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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债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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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2025年政策回顾及展望:“化债与发展”一体谋划、互促增效
中诚信国际· 2026-01-15 17:21
报告行业投资评级 未提及 报告的核心观点 2025年基础设施投融资行业在“控增化存”与“促发展”政策驱动下进入重塑阶段,行业风险缓释,企业融资环境改善;未来经营性债务将成攻坚重点,化债转向长效机制,财税体制改革助力地方化债,基投企业需深度市场化转型,但转型中要警惕风险及政企关系变化[28] 根据相关目录分别进行总结 政策回顾 - 2025年基投行业政策围绕“控增化存”“促发展”发力,落实“一揽子化债”要求,推动企业与财政向高质量发展转型,政策延续性与创新性兼具[3][4] - 财政政策积极,多工具协同,化债方案深化,赤字率首破4%,广义赤字近14万亿,专项债“更大规模+更广用途”,金融端化债推进,地方因地制宜落实化债机制[4][5] - 完善债务风险管控机制,全链条严防新增,监管问责力度不减,中央统筹监测,地方深化监测,融资审核收紧,财政部与地方强化问责[5] - 债务风险名单管理动态优化,退平台进程加速,宁夏、内蒙古、吉林完成化债任务,全国融资平台数量和存量经营性金融债务规模下降[6][7][8] - 转型政策深化,驱动基投企业从“基建”向“产业”转变,中央与地方出台转型政策,融资支持助力市场化路径清晰[9] - 财税与金融政策协同,助力基投企业和地方财政走向可持续、市场化投融资模式,通过拓展投资、创新机制、优化关系、强化协同实现目标[10][11] 政策主要影响 - “控增化存”和“促发展”双轮驱动,化债进入新阶段,退平台及转型加快,未来实质转型及主动化债或加速[12] - 地方政府置换债加速落地,短期债务风险缓释,新增专项债发行有区域分化,2026年地方债发行或放量[13] - 城投债供给收紧,净融资缺口扩大,2025年发行总额同比降13.26%,存量规模较2024年底降1.55%[14] - 基投企业融资渠道调整,债券融资成本下行,信贷融资占比抬升,非标规模和占比双降,综合融资成本压降[15] - 负面舆情分化,再融资长期基本面改善需时间,关注经营性债务、付息压力及资金占用问题[16] - 化债进入新阶段,“退平台”及转型取得成果,约750余家企业声明为市场化主体,超七成融资平台退出[17] 行业发展预期及机遇 - 隐性债务化解后,经营性债务成攻坚重点,化债转向长效机制,后续或用市场化方式化解,各地已出台相关政策,需关注化解措施和效果[18][19][20] - “一揽子化债”政策落实,继续置换隐性债务,当前金融化债为主,实质性偿还不足,未来财税体制改革深化,化债将更精细化、区域差异化[21][22][24] - 城投可参与城市更新等领域建设实现转型,但要警惕风险和政企关系变化,基投企业需提高造血能力,政策支持基建投资,转型面临挑战和机遇[25][26]
财政部新设债务管理司,透露什么信号?
搜狐财经· 2025-11-04 16:19
政府债务管理新机构设立 - 财政部于11月3日新设立债务管理司,由李大伟担任司长,曲富国、赵则永任副司长 [4] - 债务管理司内设六个处,包括综合处、中央债务处、地方债务一处、地方债务二处、发行兑付处、监测管理处 [4] - 司长李大伟历任财政部条法司副司长、预算司副司长、政府债务研究和评估中心主任等职 [4] 债务管理司核心职责 - 主要职责为拟订并执行政府国内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编制国债和地方政府债余额限额计划 [6] - 承担政府内债发行、兑付等管理工作以及政府外债管理工作,加强政府债务监测监管,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6] - 设立“监测管理处”旨在建设常态化的债务动态监测与隐性债风控体系,及时捕捉地方流动性和偿债风险 [6] 政府债务现状与结构 - 截至2024年末,中国政府全口径债务总额为92.6万亿元,政府负债率为68.7% [7] - 债务构成包括国债34.6万亿元、地方政府法定债务47.5万亿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10.5万亿元 [7] - 根据IMF报告,G20国家平均政府负债率为118.2%,G7国家为123.2%,中国政府的负债率处于合理区间且风险安全可控 [7] 化债进展与未来策略 - 截至2025年6月末,超六成的融资平台实现退出,意味着60%以上的融资平台隐性债务已经清零 [7] - 财政部部长蓝佛安表示,“十五五”期间将加快建立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坚持在发展中化债、在化债中发展 [9] - 具体策略包括在存量上做减法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在管理上做加法以严格限额管理,在效益上做乘法以提升资金绩效,在风险上做除法以强化监测预警 [9] 债务管理的宏观意义 - 将中央债、地方债、外债管理集中同一司,有利于宏观财政政策和债务工具协调使用,为稳增长提供支持并系统化推进化债 [6] - 机构调整传递出中央重视防范地方债务风险以及未来可能出现更严格的债务限额、信息披露与问责机制的信号 [6] - 有观点认为不应简单否定政府债务对扩大需求的积极作用,只要宏观经济大局好且无通胀压力,政府债务就不会成为系统性风险来源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