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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门联合发力!30条金融举措支持广州南沙金融发展
环球网· 2025-05-13 10:44
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粤港澳全面合作政策 政策总体要求 - 坚持"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的战略定位,将南沙建设成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4] - 央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推动30条重点举措落实,强化金融对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发展的支撑作用[1][5] 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符合南沙产业发展导向的企业票据融资,鼓励"贷款+外部直投"模式,支持险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投科创企业[4] - 健全应收账款确权机制,支持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票据,推动重点制造企业上市融资[4] - 港澳居民及入驻南沙青年创业平台企业、项目同等享受扶持政策,便利港澳创业青年开立账户[4] 社会民生与跨境金融服务 - 推动跨境支付、信用融资、国际专业人士执业便利化[4] - 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允许境外机构资金转存定期存款及购买大额存单[5] 特色金融发展 - 鼓励广州期货交易所探索电力期货等创新品种,支持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及可持续债券[4] - 依法支持生成式人工智能大模型在金融领域应用,建立数字金融研究智库,开展跨境合作[4] - 支持优质证券公司取得公募基金资质,发展公募基金投资顾问业务[4] 跨境金融创新 - 积极研究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引入多元化投资机构[5] - 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5] - 支持南沙区内基金公司参与相关互挂及互认安排,探索债券发行机制、评级标准互认路径[5] 保障措施 - 加大配套政策支持,出台住房、人才等政策,鼓励金融机构支持南沙国际化人才特区建设[5]
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广州南沙深化面向世界的粤港澳全面合作的意见》 加大金融支持广州南沙建设力度
中国证券报· 2025-05-13 04:44
总体要求 - 加大金融支持南沙建设力度,强化南沙对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动力源的支撑作用,将南沙建设成为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金融创新功能承载区、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重要节点 [1] - 提出30条重点举措,涵盖创新创业金融服务、社会民生领域金融服务、特色金融服务、粤港澳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金融监管机制等方面 [1] 完善创新创业金融服务 - 支持科技创新产业发展,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票据贴现产品、加强多元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支持保险机构投资创业投资基金或直接投资科创企业 [2] - 支持高端制造产业发展,引导政府基金聚焦南沙重点产业及关键共性技术清单,鼓励金融机构接入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制造企业、科创企业发行科创债和科创票据,探索股债混合型融资模式 [2] - 支持数字产业发展,建设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关键数字技术与金融场景融合应用的数据算力中心、研发认证中心、测评中心及监管平台,支持广州数据交易所完善数据流通交易服务,与香港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加强合作 [2] 开展跨境金融创新与交流 - 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研究加快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引入主权财富基金、家族办公室、风投创投等多元化投资机构,支持港澳投资者设立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参控股境内期货公司 [3] - 推进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允许结算银行为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办理人民币资本金入账结算业务,无需开立专用存款账户 [3] - 境外机构在南沙区银行开立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可转存为定期存款或购买大额存单 [3] 下一步计划 - 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人民政府将推动《意见》各项举措落实落地,强化金融对广州南沙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助力金融高水平开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