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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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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向好货源充足
新浪财经· 2026-02-12 03:49
国家部署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 -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多个部委部署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1] 保障供应措施 - 加强冬季农业生产防灾减灾,补种增种速生绿叶菜以增加市场供应 [1] - 组织批发市场、商超、线上平台对接主产区,提前增加备货量并及时铺货上架 [1] -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保障物流畅通 [1] 稳定价格措施 - 启动蔬菜等政府储备投放,加大消费需求旺盛品种的投放力度 [1] - 依托连锁商超、社区菜店等渠道开展平价惠民销售 [1] - 强化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1] 困难群众帮扶措施 - 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的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按时足额发放救助金 [2] - 做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启动准备 [2] - 鼓励采取发放一次性补贴等形式保障困难群众节日生活需要 [2] 市场供应基本面 - 去年粮食生产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 [2] - 全国36个大中城市成品粮油储备可满足15天以上消费 [2] - 去年猪牛羊禽肉产量首次超过1亿吨,当前肉类、鸡蛋产能充足 [2] - 蔬菜在田面积同比稳中有增,“南菜北运”和北方设施蔬菜上市量将丰富市场供应 [2]
事关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多部门作出部署
新华社· 2026-02-11 18:13
国家政策部署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部署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1] 生产与供应保障 - 加强冬季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蔬菜田间管理,补种、增种速生绿叶菜以增加市场供应 [1] - 组织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商超、线上平台对接主产区,做好产销衔接并提前增加备货量 [1] - 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升查验和通行效率,保障物流畅通 [1] - 当前肉类、鸡蛋产能充足,蔬菜在田面积同比稳中有增 [2] - 随着“南菜北运”规模和北方设施蔬菜上市量增加,市场供应将进一步丰富 [2] 价格稳定措施 - 启动蔬菜等政府储备投放,加大消费需求旺盛品种投放力度 [1] - 依托连锁商超、社区菜店等渠道开展平价惠民销售 [1] - 强化市场监督检查,严厉打击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违规行为 [1] 市场基本面与储备情况 - 去年粮食生产再获丰收,连续两年稳定在1.4万亿斤以上 [2] - 全国36个大中城市成品粮油储备可满足15天以上消费 [2] - 去年猪牛羊禽肉产量首次超过1亿吨 [2] - 各地重要民生商品生产向好、货源充足,保障春节期间市场量足价稳具备坚实基础 [2]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部署全力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新浪财经· 2026-02-11 16:25
政策动向 -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深入分析"菜篮子""米袋子"市场供需和价格形势 [1] -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民政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通知,部署做好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工作 [1] - 政策旨在压紧压实地方主体责任,持续抓好工作任务落实 [1] 政策目标 - 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平稳运行 [1] - 切实兜牢民生底线 [1] - 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营造良好环境 [1]
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兜底保障
新浪财经· 2026-02-08 05:54
沈阳市财政局春节前社会救助资金安排 - 核心观点:沈阳市财政局在春节前统筹资金,精准落实多项社会救助政策,以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与过节需求,并计划持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2] 资金拨付与政策落实 - 提前下达2026年困难群众救助相关资金共计6.1亿元,用于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和残疾人等群体的精准救助 [1] - 及时下达2026年临时救助资金900万元,用于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的家庭或个人提供应急性、过渡性生活保障 [1] 具体救助政策覆盖范围 - 落实的政策包括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孤儿基本生活养育、特困人员护理补贴、困难群众取暖救助及残疾人两项补贴 [1] - 临时救助制度旨在覆盖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难的情况,发挥救急难功能 [1] 未来工作方向 - 将继续配合相关部门,贯彻执行关于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决策部署,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 [2] - 将持续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旨在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
做好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
海南日报· 2026-02-06 15:30
政策部署与核心要求 - 省民政厅印发通知,部署全省困难群众温暖过冬及2026年春节期间兜底保障工作 [1][2] - 通知要求全面落实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政策,按时足额发放各类救助金 [2] - 通知明确有条件的地区可在春节期间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2] 具体保障措施与对象 - 要求全面落实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规定,照顾好其日常生活 [2] - 结合“新春送温暖”活动,加大对各类困难群众的常态化走访探视,深入掌握实际生活状况 [2] - 走访重点对象包括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特别是其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 [2] 工作机制与应急响应 - 强化“及时预警、快速处置”工作机制,对符合条件者及时救助,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3] - 加强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值守,确保各级热线24小时畅通,及时受理救助申请、投诉举报与政策咨询 [3] - 持续开展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提高巡查频率与范围,做到早发现、早救助 [3] 当前工作进展与成效 - 截至目前,全省民政部门通过多种方式累计排查困难群众9.98万户、24.65万人次 [3] - 累计走访慰问有防寒保暖和救助帮扶需求的困难群众6.07万户、14.87万人次 [3] - 已发放棉衣、棉被、食用油、大米等防寒及慰问物资2.1万件(套) [3]
四川将在春节前足额发放2月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特困人员供养金
四川日报· 2026-01-09 16:49
政策执行与资金发放 - 要求各地确保2026年2月的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和特困人员供养金在春节前足额发放到位 [1] - 对节日期间申请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的困难群众,需优化流程、加快审核确认和资金发放进度 [1] - 按规定及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发放价格临时补贴 [2] 救助范围与对象认定 - 统筹做好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刚性支出困难家庭等社会救助对象的认定工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 [1] - 重点关注社会救助对象中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高龄独居老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 [2] - 对因探亲、务工等原因异地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生活困难的群众,落实“急难发生地直接救助”政策 [1] 走访关爱与专项救助行动 - 对辖区内困难群众开展“送温暖”走访探视,深入了解其生活状况,帮助渡过难关 [2] - 持续开展“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加大对桥梁涵洞、废弃房屋、建筑工地、车站码头等流浪乞讨人员易聚集区域的巡查力度 [2] - 发挥临时庇护场所作用,方便各类临时遇困人员就近就便求助、避寒 [2] 风险监测与应急响应 - 加强社会救助对象监测预警,并关注严寒地区、高海拔地区以及受灾地区的困难群众生活状况 [1][2] - 积极应对雨雪冰冻、低温寒潮等各类极端天气对困难群众生活带来的不利影响 [2] - 密切关注节日期间物价波动情况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