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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依法对赵金云涉嫌受贿、内幕交易案提起公诉
央视新闻· 2025-07-30 10:04
案件进展 - 甘肃省政府原副省长赵金云涉嫌受贿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赵金云涉嫌内幕交易案由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两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并案审查后已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涉案人员及职务 - 赵金云曾任甘肃省国土资源厅耕地保护处副处长 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甘肃机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甘肃省政府副省长 [2] - 包东红(赵金云丈夫)曾任甘肃省敦煌市委副书记 市长 市委书记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副主任 甘肃省统计局党组书记 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党委书记 副局长 局长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党委书记 局长 [2] 涉案罪名 - 赵金云及其丈夫包东红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或共同为他人谋取利益 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数额特别巨大 [2] - 赵金云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该证券 情节特别严重 [2] - 检察机关依法以受贿罪 内幕交易罪追究赵金云刑事责任 [2]
骆玉林,死缓!
券商中国· 2025-07-14 18:40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骆玉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 终身监禁 不得减刑 假释 [1] - 被告人骆玉林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1] - 追缴在案的骆玉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犯罪事实 - 1997年至2023年期间 骆玉林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 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 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 [2] - 2013年至2014年 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 在涉及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 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情节特别严重 [2] 判决依据 - 法院认定骆玉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犯罪情节特别严重 社会影响特别恶劣 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3] - 鉴于骆玉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 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 认罪悔罪 积极退赃 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 具有法定 酌定从轻处罚情节 [3]
骆玉林,一审被判死缓
财联社· 2025-07-14 17:11
案件判决结果 - 被告人骆玉林因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1] - 被告人骆玉林因内幕交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百万元 [1] - 追缴在案的骆玉林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1] 犯罪事实 - 1997年至2023年骆玉林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经营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2亿余元 [2] - 2013年至2014年骆玉林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明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情节特别严重 [2] 法院认定 - 骆玉林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论罪应当判处死刑 [3] - 骆玉林内幕交易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应依法惩处并予数罪并罚 [3] - 鉴于骆玉林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大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大部分赃款赃物已追缴到案具有从轻处罚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3]
阿根廷前总统费尔南德斯涉嫌贪腐被起诉
中国新闻网· 2025-07-11 12:31
阿根廷前总统费尔南德斯涉贪腐案 - 阿根廷检方以涉嫌贪腐为由起诉前总统阿尔韦托·费尔南德斯,指控其"存在与公职不相容的商业交易",此罪名可判处1至6年监禁并永久剥夺公职资格 [1] - 调查显示费尔南德斯在2019-2023年总统任期内,利用职权为保险经纪人埃克托尔·马丁内斯·索萨谋取商业利益,后者从阿根廷国家保险公司获得22.52亿比索(约179.3万美元)佣金,占该公司支付佣金总额近60% [1] - 法官冻结费尔南德斯名下146.34亿比索(约1165.4万美元)资产,案件还涉及洗钱、受贿及渎职等行为,共33人被起诉 [1] 案件关联信息 - 这是费尔南德斯卸任后面临的第二起诉讼,也是首起涉贪腐指控,此前他因涉嫌对前第一夫人实施性别暴力被起诉 [2] - 法院在调查性别暴力案时,通过检查费尔南德斯私人秘书玛丽亚·坎特罗的手机通讯记录,发现了贪腐线索 [2]
“90后”苟某,单笔收了900万现金
中国基金报· 2025-07-09 13:59
案件概述 - 90后苟某因受贿罪和洗钱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三个月,并处罚金66万元 [1] - 苟某在2018-202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变更、项目承揽等方面牟取利益 [2][4][7] - 总受贿金额达1046.7万元,其中单笔最大金额为900万元现金 [1][4] 受贿细节 - 2018年与胡某共同向某工程负责人李某索贿30万元,苟某分得20万元 [2] - 2019-2021年帮助某科技公司承接机电工程变更项目,分6次收取99.6万元好处费 [2] - 2020-2021年收受某服饰公司老板杨某4次贿赂共计5.6万元 [2] - 2021年收受某电脑公司老板少某1.5万元,通过妻弟账户转账 [3] - 2022年收受某建筑公司老板章某10万元现金 [4] - 2024年收受某建设工程公司老板王某900万元现金 [4] 资金转移 - 2024年4月将受贿所得100万元存入姐姐账户,其中30万元转入父亲账户 [4] - 总计通过他人账户转移资金100万元 [7] 案件处理 - 苟某主动交代全部犯罪事实,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6][7] - 法院判决没收退缴的830.51万元,继续追缴剩余违法所得 [7] 涉案公司 - 六安市某建设有限公司:苟某任职单位 [1] - 安徽某公司:2018年工程承包商 [2] - 安徽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机电工程承包商 [2] - 安徽某服饰有限公司:2020-2021年工作服供应商 [2] - 六安市裕安区某电脑公司:2021年办公设备供应商 [3] - 安徽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2022年物流园项目相关公司 [4] - 安徽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23年物流园项目中标公司 [4]
三堂会审丨出资假象难掩受贿实质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投资行为定性 - 伍某以亲属名义投资C市房地产项目,投入308万元,获利41.86万元,该行为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关于禁止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规定,但因其投资企业与任职企业不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同一小类且未利用职务便利谋利,故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而非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10][11] - 伍某与张某甲通过D投资合伙企业代持35%股份(对应出资额558.6万元),实际未出资却获得1014.83万元分红收益,该行为被认定为虚假出资的受贿行为,因二人利用职权为D投资合伙企业增加持股比例至60%并扩大基金规模,形成权钱交易[12][13][14][15] - 在广场旧改项目中,伍某通过E公司代缴210万元出资,项目获融资1.35亿元后立即退股并收取1880万元"收益",该行为被认定为虚假出资的受贿,因其出资时点(项目确定盈利后)和获利方式(未参与实际经营)均不符合正常投资特征[18][19][20] 国有企业关联交易操作手法 - 通过第三方代持股份:伍某在C市房地产项目中采用亲属代持模式,隐蔽获取投资收益78.65万元[3][10] - 利用基金架构进行利益输送:在B投资管理公司运作中,通过调整D投资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从40%增至60%)并虚构出资558.6万元,实现利益输送1014.83万元[4][5][15] - 虚假合作开发模式:在广场旧改项目中,先由合作方E公司代缴出资210万元,待项目获1.35亿元融资后立即套现2090万元(含本金),资金杠杆率达64倍[6][18] 国有企业监管漏洞暴露 - 投资决策机制缺陷:伍某作为B投资管理公司董事长能单方面推动基金规模扩大及股权结构调整,反映"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失效[4][5][14] - 融资审批漏洞:伍某通过任职机构B投资管理公司为关联项目审批1.35亿元融资,显示风险隔离机制缺失[6][18] - 离职后利益安排:伍某2021年辞职后仍通过D投资合伙企业清算程序约定张某甲出狱后再分配1014.83万元,暴露离职审计不彻底[5][17]
违规放贷超63亿、受贿2亿!光大信托原董事长闫桂军案开庭
南方都市报· 2025-05-28 19:48
案件审理情况 - 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罪名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1] - 检察机关指控闫桂军在2002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1171万余元 [2] - 2016年至2020年期间,闫桂军违规审批并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发放贷款共计63.9亿余元 [2] - 2020年5月至7月期间,闫桂军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以远期方式转让给不具备资格的自然人 [2] 公司发展情况 - 闫桂军2015年4月出任光大信托总裁,2019年3月兼任董事长,2021年1月被免去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 [5] - 闫桂军掌舵光大信托的六年间,公司发展迅猛,行业排名从倒数快速升至前列 [6] - 业绩快速增长建立在资产规模快速膨胀和不良资产逐渐抬头的基础上,后期问题开始暴露并引发监管关注 [6] - 2020年7月因融资类信托逆势增长较快被监管点名批评并暂停业务,但很快重新放行 [6] 业务合作情况 - 2018年11月光大信托与福晟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合作规模达100亿元,涉及公司债发行、房地产基金、企业并购基金等 [6] - 2019年下半年福晟集团资金链断裂陷入危机 [6] 人事关联情况 - 2023年4月中国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 [7] - 知情人士透露李晓鹏在光大系统内缔造了"河南帮",河南籍的闫桂军是其中成员 [7]
闫桂军,被控受贿超2亿元!
中国基金报· 2025-05-28 15:59
案件审理 - 光大信托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闫桂军因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案一审开庭 [1][4] - 被控受贿金额达21171万元人民币,违法发放贷款共计63.9亿元人民币 [4][6] - 检察机关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提请追究刑事责任 [7] 涉案行为 - 2002年至2021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业务发展、入职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5][6] - 2016年至2020年期间,违规审批并向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公司发放贷款63.9亿元人民币 [6] - 2020年违反国有资产转让监管规定,擅自批准将某公司战略配售股票收益权转让给不具备资格的自然人 [6] 个人背景与职务变动 - 闫桂军早期在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工作,2000年加入光大银行宁波分行并逐步晋升 [9] - 2015年4月出任光大信托总裁,2018年代行董事长职权,2019年正式获任董事长 [10] - 2021年1月被免去光大信托党委书记、董事长职务,同年4月不再担任董事及董事长 [10] 公司影响 - 闫桂军任职期间光大信托管理规模从行业尾部进入头部水平 [10] - 2023年光大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晓鹏因受贿6043万元人民币被判刑,闫桂军曾被视为其"嫡系"成员 [10]
最高法发布典型案例 涉医疗领域“量身定做”串通投标行为
经济观察报· 2025-05-23 16:52
案件概述 - 湖南省新宁县某医院原院长李某琼因受贿、串通投标、诈骗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62万元 [1][2] - 案件涉及医疗设备采购中的串通投标行为 合同标的额823万元 [1] - 李某琼总受贿金额891万元 其中35万元与核磁共振设备采购相关 [1][2] - 诈骗金额844万元 [2] 串通投标手法 - 李某琼与投标人周某斌共谋 通过设定特殊设备参数排斥其他投标者 [1][3] - 安排招投标代理公司制定量身定制的招投标公告 [1] - 周某斌控制三家公司参与围标 最终其实际控制的上海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中标 [1] 司法认定 - 法院认定串通投标行为与受贿行为系两个独立犯罪行为 [3] - 数罪并罚体现对医疗领域串通投标行为的全面法律评价 [2][3] - 追缴违法所得505万元 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2] 行业影响 - 案例反映医疗领域腐败与招投标乱象交织问题突出 [3] - 量身定制招标参数行为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3] - 司法机关通过典型案例强化对医疗采购领域的监管力度 [3]
退休不是“避风港”!农信社干部“花样”受贿170万
新浪财经· 2025-05-16 08:50
案件概述 - 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原迪庆办事处党组书记、主任孙某先因受贿170万元和违法发放贷款600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 [1][3][11] - 孙某先于2022年12月退休,2024年3月主动投案接受调查,案件涉及2011年至2017年期间的违法行为 [1][3] 受贿细节 - 2011年7月,孙某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云南某某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获得德钦县农信社综合办公室大楼建设项目,收受80万元现金 [3] - 2013年12月,孙某先再次收受刘某培20万元现金,并于2014年6月帮助其获得香格里拉县农信社小中甸信用社营业用房迁址新建项目 [4] - 2012年10月,孙某先以借款名义收受普某南50万元(40万元转账+10万元现金),未约定利息和还款期限 [4] - 2017年,孙某先通过肖某公司以"高息借款"形式收受20万元额外利息 [4][5] - 孙某先亲友于2024年8月和10月代为退缴全部受贿款170万元 [5] 违法发放贷款 - 2012年2月至6月,孙某先在明知喻某平征信不良且提供虚假资料的情况下,违规审批发放600万元购房贷款 [7] - 孙某先安排不知情侄女婿知某邓主作为共同受让人签署虚假房屋转让协议,并虚假提高房屋评估价以获取超额贷款 [7][8] - 该笔贷款于2019年12月2日全部还清 [9] 法律判决 - 法院认定孙某先构成受贿罪(170万元)和违法发放贷款罪(600万元),驳回其"非国家工作人员"辩护理由 [11] - 因自首情节从轻处罚,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罚金25万元,没收全部赃款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