率、法规等多方面挑战[31][32] 第三方依赖风险 - 公司依赖第三方应用分发渠道,若渠道条款不利或终止合作,业务将受重大不利影响[35] - 公司依赖第三方合同制造商生产产品,可能面临生产问题[55][56] - 公司AI产品的组件和原材料依赖第三方供应,可能面临供应短缺等问题[58] 股东集体诉讼风险 - 公司被列为股东集体诉讼被告,若败诉将对业务、财务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4] 存货减值情况 - 2018 - 2020年公司存货减值分别为人民币0.1百万、2.8百万和23.7百万[60] 公司名称及标志变更 - 公司在2014年上半年更改公司名称、标志和商标为猎豹移动[52] 知识产权侵权风险 - 公司面临知识产权侵权风险,可能需支付高额赔偿或许可费[50] 库存管理风险 - 公司若无法准确预测产品需求和管理库存,可能导致库存过剩或短缺[60] 人员依赖风险 - 公司业务依赖管理团队和关键员工,人员流失可能严重影响业务[61] 指控或诉讼对声誉和业务的影响 - 公司或管理层面临的指控或诉讼可能损害声誉和业务[64] 公司CEO涉诉情况 - 公司CEO盛傅先生被奇虎360起诉,案件结果不确定[65][66] 开源软件使用风险 - 公司使用开源软件,可能面临许可证风险和第三方索赔[54] 投资和收购支付及减值情况 - 2018 - 2020年公司投资和收购支付金额分别为5.295亿人民币、5.231亿人民币和1.862亿人民币(2850万美元)[71] - 2018 - 2020年公司投资减值分别为9490万人民币、1.68亿人民币和7810万人民币(1200万美元)[71] - 2019年公司商誉减值损失为5.457亿人民币[71] 股份支付费用情况 - 2018 - 2020年,公司分别记录了8510万元、1.274亿元和8100万元(1240万美元)的股份支付费用[105] 法规政策相关(数据安全、投资、电信等) - 非敏感境外投资项目中,中国投资者通过其控制的境外企业进行的总投资超过3亿美元,需在项目实施前向发改委报告[90] - 2019年,CAC、工信部等开展打击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专项行动[92] - 202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草案)》[92] - 《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于2018年5月25日生效,违反该条例可能导致欧盟当局的惩罚性行动、声誉受损、用户流失和收入损失[92] - 外国投资者在增值电信业务中的股权比例不得超过50%(不包括电子商务、国内多方通信、存储转发和呼叫中心),基础电信服务须由中方控制[117] - 2009年9月28日发布的第13号通知禁止外国投资者通过多种方式投资中国网络游戏运营业务,其实施范围和执行情况不确定[120] - 2019年3月15日中国通过《外商投资法》,12月26日发布实施条例,均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取代三部现有外商投资法[125] - 《外商投资法》将“可变利益实体”结构从外商投资定义中移除,但规定外商投资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VIE结构是否属于此有待明确[126][127] - 公司通过VIE开展的业务受《负面清单(2020年版)》中对外商投资的限制或禁止规定约束[129] - 若VIE结构被视为外商投资形式,公司可能需处置子公司或调整公司结构和运营[130] - 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131] - 2015年3月18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企业向境外关联方支付费用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公告16号)[133] - 2017年3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发布〈特别纳税调查调整及相互协商程序管理办法〉的公告》(公告6号),自2017年5月1日起生效,同时废止公告16号的适用[133] - 2015年3月生效的《互联网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要求公司在用户注册时收集实名和个人信息[143] - 2014年8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接管中国互联网内容管理的行政职责[143] - 2006年7月13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144] - 2019年12月15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生效[146] - 2020年12月19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发布《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办法》,2021年1月18日生效[170] -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37号文,要求中国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需登记并变更登记[173] - 2012年2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居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需登记[176] - 2008年8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142号文,规范外商投资企业外币注册资本结汇[180] - 2010年11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59号文,2011年7月18日发布88号文,收紧外币资本结汇真实性审查[180] - 2011年11月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45号文,禁止外商投资企业用结汇人民币资金委托贷款等[180] - 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19号文,6月1日生效,实施资本账户外汇“意愿结汇”[182] -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28号文和29号文,取消普通外商投资企业境内股权投资限制[182] 公司治理与合规相关 - 公司已获得ICP许可证、互联网文化经营许可证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销售许可证,但无法确保及时续期或满足所有业务需求[83] - 公司运营的在线游戏因缺乏互联网出版许可证和未完成备案,可能面临处罚和业务调整[86] - 公司与盛福先生签订投票代理协议,委托其行使约39.9%投票权,盛福先生目前拥有公司约47%投票权[90] - 公司作为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采用的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纽交所规则不同,投资者保护可能较少[106] - 2020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原因是税务部门缺乏足够资源执行所得税管理审查控制[111] 公司业务保险与灾难影响 - 公司业务保险覆盖有限,未购买不动产或业务中断保险[113] - 公司运营可能受自然灾害、健康大流行等灾难事件影响[115][116] 股东持股情况 - 2021年3月31日,主要股东金山软件和盛福直接或通过持股工具合计持有公司A类和B类流通股总数的55.1%,拥有总投票权的73.4%[136] 宏观经济影响 - 中国经济自2010年起增速放缓,2020年第一季度新冠疫情对中国和全球经济产生严重负面影响[140] VIE架构税收风险 - 公司VIE架构可能导致不利的税收后果,若税务机关认定公司与VIE之间的合同非公平交易,可能调整应税收入并增加税务负担[133] 居民企业税收影响 - 若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公司或非中国子公司需按25%税率就全球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向非中国股东支付股息可能需按10%(非中国企业)或20%(非中国个人)代扣税[154][156][159] 非居民企业转让资产税收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应税资产,若无合理商业目的,收益可能需按最高10%缴纳中国预提税[160] 企业所得税税率及优惠 - 法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新软件企业或动漫企业前两年免企业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重点软件企业可享10%优惠税率,高新技术企业可享15%优惠税率[162] 税收优惠撤销风险 - 若公司税收优惠被撤销或税务计算被质疑,需支付超出税务拨备的税款、利息和罚款[162] 内容和广告监管风险 - 公司有义务监控平台和应用上的内容和广告,违规可能面临没收收入、罚款、暂停业务和吊销执照等处罚[148][149] - 公司无法保证平台和应用上的广告内容真实准确,违反中国广告法规可能受处罚并损害声誉[150] 海外监管与法律执行困难 - 海外监管机构在中国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可能困难,美国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实施困难[153] - 海外投资者在中国对公司或管理层送达法律文书、执行外国判决或提起诉讼可能困难[151] 外国投资者并购规则 - 外国投资者收购中国公司的并购规则复杂,涉及控制权变更等情况需提前通知商务部或获其批准[163][164] - 2020年1月1日起,外国投资者股权收购国内非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企业登记系统提交初始报告,关联并购仍需商务部批准[165] 反垄断审查规定 - 反垄断法规定交易涉及经营者上一财年全球总营业额超10亿元人民币且至少两个经营者中国境内营业额超4亿元人民币,或境内总营业额超2亿元人民币且至少两个经营者境内营业额超4亿元人民币,需获商务部批准[167] 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 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通知建立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8月25日商务部发布实施细则[168] 子公司股息相关情况 - 公司依赖子公司(包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满足现金需求,子公司支付股息能力受限会对公司业务和支付股息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183] - 中国子公司分配股息需按中国会计准则确定的累计利润进行,且每年需至少提取10%的税后利润作为法定储备基金,直至该基金总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184] - 中国公司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股息适用10%的预提所得税税率,除非根据条约或安排豁免或降低[186] 汇率与外汇管制影响 - 人民币汇率波动会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中国可用于减少汇率波动风险的对冲选择非常有限[187][190] -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实施控制,可能限制公司有效利用现金余额的能力,并影响投资价值[191] 劳动力成本与法规影响 - 中国劳动力成本上升,且公司面临更严格的劳动法规要求,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192][193] 非有形资产保管风险 - 若公司控制非有形资产(如公司印章)的保管人或授权用户未能履行职责或滥用这些资产,公司业务和运营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196] 美国相关法规对公司的影响 - 根据《外国公司问责法案》,若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无法检查位于中国的审计机构,公司的美国存托股票(ADS)可能被摘牌[198] - 若公司审计机构未接受PCAOB检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可能提出额外规则或指导,这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202] - 2013年5月,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署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建立了双方在审计文件制作和交换方面的合作框架[205] - 2012年12月SEC对包括公司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五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发起行政诉讼[207] - 2014年1月22日初步行政裁决谴责五家事务所,暂停四家在SEC执业六个月[207] - 2014年2月12日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裁决提出上诉[20
Cheetah Mobile(CMCM) - 2020 Q4 - Earnings Call Transcript
2021-03-24 01:08
财务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2020年公司营收16亿人民币,归属股东净利润4.17亿人民币 [4] - 2020年第四季度总营收2.71亿人民币,同比下降56%,主要因与谷歌合作暂停及处置部分游戏业务和资产 [9] - 2020年第四季度非GAAP运营亏损5700万人民币,较去年同期的2.04亿人民币和上一季度的1.19亿人民币有所收窄 [4] - 2020年第四季度互联网业务非GAAP运营利润约7600万人民币,去年同期运营亏损9200万人民币,上一季度运营利润7100万人民币 [5] - 2020年第四季度总成本和费用同比下降61%,环比下降33% [13] - 2020年总运营费用下降44%,2021年将继续削减成本和费用,特别是销售、营销和人事相关费用 [14] - 2020年第四季度归属猎豹移动股东的净利润为8500万人民币 [1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现金和短期投资2.55亿美元,长期股权投资3.69亿美元 [14] - 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指引预计在1.65亿 - 2.15亿人民币之间 [14] 各条业务线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互联网业务2020年第四季度营收2.57亿人民币,同比下降56%,近74%的收入来自实用工具产品,其余来自逐渐减少的移动游戏业务 [11] - AI及其他业务2020年第四季度营收1400万人民币,同比下降50%,主要因面向消费者的AI相关产品减少 [12] 各个市场数据和关键指标变化 - 因海外市场环境不利,公司将业务重点从海外市场转移至国内市场 [9] 公司战略和发展方向和行业竞争 - 公司将继续削减成本和费用,提高运营效率,探索AI业务的更多盈利模式,重建长期增长模式 [4][7] - 2020年通过在实用工具产品中提供会员服务,使收入来源多元化,减少对广告的依赖,未来将继续提升用户体验,提高用户留存率 [6] - 优化AI业务运营,专注特定用户场景,将AI机器人部署在购物中心 [7] - 互联网行业未来竞争将更激烈,公司实用工具产品需连接内容和社区功能以恢复竞争力 [23] - AI和机器人行业已到转折点,产品应成为核心竞争力,满足客户需求、降低成本和提升用户体验是关键 [24] 管理层对经营环境和未来前景的评论 - 中国疫情得到控制,宏观经济和广告市场呈现复苏趋势,快消、汽车、游戏和教育等行业将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旅游和娱乐行业也在复苏 [17] - 疫情后企业客户对AI机器人的接受度加速提升,公司受益于过去对AI技术的投资,降低了机器人成本,市场对AI机器人的接受度提高 [19] - 2021年公司全年营收仍可能呈下降趋势,但预计从第二季度开始收入危机将有所恢复 [27] 其他重要信息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约有150名全职员工,较2019年底减少约50% [13] - 苹果新的隐私控制政策对公司实用工具产品影响极小,公司已在2020年开始减少广告并降低对广告的依赖,发展用户订阅模式 [25][26] 总结问答环节所有的提问和回答 问题1: 管理层如何看待2021年第一季度的广告市场情绪,2020年第四季度的前三大关键广告垂直领域是什么 - 中国疫情得到控制,宏观经济和广告市场呈现复苏趋势,快消、汽车、游戏和教育等行业将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旅游和娱乐行业也在复苏 [17] - 公司正在减少对广告的依赖,发展用户订阅模式,预计国内实用工具产品的用户贡献收入将增加 [18] 问题2: 疫情后,管理层是否观察到AI机器人采用习惯的行为变化,猎豹移动AI机器人的采用进展如何 - 疫情后企业客户对AI机器人的接受度加速提升,公司受益于过去对AI技术的投资,降低了机器人成本,市场对AI机器人的接受度提高 [19] - 购物中心的机器人与顾客的互动增加,餐厅服务机器人已进入数百家餐厅,成本低于普通服务员且效率足以替代服务员 [19][20] 问题3: 能否分享2021年不同行业的展望,苹果最近加强隐私控制,这会对广告业务产生影响吗 - 公司2021年将回归国内市场,国内移动互联网业务不仅稳定了收入水平,还将实现增长,增长不仅来自广告,还来自用户订阅模式 [22][23] - 互联网行业竞争将更激烈,公司实用工具产品需连接内容和社区功能以恢复竞争力;AI和机器人行业已到转折点,产品应成为核心竞争力 [23][24] - 苹果新政策对公司实用工具产品影响极小,公司已在2020年开始减少广告并降低对广告的依赖,发展用户订阅模式 [25][26] - 2021年公司全年营收仍可能呈下降趋势,但预计从第二季度开始收入危机将有所恢复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