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股票索赔
icon
搜索文档
英飞拓股民索赔再获得法院立案,宁科生物(600165)索赔已有胜诉及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15 19:49
英飞拓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对许峰律师代理的英飞拓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1] - 前期相关索赔案件投资者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 [1]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新委托 [1] - 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区间为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 [2] 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许峰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投资者已获得胜诉判决,部分投资者已获赔到位 [2] - 公司及虞建明于2024年4月4日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子公司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和46.59% [2]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债务、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及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等重大事件 [2]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区间有两段: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之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以及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之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 [3] 律师及律所背景 - 许峰律师为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自2008年起执业,专门从事证券欺诈领域索赔代理 [3] - 已代理近两百只股票的投资者胜诉或调解获赔,目前仍在代理诉讼时效内近三百只股票的索赔案件 [3] - 代理模式为投资者不获赔不收取任何费用 [3]
诺泰生物(688076)索赔案持续推进,世纪华通(002602)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5 19:49
诺泰生物(688076)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5年12月18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1][5] -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具体为2021年12月向浙江华贝药业进行的技术转让业务[1][5] - 该技术转让业务不具有商业实质 浙江华贝不具备支付资金实力、生产能力和销售渠道 且支付款最终来自诺泰生物自身的增资款[1][5] - 该业务导致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3,000万元 虚增利润总额2,595.16万元 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64%[1][5] - 公司公开发行文件被认定编造重大虚假内容[2][6] - 上海金融法院已对部分投资者索赔案立案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接受符合条件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2][5][6]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22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4年10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2][6] 世纪华通(002602)行政处罚与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3][7] - 公司2018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中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3][7] - 公司通过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 导致2020年至2021年年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3][7] - 律师团队于2026年2月13日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投资者索赔案的立案申请[2][6] - 律师团队代理的前期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2][6] - 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为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25日期间买入股票 并在2023年7月2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4][8]
易事特(300376)、青岛中程(300208)股民索赔均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5 19:49
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 - 2026年2月13日,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代理的易事特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5] - 该案已有胜诉判决,2026年2月上旬,部分代理投资者已收到赔偿款并获赔到位 [1][5]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5] 易事特(300376)财务造假事实 -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2017年至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6] - 造假手段包括:通过虚假贸易业务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 [2][6] - 通过具有融资性质的代采业务、代理业务以及数据中心集成业务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2][6] 易事特(300376)投资者索赔资格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在2018年3月15日至2023年5月12日期间买入易事特股票,并在2023年5月12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7] 青岛中程(300208)投资者索赔案件进展 - 2026年2月10日,许峰律师代理的青岛中程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3][7] - 该案已获得法院多次立案,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3][7] 青岛中程(300208)违规事实 - 2025年10月31日,公司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其2017年至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3][7] - 公司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事项:其印尼子公司于2023年5月3日收到涉案金额达人民币62,659.46万元的诉讼传唤,该金额占公司2022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57.47%,但公司迟至2023年11月6日才对外披露 [4][8] 青岛中程(300208)投资者索赔资格 - 在2018年4月25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青岛中程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4][9]
英飞拓(002528)股民索赔再获得法院立案,宁科生物(600165)索赔已有胜诉及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15 19:49
英飞拓投资者索赔案进展 - 2026年2月13日,律师代理的英飞拓投资者索赔案再次获得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1][4] - 此前,该索赔案投资者已获得一审胜诉判决,律师团队正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 [1][4] - 2025年1月24日,英飞拓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1][4] - 根据前期胜诉判决,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英飞拓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2][5] 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及违规事实 - 律师代理的宁科生物投资者索赔案已收到法院胜诉判决,部分投资者已获赔到位 [2][5] - 2024年4月4日,宁科生物及其责任人收到证监会宁夏监管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5]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通过控股子公司虚增2022年营业收入7,659.41万元,虚增利润总额7,722.20万元,分别占当期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11.25%、46.59% [2][5] - 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包括:未及时披露重大债务、未及时披露主要银行账户被冻结、未及时披露子公司主要业务陷入停顿 [2][3][5] - 在2022年11月22日至2023年4月6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4月6日后卖出或持有,以及在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10月31日期间买入,并在2024年10月31日后卖出或持有宁科生物股票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6]
聚石化学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后可索赔,中泰化学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3
聚石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原子公司冠臻科技通过控制4家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0,865.69元,虚增成本88,238,071.82元,虚减利润1,687,206.13元[1] - 公司介入第三方贸易链条,相关交易无商业实质,虚增收入和成本均为52,236,440.86元[1] -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18,020,070.80元,虚增成本17,995,752.21元,虚增利润24,318.59元[1] - 上述行为导致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6,807,377.35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绝对值的8.32%[2] - 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264.89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绝对值的8.51%[2] - 2023年半年度虚减利润合计1,662,887.5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81%[2] - 律师提示,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2] 中泰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投资者索赔案于2月10日再次获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 - 该案部分案件已首次开庭,律师团队正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接受委托[2]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公告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完成控股股东营收目标,通过将不具控制权或实为代理的业务按总额法核算,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2] - 2022年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2] - 虚增收入及成本分别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和7.75%[2] - 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及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3] - 公司相关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3]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3]
东方集团(600811)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南方精工(002553)索赔案已有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0日,律师代理的东方集团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5] - 律师代理的部分东方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已开庭,团队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 [1][5] - 2025年3月16日,东方集团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6] - 经证监会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为维持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及业绩考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 [2][6] - 上述虚假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6]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896,546,638.7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20%,虚增营业成本3,875,480,343.5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 [2][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865,498,090.36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2.05%,虚增营业成本4,844,256,749.5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9.57% [2][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42,641,212.1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4%,虚增营业成本6,530,267,411.9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45.43% [2][6]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4,804,130.0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56%,虚增营业成本823,740,728.1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11.45% [2][6] 东方集团投资者索赔条件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东方集团股票,并在2024年6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7] 南方精工信息披露违规及投资者索赔 - 许峰律师代理的南方精工投资者索赔案部分已达成调解,投资者获赔到位,团队仍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 [3][7] - 2023年7月10日,南方精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7] - 经查,南方精工2023年6月19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有关人形机器人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 [3][7] - 股价异动后,公司未及时了解异常波动影响因素,未在2023年6月26日及6月28日的股价异动公告中就互动易内容进行澄清,信息披露不完整 [3][7] - 律师认为,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且已进入倒计时 [4][8]
聚石化学(688669)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后可索赔,中泰化学(002092)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聚石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2026年2月4日,聚石化学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经查明,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原子公司冠臻科技通过其实际控制的4家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0,865.69元,虚增成本88,238,071.82元,虚减利润1,687,206.13元[1] - 公司介入第三方贸易链条,通过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货物,交易无商业实质,虚增收入和成本均为52,236,440.86元[1] -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18,020,070.80元,虚增成本17,995,752.21元,虚增利润24,318.59元[1] -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56,807,377.35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1,662,887.54元[2] - 上述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2] - 律师提示,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聚石化学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2] 中泰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2024年5月17日,中泰化学公告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经查明,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 - 为完成控股股东下达的营收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将不具有控制权或实为代理人的业务按总额法核算,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2] - 虚增的收入和成本分别占其《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及7.75%[2] - 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导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 - 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3] - 律师提示,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买入中泰化学股票,并在2024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4] - 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6年2月10日再次获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部分案件已首次开庭[2]
卓朗科技(600225)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及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导致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 [1][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 [2][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8% [2][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1.26% [2][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6.08% [2][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27% [2][4]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2日,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3] - 前期已有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判决胜诉,且投资者已收到法院判定的赔偿款项 [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律师认为,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ST汇科最新索赔动态,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搜狐财经· 2026-02-13 11:42
公司退市风险与法律状态 - 公司股票因2024年财务数据触及规定,已于2025年4月2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 -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 -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规定情形,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 -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在10,460万元至11,660万元之间[3]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投资者索赔依据为《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可请求赔偿[6] - 初步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7] - 可主张的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9] - 文中提及的谢保平律师团队已成功代理100余只股票维权,并帮助数千名当事人追回款项[10]
天晟新材索赔案启动,世纪华通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2 11:27
天晟新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 -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1] 天晟新材投资者索赔情况 - 律师认为,在2026年2月6日之前买入天晟新材股票,并在2026年2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关注索赔 [1] 世纪华通收到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6年2月11日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 - 律师代理的前期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后续案件立案工作仍在推进 [1]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前期获赔条件,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