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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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经评论:农民分红彰显财产性增收潜力
经济日报· 2026-02-24 08:45
文章核心观点 - 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潜力巨大,但当前绝对水平较低且对增收贡献弱,需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来打开增收新空间 [1][2][3][4]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与潜力 - 农民财产性收入绝对数偏少,对农民增收贡献较弱 [2] - 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81元,约是农村居民的9倍 [2] - 农民财产性收入占其总收入的比例仅约2.5%,远低于城镇居民9.7%的水平 [2] - 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未被充分激活,但财产性收入有很大的增长潜力可挖 [2] 农村改革与政策边界 - 打开农民财产性增收新空间,要深化农村改革 [1][2] - 政策底线是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于建设商品住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 [2] - 明确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2] - 农民可以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2] 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 “十五五”规划建议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3]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应充分利用市场环境、增强经营能力,在确保资产资金安全的基础上追求稳健发展,严控新增村级债务,追求强村与富民相结合 [1][3] - 不同区域可因地制宜探索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 [3] - 中部地区有的乡镇探索“联村共建、抱团发展”新路,共同出资打造集体经济综合经营平台,并合理分红 [3] 盘活农村资产与完善市场机制 - 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让“沉睡”的资产变成持续的收入,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 [1] - 完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契约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 [4] - 全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超1500家,年交易额接近3700亿元 [4] - 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水权等市场交易模式 [4] 各地实践案例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12个嘎查村的6484名农牧民分红795万元 [1] - 四川省乐至县方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800余名成员共获得近31万元分红款 [1] - 山西省新绛县万安村60户村民每户领到600元分红 [1]
农民分红彰显财产性增收潜力
经济日报· 2026-02-24 07:30
文章核心观点 - 农民财产性收入(如分红)增长是农村改革的重要成果,但目前绝对水平仍较低,未来需通过深化农村改革、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盘活农村资源要素来进一步拓展农民财产性增收空间 [1][2][3][4] 农民财产性收入现状与潜力 - 农民财产性收入绝对数偏少,对增收贡献较弱 2025年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5481元,约是农村居民的9倍 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例仅约2.5%,远低于城镇居民的9.7% [2] - 数据差距反映出农村资源要素活力未被充分激活,但也显示财产性收入存在巨大增长潜力 [2] 农村改革与政策边界 - 国家通过深化农村土地制度和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盘活“沉睡”资产以增加农民持续收入 [1] - 政策边界明晰: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商品住房,不允许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农房、宅基地,不允许退休干部到农村占地建房,严查违法违规购买行为 [2] - 政策允许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和房屋,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农民可依法将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2]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 “十五五”规划建议和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提出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3] - 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需充分利用市场环境、增强经营能力,在确保资产资金安全基础上追求稳健发展,严控新增村级债务,实现强村与富民结合 [3] - 不同地区可因地制宜探索直接运营、委托经营、出租经营、入股经营等多种方式,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如中部地区有乡镇探索“联村共建、抱团发展”共同出资打造经营平台并合理分红 [3] 农民财产权利实现与市场机制 - 需完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通过契约农业、股份合作等方式让农民更多参与产业增值收益分配 [4] - 需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市场化交易机制,全国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已超1500家,年交易额接近3700亿元 [4] - 应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林权、水权等市场交易模式,让各类主体合理运用资源的同时使农民享受相关收益 [4] 当前实践案例 - 内蒙古阿拉善左旗12个嘎查村的6484名农牧民分红795万元 [1] - 四川省乐至县方广村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800余名成员共获得近31万元分红款 [1] - 山西省新绛县万安村60户村民每户领到600元分红 [1]
每日市场观察-20260209
财达证券· 2026-02-09 14:57
市场表现与资金流向 - 2026年2月6日,沪指跌0.25%,深成指跌0.33%,创业板指跌0.73%[3] - 沪深两市总成交金额超2.14万亿元,环比继续小幅减少[1] - 主力资金净流入上证163.69亿元,深证196.44亿元[4] - 主力资金流入前三板块为电池、化学制品、通用设备,流出前三为广告营销、半导体、白酒[4] 行业与板块动态 - 采掘、能源金属、珠宝首饰、电池、化工化纤、石油、光伏设备等板块涨幅居前[1] - 商业百货、酿酒、旅游酒店、航天航空、文化传媒、航空机场等板块跌幅较大[1] - 近期地缘政治紧张引起原油及TDI等化工原料价格上涨,带动资源类板块领涨[1] 宏观经济与政策消息 - 2026年1月全球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为51%,较上月上升1.5个百分点,结束连续10个月低于50%的趋势[5] - 农业农村部提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不对集体收入提硬性目标[5] - 全国已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7] 科技创新与产业发展 - 国家超算互联网核心节点上线试运行,可对外提供超3万卡的国产AI算力[9][10] - 农业农村部加强人工智能在农业农村领域应用,拓展无人机、物联网、机器人等场景[8] - 陆地探测四号01星、海洋盐度探测卫星转入业务化运行[11] 基金与资产动态 - 2026年1月,1441家私募旗下共计4001只产品净值创历史新高[12] - 2026年1月全球黄金ETF吸引创纪录的187亿美元资金流入,总资产管理规模达6690亿美元[12]
“严”字当头!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里这些红线不能碰
新华社· 2026-02-04 08:26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政策方向 - 文件于2026年2月3日发布,部署全年“三农”工作路线图,并明确多条不可逾越的管理红线 [3] 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监管 -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与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5] - 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 [8] -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9] 耕地保护与土地管理 - 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6] - 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 [7] - 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12] 农村集体资产与建设用地管理 -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 [10] -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11] 涉农资金与项目监管 - 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13]
新华社权威速览|“严”字当头!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里这些红线不能碰
新华社· 2026-02-03 21:12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核心政策方向 - 文件于2月3日发布,部署2026年“三农”工作路线图,并划出多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3] 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监管 -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 [5] - 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5] - 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 [8] 耕地保护与土地管理 - 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 [6] - 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6] - 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 [7] - 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 [7] - 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12] 农村市场秩序与产权改革 -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9] -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 [10] - 严控新增村级债务 [10] -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 [11] - 严禁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11] 涉农资金与项目监管 - 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 [13] - 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13]
权威速览丨“严”字当头!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里这些红线不能碰
新华社· 2026-02-03 20:24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政策要点 - 文件于2月3日发布,部署2026年“三农”工作路线图,并划出多条不可逾越的红线 [2][3] 食品安全与农产品质量监管 - 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强化多部门协同和全链条监管,严查严惩非法添加和农兽药残留超标等问题 [5] - 依法严厉打击农产品走私行为 [8] 耕地保护与土地管理 - 严守耕地红线,统筹农用地布局优化,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规范补充耕地质量验收,制定耕地保护专项规划 [6] - 坚决打击各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扎实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工作,严防“大棚房”等问题反弹回潮 [7] - 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 [11] - 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 [12] 农村市场秩序与产权改革 - 依法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9] -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 [10] 涉农资金与项目监管 - 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13]
全国已有家庭农场三百九十余万个
新浪财经· 2025-12-22 04:41
农村改革与制度深化 - 2025年各地聚焦农村改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持续深化制度改革以增强农村发展动力活力 [1] -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和完善,稳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持续提升 [1] - 着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成长,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凸显 [1] 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现状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家庭农场数量达395.2万个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03.5万家 [1] - 截至2024年底,全国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性主体达111.1万个,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 [1] 农村集体产权与土地制度改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运行 [1] -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持续健全,专项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明显成效 [1]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积极进展,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坚持“以补定占” [2] - 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 [2] - 明确农民可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以更好维护农民土地和财产权益 [2] 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政策惠及面和覆盖面越来越广 [2] - 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健全,投融资主体日益多元、形式日趋多样、领域不断拓宽 [2] - 突出粮食安全,健全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农业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2] -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2] - 连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 [2] - 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已全面覆盖,稳定提升了农民种粮和地方重农抓粮积极性 [2]
2025年我国农村改革持续深化
新华社· 2025-12-17 23:17
农村改革深化与制度完善 - 2025年各地将持续深化农村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制度改革以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1] - 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持续巩固和完善 稳步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并提升土地经营权流转规范化水平 [1] - 着力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多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快速成长且多种经营方式相互融合 [1] 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 截至2024年底 全国家庭农场数量达395.2万个 农民合作社数量达203.5万家 [1] - 截至2024年底 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经营性主体达111.1万个 服务小农户近9300万户 [1] -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联农带农作用持续凸显 [1] 农村集体产权与土地制度改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正式实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规范运行 [1] - 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持续健全 并通过专项整治取得重要阶段性明显成效 [1] - 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将各类耕地占用纳入统一管理并坚持"以补定占"原则 [1] 宅基地管理与农民权益保障 - 加强宅基地规范管理 聚焦"保障居住、管住乱建、盘活闲置"以保障农民基本居住权益 [1] - 明确农民可依法将合法拥有的闲置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 以更好地维护土地和财产权益 [1] 农业支持保护体系健全 -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 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且惠及面、覆盖面越来越广 [2] - 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不断健全 投融资主体日益多元、形式日趋多样、领域不断拓宽 [2] - 健全补贴、价格、保险"三位一体"的农业生产支持政策体系 突出粮食安全"国之大者" [2] 具体支持政策与实施 - 稳定实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 [2] - 连续提高小麦最低收购价和早籼稻最低收购价 [2] - 三大主粮作物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实施范围已全面覆盖 [2] - 上述政策稳定提升了农民种粮务农和地方重农抓粮的积极性 [2]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相关税收政策
蓝色柳林财税室· 2025-09-30 09:05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 - 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在2024年1月1日后,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转移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名下时,暂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1][2] - 享受该税收优惠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在农业农村部门完成注册登记,取得以字母"N"开头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证》 [3] - 该政策依据为《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4年第3号) [4]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合作制改革契税政策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2017年1月1日起,在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可免征契税 [5] - 该政策的享受条件为经股份合作制改革后承受原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房屋权属 [5] - 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第一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9号)第四条 [5]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清产核资税收政策 -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代行其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自2017年1月1日起因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免征契税 [6] - 上述主体因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征印花税 [6] - 该政策的享受条件为进行清产核资收回集体资产而承受土地、房屋权属 [7] - 政策依据包括《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5号)第二条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9号)第四条 [8] 税务登记与资料留存规定 -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11][12] - 已实行"多证合一"登记模式的纳税人,应在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到税务机关进行登记信息确认 [12] - 设有非法人分支机构的居民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优惠时,相关资料由总机构统一归集并留存备查 [14][15] - 可独立享受优惠事项的分支机构,应自行归集并留存备查资料,并在年度汇算清缴后将资料清单送总机构汇总 [16]
“零元村”蝶变记
人民日报· 2025-08-15 06:10
核心观点 -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通过资源整合和产业多元化显著提升集体经济收入和农民收入 具体表现为土地整合降低成本 闲置资产盘活 产业链延伸及区域协同发展模式创新 [1][2][3] 土地资源整合与成本优化 - 合作社将1316个分散地块合并为478块 实现小田并大田 亩均耕作成本降低20%以上 [1] - 通过低效果木腾退和耕地恢复项目 撂荒耕地全部复耕种粮 提升土地利用率 [1] 集体经济发展与收入提升 - 万安村集体经济营收从2020年0元增长至去年突破400万元 带动参与农户户均增收6000元以上 [1][2] - 成都市农村集体经营性收入达25.67亿元 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突破3.2万元 [3] 闲置资产盘活与产业拓展 - 投入150万元将闲置村小学改建为加工坊 引入全自动榨油生产线 菜籽油年产值达60万元 [2] - 利用校舍空间增建红薯加工坊 投产首月2000斤手工粉条线上售罄 [2] 区域协同与模式创新 - 九村联盟党组织整合2300亩耕地统一经营 共享烘干设施和加工生产线 实现资源共享和统一管理 [2] - 联合龙头企业共建综合农事服务中心 配备加工生产线和仓储冷链设施 村集体按50%股份分红 [2] 政策支持与改革成效 - 成都市完成所有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 288.1亿元集体资产实现云监管 [3] - 创新农业生产设施所有权抵押贷款等产权改革模式 形成九大集体经济发展类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