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发行返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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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机构“贴钱”抢份额频发 交易商协会新规剑指债券发行灰色地带
上海证券报· 2025-06-25 02:12
债券一级市场非理性竞争现状 - 债券一级市场存在价格扭曲、风险错配、资源失衡等问题,交易商协会发布新规以遏制非理性竞争[1] - 销售"返费"作为隐性激励手段被广泛使用,承销机构通过向投资人或发行人提供经济补偿争夺项目资源[2] - 主承销商在优质项目中通过"返费"形式转让承销费用给投资人以降低认购成本并巩固客户关系[2] - 部分券商在优质大型项目招标中主动报出远低于市场水平的承销费率甚至"贴钱承销"[2] 典型案例与行业影响 - 铁道债年发行规模常达千亿元级别,头部券商为抢占份额报出千三、千四的高额"返费",单笔业务倒贴上百万元[3] - 利率债市场中承销机构提前将补贴通过"返费"释放至投资端以争取认购规模,加剧市场竞争非理性倾向[3] - "返费"现象受发行人、承销机构和市场环境多方面因素影响,反映出发行与销售环节的非市场化激励机制[6] 监管新规核心内容 - 新规严禁价格操纵行为,规范余额包销操作,遏制低价恶性竞争,打击"自融"等违规融资操作[4] - 明确禁止承销机构以低于成本的费率参与竞标,要求发行人与承销方按商业约定履行付款义务[5] - 交易商协会将建立日常监测机制,定期开展机构行为评价,对违规情节实施分层分类处置[5] 市场长期影响 - 新规将引导承销机构回归以定价能力与销售能力为核心的专业化竞争,减少市场价格扭曲与风险错配[8] - 优质发行主体的融资环境有望改善,市场资源配置效率将得到有效提升[8] - 随着发行机制逐步规范,债券市场长期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增强[8]
禁止“返费”扭曲市场价格,规范债市发行承销!交易商协会剑指四大问题
新浪财经· 2025-06-18 08:40
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承销规范通知 - 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针对低价承销费、低价包销、拼盘投资、利益输送等问题作出回应 [1] - 禁止发行人、承销机构事先约定债券发行利率,不得以"返费"等手段扭曲市场价格,不得以代持、互持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 [1][3] - 主承销商不得将包销变相作为主动投资争揽客户的手段,余额包销报价需公允且不得挤占有效申购投资者认购规模 [3] - 承销机构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承销费率报价参与债券项目竞标,发行人、承销机构应按时履行付款义务 [3] 违规返费行为监管 - 债券销售返费指承销机构为促进债券销售或争取承销资格在一级市场向投资人、发行人返费 [6] - 违规返费三大现象:承销商向投资人返费、中小银行通过券商违规返费、一级发行后线下分销环节返费 [6] - 2023年案例显示某私募基金通过大量申购后撤单方式干扰发行秩序以索取返费,最终被顶格处分 [7][8] - 交易商协会强调债券投标应基于真实投资需求,违规操作破坏正常发行秩序 [8] 自律处分与市场评价 - 2023年交易商协会作出自律处分88家(人)次,涉及47家机构和41位责任人 [10] - 湖北银行因未履行募集资金监管职责导致资金被挪用,浙商银行存在发行推介违规等行为 [11] - 中原证券因协助非市场化发债被暂停债券承销业务,中金财富证券因资质问题受通报处分 [12] - 2024年市场评价中吉林银行等3家机构被评为D档,北京农商行等4家机构被评为C档 [13] 监管措施与历史背景 - 交易商协会将定期监测债券发行承销业务,违规行为将记入诚信档案并公示 [4] - 协会2023年已发布相关文件禁止低价承销费率报价和操纵发行定价 [4] - 监管重点查处结构化发债、返费发债、干扰发行利率等违规行为,覆盖各类市场机构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