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年金扩面
搜索文档
保险业出招企业年金扩容 打破中小企业“建制难”
金融时报· 2026-02-11 09:32
政策动态 - 多地政府工作报告将“企业年金扩面”作为提升民生保障的重要抓手 例如北京推动企业年金和个人养老金精准扩面 浙江提出扩大企业年金覆盖面 广东提出大力发展企业年金 河南提出深入实施企业年金扩围三年行动及国有企业建立年金全覆盖计划[1]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发文 明确各类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可按规定建立企业年金[1] - 在政策支持下 企业年金将进入扩面提质的新阶段[1] 市场现状与挑战 - 企业年金是企业及职工在基本养老保险外自主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 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8% 企业与职工缴费合计不超过工资总额的12%[2] - 截至2025年三季度 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7.5万户 参与职工3332.05万人 积累基金规模4.09万亿元[2] - 相比基本养老保险 企业年金覆盖率仍然偏低 对中小微企业而言 门槛高、流程复杂是主要障碍[2] 行业创新与解决方案 - 保险业正通过制度创新、产品优化与长期稳健的投资策略 助力夯实居民养老财富储备[1] - 保险行业探索可复制的“扩面”路径 例如长江养老在上海临港新片区试点“人才年金计划” 通过“片区统一发起、企业自主加入”等模式降低单体企业建制成本[3] - 在河北雄安新区 多家险企推动全国首创的“自动加入”机制落地 允许部分人员先行加入、降低比例缴费、使用简化程序 提升企业建制意愿[3] - 保险机构通过提供“集合计划”汇集管理中小企业资金 降低运营成本 使小微企业员工享受专业养老金融服务[3] 经济效益分析 - 以一家拥有10名职工、人均月薪8000元的小微企业为例 若建立企业年金 单位缴费比例8% 单位月缴费额6400元 年缴费额7.68万元 职工个人缴费比例4% 个人月缴费额320元 年缴费额3840元[4] - 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后 企业每年可节税约1.2万元 职工个人每年也可通过税前扣除节税百余元[4] - 通过保险机构专业运作 资金享受复利增长 按年均3%的复利增长测算 职工连续缴费20年后 个人账户积累规模可达31.38万元 其中投资收益贡献超过8万元[4] - 长期储备为职工退休生活增添保障 也可成为企业吸引和保留核心人才的“金名片”[4] 投资表现与风控 - 企业年金收益直接关系职工养老 资金安全性与收益稳健性备受关注[5] - 2022年企业年金行业平均收益率为-1.83% 短期出现波动 但2020年至2024年全行业累计收益率达20.95% 五年年平均收益率超4%[5] - 拉长至10年周期看 全行业年金累计收益率达60.36% 年平均收益率超6% 验证了“长期投资穿越周期”的有效性[5] - 2025年9月 人社部等多部门要求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 各大养老保险公司迅速响应 建立起3年至5年的长周期考核体系 确保养老资金在追求增值的同时严守风险底线[5] 未来展望 - 随着政策落地与行业服务深化 企业年金正从“大企业标配”逐步转向“普惠型福利”[6] - 保险业将继续发挥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 助力更多企业与职工拥抱养老“第二支柱” 进一步织密养老保障网络[6]
企业年金“放大招” 职场人养老保障升级
金融时报· 2026-01-21 09:51
文章核心观点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旨在通过扩大覆盖范围、简化建立程序、规定灵活缴费比例及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等关键改革,推动企业年金制度从少数企业的福利安排成长为支撑多支柱养老保障体系的重要力量,并促进长期资金“长钱长投”以实现保值增值 [2][4] 政策内容与目标 - 《意见》明确鼓励引导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以扩大制度覆盖范围 [3] - 政策通过简化建立程序、规定灵活的缴费比例两大制度突破,降低企业参与门槛与顾虑 [7] - 政策强调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并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扩大覆盖范围方面的作用 [7] - 政策旨在补齐养老保障第二支柱短板,回应“第二支柱覆盖不足”的核心矛盾,释放出企业年金从“可选项”变为需补齐关键短板的清晰信号 [4] 市场现状与规模 - 截至2025年第三季度,全国建立企业年金的用人单位达17.5万户,参加职工3332.05万人,积累基金4.09万亿元 [3] - 我国企业年金目前仅覆盖3300多万名职工,《意见》实施有望让医院、学校、公益组织等机构的数千万从业者进入保障体系 [1][4] - 2007年至2024年,全国企业年金基金年均投资收益率为6.17%,累计创造投资收益超7500亿元 [11] 对金融机构的影响与机遇 - 保险机构,尤其是专业养老险公司已成为企业年金受托、投资、账户管理领域的“主力军”,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12家法人受托机构中有6家为专业养老险公司,其总组合资产规模达1.29万亿元 [6] - 政策推动保险机构从单纯的“资金管理人”向承担制度顾问和长期服务伙伴的综合服务角色转型,服务对象将从大型国企央企向数量庞大的中小企业延伸 [7] - 企业年金规模持续扩容为专业养老保险公司带来长期资金管理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其综合服务水平与专业能力构成全面检验 [2] - 金融监管总局2025年3月发布的方案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理财公司、信托公司等参与提供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服务 [5] 投资管理与考核机制 - 《意见》提出完善长周期考核机制,引导管理机构强化合规意识,促进企业年金基金安全规范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 [10] - 此前年金基金普遍存在“短期化考核”问题,如年度收益排名甚至季度月度“赛马”机制,易导致投资管理人注重短期绝对收益而难以配置长期优质资产 [9] - 2024年9月相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建立三年以上长周期考核机制,以纠正短期考核行为,促进长期投资 [10] - 养老险公司在长期负债管理、资产配置及风险控制方面具备比较优势,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单一计划中近三年累计收益率最高的三家养老险公司固收类组合均在10.61%以上,含权益类组合在11.59%之上 [11] 集合计划与中小企业服务 - 《意见》鼓励中小微企业优先考虑参加由法人受托机构发起的企业年金集合计划,并探索依托集合计划推行简易程序以提供便利 [8] - 集合计划通过资金集中运作,可提高资产配置效率、分散单一企业风险,更符合企业年金长期稳健运作的本质要求 [11] - 养老保险公司在集合计划领域具备天然优势,拥有成熟的规模化管理经验,并能提供“标准化方案+专业管理”的一站式服务,有效降低中小企业准入和合规成本 [8] - 头部保险机构已率先布局集合计划,例如在雄安新区企业年金自动加入机制中,国寿养老、长江养老等成为首批优选服务机构 [8] 行业实践与科技应用 - 借助科技能力管控风险、提升收益和效率成为行业探索方向,例如泰康养老打造的年金大受托数字化管理平台,截至2024年底服务企业客户超1.4万家、个人客户260余万个 [12] - 在低利率环境下,行业公司将保障年金基金安全与实现稳健收益视为核心理念,通过深入洞察市场动态、动态监控信用风险来提升风险管控能力 [12]
企业年金近三年累计收益率超10%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20 16:25
文章核心观点 - 企业年金投资业绩亮眼但覆盖面有限,新政旨在通过降低门槛、推广集合计划等措施向中小企业扩面,这将为养老保险公司等市场参与主体带来增量市场,并促使其服务模式和资产配置策略发生转变 [1][2][3][4] 政策背景与市场现状 - 企业年金作为养老保险第二支柱,投资表现优异: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各类投资组合近三年累计收益率均超10%,其中单一计划下含权益类组合达12.53% [1] - 企业年金发展不平衡: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资金规模已超4万亿元,但参与企业仅超17.5万家、覆盖职工超3300万人,参与主体高度集中于国企和大型企业,中小企业渗透率低 [5] - 新政《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年金工作的意见》通过“灵活缴费”、“推广集合计划”及“园区试点”等举措,意在将覆盖范围从大型国企向广大中小微企业延伸 [1][2] 对养老保险行业的影响与机遇 - 新政为养老保险公司打开广阔的增量“长尾市场”,客户结构将从少数大企业扩展至海量中小企业 [4][7] - 养老险公司在企业年金受托管理领域占据优势: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受托管理资产金额排名前五的机构中有四家为养老险公司 [6] - 客户下沉要求服务模式从服务大客户的“单一计划”转向服务中小企业的标准化“集合计划”,竞争焦点将转向综合服务能力、成本控制和规模化运营效率 [8][9] - 推广集合计划可能强化头部机构的规模和品牌优势,加剧行业“马太效应”,大型险企在安全性与投资能力上更具优势 [9] - 中小型养老险企可通过区域深耕、垂直细分(如专注高新科技企业)及科技赋能实现差异化突围 [10] 投资策略与未来趋势 - 企业年金规模持续增长:截至2025年三季度,积累基金规模达4.09万亿元,近三年累计收益率为12.08%,环比增加5.81个百分点,权益市场回暖是主因 [12] - 权益类资产对提升收益作用关键:截至2025年三季度末,单一计划下含权益类组合近三年累计收益率从二季度的5.84%大幅上涨至12.53%;集合计划下同类组合从4.61%上涨到10.76% [12] - 监管推动长周期考核,将引导投资策略更注重长期价值,提升对权益资产占比波动的容忍度,“哑铃型”配置(同时配置高稳健固收资产和高弹性权益/另类资产)将更受青睐 [12][13] - 未来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第三支柱)在账户层面的打通是必然趋势,养老险企应充当“连接器”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