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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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年头,摆摊的比开公司的挣得多!
搜狐财经· 2025-11-14 00:41
乡镇餐饮小生意的盈利模式 - 羊肉汤摊位单碗售价20元,估算单碗利润约为7元,日销量可达几百碗 [1] - 日销售一百碗即可产生约700元利润,辅以烧饼、煎饼、炒菜等附加销售,三人团队日利润可达两三千元 [1] - 据此推算,此类小生意年利润潜力可达七八十万元 [1] 成功运营的关键要素 - 选址是首要因素,摊位或门面的位置至关重要,类比房地产,许多饭店失败源于地址选择不当 [3] - 拥有稳定且可能通过量大获得价格优势的供货渠道,如直接联系牛羊肉市场或养殖户 [3] - 运营需要能吃苦耐劳,本质是自我雇佣,工作强度大 [4] - 为避免身体透支,经营者通常只专注于一天中的一两顿饭点(如仅中午或仅早晚),而非全天营业 [5] 小生意的比较优势与经营哲学 - 与网约车等行业相比,摆摊卖菜、开小吃铺、卖卤食、做披萨外卖等小生意可能更具盈利性 [8] - 小生意模式风险相对较低,若选址或经营不善可快速调整或转手,试错成本较低 [9] - 生意的核心在于经营思路,盈利依赖于机灵变通和对细节的把握,需每日计算投入产出比,研究客户需求与销售规律 [10][11] - 存在大量看似不起眼但能实现安身立命甚至代际传承的老店 [12] 行业趋势与个人适应性 - 商业风口不断变化,过去的行业明星(如房地产富豪)可能被新趋势(如AI、机器人、区块链)所取代 [5] - 个人成功关键在于找到适合自己的“位置”和节奏,并非所有人都适合或愿意从事小生意 [6][13] - 生意规模具有相对性,大生意可能萎缩,小买卖通过有效经营亦可扩张,核心在于经营者自身能力 [13]
Nike CEO Elliott Hill: Turnaround will take time
Youtube· 2025-10-07 00:43
品牌与产品战略 - 公司计划围绕即将到来的重大体育赛事(如墨西哥、加拿大世界杯)进行大规模品牌宣传和产品发布,已向批发和直营团队推出产品 [1] - 公司推出全新足球鞋创新产品,包含三个系列,并对足球装备进行创新 [1] - 公司开发了一种服装创新技术,计划将其应用于多个不同运动项目,并推出吸引文化消费者的运动休闲服饰 [2] - 公司将进行重大的品牌声明,并在品牌营销方面进行大量投资 [2] 体育营销与品牌建设 - 公司将重大体育赛事时刻视为提升品牌影响力的关键机会,并计划利用全球关注度来提升品牌形象 [3][4] - 公司通过将运动员作为模特在秀场上展示新品(如美国网球公开赛案例),超越单一运动范畴来发布新鞋款 [4] - 品牌在超级碗或世界杯等大型活动中的现场激活表现是公司重要的品牌衡量标准,每季度会通过视频庆祝这些成就 [8][9] 财务业绩与目标 - 公司在北美市场第一季度业绩表现良好 [5] - 公司的长期目标是恢复中高个位数的收入增长和提高团队利润率,但实现此目标需要时间 [6] - 公司对实现目标的路径有信心,但承认需要时间让新战略在全球190多个运营国家全面加速 [7][8] - 公司关键的财务衡量指标包括收入、利润率、盈利能力和每股收益 [8] 市场策略与消费者洞察 - 公司策略聚焦于精准定位不同地点、不同业态的消费者,并精心规划产品分类和陈列,同时密切监控销售情况 [5] - 公司拥有专门团队负责监控品牌表现,通过销售数据来解读市场反馈 [5]
以案明纪释法丨准确识别以“商业机会”为幌子的权钱交易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5-06-25 08:34
商业机会作为贿赂载体的法律定性 - 商业机会的核心特征包括市场竞争性、利益或然性和成本投入性,但本案中的"商业机会"通过排除竞争、确定收益和零成本投入,实质成为财产性利益的载体 [6][7][8] - 贿赂犯罪中"财物"范畴包含可折算为货币的财产性利益,而本案"商业机会"通过转包协议锁定5%的固定收益(260万元),具备可计量性 [6][8][12] - 县委书记甲通过特定关系人乙获取工程转包权,未实际经营即获利260万元,该收益与职权存在直接对价关系 [2][9][13] 案件行为模式分析 - 工程总包方丙明知乙无资质仍指定分包,并通过转包环节实现利益输送,形成"职权-商业机会-货币"的贿赂链条 [2][7][10] - 变现环节中丁支付260万元转包费(工程结算价5%)属于市场行为,不构成行贿,而行贿主体应认定为主动设计利益输送路径的丙 [11][12] - 犯罪形态上,贿赂关系在转包协议签订时成立(收益可计量),款项支付后构成既遂 [12] 司法认定标准 - 受贿数额认定以实际变现金额为准,本案260万元全部计入,因其未掺杂经营成本且未超出行贿方认知范围 [13] - 需穿透多层交易结构识别权钱交易本质,不能因形式上的市场行为否定贿赂性质 [10][11] - 主客观相一致原则下,需证明行受贿双方对利益输送存在概括性合意 [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