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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就业创业 政府性融资担保扩围加力
人民日报· 2026-01-07 09:39
政策核心内容 - 财政部会同多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旨在引导更多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就业创业 [2]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现状与成效 -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内需的重要政策工具 [2] - 已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3层组织架构,凝聚1500余家担保机构力量 [2] - 累计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约40% [2] - 2024年起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支持4万户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超过1700亿元 [2]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570万户次,稳定就业约5900万人次 [2] 新指导意见的核心机制与措施 - 建立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推动担保资源从扩面增量向提质增效转变 [3] - 创设“就业贡献度”指标,综合评估支持就业增长、担保资源稳定就业人数,引导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 [3] - 将就业贡献度与授信额度、再担保费优惠挂钩,以降低合作机构成本并形成激励相容机制 [3] - 要求逐步降低或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 [3] - 鼓励打造便捷化线上普惠小微产品,并鼓励银担合作制定专属服务方案 [3] 对重点群体创业的支持与创新 -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是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的重要举措,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可撬动新发放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 [4] - 在原有支持10类重点群体基础上,明确将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4] - 着力降低创业群体综合融资成本,开展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提升贷款发放效率 [4] 未来工作部署与规划 - 财政部等部门将重点抓好健全数据共享、部门联动、考核评价、跟踪监测4方面工作机制,推动措施精准落地 [4] - 2026年,中央财政将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与贷款贴息等政策深度衔接,综合运用风险补偿、降费补贴、资本金补充等措施增强担保能力 [4]
支持就业创业,政府性融资担保扩围加力
搜狐财经· 2026-01-07 07:57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现状与成效 - 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已构建“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省级再担保机构—市县直保机构”三层组织架构,凝聚超过1500家担保机构力量 [1] - 体系累计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率约为40% [1] - 自2024年起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支持4万户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超过1700亿元 [1]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570万户次,稳定就业约5900万人次 [1] 新指导意见的核心政策机制 - 创设“就业贡献度”指标,该指标综合支持就业增长和担保资源稳定就业人数加权计算,旨在引导担保资源精准服务就业 [2] - 将就业贡献度与授信额度、再担保费优惠挂钩,以降低合作机构成本并形成激励相容的政策传导机制 [2] - 要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降低或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 [2] - 鼓励开发便捷化线上普惠小微产品,并鼓励银担合作为用工人数未减少、受关税影响较大的企业制定专属服务方案 [2] 对重点群体创业的支持与优化 -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撬动效应显著,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平均可撬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 [3] - 指导意见在原有支持高校毕业生等10类重点群体基础上,明确将往届高校毕业生以及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毕业生纳入政策支持范围 [3] - 政策着力降低创业群体综合融资成本,开展合作模式创新试点,并加大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力度以提升贷款发放效率 [3] 未来工作重点与政策衔接计划 - 财政部等部门将重点抓好健全数据共享、部门联动、考核评价、跟踪监测四方面机制,以推动政策精准高效落地 [3] - 计划到2026年,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与贷款贴息等财政金融政策深度衔接,以融资担保缓解融资难、以财政贴息缓解融资贵 [3] - 将综合研究运用风险补偿、降费补贴、资本金补充等措施,以增强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的能力 [3]
四部门联合发文,万亿级利好精准支持就业创业→
金融时报· 2025-12-29 07:22
政策核心与目标 - 财政部等多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增信分险作用,引导金融资源精准支持就业创业[1] - 政策核心是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加大对就业的贡献力度,以实现稳就业、扩内需的目标[3] - 政府性融资担保是财政金融政策协调配合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发展、促进就业、扩大内需的重要政策工具[3] 体系发展现状与成效 - 已形成以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为“一体”、以服务就业创业和支持科技创新为“两翼”的发展布局[3]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引领体系,凝聚超过1500家担保机构力量,再担保合作业务规模累计超过6.7万亿元,年均增长约40%[3] - 合作机构平均担保费率已降至1%以下,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至5%以下[3] - 2024年起实施支持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已支持4万户中小科创企业获得银行贷款超过1700亿元[3] - 据估算,每提供1亿元担保可稳定就业超过800人[4]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累计服务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超过570万户次,稳定就业约5900万人次[4] 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 建立“一个关键指标、两项挂钩机制、三重政策保障”的量化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4] - 创设“就业贡献度”作为关键指标[4] - 实施就业贡献度与担保资源分配的“两项挂钩机制”[4] - 建立门槛降低、质效提升与产品创新的“三重政策保障”[4] 创业担保贷款奖补政策 - 政策聚焦“扩围、降费、创新、加力、增效”以强化创业担保贷款奖补[4] - 中央财政每奖补1亿元,可撬动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约50亿元,支持约1.75万人创业[4] - 鼓励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减收或返还担保费,并推动银行合理确定贷款利率[6] 差异化优惠与支持措施 -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将按就业贡献度对合作机构再担保费分档给予差异化优惠,优惠最高不超过20%[5] -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将逐步减少、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5] - 弱化盈利考核,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降低融资准入门槛[5] 重点支持群体与范围 - 政策积极为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及吸纳其就业的小微企业申请的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增信服务[5] - 重点支持群体包括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役军人、脱贫人口、返乡创业农民工等[5] - 重点支持处于初创期的创业创新小微企业[5] -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支持应届和往届高校毕业生、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申请创业担保贷款[5]
四部门: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
智通财经网· 2025-12-26 16:08
政策核心观点 - 四部门联合发布指导意见 旨在通过加强财政金融与就业政策协同 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以加力支持就业创业[1][3] 总体要求与原则 - 坚持服务实体与支持就业融合发展 政府性融资担保聚焦支小支农主业 加大对吸纳就业能力强、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支持[3] - 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运作有机统一 强化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政策传导和体系引领作用 金融机构遵循市场化运作原则[4] - 坚持创新发展与风险防控统筹兼顾 鼓励创新金融产品及服务模式并强化科技赋能 同时坚守风险可控底线[4] 对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的支持措施 - 探索设立融资担保就业贡献度指标 构建可量化考核的指标体系 用于衡量带动就业情况并强化正向激励[5] - 优化融资担保资源配置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在分配再担保业务授信额度时 新增就业贡献度指标作为重要影响因素[5] - 实施差异化再担保费优惠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按就业贡献度对合作机构分档给予差异化优惠 最高不超过20%[6] - 创新专项金融产品服务 鼓励制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专属服务方案 探索开发用于支付员工工资的金融产品 开展稳岗扩岗专项贷款[6] - 降低融资担保门槛 逐步减少或取消对相关企业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 弱化盈利考核 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6] 对重点群体创业的支持措施 - 支持重点人群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鼓励地方支持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等)申请贷款[7] - 积极为创业担保贷款提供担保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十类重点就业群体及其吸纳就业的小微企业提供担保增信 重点支持初创期企业[7] - 降低创业群体综合融资成本 鼓励地方探索减收或返还担保费 推动银行合理确定贷款利率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给予再担保费差异化优惠[8] - 加大财政奖补政策支持力度 鼓励地方统筹财政资金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风险补偿、担保费奖补、担保基金补充及信息化支持等工作[1][8] - 提升创业担保贷款发放效率 建立“快审、快批、快保、快贷”机制 推广线上化及银担合作“总对总”模式[8] 信息与数据支撑体系建设 - 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 鼓励建立资格审核、贷款发放、担保增信、财政贴息等数据共享平台[9] - 优化数字化平台建设 国家融资担保基金优化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管理服务平台 机构利用就业人数、社保缴纳、代发工资等大数据推动服务向“数据驱动”转型[9] 组织实施与保障 - 加强部门协同联动 地方财政、人社、央行分支机构完善协作机制 金融管理部门加强正向激励并采取差异化监管政策引导信贷资源投向普惠领域[11] - 强化绩效考核引导 地方财政部门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促进就业创业成效纳入考核体系 考核结果作为政策支持与奖励激励的重要依据[11]
四部门: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降低融资准入门槛
新浪财经· 2025-12-26 16:06
政策发布与核心目标 - 财政部等四部门于12月2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 加力支持就业创业的指导意见》 [1] - 政策核心目标是加力支持就业创业 [1] 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具体措施 - 逐步减少、取消对吸纳就业人数多、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融资担保的抵质押反担保要求 [1] - 弱化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盈利考核 [1] - 加大对首贷、首担客户的开拓力度 [1] - 降低融资准入门槛 [1]