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用途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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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全会精神·抓落实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 筑牢粮食安全根基——访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陈治胜
河南日报· 2025-07-06 07:27
耕地保护政策 - 全面落实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 将耕地保护作为重大政治任务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 - 持续开展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 全面压实各级政府责任 [1] - 完善耕地保护激励机制 对成效突出的地区给予政治表扬、经济实惠和发展保障 [1] 土地用途管制 - 严格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 做好占用补划、年度评估及布局优化调整工作 [1] - 严格项目用地占用耕地监管 提前介入选址 严审用地标准 把好审批关口 [1] - 加强临时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批后监管 杜绝违规行为 [1] 占补平衡制度改革 - 建立耕地占补平衡"1+N"政策体系 制定配套文件 [2] - 强化"以补定占" 以省域内稳定耕地净增加量为非农建设占用规模上限 严格控制占用规模 [2] - 加强补充耕地数量和质量管控 [2] 节约集约用地 - 严格执行建设用地标准 优化增存挂钩机制 强化批供联动 [2] - 推动多层高标准厂房建设 落实开发区土地利用综合评价机制 [2] - 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整治专项行动 减少耕地占用 [2] 执法监管 - 完善"一网两长"责任机制 加强部门协作 健全行刑、行纪衔接及线索移交机制 [2] - 保持违法违规用地高压态势 加大查处力度 严肃追责 [2]
农业公司承包土地违规改变土地用途,北京密云法院判决合同无效
新京报· 2025-05-15 13:59
案件背景 - 某农业公司承包密云区某镇某村荒滩用于建造农业观光园,后以储存农具为名修建"管理用房" [1] - 2016年1月公司与李某签订转包协议,将部分河套荒滩及"管理用房"以140万元转包,其中土地承包费50万元,房屋使用费90万元 [1] - 合同约定用途为种植、养殖、生态农业及综合开发,公司继续负责物业管理等公共设施 [1] - 李某对房屋进行改建装修,购买家具家电,修建池塘亭子等,2019年2月以200万元回售给公司 [1] - 2020年7月镇政府认定房屋为违法建设并强制拆除 [1] 法律争议 - 农业公司主张回售合同无效,要求李某退还60万元差价 [2] - 法院认定合同中有大量"物业管理""公共绿化"等表述,显示双方真实目的非单纯农业用途 [2] - 案涉房屋未取得规划审批,改变土地用途违反土地管理法强制性规定 [2] - 法院判决转包协议及补充协议均属无效,李某需返还60万元差价 [2] - 李某上诉后二审维持原判 [3] 司法影响 - 法院通过确认合同无效维护了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严肃性 [1] - 该判决为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提供司法保障 [1] - 明确了改变土地用途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法律后果 [2]
非法占用超54亩集体工业用地的豪宅将被强拆?官方回应属实
每日经济新闻· 2025-05-14 21:18
事件概述 - 汕头潮阳区西胪镇西二社区的英之园因非法占用集体工业用地被责令45日内自行拆除,逾期将强制拆除 [1] - 建筑包含五座老式厝、六座楼房及凉亭围墙等设施,总建筑面积超1万平方米 [1] - 项目采用潮汕传统"驷马拖车"格局,融合北京四合院与欧式别墅风格,2013年动工建设 [5] 违规事实 - 自然资源局确认英之园违规占用集体用地,但10亿元建设成本需进一步核实 [3] - 2020年9月汕头自然资源局潮阳分局曾对57.389亩(约3.8万平方米)、10321.61平方米违法建筑实施没收 [14] - 2024年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45日内拆除违建并处罚款,但截至2025年5月仍未履行 [15][16] 行业影响 - 事件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导向,体现维护土地规划严肃性的决心 [12] - 专家指出此类违建破坏公平环境,拆除具有威慑作用防止效仿行为 [16] - 汕头潮阳5月二手房均价6902元/平方米(环比跌5.54%),新房均价8514元/平方米保持稳定 [17] 项目背景 - 业主陈某彪原为当地村民后经商,具体财富来源未披露 [3][5] - 社交平台传播"耗资10亿元"说法,自媒体探访内容引发热议 [5][10][11] - 官方澄清该建筑为带本地特色的居民楼而非传统豪宅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