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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旭电子(601231) - 关于“环旭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2026-01-29 18:47
| 证券代码:601231 | 证券简称:环旭电子 | 公告编号:2026-012 | | --- | --- | --- | | 转债代码:113045 | 转债简称:环旭转债 | |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环旭转债"赎回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本次可转债赎回的公告情况 赎回数量:4,072,000 元(40,720 张) 赎回兑付总金额:4,138,466.01 元(含当期利息) 赎回款发放日:2026 年 1 月 29 日 "环旭转债"摘牌日:2026 年 1 月 29 日 宜,并在 2026 年 1 月 22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期间披露了 5 次关于实施"环旭 转债"赎回暨摘牌的提示性公告。 (三)本次赎回的有关事项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满足情况 环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旭电子"或"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12 月 8 日至 2026 年 ...
招金黄金(000506) -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2026-01-29 18:46
证券代码:000506 证券简称:招金黄金 公告编号:2026-005 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股改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36,000股,占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招金黄金")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39%。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2月3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基本内容 以资本公积金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 股东定向转增股本,转增数量为 50,509,725 股,即每 10 股获转增 3.5 股。相 当于非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送出 1.6865 股,流通股股东每 10 股获送 1.2248 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非流 通股份即获得上市流通权。 2.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通过情况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总数为 36,0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0039%;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 2008 年 5 月 21 ...
麦加芯彩(603062)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01-29 18:46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六年一月 法律意见书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司委托,指派律 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临时股东会")。本所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麦加芯彩新材料 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 次临时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 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 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 ...
招金黄金(000506)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2026-01-29 18:46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申请的核查意见书 | 保荐机构名称: |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上市公司A股简称: | 招金黄金 | | 上市公司A股代码: | 000506 | 作为招金国际黄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金黄金"或"上市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分 置改革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对招金黄金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叶选鹏解除限售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招金黄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相关情况 招金黄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8年5月21日现场召开的2008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 | 承诺及追加承诺内容 | 承诺及追加承诺的履行情况 | | --- | --- | | 自获得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不上市交 | 履行承诺 | | 易或转让 | | 三、招金黄金自股改实施后至今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 股权分置改革前 | | ...
博迈科(603727) -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法律意见书
2026-01-29 18:46
法律意见书 22-24/F & 27-3 电话/Tel · +86 10 5957 2288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专项 法律意见书 致: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接受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迈 科"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7号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博迈科海洋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律师就博迈科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 次差异化分红")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目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
晶盛机电(300316)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审议程序批准,全资子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 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二章 对外担保对象的审查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 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和《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是指公司以第三 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 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具体种类包括借款担 ...
晶盛机电(300316)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改聘执行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创业板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和《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 律、法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执行会计报表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行为,应当遵 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选聘其他专项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 所,视重要性程度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核,报经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前 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选聘的会 ...
晶盛机电(300316)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与关联方 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确保公司的关联交易行为不损害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法权益,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 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五)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 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导致公司利益对其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当定价公允、审议程序合规、信息 披露规范。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 ...
晶盛机电(300316)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 资行为,加强公司对外投资管理,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资安全,提高 对外投资效益,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浙江晶 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 货币资金、股权、以及经评估后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或其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规定可以用作出资的资产,对外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 设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 进行股权收购、委托理财、委托贷款、提供财务资助等。 第三条 对外投资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国家的 ...
晶盛机电(300316) - 内部审计制度(2026年1月)
2026-01-29 18:46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浙江晶盛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 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 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 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高级管理 人员和全体员工实施的、旨在实现控制目标的过程。 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 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负责。公司董事 会及其全体成员应当保证内部控制相关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五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