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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石化学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后可索赔,中泰化学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3
聚石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公司于2026年2月4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原子公司冠臻科技通过控制4家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0,865.69元,虚增成本88,238,071.82元,虚减利润1,687,206.13元[1] - 公司介入第三方贸易链条,相关交易无商业实质,虚增收入和成本均为52,236,440.86元[1] -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18,020,070.80元,虚增成本17,995,752.21元,虚增利润24,318.59元[1] - 上述行为导致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6,807,377.35元,占当期营业总收入绝对值的8.32%[2] - 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成本合计158,470,264.89元,占当期营业总成本绝对值的8.51%[2] - 2023年半年度虚减利润合计1,662,887.5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6.81%[2] - 律师提示,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受损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2] 中泰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投资者索赔案于2月10日再次获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2] - 该案部分案件已首次开庭,律师团队正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接受委托[2] -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公告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为完成控股股东营收目标,通过将不具控制权或实为代理的业务按总额法核算,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2] - 2022年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2] - 虚增收入及成本分别占2022年年报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和7.75%[2] - 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2021年及2022年年报存在重大遗漏[3] - 公司相关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和重大遗漏,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3]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买入公司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3]
东方集团(600811)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南方精工(002553)索赔案已有获赔到位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0日,律师代理的东方集团虚假陈述索赔案再次向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5] - 律师代理的部分东方集团投资者索赔案已开庭,团队在继续推进后续立案并接受新委托 [1][5] - 2025年3月16日,东方集团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6] - 经证监会查明,2020年至2023年,东方集团为维持市场占有率、满足融资需求及业绩考核,通过人为增加业务环节或虚构业务链条等方式,长期开展农产品融资性贸易和空转循环贸易 [2][6] - 上述虚假业务导致公司2020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6] 东方集团财务造假具体数据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3,896,546,638.7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5.20%,虚增营业成本3,875,480,343.5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3.74% [2][6]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4,865,498,090.36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2.05%,虚增营业成本4,844,256,749.59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29.57% [2][6]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42,641,212.1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0.44%,虚增营业成本6,530,267,411.95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45.43% [2][6]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4,804,130.07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56%,虚增营业成本823,740,728.14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11.45% [2][6] 东方集团投资者索赔条件 - 律师认为,在2021年4月30日至2024年6月22日期间买入东方集团股票,并在2024年6月22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7] 南方精工信息披露违规及投资者索赔 - 许峰律师代理的南方精工投资者索赔案部分已达成调解,投资者获赔到位,团队仍在接受其他投资者委托 [3][7] - 2023年7月10日,南方精工公告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3][7] - 经查,南方精工2023年6月19日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有关人形机器人业务的内容不准确,导致公司股价连续多次涨停 [3][7] - 股价异动后,公司未及时了解异常波动影响因素,未在2023年6月26日及6月28日的股价异动公告中就互动易内容进行澄清,信息披露不完整 [3][7] - 律师认为,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5日期间买入南方精工股票,并在2023年7月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且已进入倒计时 [4][8]
聚石化学(688669)被证监会正式处罚后可索赔,中泰化学(002092)索赔案再获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聚石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2026年2月4日,聚石化学公告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1] - 经查明,聚石化学及其子公司通过开展虚假贸易业务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1] - 具体违法事实包括:原子公司冠臻科技通过其实际控制的4家公司开展无实际货物的虚假贸易,虚增收入86,550,865.69元,虚增成本88,238,071.82元,虚减利润1,687,206.13元[1] - 公司介入第三方贸易链条,通过自行制作的货权转让单流转货物,交易无商业实质,虚增收入和成本均为52,236,440.86元[1] - 子公司安徽聚润贸易有限公司销售异辛烷货物但未实际出库,虚增收入18,020,070.80元,虚增成本17,995,752.21元,虚增利润24,318.59元[1] - 通过上述方式,聚石化学2023年半年度合计虚增营业收入156,807,377.35元,虚增营业成本158,470,264.89元,虚减利润1,662,887.54元[2] - 上述虚增金额分别占当期营业总收入、总成本、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32%、8.51%、6.81%[2] - 律师提示,在2023年8月29日至2025年11月22日期间买入聚石化学股票,并在2025年11月2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发起索赔[2] 中泰化学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 - 2024年5月17日,中泰化学公告收到新疆证监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 - 经查明,中泰化学2022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2] - 为完成控股股东下达的营收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通过将不具有控制权或实为代理人的业务按总额法核算,2022年合计虚增收入4,248,474,643.06元,虚增成本4,248,474,643.06元[2] - 虚增的收入和成本分别占其《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营业总收入及营业总成本的7.60%及7.75%[2] - 公司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关联交易,导致2021年及2022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3] - 案涉公司债券及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披露的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相关债券募集说明书信息披露不准确[3] - 律师提示,在2021年4月10日至2024年3月21日期间买入中泰化学股票,并在2024年3月21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4] - 许峰律师代理的中泰化学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6年2月10日再次获得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部分案件已首次开庭[2]
卓朗科技(600225)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判决及获赔
新浪财经· 2026-02-13 12:42
公司财务造假与处罚 - 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2019年至2023年间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导致公司虚增收入和利润 [1][4] - 2019年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 [2][4] - 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48,912.89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5.19%,虚增利润总额30,989.93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7.68% [2][4] - 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41.60%,虚增利润总额33,861.50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41.26% [2][4] - 2022年虚增营业收入65,612.78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72.46%,虚增利润总额35,713.19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86.08% [2][4] - 2023年虚增营业收入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3.22%,虚增利润总额8,225.45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50.27% [2][4] - 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1][4] 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2日,律师代理的卓朗科技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3] - 前期已有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判决胜诉,且投资者已收到法院判定的赔偿款项 [1][3]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3] - 律师认为,在2019年9月24日至2024年3月15日期间买入卓朗科技股票,并在2024年3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3][5]
ST汇科最新索赔动态,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风险公告,索赔征集中
搜狐财经· 2026-02-13 11:42
公司退市风险与法律状态 - 公司股票因2024年财务数据触及规定,已于2025年4月24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 - 公司2024年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非后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2] - 若公司2025年度出现规定情形,其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2] -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显示,预计扣除后的营业收入在10,460万元至11,660万元之间[3] - 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已于2025年8月22日收到广东证监局发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4] 投资者索赔相关信息 - 投资者索赔依据为《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因虚假陈述导致权益受损可请求赔偿[6] - 初步的索赔条件为在2025年1月24日至2025年3月28日之间买入,并在2025年3月29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公司股票的投资者[7] - 可主张的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9] - 文中提及的谢保平律师团队已成功代理100余只股票维权,并帮助数千名当事人追回款项[10]
天晟新材索赔案启动,世纪华通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2 11:27
天晟新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 公司于2026年2月6日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 -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 [1]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1] 天晟新材投资者索赔情况 - 律师认为,在2026年2月6日之前买入天晟新材股票,并在2026年2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已可关注索赔 [1] 世纪华通收到行政处罚及投资者索赔进展 - 公司于2024年11月6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 [2] - 公司违法事实包括:2018-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报及相关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2] - 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于2026年2月11日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 - 律师代理的前期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后续案件立案工作仍在推进 [1]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前期获赔条件,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
萃华珠宝(002731)索赔案启动,海南华铁(603300)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2 11:22
萃华珠宝被证监会立案 - 2026年2月9日晚,萃华珠宝(002731)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 [1][4] 海南华铁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 2025年12月26日晚,海南华铁(603300)公告收到证监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4] - 经查明,公司涉嫌两项违法事实:一是重大合同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二是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 [2][4] 海南华铁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具体事项 - **事项一:重大合同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 - 2025年3月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华铁大黄蜂建筑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杭州某公司签署《算力服务协议》,预计合同总金额36.9亿元 [2][4] - 协议第2.3条约定,甲方可按需不定期发出采购订单,订单发出即生效,且若甲方下游客户解除订单,甲方有权随时单方面解除订单而无须承担责任 [2][4] - 公司于2025年3月5日披露该协议公告,但未披露上述对协议履行有重大影响的条款,导致临时公告披露不完整 [2][4] - **事项二: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 - 文中提及公司存在重大合同重大进展或变化披露不及时的问题,但未提供具体细节 [4] 相关投资者索赔进展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提示,在2026年2月10日前买入萃华珠宝股票,并在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 [1][4] - 对于海南华铁,在2025年3月5日到2025年10月1日之间买入其股票,并在2025年10月1日之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3][5] - 2026年2月1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海南华铁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安排,律师团队仍在推进后续立案工作并接受委托 [1][4]
天晟新材(300169)索赔案启动,世纪华通(002602)索赔案再提交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2 11:22
天晟新材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 2026年2月6日,天晟新材公告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1][2] - 经公司自查,本次立案可能涉及2023年度关联交易未披露事项[1][3]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最终结果将以证监会出具的结论为准[1][3] 天晟新材投资者索赔情况 - 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认为,如果天晟新材投资者因此受损,目前已可关注索赔[1][4] - 暂定在2026年2月6日之前买入天晟新材股票,并且在2026年2月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可准备发起索赔[1][4]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进展 - 2026年2月11日,许峰律师代理的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1][4] - 许峰律师代理的前期部分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案已获赔到位,律师团队同步还在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持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1][4] 世纪华通历史行政处罚 - 2024年11月6日,世纪华通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4] - 经查明,世纪华通2018年至2022年年报商誉有关情况存在虚假记载[2][4] - 公司虚构软件著作权转让业务或提前确认收入,导致2020年至2021年年报、关于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临时报告存在虚假记载[2][4] 世纪华通投资者索赔条件 - 根据前期投资者获赔条件,在2019年4月27日到2023年7月25日之间买入世纪华通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25日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2][5]
向日葵投资者索赔案获得法院立案
新浪财经· 2026-02-11 09:32
公司法律与监管动态 - 向日葵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 浙江证监局对向日葵公司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立案调查,调查发现重组预案涉嫌误导性陈述 [1] - 向日葵公司曾于2025年9月22日披露重组预案,近期其重组标的的实际产能和业务模式引发市场质疑 [1] 投资者诉讼进展 - 2026年2月10日,由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许峰律师代理的向日葵投资者索赔案已获得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 [1] - 2026年2月10日,律师再次代理其他投资者提交一次立案,目前正在等待法院的下一步安排 [1] - 律师团队仍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继续接受其他投资者的索赔委托 [1] 潜在索赔投资者范围 - 根据律师观点,在2025年9月22日至2025年12月26日期间买入向日葵股票,并在2025年12月26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投资者,目前还可发起索赔 [2]
英飞拓股民索赔再提交法院立案,前期已有胜诉
新浪财经· 2026-02-11 09:30
公司法律诉讼进展 - 2026年2月10日,律师代理的英飞拓投资者索赔案再次向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立案 [1] - 部分投资者索赔案已获一审胜诉,但公司已提起上诉,案件进入二审阶段 [1] - 仍有部分案件在等待开庭安排,律师团队在继续推进后续案件的立案工作并接受新委托 [1] 公司涉嫌违法违规 - 2025年1月24日,英飞拓公告收到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1] 投资者索赔条件 - 律师认为,在2020年4月30日至2024年4月30日期间买入英飞拓股票,并在2024年4月3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投资者,目前仍可发起索赔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