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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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发现“被收入”?一图教你操作步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0 09:47
个人所得税异议申诉流程指南 - 纳税人需逐步核对纳税明细,确认“扣缴义务人”是否从未任职、“收入”是否实际收到、“申报时间”是否在离职后仍被原单位长期申报以及其他信息是否正确 [4] - 申诉分为单笔收入申诉和批量收入申诉两种方式,批量申诉适用于同一单位名下多笔收入均有问题的情况 [4] - 申诉类型分为三种常见情形:从未在职(被冒用信息)、曾经在职(需先联系原单位核实)以及目前在职(收入金额不符需联系单位核实,无需申诉) [6] - 申诉提交成功后,相关收入记录将暂时不在个人所得税APP显示,纳税人可在“办&查-查询-异议申诉”中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并可根据需要撤销申诉 [6]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 企业支出真实且已发生,但未取得发票或取得不合规凭证的,应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合规凭证 [19] - 若因销售方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原因无法补换开发票,企业可凭特定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允许税前扣除,必备资料包括:无法补换开的原因证明、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20] - 在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若被税务机关告知应取得而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凭证,企业应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合规凭证或提供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关资料 [20] - 企业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补换开合规凭证,也未能提供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则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21]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要点——赡养老人篇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20 09:47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 扣除标准为每月3000元,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可全额享受该扣除额度 [3] -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需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分摊的额度上限为1500元 [3] - 扣除方式包括平均分摊、约定分摊或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其中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 [3] - 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需签订书面协议,且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分摊方式和额度不得变更 [3] - 扣除主体包括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涵盖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继子女 [4] - 在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去世的情况下,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可作为扣除主体 [4] - 只要父母中有一位年满60周岁,纳税人即可享受扣除,不按赡养老人人数加倍计算扣除标准 [5] - 被赡养人范围限定为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叔叔伯伯等亲属的赡养支出不可扣除 [6]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 企业支出真实且已发生,但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外部凭证的,应在当年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或换开合规凭证 [14] - 因对方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等特殊原因无法补换开发票的,企业可凭特定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允许该支出税前扣除 [14] - 必备证实资料包括:无法补换开原因的证明资料、相关业务合同或协议、采用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 [14][15] - 其他可辅助提供的资料包括货物运输证明、货物出入库内部凭证、企业会计核算记录等 [15]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若被税务机关告知应取得而未取得合规凭证,企业应在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或提供证实支出真实性的资料 [16] -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补换开合规凭证,也未能提供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16] - 该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第28号公告《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 [18] 增值税税目概述 - 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反映了具体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1] - 设置税目的首要目的是明确具体的征税范围,列入税目的即为应税项目,未列入的则不属于应税项目 [21] - 划分税目是国家实施税收调节政策的重要工具,国家可根据不同项目的利润水平及经济政策,制定高低不同的税率以体现不同的税收政策 [21][22] - 由于增值税税目涵盖面广,在实际业务中对其判定容易出现混淆 [22]
这些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3-19 09:57
转让金融商品等特定业务销售额计算与发票开具规定 - 纳税人转让金融商品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向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以及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但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 -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时,支付的分包款允许从含税销售额中扣除,扣除的相关价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3] -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 -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以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后的余额计算销售额,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4]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 -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凭证,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补开、换开后的凭证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11] - 企业在补开、换开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的,可凭相关证明资料、业务合同或协议、非现金方式支付的付款凭证等必备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12] -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存在应当取得而未取得或取得不合规凭证并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凭证,或因特殊原因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 [12][13] - 企业在规定期限内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凭证,并且未能提供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13] 纳税缴费信用复核流程 - 根据相关规定,在年度纳税缴费信用评价结果确定前,对评价指标扣分或者判级情况有异议的,可在评价年度次年3月申请复核 [23] - 具体操作流程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纳税缴费信用管理”模块,查看评价年度指标详情 [24] - 如对指标评价有异议,可点击“申请调整”并进入“申请复核”流程,选择复核原因并上传《纳税缴费信用复核佐证材料》 [26][27] - 提交复核申请后,可在“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模块查看复核办税进度详情 [30][31]
企业所得税跨年度成本支出,如何扣除?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6-01-06 09:33
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 跨年度支出申报时,暂未取得有效 培训 ! TITUTION FAMILY WALLE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 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 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 的有效凭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 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28号) 规定: 第十三条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其他外 部凭证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 的,若支出真实目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 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 证。补开、换开后的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符合规定的, 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第十四条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 证过程中, 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 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 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的,可凭以下资料证实支出 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一) 无法补开、换开发票、其他外部凭证原因 的证明资料(包括工商注销、机构撤销、列入非正常 经营户、破产公告等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