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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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干预和插手政府采购,重庆市政协原副主席段成刚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被公诉
新浪财经· 2026-02-06 12:33
案件核心进展 - 重庆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段成刚因涉嫌受贿罪被逮捕并提起公诉,案件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并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 检察机关指控段成刚利用其担任的多个重要职务便利及职权地位,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1] - 段成刚于2025年3月31日被查,同年9月28日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2][4] 涉案人员履历与指控 - 段成刚,男,汉族,1963年6月生,重庆江北人,1983年8月参加工作,拥有研究生学历及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 [1] - 其职业生涯长期在重庆市内重要区域任职,包括江北区、巴南区、北部新区、两江新区及渝北区,并曾担任重庆市委常委 [1][2] - 经查,段成刚存在结交政治骗子、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按规定报告个人事项、违规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干预政府采购以及利用职务便利大搞权钱交易等多重问题 [4] 案件关联区域背景 - 段成刚的贪腐经历主要涉及其在重庆两江新区任职期间 [5] - 两江新区是国务院批准的第三个国家级开发开放新区,成立于2010年6月18日,面积12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333万人,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在全国19个国家级新区中排名第4位 [5][6] - 2026年1月25日,重庆市两江新区正式挂牌,成为中国中西部地区首个实现行政化的国家级新区 [6] 关联案件与区域治理 - 段成刚落马后,重庆两江新区近年已有三任原党工委书记被查 [6] - 前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徐鸣于2021年7月被查,后于2023年6月因受贿超5000万元被判有期徒刑15年 [6] - 另一前任吴存荣(曾短暂兼任两江新区党工委书记)于2024年12月被查,其职务后由段成刚接任 [6]
公安局副局长入股色情场所参与分红,为走私、赌场等提供庇护,受贿超170万元,被判6年,并处罚金30万元!详情披露
每日经济新闻· 2026-02-01 00:54
案件概述 - 云南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原副局长梅某因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1][6] 犯罪时间与职务 - 梅某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2015年至2024年担任派出所所长及分局副局长期间 [1][2] - 具体职务包括临沧市圈内派出所所长、凤翔派出所所长、临翔分局副局长 [2] 受贿金额与来源 - 累计收受贿赂超过170万元,其家属已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76.078万元 [1][3] - 2015年担任圈内派出所所长期间,为走私冻品提供庇护,分8次收受马某贿赂68万元 [1][3] - 2020年至2023年8月担任凤翔派出所所长期间,入股周某甲经营的色情场所并收受分红,共计76万元 [1][4] - 此外,收受周某甲所送开设赌场分红7.078万元 [5] - 2020年至2024年间,还收受赵某甲、刘某丙、陈某等人贿款30万元 [6] 具体犯罪行为 - 为走私冻品活动提供庇护:通过设卡查缉走私车辆后,收受货主钱财放行 [3] - 为色情场所提供庇护并入股:明知周某甲组织卖淫,不组织查处并在突击检查时通风报信,投资30万元并收取固定“分红” [4] - 为赌博场所提供庇护:对周某甲开设赌场视而不见并通风报信 [5] - 为其他娱乐及赌博场所提供帮助 [6] 案件调查与审理 - 2024年10月4日,梅某因涉嫌违纪违法被禁闭,同年10月9日被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 - 留置期间,梅某如实供述了收受周某甲贿赂的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2] - 法院认定,梅某2016年上缴纪委的5万元是为了掩盖更大的犯罪事实,因此计入受贿金额 [1][6] - 2026年1月8日,双江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6]
公安局原副局长入股色情场所,判了
新浪财经· 2026-01-31 14:35
案件核心事实 - 云南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原副局长梅某因受贿罪、徇私枉法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1][9][17] - 梅某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担任派出所所长期间,时间跨度从2015年至2024年 [1][3][10] - 梅某累计收受贿赂174万元,其家属在留置期间代为退缴违法所得176.078万元 [1][3][11] 受贿罪具体行为 - **为走私冻品提供庇护**:2015年担任圈内派出所所长期间,为走私冻品车辆提供庇护,分8次收受马某贿赂68万元 [1][5][9] - **入股并庇护色情场所**:2020年至2023年8月担任凤翔派出所所长期间,明知周某甲组织卖淫,仍入股其经营的“K歌沐足”等足浴店,累计收受“分红”76万元 [1][7][9] - **收受其他人员贿赂**:2020年至2024年间,收受赵某甲、刘某丙、陈某等人贿款共计30万元,为相关娱乐及赌博场所提供帮助 [7][16] - **上缴款项未被抵扣**:2016年曾上缴纪委5万元,但因未如实说明情况,法院认定其目的是掩盖更大犯罪事实,该5万元仍计入受贿总额 [1][8][16] 徇私枉法罪具体行为 - **包庇赌场并通风报信**:2023年7月至8月,明知周某甲开设赌场,因收受其赌场“分红”7.078万元,故意不查处并向其泄露警方清查行动信息,帮助逃避打击 [3][7][11] - **导致罪犯未被及时追诉**:因其包庇,周某甲团伙直至2025年2月28日才被法院判处相应刑罚 [3][11] 案件调查与审理过程 - **案发与调查**:梅某于2024年10月4日被禁闭,10月9日被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2][10] - **供述情况**:留置期间,梅某如实供述收受周某甲贿赂的事实,并主动交代了组织尚未掌握的其他受贿事实 [2][10] - **公诉与判决**:公诉机关建议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三十万元,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4][12][17] - **被告态度**:梅某对指控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无异议并签字具结 [4][13]
临沧市公安局林翔分局原副局长为走私、赌博场等提供庇护,一审获刑六年
新浪财经· 2026-01-31 09:55
云南临沧市公安局临翔分局原副局长梅某,被指控在任派出所所长、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职权为走私 冻品活动、赌博场所提供庇护、通风报信,并入股色情场所参与分红,累计收受贿赂174万元。 1月28日,云南双江法院发布的判决书显示,梅某一审被判受贿罪、徇私枉法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 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 判决书指出,梅某的犯罪行为主要发生在其任派出所所长期间。2015年,梅某在担任临沧市圈内派出所 所长期间,为不法分子走私冻品提供庇护,一年内分8次收受贿款68万元。2020年至2023年8月,梅某在 担任临沧市凤翔派出所所长期间,明知周某甲在辖区实施组织卖淫嫖娼行为而不深挖彻查,并入股参与 分红,多次收受周某甲送予的现金共计76万元。 2016年,梅某曾主动上缴纪委5万元,但未如实说明其收受财物的具体情况。法院审理后认为,其目的 是掩盖更大的犯罪事实。因此,法院对辩护人认为这5万元不应认定为受贿金额的辩护意见不予采纳。 公诉机关建议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梅某有期徒刑四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以徇私枉 法罪判处被告人梅某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梅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 元。 被告人梅某 ...
韩国前第一夫人金建希因腐败案被判处20个月监禁
新浪财经· 2026-01-28 14:34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的夫人金建希因受贿案被判处1年8个月监禁。 金建希被指控收受奢侈品,以及操纵一家上市汽车经销商的股票。 收受奢侈品的罪名被判部分成立,但操纵股票罪名不成立。 检方曾寻求判处15年刑期。 收受奢侈品的罪名被判部分成立,但操纵股票罪名不成立。 检方曾寻求判处15年刑期。 责任编辑:李肇孚 责任编辑:李肇孚 韩国前总统尹锡悦的夫人金建希因受贿案被判处1年8个月监禁。 金建希被指控收受奢侈品,以及操纵一家上市汽车经销商的股票。 ...
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吕金捍、陈为、周勇、刘文诠提起公诉
中国新闻网· 2026-01-22 16:29
中新网1月22日电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22日消息,日前,检察机关依法分别对吕金捍、陈为、 周勇、刘文诠提起公诉。 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吕金捍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原党组书记、主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原局长吕金捍 (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宁夏回 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 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吕金捍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 护人的意见。吴忠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吕金捍利用担任自治区人民医院副院长、院长,自治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副书记、书记、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 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检察机关依法对陈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日前,国能珠海港务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刘文诠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海省海东市监察委员 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青海省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 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中国建设银行原副行长章更生一审获刑18年: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失
新浪财经· 2026-01-21 18:25
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章更生的行为构成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章更生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并造成特别重大损 失,应依法惩处。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受贿所得及孳息大部分已追缴,具有 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江苏新闻) 2026年1月21日,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章更生受贿、违法发放贷款案,对被告人章更 生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以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八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一十万元;追缴在案的章更生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9年9月,被告人章更生利用担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部(营业部)总经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 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授信、贷款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 4064万余 ...
30年来首次!韩国检方要求判处尹锡悦死刑,专家预测最终或判无期
第一财经· 2026-01-14 09:04
案件核心进展 - 韩国检方在尹锡悦涉嫌内乱罪一案的一审结案庭审中,要求法院以内乱头目嫌疑判处其死刑 [1] - 检方认为尹锡悦发动的紧急戒严是对韩国法治的极大破坏,是其滥用总统职权进行的有组织犯罪 [1] - 尹锡悦所涉多起内乱刑事案件中,有5起于本周陆续开庭审理,其中最受关注的是涉嫌带头发动内乱案的结案庭审 [1] 法律依据与历史背景 - 韩国《刑法》规定,带头发动内乱者的法定刑罚包括死刑、无期徒刑和无期禁锢三种 [1][3] - 这是自韩国前总统全斗焕因发动内乱罪被起诉以来,韩国检方时隔30年再次就“内乱首脑”罪名明确提出量刑意见 [3] - 韩国自1997年12月后从未执行过死刑,即使判处死刑,在当前的司法惯例下也仅具象征意义,实际上等同于终身监禁 [4] - 参考30年前的“全斗焕案”,全斗焕一审被判处死刑,二审被改判为无期徒刑,最终获得特别赦免 [4] 检方量刑考量与专家观点 - 检方提出最高量刑(死刑)更多是谨防未来出现类似情况,用以儆效尤,这一决定符合大多数人的预期 [3] - 在韩国,公诉方的“求刑”往往带有政治定性和社会警示意义,如果特检组不提请死刑,会被视为对极端行为的纵容 [3] - 专家认为,考虑到尹锡悦犯罪情节严重、毫无悔意,应请求法院判处其死刑,但也有观点认为请求无期徒刑更为妥当 [3] - 专家分析,尹锡悦此次造成的影响相比全斗焕案没有那么大,法院为了司法的现实性和平衡性,最终更有可能判处无期徒刑 [4] - 韩国社会当前对尹锡悦最大的不满是其至今没有反省,检方的决定可谓“大快人心” [5] 案件时间线与相关审判 - 尹锡悦内乱罪的一审判决结果预计将在2月中下旬左右出炉 [5] - 1月16日,尹锡悦涉嫌动用特殊手段妨碍执行公务、滥用职权妨害权利行使案将做出一审宣判,独立检查组此前要求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 [5] - 去年11月底“盖洛普韩国”民调结果显示,尹锡悦以77%的负面评价已成为“韩国史上最差的前总统” [6] - 尹锡悦身边人也将迎来密集审判,前国务总理韩德洙的一审判决预计在1月21日前后宣判 [6] - 前第一夫人金建希被检方寻求判处15年监禁和20亿韩元(约962万人民币)罚款,一审判决最早可能在1月28日公布 [6] 政治影响与朝野博弈 - 由于6月韩国地方选举在即,当前韩国朝野就“如何审判尹锡悦”展开了激烈博弈 [4] - 执政党共同民主党主张对尹锡悦重刑并展开攻势,而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则对“压迫司法部的政治煽动”表示担忧 [4] - 今年1月7日,韩国最大在野党国民力量党党首张东赫就尹锡悦实施紧急戒严令一事向韩国民众致歉 [4] - 专家认为,一审的结果将成为关键时间点,法院的判决恐将真正影响韩国社会,成为左右在野党未来走向的关键因素 [4] - 去年下半年来,韩国国内关于三大特检法的审查已基本结束,今年将先后进入宣判阶段,等全部结果出炉后,韩国政坛将“结束过去、开启未来” [6]
在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司挂证取酬如何定性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6-01-14 07:43
案件核心事实与定性分析 - 中共党员、A区国资委副主任董某,在2014年1月至2020年1月期间,将其一级造价工程师证书挂靠于管理和服务对象黄某的私营企业B公司,并累计领取报酬16.5万元 [1] - 对于董某行为的定性存在三种不同意见:第一种认为构成受贿,第二种认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第三种认为违反党的廉洁纪律 [2] - 文章作者同意第三种意见,认为董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处理,违纪金额认定为16.5万元 [2][7] 不构成受贿罪的分析 - 董某与黄某主观上无行受贿意图 董某挂证是为保持证书有效及增加收入,黄某同意是因公司确有资质需求且同期有其他挂证人员,支付标准与他人一致,双方无“权钱交易”合意 [3] - 董某不存在“为他人谋取利益”行为 双方无具体请托谋利事项,董某收取的报酬未超过支付给其他挂证人员的标准,发放形式也一致,客观上不属于利益输送 [3] - 文章指出,若董某利用职权为黄某提供帮助,或明知公司无需求仍收酬,或收取明显高于他人的报酬,则行为本质属于受贿 [3]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 董某的挂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八十条关于不得出租行政许可证件的规定 [4] - 该行为同时违反了《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第二十条关于注册造价师不得出租、出借注册证书的规定 [4] 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的行为 -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四条第三款,违反规定兼职或经批准兼职但获取额外利益,应给予党纪处分 [5] - “违规兼职取酬”包括三种形式:传统兼职型、挂靠证书型、固定领酬型 利用专业证书帮助其他组织维护资质并收取报酬,即可认定为违规兼职取酬 [5] - 董某作为党员干部,将证书挂靠于管理和服务对象公司并取酬,侵害了其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属于违反廉洁纪律 [5][6] 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的依据 - 从主体身份看 董某系党员干部,其行为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根据“纪在法前”原则,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更能体现其身份特殊性 [6] - 从侵犯客体看 黄某是董某的管理和服务对象,支付16.5万元报酬的行为,本质上侵害了董某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6] - 从执纪效果看 定性为违反廉洁纪律有助于划清行为底线,推动形成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氛围 [6]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龙翔被公诉
中国新闻网· 2026-01-13 11:03
案件核心事实 - 江苏省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书记、主任龙翔因涉嫌贪污、受贿、滥用职权及内幕交易案,已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1] - 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对龙翔作出逮捕决定,并指定湖北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其涉嫌的内幕交易案由江苏省镇江市公安局侦查终结后一并移送 [1] - 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就上述案件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1] 涉嫌罪名与具体行为 - 龙翔被指控伙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以欺骗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 [2] - 其利用曾担任的南京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多个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2] - 身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被认定为特别严重 [2] - 非法获取证券交易内幕信息,并在该信息对证券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且尚未公开前买入相关证券,情节被认定为特别严重 [2] 法律程序与指控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已依法告知被告人龙翔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意见 [2] - 检察机关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内幕交易罪追究龙翔的刑事责任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