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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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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汽协会解读《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促进汽车行业健康发展
新华财经· 2025-12-12 20:33
行业监管背景与目标 - 近年来汽车行业“内卷式”竞争严重影响了产业健康发展,破坏了市场正常竞争秩序,导致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持续下滑 [1] - 2024年7月,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强化行业自律,防止‘内卷式’恶性竞争” [1]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旨在从源头治理,帮助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促进合法合规经营 [1] 对汽车生产企业的指导 -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并对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 [2] - 除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 [2] - 应尊重汽车经销商自主定价权,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原则,不得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实行价格歧视 [2] -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之间、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实施价格串通行为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2] - 对规范“付费解锁”功能收费给予了明确说明 [2] 对汽车销售企业的指导 - 汽车销售企业应诚信经营,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并确保“明码标价” [2] - 除依法降价处理积压商品外,不得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 [2] - 不得变相降低价格,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 [2] - 上述措施将极大促进汽车产品“价格透明”,有效维护产业链安全稳定和消费者长远利益 [2] 合规经营的意义与影响 - 建立完善的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自觉规范非理性竞争,能有效避免企业因价格违规导致品牌受损、客户流失等问题 [3] - 合规经营有助于企业树立诚信经营的良好形象,增强消费者对企业品牌的信任度 [3] - 推动汽车生产企业将关注重点放在品牌、产品及服务上,从而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3]
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
央视网· 2025-12-12 18:52
文章核心观点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起草《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旨在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 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竞争 保障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 引导企业加强价格合规建设 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 [1][2] 总则 - 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汽车生产和新车销售活动中的价格行为 [3] - 汽车行业经营主体应遵循依法合规、公开透明、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基本原则 [3] - 汽车行业经营主体应围绕国家战略 在发展经济、扩大就业、改善民生、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作用 积极承担社会责任 [3] - 汽车行业相关协会应在政府部门指导下 建立健全行业规范 加强行业自律 推动行业价格合规建设 [3] 汽车生产企业价格行为 - 汽车生产企业应建立以生产成本为基础、市场供求为导向的定价策略 并对整车销售、金融服务等环节实行全链条价格行为管理 [4] -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的返利政策应清晰明确 并以合同等方式与经销商事先约定 [5] - 汽车整车生产企业应尊重汽车经销商的自主定价权 遵循公平交易、平等协商的原则 [6] - 汽车生产企业之间及零配件生产企业之间 固定或变更价格水平、价格变动幅度或约定采用统一价格计算标准等价格串通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6] - 汽车生产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 使整车或零部件实际出厂价格低于其生产成本的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具体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直接低价、变相降价、折扣补贴、非对等物资串换、以物抵债、多发货少开票、多给数量、招标中压低标价等 [6][7] - 汽车生产企业生产成本包括制造成本和由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构成的期间费用 出厂价格指销售给经销商、贸易商等企业的开票价格 [7] - 汽车零配件生产企业在供应链供需严重失衡时 若成本未显著变化却无正当理由大幅度提价 扰乱市场秩序 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7] - 汽车生产企业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经销商、贸易商 不得实行价格歧视 [7] -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规范“付费解锁”功能收费行为 对于有免费期的功能需告知免费期限和后续收费标准 免费期自车辆交付之日起计算 免费期结束前应再次提醒消费者 对于需收费的差异化增值功能 销售时应明确告知 未明确告知的不得收费 [8] 汽车销售企业价格行为 - 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应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 需在经营场所显著方式标明车辆名称、销售价格、计价单位、型号、生产厂商及主要配置、标准参数等信息 可选配件需标明名称、价格、规格、产地等内容 不能现场交付车辆的需在交易前明确告知交付时间 [9] - 明码标价可采用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 [9] - 商品或服务项目较多时 可同时采用电子查询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无法一次性全部公示的 应告知消费者便捷获知详细内容的方式或途径 [9] - 通过网络平台销售汽车的 应通过网页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涉及配件或产品配送的 还应标示配送方式、运输费用、支付方式等内容 [9] - 颜色、产地、工艺、配件规格和品牌等对价格有影响的 应明确标示 根据不同交易条件实行不同价格的 应标明交易条件及对应价格 [9] - 价格发生变动时 经营者应及时调整相应标价 [9] - 明码标价中的“销售价格”是指汽车销售企业自主制定的价格 并非厂商指导价 [10] - 汽车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 需在显著位置公示促销规则、活动期限、适用范围等 并真实标明折价、减价基准 [11] - 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预付款等折抵价款的 应以显著方式标明计算的具体办法 [12] - 开展补贴促销的 还应在显著位置标示补贴对象、补贴方式、参与条件、起止时间等信息 [12] - 汽车销售企业应规范价外馈赠行为 采取赠送物品或服务的 应如实标明赠品品名、数量或服务项目、次数等 或展示赠品实物样品 赠品的价格或价值能标尽标 且所标示价格或价值应真实有依据 赠品兑换带有价格附加条件的 还要明确公示 [14] - 汽车销售企业不得利用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 相关风险行为包括使用欺骗性误导性信息标示价格、使用虚假的“市场价”“厂商指导价”等进行宣传、虚假标示“限时降价”且被比较价格高于促销前七日内最低成交价、未告知以贷款购车或购买保险等作为交易附加条件、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价格承诺、以低价宣传实际无货、通过积分礼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执行等 [14] - 汽车销售企业以排挤竞争对手或独占市场为目的 使实际销售价格低于进货成本的行为存在重大法律风险 具体手段与生产企业类似 包括直接低价、变相降价、折扣补贴、非对等物资串换、以物抵债、多发货少开票、多给数量、招标中压低标价等 [15] - 汽车交易网络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应依法履行平台管理责任 规范平台内经营者的价格行为 尊重其自主定价权 不得对商品或服务价格进行不合理限制或附加不合理条件 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平台内经营者参与价格促销活动 [15] - 平台经营者发起组织促销活动时 若明知或应知平台内经营者存在价格违法行为 应立即采取警示、暂停或终止服务等必要处置措施予以纠正并保存记录 [15] - 平台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 提供必要的数据信息、技术支持和协助 [15] - 当平台内经营者展示的价格显著低于厂商指导价或市场价格水平时 鼓励平台经营者及时提醒经营者合理合法经营并规范价格行为 同时提醒消费者该低价可能存在交易异常风险 [16] - 汽车销售企业在收取与汽车销售相关的服务费用后 应真实提供相应服务 只收费不服务、减少服务内容、降低服务标准、将同一服务内容在不同项目中重复收费、将应由自身承担的义务以其他服务名义收费等行为存在法律风险 [16] 制度建设 - 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可根据需要建立内部价格合规管理机制 负责协调和监督企业价格合规管理工作 健全完善价格合规管理制度 组织开展价格风险识别与预警 参与价格合规审查和风险处置等 [17] - 汽车行业内部价格合规管理制度应包括价格决策机制、销售合同管理机制、内部监督机制、价格应急处置机制、风险防控机制和价格合规培训机制 [18] - 价格决策机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价格决策制度 明确价格决策的权限、程序和责任 对于重大价格调整、新产品定价等事项通过集体决策等方式进行 [18] - 销售合同管理机制要求销售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应以书面合同为依据 合同中应明确项目、标准、金额、付款方式及时间等内容 合同签订前应向交易对象详细说明付款金额和方式 合同签订后应妥善保管合同文件 [18] - 内部监督机制要求强化对价格制定、调整、促销等行为的监督审查 对违反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18] - 价格应急处置机制要求建立价格应急处置预案 妥善处置价格纠纷 完善处置流程、责任分工、沟通机制等内容 开展网络舆情风险隐患常态化排查 及时进行风险提示 [18] - 风险防控机制要求企业根据行业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 结合自身规模、商业模式等因素 突出重点领域和环节 定期对价格行为进行风险评估 识别潜在合规风险 对可能引发舆情、集体投诉或行业强烈反映的价格行为提前预警并采取防控措施 [18] - 价格合规培训机制要求加强对相关岗位和人员的价格合规培训 强化价格自律意识 管理人员带头接受合规培训 其他员工接受有针对性的专题培训 [18] -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 明确市场推广、定价决策、销售执行等环节的责任主体与权限划分 规范价格形成与实施过程 防止实施不正当价格行为 [19] - 汽车生产销售企业应根据法律法规、监管政策等变化情况 及时对合规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完善 并对执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20]
为规范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市场监管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格隆汇· 2025-12-12 18:29
政策动态 -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研究起草了《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1] - 该指南旨在规范汽车行业的价格行为[1] - 文件目前处于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阶段[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汽车行业价格行为合规指南(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华尔街见闻· 2025-12-12 18:14
文章核心观点 - 行业监管机构聚焦汽车新车销售环节,旨在通过细化规则与建立机制,着力规范市场存在的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虚假促销、价格欺诈及服务收费乱象等突出问题,以保护消费者权益并促进市场公平交易 [1] 针对销售环节的明码标价规范 - 要求经营场所及网络平台真实、准确标示商品和服务信息,并严格区分汽车产品价格与销售服务价格,严禁价外加价 [1] - 细化价格欺诈形式,明确禁止误导性标价、虚假比较价格、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行为 [1] 针对促销与收费行为的规范 - 规范促销行为,要求显著公示促销规则、期限及限制条件,并如实标明赠品信息 [1] - 规范服务收费,严禁只收费不服务、重复收费、转嫁收费等行为 [1] 风险提示与平台责任机制 - 建立风险提示机制,鼓励平台对显著低价行为进行经营风险和消费风险的双向提示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