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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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六零: 三六零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35
核心观点 - 公司制定对外投资决策制度以加强投资管理 控制投资方向与规模 拓展主业 建立风险约束机制 规范投资行为 降低投资风险 提高投资效益 保障公司权益 [1][2] - 投资管理包括对长期股权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及固定资产投资行为的审查 批准及监管 遵循明确权限 落实责任 加强监管 突出效益原则 [2][3]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均需遵守本制度 投资权限根据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股东会为最高审批机构 管理层 董事会 股东会需形成书面记录 [3][4] 投资定义与范围 - 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兴办经济实体 增资扩股 股权转让 购买股票或债券及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行为 [2] - 非货币性资产投资需由中介机构进行价值评估 以评估结果作为计价基础 [3] - 投资必须签订合同或协议 明确投资主体 方式 作价依据 金额 比例及利润分配方式 并落实责任到部门及个人 [4] 决策权限与审批流程 - 股份公司对外投资根据金额大小分级审批 股东会为最高审批机构 所有投资均需管理层审批通过 再按公司章程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 [3] - 控股子公司重大对外投资需严格执行股份公司审批程序 并在签订意向协议时立即报告证券部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 - 公司鼓励与主业关联度较高的投资 严格控制关联度较低的投资 [3] 投资项目实施与监督 - 股份公司投资项目由相关部门初步分析 评估市场前景 行业成长性 政策法规 关键能力 资源筹集 竞争情况及战略吻合度后上报管理层 [4] - 管理层根据调研结果 投资计划及可行性报告组织评议并提出意见 按审批权限审批或逐级报批 [4][5] - 控股子公司投资项目需向股份公司申报 包括投资目的 规模 出资额 方式及持股比例等资料 经股份公司初步审核及管理层评议后审批 [5] - 投资项目完成后需将运作情况报送备档 公司指定部门对投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效果评价 [5]
福然德: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8月修订)
证券之星· 2025-08-26 00:13
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一年)的 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或其他有价证券。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和其他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 司或开发项目; 第一条 为规范福然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投资行为, 提高投资效益,防范投资风险,有效、合理地使用资金,使资金的时间价值最大 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福然德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获取未来收益而将一定数量的货 币资金、股权、实物、无形资产 ...
中兰环保: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2025年6月)
证券之星· 2025-06-25 03:03
对外投资决策制度框架 - 制度制定依据包括《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及《公司章程》[1] - 对外投资定义为货币资金、股权、实物或无形资产作价出资的各类投资活动[1] - 投资分类采用期限标准:短期投资指持有不超过一年的股票债券等,长期投资指超过一年的债券股权投资等[1] - 投资管理遵循合法合规、战略匹配、风险控制、效益优先原则[1][4] 组织管理机构设置 - 决策权限分层配置: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按权限行使决策权[2][4] - 董事会负责重大项目可行性评估及执行监督[2] - 总经理统筹投资项目分析研究并建立项目库[2] - 财务部负责财务管理,资产经营部负责固定资产实施,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全流程监督[2][3] 审批权限分级标准 - 董事会审议门槛:涉及资产/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占最近一期审计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利润超100万)[4] - 股东会审议门槛:相关指标占比达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5000万(利润超500万)[5] - 委托理财审批权不得授予个人或管理层[5] 短期投资管理流程 - 财务部需按证券类别完整登记台账并执行双人联控制度[6] - 证券投资操作与资金管理必须岗位分离[6] - 有价证券购入当日即需登记确权[6] - 定期核对证券持仓及利息股利入账情况[6][7] 长期投资实施规范 - 投资管理部门需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合作意向书[7] - 重大投资项目可引入第三方专家论证[7] - 合同协议需经法律顾问审核及决策机构批准[7] - 实物投资需办理交接手续并经使用部门确认[7] 投后监督管理机制 - 投资管理部门实行季度报告制监控项目进度及预算执行[8] - 财务部对违规行为有专项报告权[8] - 建立全周期项目档案管理制度[8] - 子公司需按月向母公司报送财务报表[10] 投资退出与人事管理 - 投资转让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8][9] - 合资公司需派出董事监事参与治理[9] - 控股子公司需委派董事长及核心管理人员[9] - 外派人员需签订考核责任书并提交年度述职报告[9] 财务审计要求 - 按会计准则对每个投资项目单独建账核算[10] - 年度末需对长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10] - 可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实施财务监督[10] - 定期盘点投资资产确保账实相符[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