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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业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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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族信托立规,监管评级不达标暂停新增业务
第一财经· 2025-12-09 22:23
文章核心观点 - 中国信托业协会正就《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向会员单位征求意见,旨在为国内家族信托业务提供首份垂直业务指引,以推动行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 [1] - 《指引》在现有“三分类”新规基础上,对家族信托的业务资质、组织管理、财产类型、收费标准等多方面进行了丰富和完善,回应了行业对完善制度保障的呼声 [1][4][6] 政策背景与行业现状 - 国内家族信托业务过去更多依赖行业探索和经验导向,缺乏体系化政策指引,业内对出台相关政策有较高呼声 [1][4] - 2023年6月实施的“三分类”新规将信托业务分为资产服务信托、资产管理信托、公益慈善信托三大类,家族信托被明确归为资产服务信托下的一个业务品种 [2] - “三分类”新规对家族信托的定义进行了明确: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目的,初始设立实收信托不低于1000万元,受益人需为委托人或其亲属,且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2] - 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业务被明确排除在家族信托之外 [1][2] 《指引》核心内容:定义、资质与组织管理 - 《指引》延续了“三分类”新规对家族信托的定义,重申了1000万元门槛和他益型属性,强调聚焦传承与分配功能 [3] - 将家族信托业务资质与信托公司监管评级挂钩,评级不符合要求时应暂停新增业务 [3] - 要求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至少配备5名专职人员,且需具备3年以上财富管理或金融相关业务经验 [3] - 要求家族信托业务档案材料保存期自信托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 [3] - 要求信托合同等文件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签约过程重点环节需录音录像 [3] 《指引》核心内容:业务操作与财产管理 - 允许通过自主推介和合作推介方式进行业务推介,并首次明确可以采用公开方式宣传家族信托的定义及功能 [5] - 明确了不动产、股权等家庭资产可以作为家族信托项下的受托财产,进一步拓宽了信托财产种类 [5] - 指出不动产和股权信托的登记制度已有进步,将此类财产纳入信托能更好服务于居民养老、慈善及企业家群体需求 [6] 《指引》核心内容:收费标准与自律管理 - 强调收费应遵循“质价相符”原则,严禁低价内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6] - 给出了具体可参考的收费计算公式要求,为行业收费提供了参考标准 [6] - 信托业协会强调会员单位应自觉执行《指引》,对违规者可采取内部通报批评、暂停会员权利、取消会员资格等措施,并报告监管部门 [6] 行业意义与展望 - 《指引》的制定是行业共同的呼声,其顺利落地将使家族信托未来在展业方向、合同制定等操作层面有更明确依据 [4] - 该指引是信托行业“1+N”制度体系持续完善的体现,对于“十五五”期间家族信托的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6] - 家族信托被视为财富管理业务的“皇冠上的明珠”,其高质量发展需要信托公司完善财富管理体系、建立专业化服务体系,并具备强大的资产管理、投研和数智化系统建设能力 [5]
初始实收信托不低于1000万元,家族信托业务新规将发布
新浪财经· 2025-12-08 17:04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信托业协会将于近期发布《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信托公司家族信托业务经营行为,促进业务健康发展,保障信托当事人合法权益 [1][3] - 该指引的起草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分类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章 [1][3] - 《征求意见稿》共八章四十五条,内容涵盖适用范围、起草依据、制度与组织保障、信托设立、存续期管理、终止与清算等方面 [1][4] 家族信托业务定义与核心要求 - 家族信托是指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或其与亲属共同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信托目的,提供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1][3] - 业务服务范围包括财产规划、风险隔离、资产配置、子女教育、家族治理、公益慈善事业等 [1][3] - 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 [1][3] - 受益人应为委托人或其亲属,但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1][3] - 涉及公益慈善安排的,受益人可以包括公益慈善信托或慈善组织 [1][3] - 明确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具有专户理财性质的信托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1][3] 业务设立流程规范 - 《征求意见稿》规范了家族信托设立阶段的各个流程,包括营销宣传、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合同文本及签署、信托财产交付等 [2][5] - 信托公司可通过自主推介和合作推介两种方式进行业务推介 [2][5] - 自主推介由信托公司自行承担相关职责 [2][5] - 合作推介指信托公司与银行、证券公司等具有相关资质的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合作,双方需通过书面方式约定推介过程中的关键职责 [2][5] - 合作推介中需约定的关键职责内容包括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反洗钱义务、客户资料传递及信息保护、后续服务安排、投诉和应急处理等 [2][5] 风险管理要求 - 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有效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业务风险 [2][5] - 需针对业务特点,建立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流程风险识别和防控机制 [2][5] - 需防范的风险类型包括法律、合规、操作、投资管理及受托人道德风险等,以保障委托人和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2][5]
21独家|家族信托业务拟立规:评级过低停新增 质价相符反内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4:00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信托业协会于2025年2月启动《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制定工作,并于2025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 [1] - 《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家族信托业务的设立、存续管理、风险控制及业务统计等全流程 [1] - 指引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公司资质、业务终止清算程序及登记要求等核心框架 [1] 业务定义与门槛 - 家族信托被定义为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目的,提供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 [2] - 业务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金额应不低于1000万元 [2] - 受益人须为委托人或其亲属,且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 [2] - 单纯以追求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的专户理财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 [2] 信托公司资质要求 - 信托公司需根据监管评级在允许范围内审慎开展家族信托业务 [3] - 当公司监管评级低于监管部门要求的最低评级时,应暂停新增家族信托业务 [4] - 开展业务至少需配备5名专职人员,且每人需具备3年以上财富管理或金融相关业务经验 [4] - 公司需建立独立于资产管理信托的部门与员工考核激励机制 [4] 业务运营与合规 - 信托公司需规范营销宣传、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合同签署及财产交付等设立流程 [1] - 需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与业务统计制度,加强数据报送和价格自律 [1] - 业务档案需妥善保管,保存期限自信托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 [4] 收费原则与竞争规范 - 强调业务收费应坚持质价相符原则,严禁低价内卷和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 [5] - 收费总额应覆盖各项成本与合理利润,计算方式可采用费率或定额等形式 [5] - 给出了收费参考公式:信托业务收费=设立成本+年度管理成本+合理利润+其他约定费用 [5] - 合理利润需综合考虑市场水平、服务价值和风险承担等因素确定 [5]
家族信托业务拟立规:评级过低停新增 质价相符反内卷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5-12-08 13:50
行业监管动态 - 中国信托业协会于2025年2月启动《家族信托业务指引》制定工作,并于2025年11月形成《征求意见稿》[1] - 《征求意见稿》旨在全面规范家族信托业务的设立、存续管理、风险控制及业务统计等全流程[1] - 指引明确了家族信托的定义、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公司资质、业务终止清算程序及登记要求等核心框架[1] 业务定义与门槛 - 明确家族信托定义:信托公司接受单一自然人或其家庭委托,以家庭财富的保护、传承和管理为主要目的,提供定制化事务管理和金融服务的信托业务[2] - 严格区分家族信托与理财信托:单纯以追求信托财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的的业务不属于家族信托[2] - 设立最低门槛:家族信托初始设立时实收信托应当不低于1000万元[2] - 明确受益人范围:受益人应为委托人或其亲属,且委托人不得为唯一受益人,可包含公益慈善安排[2] 信托公司展业资质 - 信托公司开展家族信托业务需符合监管评级要求,监管评级不符合最低要求时应暂停新增业务[3][4] - 公司应至少配备5名具备3年以上财富管理或金融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人员[4] - 要求建立独立的部门、考核激励机制及档案管理制度,业务档案保存期自信托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15年[4] 业务运营与收费规范 - 规范业务全流程:包括营销宣传、尽职调查、方案设计、合同签署、财产交付等设立阶段,以及存续期管理要求[1] - 强调收费“反内卷”:要求坚持质价相符原则,严禁低价内卷、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5][6] - 明确收费构成:业务收费总额应覆盖成本与合理利润,参考公式为“设立成本+年度管理成本+合理利润+其他约定费用”[6] - 要求信托公司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与业务统计制度,加强价格自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