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揽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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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森软件港股IPO:3.45亿认沽期权未确认金融负债是否违规?重叠客户及供应商的销售毛利率显著偏低
新浪财经· 2025-11-04 16:36
来源:新浪证券 出品:新浪财经上市公司研究院 作者:君 10月30日,深圳市汉森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汉森软件"或"公司")向联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国 金证券(香港)及中信证券为联席保荐人。 递表前2个月,汉森软件完成对色如丹的收购,现金总代价高达3.37亿元。同时,卖方有权于2027年度 结束后四个月内向公司出售色如丹剩余49%股份,公司授出认沽期权约3.45亿元。不过,公司未就该认 沽期权确认金融负债,或违反IFRS相关规定。 业务方面,2025年1-8月,汉森软件陷入"增收不增利"局面,收入同比增长15.83%,净利润同比减少 24.68%,主要系期间费用率大幅上升。此外,汉森软件向重叠客户及供应商的销售毛利率显著低于公 司整体毛利率,相关交易的公允性待考。 3.45亿认沽期权未确认金融负债是否合规? 汉森软件是一家全链条数字打印解决方案供应商,主要提供打印控制系统、打印基础设施及打印创新服 务,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资料,按2024年收入计,公司在全球所有独立打印控制系统供应商中排名第 一。 | | | | 支付全部 | | | | | --- | --- | --- | --- | --- | - ...
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根据交易实质认定“一揽子交易”
搜狐财经· 2025-10-17 14:30
上市公司重组过程中 税务处理适用情形 "一揽子交易"股权收购的涉税处理,首先要预判整个交易是否适用《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 〔2009〕59号)第十条规定的分步交易情形。财税〔2009〕59号文件第十条明确,企业在重组发生前后连续12个月内分步对其资产、股权进行交易,应根据 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将上述交易作为一项企业重组交易进行处理。可见,无论是会计准则要求还是税收政策规定,都是根据交易实质,认定分步交易是否应 为一项整体交易。 根据财税〔2009〕59号文件、《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号)等规定,企业重组需要同 时符合5个条件,才能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即重组交易对价中涉及股权支付金额须达85%;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股权比例须达50%;交易须 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企业重组后的连续12个月内不改变重组资产原来的实质性经营活动;企业重组中取 得股权支付的原主要股东,在重组后连续12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取得的股权。 对于F公司收购N公司股权的交易,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