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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F(JFU) - 2021 Q4 - Annual Report
2022-05-18 04:06
公司资金转移与收益分配 - 公司向离岸子公司资金转移为1289百万元人民币,向中国境内子公司转移为1百万元人民币,离岸子公司向中国境内子公司转移为136百万元人民币,香港子公司向可变利益实体支付服务费用为18百万元人民币[22] - 假设税前收益为100%,按25%法定税率缴纳所得税后,可分配净收益为75%,再按10%标准税率缴纳预扣税,最终向母公司/股东净分配为67.5%[24] - 若可变利益实体累计收益超过支付给中国境内子公司的费用,税后收入将降至约税前收入的51%[26] - 中国境内子公司作为外商独资企业,需从累计税后利润中支付股息,并至少提取10%税后利润到法定储备基金,直至达到注册资本的50%[27] - 公司组织内现金转移方式包括向子公司进行资本投入或贷款、与可变利益实体相互贷款、以服务费等形式在可变利益实体和子公司间转移、子公司向公司分红或进行其他分配[21] - 截至年报日期,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未向公司、股东或美国投资者分红,公司计划近期按惯例分配收益或结算款项[23] 可变利益实体(VIE)相关合同安排 - 公司通过一系列合同安排控制可变利益实体,虽无股权但将其视为可变利益实体并合并财务报表[17] - 公司与子公司、可变利益实体及其股东签订了主独家服务协议、代理协议和授权书、独家期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17][18][19] - 合同安排在控制可变利益实体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且执行合同可能产生大量成本,存在不确定性[20] - 中国政府未来行动可能影响与可变利益实体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可能失去相关权益并影响财务状况[20] - 公司依赖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开展业务,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VIE及其股东可能不履行合同义务,影响公司对其控制和财务合并[182][183][184][186][187] - 所有合同安排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通过中国仲裁解决纠纷,中国法律体系不确定性可能限制公司执行合同能力,仲裁结果有不确定性[188] - VIE股东与公司可能存在利益冲突,可能违反合同安排,公司除行使购买权外无其他解决安排,可能需法律程序,影响业务和财务状况[189][190] - 与VIE相关的合同安排可能受中国税务机关审查,若被认定不符合公平交易原则,可能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增加VIE税务负担,影响公司财务状况[191][192] - 若VIE及其子公司破产、解散或清算,公司可能失去对其重要资产和牌照的使用和享有权[193] - 若可变利益实体(VIEs)股东违反合约安排、VIEs或其子公司破产清算,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重大不利影响[194] 公司业务运营资质与许可 - 公司通过中国子公司、可变利益实体(VIEs)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均已获得市场监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部分VIEs及其子公司还获得了一系列经营许可证和执照[28] - 截至年报日期,公司未因未获得或未充分获得相关批准或许可而收到中国监管部门的警告、处罚或其他纪律处分,申请也未被拒绝[29] - 公司未持有中国证券经纪业务牌照,若被认定从事相关业务,将面临不利影响[54] - 公司WFOEs目前无资格申请增值电信服务所需牌照,通过VIE及其子公司提供相关服务并签订系列合同安排,按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其经营成果,但政府可能不认可这些安排合规[176] 中国监管政策动态 -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强调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中国公司海外上市的监管[30] - 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国务院关于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管理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备案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中国公司海外上市需向证监会备案[30] -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年版)》,2022年1月1日起生效,规定从事负面清单中禁止外资业务的中国公司海外上市需获政府批准[31] - 2022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要求建立保密和档案管理制度,规范信息披露和审计工作[32] - 2021年12月28日,中国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修订后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规定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数据的“在线平台运营者”海外上市需申请网络安全审查[34] - 2021年11月,中国网信办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规定海外上市公司需进行年度数据安全审查并提交报告[34] - 2021年7月6日相关中国当局发布打击非法证券活动意见,强调加强跨境监管合作和对中国发行人的管理监督[208] - 2021年12月24日中国证监会发布海外上市规则草案,规定中国公司海外上市需向证监会备案,未遵守备案要求可能面临处罚[208] - 若发行人最近财年中国企业的营业收入、毛利润、总资产或净资产占比超50%,且多数高管为中国公民或常住中国等,其上市将被视为中国企业海外间接上市[208] - 2021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负面清单,2022年1月1日起生效,从事禁止外资业务的中国公司海外上市需获政府批准[210] - 2022年4月2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加强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将适用于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和上市[211] - 2022年2月15日起施行的《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修订版)》规定,拥有超100万用户个人数据的“在线平台运营者”境外上市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相关部门收到申请材料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启动审查[212] - 2021年11月14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处理超100万用户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者境外上市须申请网络安全审查[212] 监管政策对公司的影响 - 公司密切关注中国监管动态,无法保证能及时获得所需批准、完成审查或其他程序,已获批准也可能被撤销并限制业务和证券发行[35] - 中国政府对海外证券发行和外资投资的监管可能限制公司及证券持有人的证券发行能力,导致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36] - 若未来确定公司上市需获中国证监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等政府机构批准或备案,能否获批、获批时间不确定,获批后也可能被撤销[213] - 若中国证监会等政府机构要求公司为过往发行完成备案、获得批准等,公司无法保证能及时完成相关程序或获得豁免[214] 公司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2019 - 2021年分别产生净亏损21.536亿、22.512亿和2.368亿人民币(2021年为3720万美元)[51] - 公司2019 - 2021年经营活动使用的净现金分别为4.29亿、17.446亿和2.295亿人民币(2021年为3600万美元)[51] - 2019 - 2021年公司销售和营销费用分别为23.434亿人民币、3.431亿人民币和2.246亿人民币(3520万美元)[99] - 2019 - 2021年,公司分别记录了3.532亿元、2.906亿元和5230万元(820万美元)的股份支付费用[147] 公司业务线相关情况 - 公司VIE旗下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机会新发行信息停止发布,现有贷款投资者权益将转移给持牌资产管理公司,相关本金和投资收益预计36个月内偿还[48] - 公司电商业务通过第三方电商平台提供,涵盖八大类商品[91] - 2020年公司完成收购湖北消费金融公司24.47%的股权[135] - 2016年公司开始在香港提供离岸股票投资和保险经纪服务[137][139][152] -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有7名负责人员监督第1类(证券交易)活动、7名负责第4类(证券咨询)、6名负责第9类(资产管理)活动、2名负责第5类(期货合约咨询)活动[152] 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 -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及跨境汇款实施管控,自2016年起收紧外汇政策,中国公民每年外汇额度为5万美元[59] - 公司面临中国法律法规变化风险,如2021年颁布的数据安全法和个人信息保护法带来新挑战[38] - 公司向互联网证券服务平台和科技公司转型,可能消耗大量资源且执行过程不顺利[43] - 公司所处行业新兴且发展阶段初步,监管框架不确定,VIE已停止部分业务[41] - 公司可能因未获PCAOB对审计师的检查,导致ADS被摘牌或禁止场外交易[38] - 公司新产品和服务的推出及现有业务的修改可能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且难以保证成功[44] - 公司起诉PICC,要求支付约23亿元人民币以覆盖未支付的服务费和相关逾期损失[65] - 监管和法律制度变化可能影响公司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61] - 公司可能需遵守不同司法管辖区的监管制度,这可能限制其国际业务拓展[62] - 公司可能面临各种法律诉讼,不利的和解或判决会对其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3][64] - 新冠疫情已并可能继续对公司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66][67] - 公司无法保证平台投资的盈利性,业务和声誉可能受不可控因素影响[70] - 地缘政治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全球经济状况不确定,影响公司业务和ADS价格[72] - 若无法响应客户偏好变化和提供满意体验,公司财务结果和竞争地位将受损[74] - 若在线财富管理产品市场接受度下降,公司投资者基础可能缩小[76] - 失去或未能维护与合作伙伴的关系,可能对公司业务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77] - 公司面临第三方产品信息准确性、真实性及产品表现不可控的风险,可能失去投资者信任并影响业务和财务表现[82] - 公司面临用户和业务伙伴欺诈或非法活动的风险,可能影响品牌声誉和经营财务结果[84][85] - 公司“了解你的客户”程序存在客户提供信息不准确的风险,可能导致法律或监管制裁[87][88] - 公司面临员工和第三方服务提供商不当行为、失误和表现不佳的风险,可能损害业务和声誉[89][90] - 公司依赖第三方服务提供商的反洗钱政策和程序,若其违规,公司声誉可能受损[92] - 公司面临行业竞争风险,竞争对手可能在资源、用户基础等方面更具优势,影响公司业务和市场份额[97][98] - 公司收集、存储和处理用户及合作伙伴的个人信息,受复杂且不断演变的法律法规约束,可能影响业务和财务状况[101][102] - 若公司被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CIIO)或为其提供网络产品和服务,需遵循网络安全审查程序并接受审查,审查期间可能需暂停中国新用户注册及面临运营中断[103] - 若《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按当前形式颁布,作为海外上市公司的公司需进行年度数据安全审查并履行相关报告义务[103] - 个人信息处理超过相关部门设定阈值的处理者和CIIO需将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存储在中国境内,中国实体跨境数据传输需获得预先批准等[104] - 《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处理“重要”或“核心”数据的企业需履行备案和报告义务,与外国方共享此类数据需进行安全评估和审批[106] - 《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特定数据出境需进行安全评估,若出现特定情形还需向主管部门申请评估,评估结果有效期为两年[106] - 若数据处理者处理超过一百万人的个人信息后将其提供到海外,或累计向海外传输超过十万个人的个人信息或超过一万个人的敏感个人信息,需申请安全评估[106] - 相关政府部门会对移动应用个人信息保护情况进行评估,不符合要求的应用可能需暂停或终止服务,运营者可能面临处罚[108] - 公司预计上述领域运营将受到更多公众监督和监管机构审查,合规成本将增加,面临风险升高[109] - 公司虽认为在重大方面遵守了网络安全、信息安全、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但不能确保所采取措施足够[109] - 若外部数据源收集或提供数据被认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可能无法使用该数据进行信用评估,业务将受重大不利影响[109] - 公司未被政府部门认定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数据处理者”,但不排除相关措施实施对其产生负面影响[110] - 公司大量数据易受网络攻击等威胁,安全措施可能被攻破,导致用户信息泄露和资金被盗用[112] - 公司依赖第三方云计算服务提供商,若服务中断或设施受损,业务可能受影响[114] - 公司产品和服务主要通过移动应用提供,依赖流行移动操作系统和第三方应用商店,相关问题可能影响业务[116] - 公司运营依赖中国等地的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可能面临容量和成本问题[119] - 公司平台和内部系统依赖的软件可能存在未检测到的错误,影响业务[121] - 公司使用开源软件,可能面临许可证解释和第三方索赔问题[123] - 公司虽注册了一系列知识产权,但不能保证其不失效或被侵权,可能影响业务[126] - 公司可能面临知识产权侵权索赔,辩护成本高且可能扰乱业务[128] - 公司网站和移动应用的信息内容若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132] - 战略投资或收购可能面临整合困难、无法实现预期收益、管理资源分散等风险[133][134] - 国际市场扩张可能面临经济、监管、法律和政治等风险,且可能不如竞争对手成功[136][137][139] - 公司香港业务可能面临专业不当行为指控的潜在责任,且未为此类指控购买保险[140][141] - 公司业务受香港和东南亚国家广泛监管要求约束,不合规或监管变化可能影响业务和财务结果[142][143][146] - 公司中期业绩可能因多种因素大幅波动,且可能受季节性影响[149][150] - 租赁物业未登记可能面临最高每单元10,000元人民币(1,569美元)罚款[160] - 公司成功依赖员工,高技能人才竞争激烈,可能无法按现有薪酬结构招聘和留住人员[154] - 中国、香港及全球其他运营地劳动力成本上升,可能对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156][157] - 公司可能没有足够商业保险,未投保业务中断可能导致重大成本和资源转移[159] - 公司租赁物业的出租人可能无法提供产权证书或转租权证明,租赁可能无效[160] - 公司享受的优惠税收待遇若被撤销或税务计算被质疑,可能需支付额外税费和罚款[162][163] - 公司面临自然灾害、健康疫情等风险,可能导致运营中断和数据损失[170] - 若中国子公司、VIEs及其子公司印章保管不善、被盗用,公司治理可能受严重不利影响[195][196] - 中国政府可随时对公司中国业务进行监管或干预,公司业务受
9F(JFU) - 2020 Q4 - Annual Report
2021-05-18 06:14
公司发展历程 - 2006年12月,公司最初通过久富数科开展业务[269] - 2014年公司进行了重组,1月在开曼群岛成立现控股公司,2月在香港成立全资子公司,6月和8月在中国成立久富数科的全资子公司[270] - 2016年8月,公司收购富远证券多数股权后开始提供离岸股票投资产品[273] - 2017年7月,公司收购富远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开展香港保险经纪业务[273] - 2019年8月15日,公司美国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首次公开募股扣除承销佣金、折扣和发行费用后净收益约为5770万美元[273] 公司业务产品信息 - 公司提供的循环贷款产品额度不超过20万元人民币,适用期限为1至48个月[280] - 公司提供的非循环贷款产品期限不超过48个月,适用期限为1至48个月[281] - 公司固定收益产品最低投资金额为100元人民币[283] - 公司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承诺期主要为3个月至4年,预期年化收益率为6.0%至12.0%[285] 公司数据资产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积累了近6PB的数据[295]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部署了2442台服务器,拥有6458TB的存储空间[297] 公司技术研发实力 - 公司成立的内部人工智能研究所汇聚了超五十位来自领先科技公司和学术界的专家[298] - 公司的分析工具运用了超一千条基于属性的规则[300] 公司知识产权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了551个商标,在中国国家版权局注册了386个软件版权,注册了168个域名[30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386项软件版权[367]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551项商标[369]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168个域名[370] 公司客户服务情况 - 公司自成立以来,已为超70家商业银行提供服务,其近一万家当地分行购买了相关服务[292] 保险行业监管要求 - 跨省保险经纪公司的实缴注册资本至少为5000万元人民币,省内保险经纪公司至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316] - 外资投资者投资保险经纪行业总资产需不少于2亿美元[318] - 2021年2月1日起实施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规定保险机构分阶段整改,3个月内完成内部协议等问题整改,6个月内完成业务运营其他问题整改,12个月内完成自营网络平台分级保护认证[320] - 2020年10月1日起实施的《关于规范互联网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的通知》要求保险机构对1年期及以下保单保存5年销售记录,1年期以上保单保存10年销售记录[321] 公司保险业务情况 - 久星保险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销售境内保险产品,2020年因业务调整暂停销售[322] 金融行业其他监管规定 - 2016年2月1日起实施的《货币市场基金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无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不得从事相关活动,销售时需遵守多项披露规则[325] 公司业务合规风险 - 公司引导用户和客户在中国境外开户交易,可能被认定为在中国境内从事证券业务,需获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329] - 公司无法保证网站和移动应用内容不被认定为从事投资咨询业务[334] 公司反洗钱措施 - 公司制定并采用预防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的政策和程序[338] 电信行业监管规定 - 电信服务提供商开展业务前需从工信部或省级部门获取运营许可证[339] - 《电信业务分类目录》分别于2003年2月21日、2015年12月28日和2019年6月6日更新[340] - 2017年9月1日起施行《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增值电信服务商业运营商需获VATS许可证[341] - 2006年7月工信部通知禁止国内电信服务提供商向外国投资者出租、转让或出售VATS许可证[351] 公司电信业务资质 - 子公司久富普惠ICP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10日,久富数科ICP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久富美好科技和深圳优质商城科技贸易公司获得EDI许可证[345] 电信业务外资持股规定 - 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外资最终股权占比不得超50%,电商等业务可100%外资持股[350] 公司增值电信服务模式 - 公司建立可变利益实体及其子公司开展增值电信服务,与这些实体有合同关系但无实际所有权[352] 税收相关规定 - 中国公司需将至少10%的税后利润作为法定储备基金,直至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的50% [383] - 企业所得税统一税率为25%,高新技术企业经批准可降至15%,特定非居民企业为10% [384] - 若境外注册企业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将按25%的税率对全球收入征收企业所得税 [385] - 提供服务的实体或个人需缴纳增值税,税率为6% [386] - 公司中国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需缴纳税率为3% - 13%的增值税[388] - 非中国居民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取得的股息,通常适用10%的所得税税率;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企业,该税率可降至5%[388][389] -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应税资产,收益最高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390] - 香港子公司自2018年4月1日起,首200万港元应评税利润按8.25%征税,超过200万港元部分按16.5%征税[441] - 中国内地子公司一般按25%缴纳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缴纳,且每三年重新评估资格[443] - 公司销售产品增值税率2018年5月1日前为17%,2018年5月1日 - 2019年3月31日为16%,之后为13%;服务增值税率为6%,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2019年4月1日起有10%额外可抵扣增值税[444] - 中国内地全资子公司向香港中间控股公司支付股息,一般预扣税率为10%,符合条件可降至5%[445] - 若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或中国境外子公司被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需按25%对全球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445] 外汇管理规定 - 2012年11月19日SAFE发布59号文,简化直接投资外汇程序 [371] - 2013年5月SAFE规定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由登记管理,银行据此办理外汇业务 [372] - 2015年2月SAFE发布13号文,将出入境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权下放给银行 [372] - 2014年7月SAFE要求中国居民设立或控制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需登记 [378] - 中国公民每年外汇额度为5万美元,仅用于批准用途 [380] 社会保险违规处罚 - 雇主未缴纳社会保险,需按每日0.05%缴纳滞纳金,逾期不改正,处欠缴数额1 - 3倍罚款[395] 公司牌照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通过富源证券有限公司持有香港证监会的4类牌照,分别为1号、4号、5号和9号牌照[400] - 公司有8名获香港证监会牌照的代表,可在负责人员监督下开展香港业务的不同受规管活动[400] - 9F财富管理有限公司获专业保险经纪协会批准为保险经纪,可开展长期和一般业务,其首席执行官已注册开展相关业务[406] 公司股东结构 - 久富数科的注册股东中,任一帆、珠海横琴智略投资合伙企业、珠海横琴赛兴投资合伙企业和张立军分别持有48%、33.2%、10%和8.8%的股权[412] - 北京普惠的注册股东中,孙雷、肖长兴、陈立兴、刘雷和张东城分别持有23.17%、20.83%、27.67%、27.50%和0.83%的股权[412] - 珠海联银的注册股东中,韩玉和陈岑分别持有90%和10%的股权[412] - 一起买的注册股东中,天津钰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和珠海横琴云创投资合伙企业分别持有55%和45%的股权[412] - 深圳福源的注册股东中,周海根和蔡建波分别持有60%和40%的股权[412] 公司办公场所情况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位于北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租赁面积约22,547平方米[422] - 公司位于中国的分支机构租赁面积约25,151平方米,位于中国香港的分支机构租赁面积约864平方米,位于泰国和印度尼西亚的分支机构租赁面积约1,089平方米[422] - 公司在新疆拥有一栋约2,486平方米的建筑用于金融科技赋能服务[422] - 公司在北京拥有一栋约1,707平方米的建筑作为主要办公场所[422] 公司服务器托管情况 - 公司服务器主要托管于中国不同地区的租赁互联网数据中心,现有设施满足当前需求,未来将主要通过租赁获取更多设施[423] 公司业务影响因素 - 公司业务受行业监管环境、经济和市场条件、移动互联网普及率等因素影响,2019 - 2020年受中国监管收紧和新冠疫情冲击[426] 2018 - 2020年净收入情况 - 2018 - 2020年净收入方面,2018年为5556482元,2019年为4424963千元,2020年为192491美元;其中贷款促成服务2018年占比89.3%、金额4960671元,2019年占比78.6%、金额3477897千元,2020年占比14.1%、金额27149美元;贷后服务2018年占比6.6%、金额367439元,2019年占比13.7%、金额604732千元,2020年占比68.4%、金额131663美元;其他收入2018年占比4.1%、金额228372元,2019年占比7.7%、金额342334千元,2020年占比17.5%、金额33679美元[437] - 2018 - 2020年贷款促成服务净收入分别为4960671千元(占比89.3%)、3477897千元(占比78.6%)、27149千美元(占比14.1%)[469] - 2018 - 2020年贷后服务净收入分别为367439千元(占比6.6%)、604732千元(占比13.7%)、131663千美元(占比68.4%)[469] - 2018 - 2020年其他净收入分别为228372千元(占比4.1%)、342334千元(占比7.7%)、33679千美元(占比17.5%)[469] 2018 - 2020年运营成本和费用情况 - 2018 - 2020年运营成本和费用方面,2018年为3348314元,2019年为6785264千元,2020年为388993美元;其中销售和营销2018年占比31.4%、金额1746375元,2019年占比53.0%、金额2343428千元,2020年占比27.3%、金额52576美元;贷款发起和服务2018年占比8.0%、金额444830元,2019年占比25.7%、金额1137451千元,2020年占比43.3%、金额83293美元;一般和行政2018年占比20.9%、金额1159746元,2019年占比26.1%、金额1155747千元,2020年占比103.8%、金额199821美元;可疑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拨备转回2018年占比0.0%、金额 - 2637元,2019年占比48.6%、金额2148638千元,2020年占比27.7%、金额53303美元[442] - 2018 - 2020年销售和营销费用分别为1746375千元(占比31.4%)、2343428千元(占比53.0%)、52576千美元(占比27.3%)[469] 2018 - 2020年其他财务指标情况 - 2018 - 2020年利息收入分别为208350千元(占比3.7%)、225751千元(占比5.1%)、15697千美元(占比8.2%)[469] - 2018 - 2020年投资减值损失分别为23140千元(占比0.4%)、154898千元(占比3.5%)、70880千美元(占比36.8%)[469] - 2018 - 2020年税前收入(损失)分别为2418729千元(占比43.5%)、 - 2220324千元(占比50.2%)、 - 259244千美元(占比135.2%)[469] - 2018 - 2020年所得税(费用)收益分别为402403千元(占比7.2%)、174597千元(占比3.9%)、 - 82501千美元(占比42.1%)[469] - 2018 - 2020年净收入(损失)分别为1975183千元(占比35.6%)、 - 2153645千元(占比48.7%)、 - 345012千美元(占比179.2%)[469] 公司收入确认准则采用情况 - 公司于2017年1月1日提前采用FASB发布的收入确认准则[446] 2018 - 2020年服务费年化利率情况 - 2018 - 2020年,投资承诺期开始或结束时或贷款期限内收取的服务费年化利率为0.5% - 1.5%[449] 公司业务调整情况 - 2020年
9F(JFU) - 2019 Q4 - Annual Report
2020-06-24 20:30
公司发展历程 - 2014年公司进行了公司组织架构重组,1月在开曼群岛成立控股公司,2月在香港成立子公司,6月和8月在中国成立子公司[401] - 2016年8月公司收购9F Primasia Securities多数股权后开始提供离岸股票投资产品,2018年开始股票分销业务[404] - 2017年7月公司收购9F Wealth Management后在香港开展保险经纪业务[404] - 2019年8月15日公司ADS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净募集资金约5770万美元[405] 贷款业务数据 - 截至2017、2018和2019年12月31日,总未偿还贷款余额分别为457亿、520亿和760亿人民币(109亿美元)[413] - 2017、2018和2019年,循环贷款产品发放额分别为432亿、403亿和163亿人民币(23亿美元),年化利率7.0% - 16.0% [416] - 2017、2018和2019年,非循环贷款产品发放额分别为142亿、45亿和39亿人民币(6亿美元),年化利率6.0% - 19.0% [421] - 2017、2018和2019年,直接贷款计划下贷款产品发放额分别为1.096亿、7.493亿和349.017亿人民币(50.133亿美元)[424] 贷款业务产品规则 - 循环贷款产品批准的信用额度不超过20万人民币(28728.2美元)[416] 固定收益产品数据 - 2017 - 2019年固定收益投资规模分别为889亿、822亿和657亿人民币(94亿美元),每位投资者平均投资额分别约为7.35万、9.53万和12.98万人民币(1.86万美元),固定收益产品年均回报率分别为9.6%、8.7%和7.8%[427] - 2019年通过自动投资工具的投资占固定收益投资总额的99.6%,2017 - 2019年这些投资的年均回报率分别为9.6%、8.7%和7.8%[435] - 2019年通过自主投资工具的投资占固定收益投资总额的0.4%[436] 固定收益产品规则 - 固定收益产品最低投资金额为100人民币(14.4美元)[426] - 公司固定收益产品投资期限主要为3个月至4年,预期年化回报率为6.0% - 12.0%,最低投资额为100元人民币[433] 9F One Mall业务数据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9F One Mall注册用户约达530万[44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9F One Mall的电子商务渠道与约56家商户合作伙伴合作[458] 用户数据 - 活跃借款人数从2016年约130万增至2017年约360万,2018年降至约230万,2019年为280万,2019年末近75.8%借款人为18 - 35岁[443][444] - 活跃投资者人数从2017年120万降至2018年90万,2019年进一步降至50万,2019年末约46.6%投资者为20 - 35岁,2017 - 2019年重复投资率分别为84.3%、90.8%和96.0%[445][446] 资金提供数据 - 2017 - 2019年投资者分别为公司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提供574亿、449亿和202亿人民币(29亿美元)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投资者为公司未偿还贷款余额提供503亿人民币(72亿美元)资金[449] - 2017 - 2019年机构资金合作伙伴分别为公司发放给借款人的贷款提供1.096亿、7.493亿和349.017亿人民币(50.133亿美元)资金,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机构资金合作伙伴在直接贷款计划下批准的总融资额度超过941亿人民币(135亿美元)[454] 技术相关数据 - 公司的Insight - Credit Score模型由超50名工程师和数据科学家开发维护[470]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自成立以来积累超5549TB数据,日均新增243GB [48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部署2898台服务器,拥有6630TB存储空间[485] - 公司每日平均处理约1220万笔交易,峰值约7210万笔[488] 信用评估与管理 - 公司信用决策引擎运用超1000条基于属性的规则[490] - 公司的Insight - Credit Score模型评估潜在借款人的六个维度,利用数百个独立变量和15个子模型[466] - 公司的Rainbow Rating系统将合格借款人分为七个等级[467] 催收流程 - 贷款逾期超1天进入催收流程,前90天由公司和第三方催收公司管理,90天后通常外包给第三方[472] 投资者保护计划 - 2016年8月公司开始用第三方保险和担保保护机制的投资者保护计划取代原质量保证模型[475] - 2017年9月公司开始逐步用增强型投资者保护计划取代之前的投资者保护计划[477] 公司业务拓展 - 2018年公司推出忠诚度计划,会员可享受一系列增强服务,包括优质在线财富管理产品和在线购物平台的产品折扣[495] - 2019年起,公司加强在印尼、泰国和菲律宾的业务发展,同年与泰国商业国际商业银行分行合作提供风险管理技术[497] - 2019年第三季度,公司在深圳设立研发中心,组建人工智能和风险管理团队[497] 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 - 202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生效,此前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五年过渡期调整公司结构和治理[507][509] - 2015年7月18日,十部委发布《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明确P2P借贷定义和监管责任等内容[511] - 2016年4月1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4月13日银监会发布P2P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513] - 2016年8月17日,银监会等部门发布《暂行办法》,为P2P借贷行业设定法律框架[514] - 违反《暂行办法》的在线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可能面临警告、整改、信用记录污点和最高3万元人民币(4309.2美元)罚款等处罚[516] - 根据《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年利率低于24%的贷款协议一般有效,24% - 36%之间法院一般支持不超过24%的利息主张,高于36%的部分无效[519] - 若贷款协议中贷款人收取的利息、复利、逾期利息、违约金等费用总和年利率超过24%,借款人调整或减少超出部分的诉求将获中国法院支持[520] - 新成立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需在获营业执照后十个工作日内向当地金融监管部门备案,此前成立并开展业务的需按安排完成风险整改后申请备案[523] - 合规检查需在2018年12月底完成,一般符合中介要求和各项标准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可接入信息披露和产品登记系统,之后符合相关要求可申请备案[525] - 北京注册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需在2018年9月30日提交自查报告,最迟不晚于10月15日;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自律检查于2018年9月10日开始,11月30日结束[526] - 公司于2018年9月27日提交自查报告,截至年报日期未收到北京整改办的意见;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和北京互联网金融协会已开展自律检查,截至年报日期未收到意见[528] - 单个平台上自然人借款余额上限为20万元,实体为100万元;所有平台上自然人借款余额上限为100万元,实体为500万元[531] - 2017年12月8日发布的57号文禁止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设立新的风险准备金或增加现有风险准备金,并要求逐步减少现有风险准备金[533] - 2016年10月,六部门联合发文禁止向18岁以下大学生提供网络借贷信息服务,并对18岁以上大学生提供服务作出限制[534] - 2017年5月发布的26号文暂停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向大学生提供服务,并要求逐步减少校园贷余额直至为零[534] - 2019年11月发布的83号文提出地方政府可引导符合条件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自愿转型为小额贷款公司以化解存量业务风险[528] - 线上借贷信息中介促成交易的累计交易笔数、累计借贷金额等信息需每月更新披露[536] - 线上借贷信息中介促成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不得超过24%/36%的利率上限[540] - 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超100万元、涉及人数超150人、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超50万元等情况将承担刑事责任[544] - 跨省经营的保险经纪公司实缴注册资本至少为5000万元人民币,省内经营的至少为1000万元人民币[547] - 外国投资者投资保险经纪行业,需有超30年在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境内商业机构运营经验,且上一年年末总资产不少于2亿美元[549] - 《电子商务法》2018年8月31日颁布,2019年1月1日生效,明确电商经营者和平台多项义务,未履行或面临整改、罚款和业务限制[570] - 《APP规定》2016年6月28日颁布,8月1日生效,要求移动应用信息服务提供商获相关资质并履行多项监管和安全管理责任,记录用户日志信息保存60天[571][572] - 《移动智能终端应用程序预置和分发管理暂行办法》2016年12月颁布,2017年7月1日生效,要求手机厂商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确保用户可卸载应用[574] - 《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2020年1月1日生效,增值电信企业外资股比不超50%,部分业务可100%外资持股,外资投资需满足多项要求并获审批[575] - 2006年7月工信部通知禁止国内电信服务提供商向外国投资者出租、转让或出售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违规或被吊销许可证[576] -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0年12月28日颁布,2009年8月27日修订,规定利用互联网的多项行为可追究刑事责任,ICP许可证持有者违规或被吊销许可证和关闭网站[580] - 《网络安全法》2016年11月7日颁布,2017年6月1日生效,规定网络运营者多项网络安全义务[581] - 2019年底网信办发布《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2020年3月1日生效,对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提出多项要求[581] - 《互联网金融指导意见》和《暂行办法》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的互联网和信息安全提出要求[583] - 2011年12月7日工信部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收集或提供用户个人信息,2012年和2013年相关规定要求收集和使用用户信息需获同意并合规[584][585] 公司业务资质与运营 - 久兴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持有保险经纪业务牌照,2019年第四季度开始销售境内保险产品,2020年因业务调整暂停销售[552] - 深圳大福新富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获原商业保理监管机构商务部地方分支机构批准开展保理业务[554] - 公司旗下9F钱包与基金经理和销售机构合作开展基金投资产品线上销售,将确保遵守相关法规[556] - 公司制定政策和程序,包括内部控制和“了解你的客户”程序,以防止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562] - 公司旗下久富普惠运营的线上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获ICP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月10日[569] - 公司旗下久富数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获ICP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3月9日[569] - 公司旗下久富普惠未获得线上数据处理和交易处理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EDI许可证)[569] - 公司旗下北京久富美好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优质商城科技贸易有限公司为线上购物平台获得EDI许可证[569] 公司知识产权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349个商标,在中国国家版权局注册261个软件版权,并注册227个域名[501]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261项软件版权[596]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349项商标[598]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注册了227个域名(.cn国家和地区代码顶级域名及中文域名)[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